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人和老鼠相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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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真的要走吗?夫君真的忍心抛下我们母子三人吗?”一个年仅双十的少妇泪眼朦胧的看着自己的丈夫,希望能挽留住即将远行的丈夫。李通古看看伤心欲绝的娇妻,看看两个眼含不舍的年仅四岁的儿子,眼泪也无声的流淌下来,但是他很快擦掉了眼泪,道:“琼娘,为夫不得不走,人活一世怎么能默默无闻,怎么能在可以预见的结局中死去,人应该有所追求,放心吧!为夫一定会让你们母子享尽荣华富贵,家中之事我已经拜托叔叔了,琼娘有什么难处只管向叔叔述说,如果缺钱的话,还可以向我昔日的同僚们借一些”
“爹爹”两个小男孩跑过去抱住了李通古的大腿“爹爹不要走我们不要爹爹走”
李通古的心里也是百般不舍,可他显然心意已决,分开两个痛哭流涕的儿子,翻身上马,头也没有回就扬鞭而去。
阳夏城濒临魏楚边境,人员和贸易往来十分繁荣,李通古牵着马看着阳夏城,心中百感交集,他离家之后就匹马向东,想要到齐国兰陵去寻找学术大师荀卿,希望能从荀卿那里学到有用的才学,可惜天不遂人愿,等他到了楚齐边境才知道荀卿已经去魏国了,为了心中的理想,他毫不犹豫选择投往魏国,然而此时问题出来了,他的路费盘缠已经消耗一空,除了身边的老马之外一无所有了,摆在他面前有两条路,一是马上回头,回家去和娇妻幼子团聚,继续做那粮库保管员的营生,二是卖马,凑一些路费继续前进,这两个选择让他迷茫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走。
“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李通古想起前些日子自己说过的话,求学的心越发坚定起来,毅然将马匹卖给了阳夏城的一户人家,将所得金钱全都买了干粮,他心想,就是吃一路的干粮也要去魏国想荀卿学习学问,他很清楚,空有抱负只会一事无成,只有满腹经纶才能像苏秦那样名动天下,腰配六国相印,他自问头悬梁椎刺骨自己也能做到,所缺的就是一个好老师而已。
过了阳夏城,李通古才真正遭遇到考验,没有马匹只凭双脚走路,不但行程慢,双脚更是走出了血泡,那种钻心刺骨的疼痛让他都快忍受不住了,再一个就是危险,魏楚边境是一片深山老林,虽然有行人走出的路径,可时不时听到的狼嚎虎啸让他心惊胆战,每天只能走一小段路。
“水”李通古看到不远处流过的一条小溪,心头一松,他已经一天没有喝水了,光吃干粮让他的嘴里都溃烂了,那条小溪无疑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亲切的小溪。
“咕咚咕咚”李通古将脑袋沉到小溪里,一口气喝了个水饱,就在他抬头的时候,闻到了一股腥气,刺鼻的腥气让他险些作呕。
“啊!”李通古看到身后出现的野兽不由得失声惊叫,那种野兽似虎非虎,似豹非豹,总之是他没见过的猛兽,不过他知道这野兽绝对是冲他而来。
李通古知道自己的小命要完蛋了,那野兽露出的獠牙,冰冷的眼神,他相信只要自己动一下,肯定会被野兽一口咬死,继而被撕成碎片成为野兽的午餐。
“哈哈枉我想要成为名动天下的人物,枉我还想给妻儿荣华富贵,没想到竟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今日竟要成为野兽的果腹之物哈哈”李通古惊吓过度居然不怕了,而且还狂笑起来。
“胆色不错,思维也够冷静,最有意思的是还能笑的出来。”赵括看到一人一兽在溪边对峙,觉得十分有趣。
李通古听到人声,才发现在野兽后面站着一个人,一匹马,那人不过二十岁,长的相貌英俊,一身衣衫也非常华美,身边的那匹骏马宛若龙化,马上还挂着两把大锤,给他无以伦比的气势,竟然让他压下了对野兽的恐惧。
“小兄弟快跑,这里有野兽。”李通古可不希望有人陪他一起送命,那人身边有马匹,应该能逃过一劫吧!
