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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昨夜子时

作者:终极大魔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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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子时三刻,这些被神晶之血激活生命的战士苏醒之后,无需舞铃笙三女解说,便因神晶之血的神异感应知道是我赋予了他们第二次的生命,满怀感激的他们全都毫不犹豫就立下了此生追随于我、效忠于我的誓言。

    我对此并不感意外,安抚了他们一番之后,便按最初的设想,把他们编组在一起,成为我的近身卫队。由“亡灵十字法阵”

    从近万不死僵尸战士中挑出来的三十六个交交者,这些人的战力之高已出乎我的想像。我曾经考较过其中几个的战力,差不多全部接近甚至达到了大剑士的级别。他们在军中要想得到个百骑长,甚至千骑长级别的官职应该都不是难事。

    不过,由于他们一心一意只希望能留在我的身边,而我也并不想让他们的实力过早暴露于人前。我只好采用折衷的方法让他们组成我的近身卫队。根据他们的要求,希望服饰有别于其它的战斗单位,我为他们选择了清一色的黑色玄铁铠甲。

    于是,我身边便多了一队装束与众不同的人马,而马上那些黑盔黑铠的骑士那种冷傲气势更是其它任何番号的战斗单位都无法比拟。在他们的身后,是迤逦而行的雪狼军团的十几万人马。

    为何要如此急着赶回范斯特去呢?刚刚才开完了庆功宴,本来是毋需这样匆忙离开阿尔塞城的。可是由于一大早就收到布鲁克尔的飞隼传讯。

    沃尔夫不得不只用半天时间来处理阿尔塞城的各项事务。他考虑再三,决定让麾下的得力将领巴特留下,取代原来的守城主将行使城主之职。

    由于巴特麾下有三万雪狼军战士,沃尔夫于是将原来城中守军的三分之二(约两万人)调离,遣散到雪狼军团内各个不同的战斗单位。剩下的约三分之一(一万人左右)就保留并划归巴特指挥。

    这样,阿尔塞的守城兵力就达到了四万多人。虽然人数上和最初的阿尔塞守军相当,但战力却已不可同日而语。

    事先混入城中的斥候人员,经过一天一夜的资料收集,已经将包括雪狼军团入城前城中的情况完全弄清楚,天一亮他们便据实向狼帅沃尔夫作了汇报。

    于是沃尔夫知道:击败圣光水师,攻取阿尔塞,并运走了城内所有碘盐的真正主脑人物是已经顺利撤离的沙迦和他的地下城人。而我和舞铃笙三女,只不过是沙迦的棋子。

    因我的献城之举使得时间得到缓冲,间接地为沙迦他们顺利撤走创造了条件。狼帅沃尔夫得知这些后有种被戏耍了的感觉,大有向我兴师问罪之意。

    对此,我亦早有心理准备,耐心地向沃尔夫做了解释:我告诉沃尔夫,由于之前舞铃笙三女欠了沙迦人情,为了还人情我们不得不听他指挥、为他做事,条件就是为他坚守城池到午时三刻。

    当然,这样做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我确实不想让阿尔塞城毁于一旦。至于沙迦的顺利撤走,我承认自己确实负有主要责任,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的同时,也信誓旦旦地声明自己有把握找得到他的巢穴。如果狼帅认为有必要,我愿意第一个领兵出征,誓将沙迦一举剿灭。

    不知道沃尔夫是否相信了我的话,总之,他的火气是降了下来。并未处罚我,反而真的让我做好随时出征寻找并清剿沙迦的地下城的心理准备。

    “固所愿也,不敢请尔。”这是我内心的回答。事实上,沃尔夫是颇有远见的,他知道,沙迦既然会袭取阿尔塞,自然也会袭取其它城池。

    先下手为强,如果能找到他的巢穴(地下城),一举摧毁之,方能永绝后患,是为上策。当然,是否这么快就派这个雷德带领部队进行清剿,还是要等回到范斯特后向布鲁克尔请示才能决定。

