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颁布律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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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登位大典和结婚大典也处于紧锣密鼓的筹备阶段,这下可把礼部忙坏了,查经考典,筹备仪式。
参议阁更是连开会议,讨论修订各种律法。
大汉军律、大汉政律、授爵律、大汉王位承袭律、大汉居民法、大汉刑律、大汉财税法、大汉经济法,加上已经颁布实施的国家货币金融法,一共九部律法。
大汉军律涵括了所有军事活动的律令规范,包括军政、军令、军制、军阶军薪、军法、后勤、军工等诸方面的内容。军政、军令、军制、后勤、军工等则与之前所行的一脉相承,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军阶军薪制则属于新出来的政策,军阶分为兵、士、尉、校、将五等十八级,具体分为列兵、一等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准尉、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准将、少将、中将、上将、大将共十八级。
没有立功的一年兵为列兵、没有立功的二年兵为一等兵、没有立功的三年兵为上等兵,士兵没有立下功勋不得担任下士以上职务。伍长是下士军阶,屯长是上士军阶,队长是少尉军阶,大队长是上尉军阶,营长是中校军阶,师团长是准将军阶,军团长是中将军阶,上士以下是基层官兵,准尉、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为中级军官,上校、准将、少将、中将、上将、大将为上层军官。
所有常备军人实行月薪制,以货币支付,按照军阶不同逐级递增,军阶越高月薪越高。军龄40年以上或者准将军衔以上退役的军人,将享受和拥有爵位退休者同等待遇。战死者抚恤金将是在职月薪的100倍,这一条将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变更,绝对保证所有亲属都将受到朝廷的照顾。
军法中则在军纪的基础上,加上了军礼、奖惩措施、标准以及军功授爵制的内容,对在国家战略、战术有突出贡献,战役中发挥至关重要作用者除正常晋升军阶、奖赏外,由国王特别授予爵位等级,按授爵律执行。
全民军训、预备役制也写入了大汉军律。
大汉政律则对朝廷各级政权机构的设立、编制、职责、运行、权限等以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实行品级制,设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官职、月薪与品级相对应。品级考核不论出身、门第,以才能、学识、政绩论。
官员选拔专条陈列,分举荐制、自荐制、功劳选拔、学院甄选,不论出身,唯才任用。
各级官吏实行年终考绩制,视察和监察地方制,对地方官吏实行年终考绩的同时,还实行了一套自上而下的视察和监察地方行政的制度。国王、相国、郡守都必须经常到所属的县巡视和考察,考核地方行政,了解民情。
规定了各品级官员退休的年龄和退休薪金,取消世袭制。
授爵律主要表彰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诸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由国王根据各院府所报备的特殊贡献者,审核而授。
所授之爵乃礼遇称号,分为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共五等,可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享受民众特殊礼遇,可直接面见国王,对国政、国策、国计民生、军事、经济诸领域提出见解,可参加国家大典、国宴,史册留名等,不在其位者不具有参政、行政资格。
所授之爵只惠于本人,非世袭,过世后所授爵位自然取消。严禁授于封地、封邑,所授之爵在私购的土地上不享有特权。
大汉王位承袭律开宗明义,确定王位为王族世袭制,长子继任,任期不得超过三十年,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岁。
国王的妻子均称王后,以嫁给国王的时间早晚排序,首位者为后宫之首,不设滕妾后妃等等级。
王子不分嫡庶,按年龄大小排序,十五岁前可生活在后宫之中,享受王族待遇。王子、公主九岁前就读上书阁,上书阁除配备有专门的文、武、军少师外,两院、两府、各学宫、学院轮流定期入教;九岁后改名换姓就读凌云乡学、蓟城学院或者蓟城军事学院、蓟城太医院,放学后仍就学于上书阁;
满十五岁的王子改名换姓远离蓟城经商锻炼五年,赐赏金币两千。五年后必须返回报备待核,业有所成者授予公爵称号,恢复姓名,准其择地定居经商或任职两院、两府从四品以上官职。
一无所成者,必须隐姓埋名边防从军三年,从军期满,未得任下士者,返回蓟城,恢复姓名,享受国家津贴,任其择业,后人不享受国家津贴。
从军得下士军阶者,可破格升任少尉军阶,恢复姓名,继续军中任职三年,返回蓟城,按其军中所任军阶上调两级,最高不得超过少将军阶,准其在两院、两府按相应级别安置任职,授予男爵称号。
王子所授爵位为亲爵,除可世袭,长子承袭制外,其余等同于授爵制所定。
长子九岁前与诸王子同,九岁后搬入太子府,设受各学宫、学院首脑教育,为半天轮流制,其余半天改名换姓就学凌云乡学、蓟城学院、蓟城军事学院,两院、两府首脑要定期前往太子宫传授治国之道。太子满十五岁一样要改名换姓远离蓟城经商锻炼五年,赐赏金币五千。锻炼期满,经商所得交与内府,以太子身份临朝听事。
若长子为痴呆傻,由内阁、军机阁共议,国王亲定,改由次子继任太子;若太子殡天,改由次子继任太子。
国王殡天,无子嗣或太子未满十五岁者,由经商锻炼五年业有所成而从未从仕的兄弟中择年最长者继任王位。
太子未满十五岁者,继任国王及其妻、子不得入前书房及后宫,不得另建宫殿。(说白了就是暂代)待其退位后,可享受国家供奉,其长子自然具有公爵身份,王位继续由太子继任,太子亡故,由其兄弟继任太子,以此类推。
