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忽悠了32条鲜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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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国人的目光聚焦在美国史上最严重校园枪击案的时候,昨日辽宁铁岭特殊钢厂钢水包脱落致死32人的事件让国人体验到手足同胞遭受的无比痛苦。
据中国新闻网4月18日报道,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装有30吨钢水的钢包突然滑落,钢水撒出,冲进车间内5米远的一间房屋,造成在屋内正在交接班的32人全部死亡,6名操作工轻伤。
32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瞬间被1500多度的钢水吞噬了,32条生命就这样痛苦地离开了人世。第一眼看到这个沉痛的消息,笔者沉默了许久,现在仍然沉寂在痛苦当中不能自拔。笔者无法想象,那些为国家创造了无数财富付出了心血汗水的一线工人们却没有相应的生命安全保障。国家出台了多达500多种关乎安全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用来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可事故仍然频繁的发生。
笔者发现,每次事故的发生几乎都是因为存在着安全隐患造成的。在此次事故当中,32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陨落就是因为安全隐患没有被足够的重视造成的。据首钢安全处相关负责人陈克新表示:“钢包在传送过程中,有几个可能出现掉落的隐患,一个是钢丝绳,还有就是耳轴,其他还有减速器等等,具体的原因,要等调查果。”虽然现在事故的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该企业肯定有安全漏洞。在安全漏洞的背后,可以折射出我们的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甚至超常地控制成本,从而忽视了工人的安全保障,减少了对工人安全保障的投入。据了解,该钢厂证照齐全,是铁岭市经济发展重点保护单位。笔者一直怀有疑问,一个证照齐全的工厂,是如何逃脱安监部门的法眼的?作为铁岭市经济发展重点保护单位,为何不能保证32名工人的生命安全?难道当地政府只重点保护带动经济发展的企业而不顾那些为国家创造财富的工人的生命安全保障?
带着这些疑问,笔者看到每年频繁发生的事故悲剧,看到国家出台了多达500多种关乎安全的法律法规,看到官员轻松的一次道歉就了结了事故责任,而后事故又频繁的发生。笔者为那些失去生命的工人悲痛,到底是谁忽悠了32条鲜活的生命?
宪法上明确的规定,安全问题是人的基本权利。劳动者在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里从事生产劳动必须得到保证。可现实情况是,劳动者的最基本权利被严重的侵害。究其原因,一些企业为谋求暴利压低生产成本,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追求gdp的提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缺少有效的监管。可当事故发生后,媒体的主要报道无非就是,高层官员是如何指挥救援,责任官员会来几次道歉,就这么轻而易举的一笔勾销了自己的责任。当然,这样结果就是体现我们的领导干部是多么的关心人民群众。可现实的结果呢?留给死难者家属的只有悲痛,留给从事在第一线的工人的还是那样存在安全隐患的劳动环境。如此这样,每次事故发生后,高层领导指挥救援,相关责任官员道歉了事,然后,又时不时地有恶性事故发生,如此循环往复,忽悠的是我们劳动者的生命!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新形式下,我们的政府不能仅重视经济的发展,更要重视公民的安全保障。考量政府的行为,不仅其廉洁与高效,更要看政府是否饯行“以人为本”的原则保证公民的生命安全,因为生命与安全是人最根本的权利,任何漠视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管理目标都是枉然的。也就是说,一个政府业绩再好gdp再高,也不能因此而代之公民的安全保障,任何事故灾害都将从根本上减弱gdp的作用,而笔者看到的现实情况大都与此相反。笔者建议,严厉惩处事故责任人,严厉惩处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
32名工人师傅已经被忽悠走了?下一次被忽悠的又是谁呢?
正当国人的目光聚焦在美国史上最严重校园枪击案的时候,昨日辽宁铁岭特殊钢厂钢水包脱落致死32人的事件让国人体验到手足同胞遭受的无比痛苦。
据中国新闻网4月18日报道,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装有30吨钢水的钢包突然滑落,钢水撒出,冲进车间内5米远的一间房屋,造成在屋内正在交接班的32人全部死亡,6名操作工轻伤。
32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瞬间被1500多度的钢水吞噬了,32条生命就这样痛苦地离开了人世。第一眼看到这个沉痛的消息,笔者沉默了许久,现在仍然沉寂在痛苦当中不能自拔。笔者无法想象,那些为国家创造了无数财富付出了心血汗水的一线工人们却没有相应的生命安全保障。国家出台了多达500多种关乎安全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用来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可事故仍然频繁的发生。
笔者发现,每次事故的发生几乎都是因为存在着安全隐患造成的。在此次事故当中,32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陨落就是因为安全隐患没有被足够的重视造成的。据首钢安全处相关负责人陈克新表示:“钢包在传送过程中,有几个可能出现掉落的隐患,一个是钢丝绳,还有就是耳轴,其他还有减速器等等,具体的原因,要等调查果。”虽然现在事故的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该企业肯定有安全漏洞。在安全漏洞的背后,可以折射出我们的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甚至超常地控制成本,从而忽视了工人的安全保障,减少了对工人安全保障的投入。据了解,该钢厂证照齐全,是铁岭市经济发展重点保护单位。笔者一直怀有疑问,一个证照齐全的工厂,是如何逃脱安监部门的法眼的?作为铁岭市经济发展重点保护单位,为何不能保证32名工人的生命安全?难道当地政府只重点保护带动经济发展的企业而不顾那些为国家创造财富的工人的生命安全保障?
带着这些疑问,笔者看到每年频繁发生的事故悲剧,看到国家出台了多达500多种关乎安全的法律法规,看到官员轻松的一次道歉就了结了事故责任,而后事故又频繁的发生。笔者为那些失去生命的工人悲痛,到底是谁忽悠了32条鲜活的生命?
宪法上明确的规定,安全问题是人的基本权利。劳动者在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里从事生产劳动必须得到保证。可现实情况是,劳动者的最基本权利被严重的侵害。究其原因,一些企业为谋求暴利压低生产成本,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追求gdp的提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缺少有效的监管。可当事故发生后,媒体的主要报道无非就是,高层官员是如何指挥救援,责任官员会来几次道歉,就这么轻而易举的一笔勾销了自己的责任。当然,这样结果就是体现我们的领导干部是多么的关心人民群众。可现实的结果呢?留给死难者家属的只有悲痛,留给从事在第一线的工人的还是那样存在安全隐患的劳动环境。如此这样,每次事故发生后,高层领导指挥救援,相关责任官员道歉了事,然后,又时不时地有恶性事故发生,如此循环往复,忽悠的是我们劳动者的生命!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新形式下,我们的政府不能仅重视经济的发展,更要重视公民的安全保障。考量政府的行为,不仅其廉洁与高效,更要看政府是否饯行“以人为本”的原则保证公民的生命安全,因为生命与安全是人最根本的权利,任何漠视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管理目标都是枉然的。也就是说,一个政府业绩再好gdp再高,也不能因此而代之公民的安全保障,任何事故灾害都将从根本上减弱gdp的作用,而笔者看到的现实情况大都与此相反。笔者建议,严厉惩处事故责任人,严厉惩处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
32名工人师傅已经被忽悠走了?下一次被忽悠的又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