我的梦想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修路工人,修一条长长的路,从我家住的村子门口,一直修到北京城里去,然后用我的一双小脚丫,沿着这条路走进天安门,去看看“十里长街送总理”的那条长安街到底有多长,和把城门楼上的毛主席的挂像看个够。

    稍微长大一点儿后,我迷上了小说。别看父母没文化,也别看我们姐妹七个长得谁不跟谁沾边儿,可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喜欢文艺。据说是祖父遗传给我们的。祖父是个半路秀才。

    我念小学五年级那會儿,也不知道姐姐们从哪里借来的小说,那种厚厚的大本子书,姐姐们抱回来得快,被我偷得更快,因为我识字少,看得慢,就偷着去野地里看,好不容易看完一本,送回家来,接着再偷出去一本。那个时候,姐姐们天天打架,就为书老丢的事儿,谁也想不到是我这个幺妹子在作怪,都以为我看不懂那些厚本子书。她们打她们的架,我偷我的书。当代、十月、收获、钟山、啄木鸟,最多的是中篇小说选刊。

    其实,那个时候,我还真的看不懂多少。可是,爬满青藤的木屋里的一段文字却俘虏了我幼小的心灵,说女主人公盘青青有一天从地里回来,头上还沾着些草屑,因为走得热了,衣裳的领子微微敞着,露出一小截雪白的脖颈,男主人公一把手看到了,脸一下子就红了。

    就是那段文字,改变了我的梦想,我不再想当修路工人了,而是要当小说家。为此,我还难过了好长一阵子。明明是要修路的,怎么就改了呢?就好象明明要做狗的,却怎么做起了猫一样。不过,这个梦想,并没能美好多久,因为随着我的渐渐长大,才发现,文学这条道路不光狭窄,而且曲折,数不清的人都在前仆后继朝这条路上挤。

    再大一点儿时,那个叫春儿的男孩闯进了我的心里。我盼着能天天看到春儿。不用离得很近,就那么远远的能看见他就行。最好是在家乡的那条小溪边上,春儿站在岸上吹笛子,我在水里洗那些怎么也不愿意洗不完的衣裳。春儿身后是绚丽的夕阳,将他的一肩长发给染成了金色。我的面前是清得不能再清的溪水。还有岸上的一棵柳树,长长的枝条垂在地上,每根枝条上都缀满了密麻麻的树芽儿,那些树芽儿仿佛千万只眼睛,探头探脑的望着我,望得我小脸儿红红的,又象无数只小手,轻轻地撩着我的一怀嫩嫩心事。

    那时,家乡的村子里正流传着一种神水,说喝了它的人都能脱下一层皮来,变得美丽异常,连瞎子也能重见光明。我就日思夜想能找到那种神奇的泉水,喝了它,能让我变得美丽。因为春儿不光颀长,而且白皙。我怕配不上他。

    不久,因为我的一句气话,春儿离我而去了,我就再也不用费心巴力去找那种神水了。春儿都没有了,我还要美丽干什么。

    到了九五年,三姐得了癌,手术了,又复发了,医院不给治了,让回到家里等着死神的光顾。那时我刚大学毕业,等待分配,闲着,就日夜守在三姐的身边。可是,死神它就是姗姗不来,让三姐受尽了折磨,一天两支的“杜冷丁”都成了徒劳,每每疼起来,三姐就以头撞墙,还把床头掰得疯响。连我的眼泪都给哭干了。最后,三姐服了毒,先去光顾死神了。

    我的另一个梦想就诞生了。我要当医生。我要拎手术刀,给天底下所有跟三姐一样不幸的人们祛除疼痛。只要我把我的手术刀一挥,那些生了病的肌体就會象割烂韭菜一样,噌噌噌地被我去掉了,而且连根儿都不给留下,让死神明明在我的边上站着,就是走不过来。我当时还想到了鲁迅,明白他为什么要弃文从医了。

    然而,当我把我的这个豪气冲天的梦想告诉给姐姐们时,姐姐们都笑了,说做医生要具备两个条件:胆大和心细。胆子不大的,就是拎着手术刀也下不了那个手。心不细的,给病人做完手术缝合的时候,难免會把手术刀给人家缝在肚子里。

    是啊,姐姐们太了解我了,我这人,胆子小是不小,就是软得要命,不光心软,眼睛也软,譬如妈妈干活不小心手上扎了刺,让我给挑,我宁可看着那根刺在妈妈的手里长成疮,我也不去给下针挑。针,明明是金属呀,却怎么要进到肉里头去?至于心细,我就更不能提了,我是出了名的马虎大王,不是走路崴了脚,就是切菜切破了手指。

