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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章改行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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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很欣慰,没有人因为我的不请自入而引发打击,突然遭受不幸—刘从军的303室门被打开了,没看见人,至少在我的视野里,客厅餐厅这一块没有谁。

    我一边把刘从军的身子往屋里拖,一边大声叫人。“有人吗?有人在吗?老刘喝醉了!”我就这么叫—因为这是一套很大的复式楼,我不能肯定在楼上,在卧室里,在我视线无法抵达的部位有没有人躲藏。如果有,我必须把他叫出来,然后,伤害他,束缚他。

    跟我考虑的情况差不多—这个房子的用途不是那么正大光明,不可能有很多人在里边。而现在,我可以确定,除我们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很好。

    我多走了几步,把刘从军拖入距离进门最近的一间屋子,好象是间书房。我把他扔在地板上,然后跳起身来,猛扑出去,我的目标,是这所房子的卫生间。

    是的,卫生间,我最需要的。

    但是—不是尿急。尿,没这么急。

    性命才急—不是刘从军的命,他的命也没这么急,是我的命。

    我在卫生间里翻到两个桶,分别放到淋浴和备用水喉下接水,在接满两桶水的过程中,我又冲到阳台上拎来两个拖把。然后我提上水和拖把,以我能够达到的最高速度扑下一楼。我来到楼梯间,开始进行疯狂的清洁工作。

    是的,这次卫生大扫除,性命交关。

    我必须在有人进入这幢楼以前,把楼梯间里的杀人痕迹予以清除—主要就是现场地面的血迹。这些血迹,太多太醒目,不可能让人产生误会,所有人看见该场景都会直接联想到凶杀,都会作出一个最正确的选择,就是报警。

    杀人的时候,我没有考虑这些,因为那一刻我的目的很单纯,仅仅是杀人而已。我并不打算掩饰这个现场,反正最终结果都一样,都是逃亡—我不以为自己杀死刘从军,就能够逍遥法外,能够不让人知道是我干的。我没考虑这个可能性,现代科技支持下的刑侦手段,犯罪现场大量的证据留存,再加上我的作案动机,根本无须掩饰,所有结果都会直接指出我就是凶手。

    所以杀人之后,我不需要搞什么卫生,我只需要准备逃跑就好了。但是现在不行,现在我改行了,我必须救他刘从军。那么我改的行当,首先就得从清洁工作做起。一屋不扫,安以扫天下?对吧?

    我害怕时间不够,我拼命地拖地擦地,把拖把上的血水拧入水桶。我沿着楼梯一步步后退着擦洗上去,直至退到303,我把血水倒进浴缸,清洗一下桶,又开始接水,又开始下一轮清洁。

    他妈的!血迹这玩意,真他妈难对付!

    幸好楼道地面贴着大地砖,挺光滑的,还存在被清洗的可能—如果是裸露的水泥地面,那些血迹—对不起,不用搞卫生了,直接跳楼吧,逃跑吧!

    清洁工作进行到第四遍,桶子里的水看上去没那么红了,我冲洗了一遍楼梯间。这时候我已经听见了楼道安全门外传来说话的声音,有人在门口掏钥匙。我提上桶子拖把,蹑手蹑脚地转上楼梯—这场紧张激烈的要命卫生搞完了。

    但是我没有进房间,我趴在303门外楼道扶手的转弯处,伸长耳朵打听下面的动静。卫生搞得效果怎么样,我没有检验—我没时间也没这个资格。有资格验收的,是这幢房子的住户们,群众的眼睛永远是雪亮的。大家都说好,才是真的好。

    我听见下边的人闹起来了“这谁啊?”一个男人惊讶的声音“乱七八糟的,弄成这样?”

    心猛地提吊起来,完蛋了,我会被人报警。我将无路可逃,隐蔽完全失去意义—所有的痕迹都会指向我的藏身所在,我会被人关门打狗,包了饺子。

    我摸了摸怀里的枪。

    “这都谁在瞎弄啊。”一个大婶的声音“好心办坏事,搞这一地的水,也不怕人家滑倒摔跤—哎哟老公,扶着我点!”

    听着下面两口子没遮拦的抱怨,我捂着嘴,偷笑起来。然后我悄无声息地掩入303房,象一条鱼没入深水。我把门关上了。

    瘫倒在门后边,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又擦了把脑门上的汗—他妈的,真没想过,搞卫生比杀人还辛苦。我算是理解那位前辈说过的经典名言了—这个世界,最古老的两种职业,男人是干杀手,女人是卖皮肉。太对了,真他妈有道理。为什么?因为容易啊!我现在才知道,没有什么比杀人更容易的,起码我可以证明,搞卫生拖个地的难度都比杀人高。

    我已经很累了。

    我四肢着地,慢慢地在地板上爬行。我趴在木地板上,一路爬行到刘从军的身边—倒不是没有站起来的体力,关键是我觉得这个姿势挺好挺舒服,象是在休息,可以调节一把体力。

    刘从军还是象死狗一样仰天躺着,他的手依然捂在喉管处,血还在汩汩地往外流。他的黑脸已经开始泛白,瞧这情形,如果他有十条命的话,现在最多也就剩下半条的了。

    我从衣服袋里掏出口罩来,捂在他的伤处,然后又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撕成几片,简单地在他脖子上绕了几圈,绑住了,这样就算我改行大夫的外科包扎工作。确实简单了点,我承认,但是我觉得也就差不多了—他刘从军受的这个伤我知道,只要没死,顶多也就是严重点的皮肉外伤吧,能止上血就行。以这家伙的雄壮体魄,流这么点血,死不了他!

    当然,这个是我胡猜的,我这也就随便这么一说。他真要支撑不下,脚一蹬死翘翘了我也没办法,他命该如此啊,我可拉不住他。

    但是,我以生命起誓,现在我不想让他死。我得从他嘴里套点东西出来,这个对我而言,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