最后又说明大汉王位承袭律任何人都无权修改、废除,否则为国家公敌,人人得而诛之。
为了避免兄弟相残,王族相争,凌云志和那些大臣们可说煞费苦心。
建国、登位大典和结婚大典也处于紧锣密鼓的筹备阶段,这下可把礼部忙坏了,查经考典,筹备仪式。
参议阁更是连开会议,讨论修订各种律法。
大汉军律、大汉政律、授爵律、大汉王位承袭律、大汉居民法、大汉刑律、大汉财税法、大汉经济法,加上已经颁布实施的国家货币金融法,一共九部律法。
大汉军律涵括了所有军事活动的律令规范,包括军政、军令、军制、军阶军薪、军法、后勤、军工等诸方面的内容。军政、军令、军制、后勤、军工等则与之前所行的一脉相承,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军阶军薪制则属于新出来的政策,军阶分为兵、士、尉、校、将五等十八级,具体分为列兵、一等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准尉、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准将、少将、中将、上将、大将共十八级。
没有立功的一年兵为列兵、没有立功的二年兵为一等兵、没有立功的三年兵为上等兵,士兵没有立下功勋不得担任下士以上职务。伍长是下士军阶,屯长是上士军阶,队长是少尉军阶,大队长是上尉军阶,营长是中校军阶,师团长是准将军阶,军团长是中将军阶,上士以下是基层官兵,准尉、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为中级军官,上校、准将、少将、中将、上将、大将为上层军官。
所有常备军人实行月薪制,以货币支付,按照军阶不同逐级递增,军阶越高月薪越高。军龄40年以上或者准将军衔以上退役的军人,将享受和拥有爵位退休者同等待遇。战死者抚恤金将是在职月薪的100倍,这一条将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变更,绝对保证所有亲属都将受到朝廷的照顾。
军法中则在军纪的基础上,加上了军礼、奖惩措施、标准以及军功授爵制的内容,对在国家战略、战术有突出贡献,战役中发挥至关重要作用者除正常晋升军阶、奖赏外,由国王特别授予爵位等级,按授爵律执行。
全民军训、预备役制也写入了大汉军律。
大汉政律则对朝廷各级政权机构的设立、编制、职责、运行、权限等以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实行品级制,设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官职、月薪与品级相对应。品级考核不论出身、门第,以才能、学识、政绩论。
官员选拔专条陈列,分举荐制、自荐制、功劳选拔、学院甄选,不论出身,唯才任用。
各级官吏实行年终考绩制,视察和监察地方制,对地方官吏实行年终考绩的同时,还实行了一套自上而下的视察和监察地方行政的制度。国王、相国、郡守都必须经常到所属的县巡视和考察,考核地方行政,了解民情。
规定了各品级官员退休的年龄和退休薪金,取消世袭制。
授爵律主要表彰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诸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由国王根据各院府所报备的特殊贡献者,审核而授。
所授之爵乃礼遇称号,分为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共五等,可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享受民众特殊礼遇,可直接面见国王,对国政、国策、国计民生、军事、经济诸领域提出见解,可参加国家大典、国宴,史册留名等,不在其位者不具有参政、行政资格。
所授之爵只惠于本人,非世袭,过世后所授爵位自然取消。严禁授于封地、封邑,所授之爵在私购的土地上不享有特权。
大汉王位承袭律开宗明义,确定王位为王族世袭制,长子继任,任期不得超过三十年,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岁。
国王的妻子均称王后,以嫁给国王的时间早晚排序,首位者为后宫之首,不设滕妾后妃等等级。
王子不分嫡庶,按年龄大小排序,十五岁前可生活在后宫之中,享受王族待遇。王子、公主九岁前就读上书阁,上书阁除配备有专门的文、武、军少师外,两院、两府、各学宫、学院轮流定期入教;九岁后改名换姓就读凌云乡学、蓟城学院或者蓟城军事学院、蓟城太医院,放学后仍就学于上书阁;
满十五岁的王子改名换姓远离蓟城经商锻炼五年,赐赏金币两千。五年后必须返回报备待核,业有所成者授予公爵称号,恢复姓名,准其择地定居经商或任职两院、两府从四品以上官职。
一无所成者,必须隐姓埋名边防从军三年,从军期满,未得任下士者,返回蓟城,恢复姓名,享受国家津贴,任其择业,后人不享受国家津贴。
从军得下士军阶者,可破格升任少尉军阶,恢复姓名,继续军中任职三年,返回蓟城,按其军中所任军阶上调两级,最高不得超过少将军阶,准其在两院、两府按相应级别安置任职,授予男爵称号。
王子所授爵位为亲爵,除可世袭,长子承袭制外,其余等同于授爵制所定。
长子九岁前与诸王子同,九岁后搬入太子府,设受各学宫、学院首脑教育,为半天轮流制,其余半天改名换姓就学凌云乡学、蓟城学院、蓟城军事学院,两院、两府首脑要定期前往太子宫传授治国之道。太子满十五岁一样要改名换姓远离蓟城经商锻炼五年,赐赏金币五千。锻炼期满,经商所得交与内府,以太子身份临朝听事。
若长子为痴呆傻,由内阁、军机阁共议,国王亲定,改由次子继任太子;若太子殡天,改由次子继任太子。
国王殡天,无子嗣或太子未满十五岁者,由经商锻炼五年业有所成而从未从仕的兄弟中择年最长者继任王位。
太子未满十五岁者,继任国王及其妻、子不得入前书房及后宫,不得另建宫殿。(说白了就是暂代)待其退位后,可享受国家供奉,其长子自然具有公爵身份,王位继续由太子继任,太子亡故,由其兄弟继任太子,以此类推。
最后又说明大汉王位承袭律任何人都无权修改、废除,否则为国家公敌,人人得而诛之。
为了避免兄弟相残,王族相争,凌云志和那些大臣们可说煞费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