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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男女之女人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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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袖添香红颜佐酒。自古以来,文人和非文人做的梦总不外如是。

    红袖添香是穷读书人的想头,以为他是才子,就必要有佳人来配。笑语轻盈,绝世独立,却非要死心塌地爱他,为他暖被窝倒洗脚水。这些艳福旁人看不到,便再设计个穷庐破屋,紫衫红烛,静坐读书。一累了,就抬头道:“来,甜心,亲一个!”

    连我都看不过眼这白日梦,况是那些有钱人。于是大手笔一挥,排出金钱来一砸,新一轮梦想就此缔造成功。非文人们——古代是武人,现代是商人,古今通用的是政客——易横梁为壁灯、改茅屋作大厦,以前的四轮马车也换成了福特奔驰。世易时移,唯一不变的还是美女的容颜,只不再是荆钗布裙,换上了坊间名牌,再将双唇涂得娇艳,发髻绾得高耸。却也不再是安静陪坐充哑巴科,大部分笑语嫣然,酒量非小,一杯杯喝将下去,眼睛愈加发亮,笑容愈加璀璨,荤素段子大小笑料缓缓道来,时而娇嗔时而庄重,颊生红晕,美艳非常。满座男人皆惊,拱手服输,心里不免嘀咕一声,看她是女人,就让这一步。

    宾主皆欢。

    这梦想设计得完全可靠,只是少了女人的地位。游走满场活跃气氛的,在女权主义者看来,不过是香艳皮囊一副,高级化妆品若干。而女人喝下去的东西,在男人,似乎不觉得是酒,不过是液体几滴,刺激在座诸公的笑神经和语言系统,雄性动物的合作和亲密需要的润滑剂,有时候称作酒,某些时候,还可以称作女人。

    这两者在男人看来,都是好东西。

    女人最忌良家,酒性最忌烈。前者太易驾御以至麻烦不断,后者太难承受以至丑态百出。男人梦想里的女人懂事而且乐于奉献,恰倒好处后又悄悄走开。男人想喝的酒,往往度数低得只够润喉,却依旧宾客满座,装疯卖傻,大叫:“再来一打!”

    北方的城市本不适合人居住:冬天太过肃穆和冷酷,春秋又风沙太多,一到夏天,逼人的欲望在满街女孩子分明的锁骨里一丝丝地呈现,禁锢得人难堪。很少有温情脉脉的氛围,除了玉兰花骨朵将开未开的一刹那。花瓣的颜色稚嫩得接近透明,如临窗而坐的女子杯中的啤酒,洋溢着任性和肆意的流光。

    那时我正在她对面的位子上心不在焉。清晨微寒的空气里,我满意地注视着路边每一双漂亮裙子下的小腿,神情庄重而若有所思。对面的女子偶尔端详着我,并不美丽,扭头的时候轻轻一缩脖子,怕羞的神情像是一只小野猫。一缕头发轻柔地垂下来。

    从上个初夏开始,这家酒吧就坐满了女人。她们埋单的手势利落无比,纤长的指型和光润的脸庞都表明着充足和安裕,而且显然,这安定不由男人造就。她们精致的服装上从来不见名牌标志,却不难看出所费不菲。对面坐的女人,就是这里的常客。

    曾在另一家酒吧,见过她,当时携着男伴,微笑盈盈。那男人五官略拘谨些,却也不失大略。不晓得为何变生不测,两个都横眉立目。她狠狠一笑,回手夹了几张纸币,摔到桌上,昂然而出。那男人呆了半晌,取了桌上的钱,叫:“买单!”

    翌日见她,依旧笑得洋洋洒洒。

    后来见到那男人,怀里拥着的女子娇小玲珑,笑得微甜,眼睛如月牙。

    都市生活里,居然已经有如此多的女人不再靠着男人,和酒发生直接关系。

    以前是温香软玉酒酣耳热,男人把世上的好东西都占全了。包括女人。属于男人的故事里,总是寂寞、醉酒,接着就有女人来安慰他,像是天上掉下来的狐狸精。但女人的故事里女主角只肯哭泣,就有男人跪在她面前发誓说,要终生保护她。

    现在这一个性别,和那一个性别似乎完全不相干。温婉或倔强地站立在都市红尘里,接受酒和男人的洗礼。上个世纪的女权主义者会问,为什么女人和酒不沾边?她们不问,也不探究,只是在合适的时候做该做的事,比如说喝酒。不去较这点名义上的真。偶尔醉酒,只是沉醉在对酒精的迷恋里,有点略微的固执。很少如周围的男人,像个委屈无限的孩子,号啕大哭。

    其实也有点不能或缺的依靠。

    变化来自经济基础。不要男人付帐不要男人埋单,女人的腰杆微微地挺起来,对酒也就有了平常心。正如旧社会地主阶级和劳苦大众的斗争中,复利始终是被谴责和被攻击的获利手段。过许多年后我们忽然发觉,不过是平常再平常。

    正如女人杯中的酒。开始绽放五光十色的光泽,开始洋溢醉人的芳香,女人开始发觉这杯中阿堵物的妙处,如化妆品和时装一样不可缺少。于是从这个初夏,女人开始沉醉杯中。

    再回到上面的故事。

    这夏天人们的衣装一日日变薄。我清晰地记得,知道她名字的那天,她的足尖被凉鞋包裹出纤美的曲线。隔着一张座位,她向我遥遥举杯。后来我坐在她对面。看到她的微笑里,有一只小虎牙若隐若现。

    抬手要了两杯啤酒,我马上举杯:“一杯就好了,我还没喝完。”

    她接过杯,伸手在我杯中倒酒。两杯相触,轻微的声音摇曳着传播开来,她看着我,肆意,袅袅地笑。

    相携出门时,已扶重重醉。

    却都清醒着。漫无边际地说话,都以为自己意兴横飞神采飞扬。

    后来的故事成为空白。我最后的神智里,我只说了一句:“我醉了。”

    我完好无损地于第二天清早,在自己家中醒来。头痛欲裂。

    别人说我这个男人喜欢编故事。因我不肯陈述在这故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不肯说这女子是我陌路相识的红颜。事实上我依旧时常在这家酒吧里见到她,但她仿佛不认识我。于是我屡屡怀疑自己的认知。酒是我和她互相七歪八倒胡说八道的润滑剂,却像灰姑娘的魔咒,在不该破裂的事实里发生效用。

    这家酒吧依旧有很多女人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