    范斯特城的灯火,在远方是迷蒙的一片红光。经过了大半天的旅程,圣光王国的王城终于再一次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天上星光点点,黑夜里,那块在眼中逐渐放大的红光,如同瑰丽的红宝石,又如同一个重新唤醒的梦这座城市,我实在太熟悉了。和阿烈一起纵酒狂歌的日子,清晰地浮现眼前。

    可惜,物是人非,阿烈再也不会出现,那个我身为圣光王国枪兵时最好的兄弟,已经为了救我而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他的妻子秀秀,我违背了当初答应他的诺言,一夕欢娱后我竟狠心选择了离开。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时候的我,对自己并没有信心,我担心自己会就此迷失在温柔乡里,永远找不着自己的方向。

    现在,经历了生与死的洗礼,我的心变得不再懦弱。我终于回来了,不再是当初那个普通枪兵,而是以雪狼军团大将军的身份。是到了兑现对阿烈的承诺的时候了。可是,那个一度令我迷醉的女人,那个我兄弟的娇妻,她现在还好吗?

    那滑如凝脂的肌肤,幽怨缠绵的眼神此刻浮现我的脑海,这一瞬间,我的心忽然变得热切起来:心结既然已经解开,我决心让邪恶的天性发扬光大今晚,就要让秀秀重新回到我的怀抱,就要重新聆听她动人的娇吟。

    离城尚有两三公里,一队灯火从城门处亮起,蜿蜒而来,是布鲁克尔派了官员出城迎接。大部分的人马被安置在城外扎营,各战斗单位千骑长以上级别的将领则跟随沃尔夫一起,进城去谒见国王布鲁克尔,我和舞铃笙三女自然也在同行之列。金壁辉煌的王宫之前,是一个方形的广场,虽然是晚上,这里依旧灯火通明。

    在这里,能清楚看到王宫的主殿那金色的圆形殿顶,由于主殿高高耸立,鎏金的殿顶便在清冷的月光下奕奕生辉,折射出殿之主人那桀骜孤高的个性。

    我们一行近百人,包括欢迎的官员和士兵,便足足有了过千之数。大家在广场上静静地肃立着。等待着圣光王国的君主,国王布鲁克尔的莅临。

    得得的马蹄声中,布鲁克尔在群臣的簇拥下,终于骑着高头大马出现了。魁梧的身材,碧绿的眼眸,高挺略带鹰勾的鼻子,坐在马上腰背依然挺直得如同铁板。

    布鲁克尔刻意以军人的姿态出现,他身穿一袭金黄色的战甲,坎肩处有着闪耀亮丽芒气的龙形饰物。足蹬黄金战靴,胯下是一匹神俊异常的白马,处处流露出非同寻常的王者气息。

    “吾王万岁,万万岁!”当布鲁克尔的战马跨过白玉石桥,进入广场的一刻,广场上响起了如雷的呐喊。我装模作样地张了张口,却并未发出声音。布鲁克尔顾盼自豪,向沃尔夫表示了慰问之后,发表了一番热情洋溢的讲话。

    大意自然离不开“大家辛苦了为国家做出了贡献向国王表示了忠心”等等,当我听得开始有些昏昏欲睡的时候,布鲁克尔口风忽然一转,道:“这次急着召各位回来,是因为国中出现了一些意外的变故,需对各位再次委以重任。

    朕要求各位先休息两三天,军团众将领自千骑长以上,每人可得到相当于一千两黄金价值的消费点卷,有效期为两天,两天之内,大家可以在范斯特城内任何场所使用。

    后天下午,各位的休假结束,大家集中到朕的第二偏殿参加会议,朕有任务向各位下达。现在,请狼帅随朕回宫议事,其余人等就地解散。”讲话结束后,布鲁克尔召了狼帅沃尔夫伴其回王宫内议事,其余众将则交给属下官员安排住行。

    家室在范斯特城内的人当然是自己回家,其余人则被安排到城中最大的客栈暂住。听了布鲁克尔结束语的说法,众将领开始都议论纷纷,猜测是何事居然令到国王这样紧张?是某处又起战事?