野兽也看到了赵括和闪电,在它眼中,马肉的滋味肯定胜过人肉,闪着绿光的兽眸猛地瞪大,一个前扑直奔闪电的脖子而去。
闪电虽然是一匹马,可闪电也算身经百战,胆大包天非一般马匹可比,只见它飞快的调转身子,后蹄飞了起来直踢向奔来的野兽。
野兽明显没有料到自己这个捕食者会一点威慑力都没有,而且对方的蹄子飞来的太快了,没等它的利齿咬上去,马蹄子已经落在了它的身上,随即一股大力将它踢飞落到了小溪里。
赵括见闪电还要追那野兽,拍了拍闪电的脖子,道:“算啦!我都没见过那种猛兽,可能是珍惜动物呢,可别在你的蹄子下面绝种了,让它去吧!”
“希律律”闪电颇为不愿的打了一个响鼻,显然对赵括的阻拦十分不满。
李通古没想到对方的一匹马就把野兽踢跑了,危险解除后才发现他的小衣都被汗水浸透了,定了定心神后来到赵括面前,道:“多谢壮士救命之恩。”
赵括摆摆手道:“也算你命不该绝,我的坐骑要饮水,否而我们就遇不到了,你怎么不走大路?这小路虽然是捷径,可野兽也多的很。”
李通古叹了口气,道:“我想要去魏国大梁求学,无奈盘缠用尽,只想尽快到大梁去,这捷径可节省十天的时间,我也没有办法啊!”赵括知道战国时代百家争鸣,学风很是繁盛,看来眼前这个就是想要拜名师学学问的学子了。
赵括微微一笑道:“难得你向学之心如此坚定,这锭金子送给你吧!希望你能学有所成。”赵括对眼前这个比自己大不了两岁的学子很有好感,对方那种坚定的心境很不错,他说着从怀里拿出一锭黄金递给了对方。
李通古心下暗忖,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自己正为路费烦恼,这就遇到贵人赠送黄金,是不是老天爷也觉得自己心诚,想要给自己一些帮助呢!
李通古不是迂腐之人,接过黄金道:“壮士赠金之恩,在下铭记在心,有生之年一定会千倍奉还。”
赵括没有把对方的话放在心上,道:“你要去大梁,我们还能顺路走上一两天,咱们一起走吧!”
李通古欣然答应,有赵括这样的保镖他求都求不到啊!他的眼睛可是看见了,那坐骑上挂着两把大锤,他可不认为那数百斤的大锤是坐骑的兵器。
赵括可不想吃那干巴巴的干粮,在树林里走一圈已经猎到了几只野兔和山鸡,当下架起火烤起肉来。
李通古几乎和圣贤孔子一样三月不知肉味了,他也没有干等着吃现成的,而是捡拾起不少的干柴,供烤肉之用。
肉香慢慢溢出,李通古抽了抽鼻子,见那青年拿出一个小包,一看便知是食盐一类的佐料,那些佐料一撒,味道更香了。
赵括将烤熟的山鸡肉递给对方,道:“吃吧!”
李通古捧着手里的鸡肉,有种想哭的冲动,道:“是在下糊涂了,在下上蔡李通古,不知壮士尊姓大名?”