    尽管如此,我还是豪情不改,我去找了舅舅,说了我的梦想。舅舅是学中医的。舅舅倒是没有二话,让我先跟他学针灸。可是,在舅舅的诊室里趴了两个月,我也始终没能学會针灸,扎自己还行,可是,一到了患者那里,我就哆嗦。最后,舅舅拍拍我的肩膀说去吧,医生这碗饭不是谁都能吃得了的。

    我的梦想就又破灭了。这时,我想起了我最初的那个梦想,想起了天安门,修路工人是绝对当不了的,那活儿不光累人,而且也不是谁想修路谁就能修得了的,那就坐火车去一趟北京吧,怎么着也算是圆一圆儿时的梦想了。我就到了北京,开始流浪。

    流浪的日子里,吃不好,睡不好,我很快便有了一个崭新的梦想,找一个合适的人儿,把自己给嫁掉。他只要能给我一个窝,不逼我上班,能让我天天睡到太阳把屁股给晒红了,还得不饿肚子。这个梦想简单,当然就实现了。我结婚了。而且眼力不错。老公是个保温瓶式的男人,尽管没能给我什么高档家具,可是家里有一张很大很大的床,任凭我在上面跌滚,没死没活的睡。要紧的是上不上班都随我,反正我馒头也吃咸菜也吃,好养活。而且,不论我把家里祸害得多乱,他连眉头都不皱一下,有时候下班回来,进了门,连个下脚的地儿都没有,他也一声不吭,而是弯了身子自己去收拾,收拾完了客厅,再去收拾厨房。

    结了婚,就得当妈妈。我梦想有个女儿。

    是的,我喜欢女儿,特别是她刚学會走路的时候,被我牵着,去街上玩。我那么高,她那么矮,看起来多有趣儿。给她梳着长长的小辫子,扎着漂亮的蝴蝶结。还有美丽的花裙子。等她长大一点儿就教她拉二胡。我不喜欢男孩子,男孩子不能穿裙子,更不能梳辫子。我还盼着我的女儿别跟我一样蛮实,希望她的腰肢,就跟晚风里的柳树枝条似的,款款摆过,楚楚动人,天生是给男人们怜惜的。

    然而,我却得病了。大夫说要是换了男人得这种病,结婚都是个问题。我还能说什么?那就不做妈妈好了。好在老公有孩子,公婆也不怪我什么,我就心安理得了。就老老实实做人妻了。

    日子悄无声息过着,流水一般,我和老公象两块被磨平了的石头,静静的望着,却无言以对。我常常一个人在午夜里,望着漆黑的窗户,在心里对自己呐喊:老天,给我一个汉子吧,让我找到最初的疼痛,和颤栗,还有久违了的忧伤。

    于是梦想一份婚外情。一份很纯粹的情感。跟他有说不完的话。因为电台里说过,真正的爱情就是找一个你跟他话很多的人。可是,跟老公,我总是没话。所以,我要找一个,我得找一个,不然,我會活不下去的。我需要一份热情,一份对生活本身的热情。可是,我貌不出众,加上孤僻,到哪里去找那么纯粹的人?何况,我骨子里排斥话多的男人。

    幸好,有了网络。也幸好我會弄点文字。在网络里,我用文字把自己武装起来,前卫又传统。前卫的女人让男人沸腾,同时传统又让男人感到安全,所以这样的女人,在网络里是个精灵。很快,我就碰上了一个欣赏我的男人。我也欣赏他,很欣赏。骨子里我们根本就是一个人,话往往才刚开了头,他就知道我要说什么了。非常轻松,愉快。

    我甚至常常想,我之所以千里迢迢从家乡来到北京,就是为了找他。家乡离他太远了,而到了北京我就近了他一大截。北京也许只是我的一个中转站而已,我最终的车站在他那里。而且感觉很好,每次跟他说话的时候,我都會情不自禁把手贴在电脑的荧屏上,一点一点的移动着,仿佛在抚摸他的脸庞。而他也总是在那边乖乖的,一动不动,任我抚摸。

    然而,很快就平淡起来了。也许我天生就是个喜欢新鲜的女人。也许还是因为他跟我太象了。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人在一起肯定會厌倦的。可是,我骨子里个传统的人,不允许自己先背叛别人。所以,我竭力珍惜,竭力习惯这种平淡。

    于是,这种平淡就又成了我的另一个枷锁。我不再相信爱情了,不是没有爱情,而是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短暂了。不能做妈妈,也不再相信爱情,那么就让我做一个普通的人吧,仅仅是一个人,没有性别之分。

    然而,前不久的一件事情,竟连我这最后的梦想也给打破了。那天,我下了班,在公交上,一个孩子给小偷瞄上了,我明明看见了,却装作没看见,结果,小偷得手了。事情就那么过去了,可是,我对自己却耿耿于怀。因为妈妈,曾用她长长的一生给我留下过一句:做人要有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