    还是要将雪狼军团做大的调整?捕风捉影的猜测自然不会有结果,既然后天能够知道答案,大家于是陆续散去。

    跟随带路的官员,我和舞铃笙三女到城中最大的客栈圣光客栈住下,同时领取了总共价值四千两黄金的消费点卷。我不由大为感叹。

    想当初,身为圣光王国枪兵时,整天出生入死,一年的总薪水也不过是千两黄金,即使打了胜仗,并且因杀敌多而立下一级战功(普通士兵的战功分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得到的奖赏也仅仅是黄金一百两。

    现在,居然毫不费力,就轻松领了四人份的四千两,虽然是消费点卷而不是“现金”但做将领和当普通士兵的待遇也算得上是天地之别了。说起这消费点卷,也算是圣光王国的特色物品,这是圣光王国十年前由当时的长老议会提出的,此后王室的奖赏有很大一部分是采用这样的方式,这种带时效性的点卷主要作用是能刺激消费,而且由于仅限在范斯特城内使用,对繁荣范斯特城的经济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

    这里表过不提。离睡觉时间尚早,舞铃笙三女兴致高昂,知道这里曾经是我住过的地方,于是一起怂恿我带她们去逛街,顺便看看范斯特城的夜景。我拗不过她们,只好客串了一次向导。范斯特不愧是圣光王国的王城。

    即使是晚上,属于商业区的地段依然热闹无比。华灯盛放,一众商铺以及饮食娱乐场所,正是开门迎客的时候。

    我专门带她们去逛那些卖高档服装与饰品的商铺,三女从前到过的地方,除了物质水平极为落后的鬼域,就是没什么东西可买的魂绝地下城了,哪有见过这等店铺绵延不绝,商品琳琅满目的景象。

    姑娘家本就爱俏,手上有钱,又有喜欢的东西可买,舞铃笙三女未过多久,便花掉了近两千两黄金点卷。如果不是因为拿不了那么多,我相信不把四千两点卷用光她们都不会满足。

    通过这次采购,我发觉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女人买东西与男人买东西是不同的。男人买东西往往是事先想好要买物品的用途才直奔目标。女人买东西则一般是事先没计划,买之前也往往不细加考虑,只是凭着一时兴致就决定买了,买回去以后呢?又常常会发觉买回来的东西其实根本派不上用场。

    舞铃笙三女刻下就是这种情况了。最后一站,是城中最大、也是级别最高的商铺圣绮莎购物中心。

    这里,仿佛一个小型的城镇,是整个圣光王国商品最齐全的地方,当然商品的售价也是最高级别的。在一个卖极品水晶玉器饰物的柜台面前,我停下了脚步。

    一枚拇指大小、闪着莹莹白光的水晶瓶吸引了我的目光,这小小的磨砂水晶做成的瓶子,瓶颈上系着一条细细的银链,可以悬在胸前做饰物。

    奇异的是把晶瓶倾倒过来时,仿佛一片乳白色的雾光漫过,澄清之后便出现了一个明艳的少女形象。瓶侧,有四个凸出阳文“秀丽无双”及一行蝇头小字“千里寄相思”我内心的震动差点就形之于色。

    长吸了一口气,我没有还价便将这件饰品买了下来,三百两黄金的售价使得这个小瓶几乎已是这间商铺内最贵的物品。但我付钱时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这位客官您可真有眼光,这件饰品名叫晶瓶美人璧整个范斯特王城之内,仅此一件哩。可惜一直以来没人识货。”店中服务生见我出手阔绰,谄媚地恭维道。“不知贵店从何处得来这样的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