赵括随便说了一个名字,他估计现在自己已经成了战国头号通缉犯,自己留给黄歇的计策黄歇肯定得用上缓解和楚国权贵们的矛盾,为了不给自己和身边的人找麻烦,他没有说真正的名字。
李通古一只山鸡下肚,精气神一下子就上来了,等他再吃过一只野兔后,长出了一口气,道:“肉之香,今日始知啊!”赵括知道李通古可能是饿惨了,笑道:“有句话说的好,饥时吃糠甜如蜜,饱时吃蜜蜜不甜,环境是可以改变心境的,也可以改变一个人。”
李通古回味了一下赵括的话,击节叫好道:“壮士之言说到了我的心坎里,我前些时候才悟出这个道理,才下定决心改变的,鼠在所居,人固择地。”
赵括哦了一声道:“此话何解?”赵括没想到一下子扯出了耗子来。
“在下曾经是郡所掌管粮食的书吏,有一次我去上厕所,看见老鼠在吃人的粪便,一看到我就吓跑了,后来我在粮仓里看到老鼠在偷吃粮食,一点都不怕人,还很自在的样子,于是我就想,一个人想要功成名就,就应该像在粮库里偷吃粮食的老鼠,可以为所欲为,尽情享受”李通古把自己的心得说了出来。
“你是李斯?楚国上蔡的李斯?”赵括对这个故事不算陌生,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详细的记述过这个故事,李斯正是受到老鼠的启发才奋而追逐名利,干出一番事业来的。
李通古愣住了,他怔道:“壮士怎么会知道我的大号,在下正是李斯,表字通古。”李斯觉得这有些太荒谬了,自己不过是个小小的书吏,还不到名动天下的时候吧!
赵括被李斯问住了,只得说在自己在上蔡经过,听人提起过李斯的名字,尤其是关于老鼠的那番论断。
李斯没想到对方听过自己关于老鼠的那番话,笑道:“让壮士见笑了,正如壮士所说,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在什么地位,做什么样的事,李斯真的不甘心窝在粮库里做一辈子的书吏,为人当作粮仓鼠,才不枉此生啊!”赵括嘴巴微张,他没想到对方真的是李斯,那个辅佐秦始皇一统天下的华夏第一丞相,这让赵括异常兴奋,道:“李兄是要去向荀卿求学吗?”赵括可不想放掉李斯,这个人物和自己的命运虽然没有太大的交集,可既然碰上了,就不能便宜了嬴政,尽管现在李斯还是个一名不闻的人,尽管秦始皇嬴政还没有出生,但是他想要阻止那宿命般的相遇,白起还在,他不想再给自己的命运增加变数。
李斯点头道:“不错,我想跟荀卿学习帝王之术,只有把学问学到手了,才有能力治国平天下,才能飞黄腾达啊!”“那恐怕就要让李兄失望了。”赵括铁了心的要把李斯拐走,道:“荀卿此时虽然在大梁,可他不会开馆授徒,因为他已经是信陵君的心腹谋士,怎么可能收李兄这个弟子呢!”
李斯确实不知道荀卿的境况,只知道荀卿辞去齐国兰陵令后就去了大梁,此时听了赵括的话,满脸失望道:“真的吗?唉!枉我三个月的奔波,竟然无门可投。”
“那也不是,我知道一个好去处,那人学问不比荀卿差,不知道李兄有没有兴趣前往?”赵括继续下套道。
“哪里?”李斯知道了荀卿的境况有些心灰意冷,听赵括说还有一个值得自己去学习的地方,马上盯着赵括问道。
赵括嘿嘿一笑道:“赵国,蔺相如。”赵括本想说毛遂,可毛遂的名气显然不能和蔺相如相比,只好把蔺相如拎出来撑门面了。
李斯摇摇头道:“难啊!我去荀卿那里也是因为荀卿没有富贵在身,可能会收我为弟子,如果荀卿在信陵君身边做事,就不用想了,而蔺相如乃是赵国相邦,焉能收我为弟子,不把我乱棍撵跑就不错了。”
赵括哈哈笑道:“李兄所说确实如此,如果李兄独自前往,肯定会毫无收获,但是如果我领李兄前去,蔺相如不但会收李兄为弟子,肯定还会悉心教授。”
李斯脑袋不笨,听了赵括的话,问道:“壮士认得蔺相如吗?”李斯求学心切,或者说追逐功利之心很坚定,蔺相如的学问虽然可能不如荀卿,但是名气确实比荀卿大的多,能投在蔺相如门下学习,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赵括点头道:“请李兄原谅我之前有所隐瞒,在下乃是赵国马服君之子赵括,在蔺相如面前应该能说得上话”
