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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七章 一桩小生意(中)

作者:危险的世界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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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得不说的是,李慕云最后还是低估了老魏的执着,他以为这次的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可是魏征却不然,责任心极强的老魏怎么可能放任他这个‘乡野村夫’带着公主与皇子瞎折腾,所以在与他们几个分开之后,这半大老头儿便又回过头去找李二摆事实讲道理去了。

    只不过这些事情是李慕云所不知道的,他此刻正被长乐姐弟俩折腾的‘欲仙欲死’,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举起双手做头投状说道:“好好好……,我服了,我投降不成么?你们就说吧,想要做什么生意,我看看能不能帮你们出点主意。”

    “哼,你这话说的新鲜,如果我们知道要做什么样的生意还用得着找你么?”长乐围着李慕云转了一圈,用十分嫌弃的口吻说道。

    “是啊,姐……,叔……,那个……”李治很想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但是想了半天却发现怎么也理不清这个辈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甚至在某一个时间他还在想,如果面前这俩人真的有一天成亲了,自己到底要怎么称呼他们呢?是跟李慕云叫姐夫,还是跟姐姐叫婶子呢?

    另外还有就是长乐,李治总觉得姐姐每次见到李慕云的时候就像是变了一个人,平时的她十分通情达理,很多人都称赞姐姐乖巧懂事,可不知为什么,面前这两个人一见面则变成了天雷勾地火,长乐也变成了一个刁蛮公主的样子。

    这其实也就是李治年龄小的原因,根本无法理解长乐这只是在向某人撒娇,可是又因为公主的身份,使她不知道如何撒娇,故而一来二去就变成了刁蛮公主。

    李慕云前世做了一辈子的杀手,接触过的女人往往也都是直来真去型的,所以这位逍遥王大人也同样无法理解长乐的行为,直男型的他同样认为长乐与历史记载中的完全不同,甚至在某些时候他总是以为那些史书是不是写错了。

    不过这些都与李慕云眼下需要解决的事情无关,面对长乐的追问他深深吸了口气:“这样吧,生意呢,我现在倒是有一桩,虽然不怎么好做,但胜在属于高端产业,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李治原本并没有指望李慕云真的会有什么想法,他只是被姐姐拖来的,但现在听说真的有生意可以做,财迷的他立刻瞪大了眼睛:“真的?是什么?快说说看!”

    “眼镜!”李慕云看了一眼财迷的李治和期待中的长乐,缓缓吐出两个字。

    但眼前的两姐弟却都是一愣,讷讷问道:“眼镜?那是什么?”

    “眼镜就是戴在脸上,可以改变人视力的东西,哦对了,陛下就有一副,你们没见过?”李慕云解释着眼镜的概念,但看到长乐姐弟依旧懵懂,最后只能拿李二来举例子。

    “哦,就是父皇每次从房间里出来都要带着的那个黑色的东西?原来那个叫眼镜啊!”李治恍然说道。

    他此前一直对老爹戴的那个东西很好奇,但是因为惧怕老头子,所以一直也没敢问,现在经过李慕云的解释,终于知道了那个东西叫什么名堂。

    “对,陛下戴的那个就是眼镜,不过那只是眼镜的一种,叫墨镜,是遮挡阳光用的,另外还有老花镜,戴上之后可以让眼花老者看清近处的东西,近视镜,带上以后可以让近视的人看清远处的东西。”李慕云扳着手指给长乐和李治科普,顺便还解释了什么叫近视,什么叫老花眼,以及形成的原因。

    李治在了解了眼镜的功用之后,满脸佩服的看着李慕云:“姐夫,你懂的真多,弘文馆的孔大人都不知道这些东西,我见他看书的时候脑袋已经快要扎进书里了,也不知道戴个眼镜。”

    结果李治话刚一说完,头上就被姐姐拍了一下:“臭小子,那是你叔!”

    “啊?!”无端被打的李治无辜的眨了眨眼睛,看着身边的姐姐,不过长乐却没有看他,反而对李慕云说道:“你说了这么多,可是那眼镜到底是什么做的?你还不有说呢。”

    一千个头都磕了,李慕云自然不会差最后这个一揖,想都没想便说道:“无色的水晶,花镜和近视镜最好是用无色的水晶,如果是太阳镜的话,那就要用有颜色的水晶,而且透光度越高越好。”

    但长乐显然是不怎么相信他,闻言点点头道:“那我们先弄一个试试,省得万一你骗我!”

    “我骗你干什么……”李慕云有些无奈的说道。

    长乐娇声打断李慕云:“没骗我的话,我们就一起出去打造一副啊,反正你说那东西制作简单,现在时间也还早。”

    简单么?李慕云苦笑着摇头,虽然眼镜的镶嵌过程简单,但水晶的打磨过程却一点也不简单好么,别说一天时间,就算是三、五天都不一定能磨的出来。

    不过看着长乐期盼的眼神,李慕云又想不到什么拒绝的理由,最后只能点头答应。

    便是这样,长乐跟李慕云两个带着一个拖油瓶李治,在几个护卫的帮助下鬼鬼祟祟溜出了行宫。

    而在出了行宫之后,李慕云就开始后悔了,长乐那丫头哪里是想要出来弄什么眼镜,她完全就是借机出来放风,繁华的街道上到处都有这丫头快乐的笑声,身后跟着的护卫身上很快就挂满了一个又一个的包袱和袋子。

    等找到一家卖水晶的店铺时,几个护卫已经完全淹没在袋子的里面。

    李慕云为了逃避身后的小恶魔,才刚一进店连里面的摆设都没看,便将掌柜拉到一边:“把你店里最好的水晶拿出来,什么颜色的都可以,要透光度好的,无色的水晶最好。”

    那掌柜也是有眼色的,虽然李慕云衣着不怎么样,邋邋遢遢有些土,但他身后的长乐与李治却是一身光鲜,看上去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小姐、公子,再加上那几个被掩埋在物品堆里的护卫,更显示出几人不差钱的本质。

    所以这老家伙想都没想,一边答应,一边就让店里的伙计去后面拿什么镇店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