“赵括?马服君赵奢,马服子赵括?”李斯虽然是一个小小的书吏,但是对近年来风头正劲的赵奢父子并不陌生,一听眼前的人是赵括,顿时傻了。
“夫君,真的要走吗?夫君真的忍心抛下我们母子三人吗?”一个年仅双十的少妇泪眼朦胧的看着自己的丈夫,希望能挽留住即将远行的丈夫。李通古看看伤心欲绝的娇妻,看看两个眼含不舍的年仅四岁的儿子,眼泪也无声的流淌下来,但是他很快擦掉了眼泪,道:“琼娘,为夫不得不走,人活一世怎么能默默无闻,怎么能在可以预见的结局中死去,人应该有所追求,放心吧!为夫一定会让你们母子享尽荣华富贵,家中之事我已经拜托叔叔了,琼娘有什么难处只管向叔叔述说,如果缺钱的话,还可以向我昔日的同僚们借一些”
“爹爹”两个小男孩跑过去抱住了李通古的大腿“爹爹不要走我们不要爹爹走”
李通古的心里也是百般不舍,可他显然心意已决,分开两个痛哭流涕的儿子,翻身上马,头也没有回就扬鞭而去。
阳夏城濒临魏楚边境,人员和贸易往来十分繁荣,李通古牵着马看着阳夏城,心中百感交集,他离家之后就匹马向东,想要到齐国兰陵去寻找学术大师荀卿,希望能从荀卿那里学到有用的才学,可惜天不遂人愿,等他到了楚齐边境才知道荀卿已经去魏国了,为了心中的理想,他毫不犹豫选择投往魏国,然而此时问题出来了,他的路费盘缠已经消耗一空,除了身边的老马之外一无所有了,摆在他面前有两条路,一是马上回头,回家去和娇妻幼子团聚,继续做那粮库保管员的营生,二是卖马,凑一些路费继续前进,这两个选择让他迷茫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走。
“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李通古想起前些日子自己说过的话,求学的心越发坚定起来,毅然将马匹卖给了阳夏城的一户人家,将所得金钱全都买了干粮,他心想,就是吃一路的干粮也要去魏国想荀卿学习学问,他很清楚,空有抱负只会一事无成,只有满腹经纶才能像苏秦那样名动天下,腰配六国相印,他自问头悬梁椎刺骨自己也能做到,所缺的就是一个好老师而已。
过了阳夏城,李通古才真正遭遇到考验,没有马匹只凭双脚走路,不但行程慢,双脚更是走出了血泡,那种钻心刺骨的疼痛让他都快忍受不住了,再一个就是危险,魏楚边境是一片深山老林,虽然有行人走出的路径,可时不时听到的狼嚎虎啸让他心惊胆战,每天只能走一小段路。
“水”李通古看到不远处流过的一条小溪,心头一松,他已经一天没有喝水了,光吃干粮让他的嘴里都溃烂了,那条小溪无疑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亲切的小溪。
“咕咚咕咚”李通古将脑袋沉到小溪里,一口气喝了个水饱,就在他抬头的时候,闻到了一股腥气,刺鼻的腥气让他险些作呕。
“啊!”李通古看到身后出现的野兽不由得失声惊叫,那种野兽似虎非虎,似豹非豹,总之是他没见过的猛兽,不过他知道这野兽绝对是冲他而来。
李通古知道自己的小命要完蛋了,那野兽露出的獠牙,冰冷的眼神,他相信只要自己动一下,肯定会被野兽一口咬死,继而被撕成碎片成为野兽的午餐。
“哈哈枉我想要成为名动天下的人物,枉我还想给妻儿荣华富贵,没想到竟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今日竟要成为野兽的果腹之物哈哈”李通古惊吓过度居然不怕了,而且还狂笑起来。
“胆色不错,思维也够冷静,最有意思的是还能笑的出来。”赵括看到一人一兽在溪边对峙,觉得十分有趣。
李通古听到人声,才发现在野兽后面站着一个人,一匹马,那人不过二十岁,长的相貌英俊,一身衣衫也非常华美,身边的那匹骏马宛若龙化,马上还挂着两把大锤,给他无以伦比的气势,竟然让他压下了对野兽的恐惧。
“小兄弟快跑,这里有野兽。”李通古可不希望有人陪他一起送命,那人身边有马匹,应该能逃过一劫吧!
野兽也看到了赵括和闪电,在它眼中,马肉的滋味肯定胜过人肉,闪着绿光的兽眸猛地瞪大,一个前扑直奔闪电的脖子而去。
闪电虽然是一匹马,可闪电也算身经百战,胆大包天非一般马匹可比,只见它飞快的调转身子,后蹄飞了起来直踢向奔来的野兽。
野兽明显没有料到自己这个捕食者会一点威慑力都没有,而且对方的蹄子飞来的太快了,没等它的利齿咬上去,马蹄子已经落在了它的身上,随即一股大力将它踢飞落到了小溪里。
赵括见闪电还要追那野兽,拍了拍闪电的脖子,道:“算啦!我都没见过那种猛兽,可能是珍惜动物呢,可别在你的蹄子下面绝种了,让它去吧!”
“希律律”闪电颇为不愿的打了一个响鼻,显然对赵括的阻拦十分不满。
李通古没想到对方的一匹马就把野兽踢跑了,危险解除后才发现他的小衣都被汗水浸透了,定了定心神后来到赵括面前,道:“多谢壮士救命之恩。”
赵括摆摆手道:“也算你命不该绝,我的坐骑要饮水,否而我们就遇不到了,你怎么不走大路?这小路虽然是捷径,可野兽也多的很。”
李通古叹了口气,道:“我想要去魏国大梁求学,无奈盘缠用尽,只想尽快到大梁去,这捷径可节省十天的时间,我也没有办法啊!”赵括知道战国时代百家争鸣,学风很是繁盛,看来眼前这个就是想要拜名师学学问的学子了。
赵括微微一笑道:“难得你向学之心如此坚定,这锭金子送给你吧!希望你能学有所成。”赵括对眼前这个比自己大不了两岁的学子很有好感,对方那种坚定的心境很不错,他说着从怀里拿出一锭黄金递给了对方。
李通古心下暗忖,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自己正为路费烦恼,这就遇到贵人赠送黄金,是不是老天爷也觉得自己心诚,想要给自己一些帮助呢!
李通古不是迂腐之人,接过黄金道:“壮士赠金之恩,在下铭记在心,有生之年一定会千倍奉还。”
赵括没有把对方的话放在心上,道:“你要去大梁,我们还能顺路走上一两天,咱们一起走吧!”
李通古欣然答应,有赵括这样的保镖他求都求不到啊!他的眼睛可是看见了,那坐骑上挂着两把大锤,他可不认为那数百斤的大锤是坐骑的兵器。
赵括可不想吃那干巴巴的干粮,在树林里走一圈已经猎到了几只野兔和山鸡,当下架起火烤起肉来。
李通古几乎和圣贤孔子一样三月不知肉味了,他也没有干等着吃现成的,而是捡拾起不少的干柴,供烤肉之用。
肉香慢慢溢出,李通古抽了抽鼻子,见那青年拿出一个小包,一看便知是食盐一类的佐料,那些佐料一撒,味道更香了。
赵括将烤熟的山鸡肉递给对方,道:“吃吧!”
李通古捧着手里的鸡肉,有种想哭的冲动,道:“是在下糊涂了,在下上蔡李通古,不知壮士尊姓大名?”
赵括随便说了一个名字,他估计现在自己已经成了战国头号通缉犯,自己留给黄歇的计策黄歇肯定得用上缓解和楚国权贵们的矛盾,为了不给自己和身边的人找麻烦,他没有说真正的名字。
李通古一只山鸡下肚,精气神一下子就上来了,等他再吃过一只野兔后,长出了一口气,道:“肉之香,今日始知啊!”赵括知道李通古可能是饿惨了,笑道:“有句话说的好,饥时吃糠甜如蜜,饱时吃蜜蜜不甜,环境是可以改变心境的,也可以改变一个人。”
李通古回味了一下赵括的话,击节叫好道:“壮士之言说到了我的心坎里,我前些时候才悟出这个道理,才下定决心改变的,鼠在所居,人固择地。”
赵括哦了一声道:“此话何解?”赵括没想到一下子扯出了耗子来。
“在下曾经是郡所掌管粮食的书吏,有一次我去上厕所,看见老鼠在吃人的粪便,一看到我就吓跑了,后来我在粮仓里看到老鼠在偷吃粮食,一点都不怕人,还很自在的样子,于是我就想,一个人想要功成名就,就应该像在粮库里偷吃粮食的老鼠,可以为所欲为,尽情享受”李通古把自己的心得说了出来。
“你是李斯?楚国上蔡的李斯?”赵括对这个故事不算陌生,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详细的记述过这个故事,李斯正是受到老鼠的启发才奋而追逐名利,干出一番事业来的。
李通古愣住了,他怔道:“壮士怎么会知道我的大号,在下正是李斯,表字通古。”李斯觉得这有些太荒谬了,自己不过是个小小的书吏,还不到名动天下的时候吧!
赵括被李斯问住了,只得说在自己在上蔡经过,听人提起过李斯的名字,尤其是关于老鼠的那番论断。
李斯没想到对方听过自己关于老鼠的那番话,笑道:“让壮士见笑了,正如壮士所说,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在什么地位,做什么样的事,李斯真的不甘心窝在粮库里做一辈子的书吏,为人当作粮仓鼠,才不枉此生啊!”赵括嘴巴微张,他没想到对方真的是李斯,那个辅佐秦始皇一统天下的华夏第一丞相,这让赵括异常兴奋,道:“李兄是要去向荀卿求学吗?”赵括可不想放掉李斯,这个人物和自己的命运虽然没有太大的交集,可既然碰上了,就不能便宜了嬴政,尽管现在李斯还是个一名不闻的人,尽管秦始皇嬴政还没有出生,但是他想要阻止那宿命般的相遇,白起还在,他不想再给自己的命运增加变数。
李斯点头道:“不错,我想跟荀卿学习帝王之术,只有把学问学到手了,才有能力治国平天下,才能飞黄腾达啊!”“那恐怕就要让李兄失望了。”赵括铁了心的要把李斯拐走,道:“荀卿此时虽然在大梁,可他不会开馆授徒,因为他已经是信陵君的心腹谋士,怎么可能收李兄这个弟子呢!”
李斯确实不知道荀卿的境况,只知道荀卿辞去齐国兰陵令后就去了大梁,此时听了赵括的话,满脸失望道:“真的吗?唉!枉我三个月的奔波,竟然无门可投。”
“那也不是,我知道一个好去处,那人学问不比荀卿差,不知道李兄有没有兴趣前往?”赵括继续下套道。
“哪里?”李斯知道了荀卿的境况有些心灰意冷,听赵括说还有一个值得自己去学习的地方,马上盯着赵括问道。
赵括嘿嘿一笑道:“赵国,蔺相如。”赵括本想说毛遂,可毛遂的名气显然不能和蔺相如相比,只好把蔺相如拎出来撑门面了。
李斯摇摇头道:“难啊!我去荀卿那里也是因为荀卿没有富贵在身,可能会收我为弟子,如果荀卿在信陵君身边做事,就不用想了,而蔺相如乃是赵国相邦,焉能收我为弟子,不把我乱棍撵跑就不错了。”
赵括哈哈笑道:“李兄所说确实如此,如果李兄独自前往,肯定会毫无收获,但是如果我领李兄前去,蔺相如不但会收李兄为弟子,肯定还会悉心教授。”
李斯脑袋不笨,听了赵括的话,问道:“壮士认得蔺相如吗?”李斯求学心切,或者说追逐功利之心很坚定,蔺相如的学问虽然可能不如荀卿,但是名气确实比荀卿大的多,能投在蔺相如门下学习,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赵括点头道:“请李兄原谅我之前有所隐瞒,在下乃是赵国马服君之子赵括,在蔺相如面前应该能说得上话”
“赵括?马服君赵奢,马服子赵括?”李斯虽然是一个小小的书吏,但是对近年来风头正劲的赵奢父子并不陌生,一听眼前的人是赵括,顿时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