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书小说网 > 董永文集 > 大学四年

大学四年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依然记得那个最后的夏天,校园满眼兵荒马乱,青青树叶竟然在明晃晃的阳光下飘零。我们像一群无家可归的乌鸦,在黄昏时才出来胡乱碰头。问问健康,问问未来,四年来彼此熟悉的脸在暮色下渐渐苍老。那是怎样仓皇而凄暗的黄昏,夕阳燃烧,晚霞满天。小刚的黄昏飘过,这时候,大家都不说话,一起望着窗外,望着天空。六月二十八号晚上,大家在操场围成一圈,唱歌,说话,散。第二天一早,我乘上车,离开学校。我没有向不断向我挥手的同学挥手。我知道,随着离校最后期限的来临,校园里马上就会秋风飘零,落叶四起,我们扔掉的日记本和书册是否会乱舞于人来人往的林荫道,我们唱过的歌曲,也许还会继续被另一群人忧伤而心疼地传唱。

    到了单位,那是一所偏僻的高中。我和政法系毕业的陈当夜住在城里的一家宾馆。街上的车,街上的人,让躺在床上的我,总有一种置身校园的感觉。是同学甲的声音,是同学乙的声音。混着热汗的朦胧中,我的心突然痛起来。

    一军训

    1998年9月7日,父亲送我去大学。学校离家并不远,但我从来没出过远门,见过大世面,父亲执意送我。到了学校已经是下午一点过了,但我不想吃饭,就直接去体检。队伍很长,我都快站晕了,才轮到我。先是称重。经过一个暑假的煎熬,我瘦得变了形。体检的时候,一称,只有八十多斤。医生瞪着眼睛,看看我,又盯盯称,不知道是怀疑称,还是怀疑我。过了几天,辅导员来寝室看我们,见了我就说,你行不行,要军训?我说,没事的,不就晒太阳、叠被盖吗?我从小就会唱小二郎:不怕太阳晒,不怕风雨狂

    接着就军训。第一天,就有人挺不住,站军姿时,经不住太阳的炙烤,倒在地上了,甚至还有些人高马大的男生。我真替他们难受,很是怜悯他们。我以为他们恐怖传说中的军训不过尔尔。我出身农村,皮肤黑得像炭,不担心晒黑,劈柴担水也很平常。倒是叠被子不是我想的像在家里,每天起床把被子叠整齐那么简单,要求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如刀削斧砍。听了教官的要求,我们以为只要用点力就成了。谁知道再怎么叠就是像猪八戒的二妈——还是丑。最后才知道是被子太贱,需狠狠折磨不可。先摊开在地,再用桌子如压路机样来回碾压。我们觉得费时费劲,干脆两人一组,举凳子狠命地锤,就如筑土打夯般,还喊起号子。全楼人闻声观摩之后,迅速行动。果然,效果良好。我记得寝室里的沙兄,很是负责,出操前,总要把每个人的被子再叠一遍,一为练习,一为寝室得分。出操后是要抽查人现场叠被的,那时我们都大气不敢出。教官不知是喜欢女士还是讨厌女士,总点女生。

    军训最后一关是打靶。大多数人很兴奋,可以摸到枪,就是英雄了,何况可以开枪。同学们纷纷用手比画着,口里砰砰地叫。打枪之前,近视得厉害的我很紧张,不知会不会打个“光头”前面有好几个同学的成绩都是0环,都是女生,这对我来说,既是一丁点的安慰,更是一百倍的压力。我们是五人一组。轮到我们了,我还在想如果是0环怎么见人。步枪旁上子弹的士兵喊了两声趴下,我都木然应着,他火了,你小子干嘛,准备挨处分?我急了,马上趴在枪左边。见我心不在焉,士兵两眼冒火,几乎会射出一梭子弹。他说的动作,我都茫然,手足无措,半天还没开始瞄准。士兵正准备骂我,旁边四人的枪都响了。震耳欲聋,果然不同凡响。我正呆呆地顾盼左右,士兵说,快开枪!我摘了眼镜,根本看不到目标,心里又急又怕,瞄了三次,不敢扣枪。士兵看着我的狼狈相,又气又笑。我见他在笑,便小声说,兵哥,我啥都看不见,你帮我打?他愣了一下,大声喝道,啥子?!我想完了,只得硬着头皮做这件让中文系丢脸让男生蒙羞的足以让我一辈子抬不起头的事——砰!我只扳了一下,空气中却响了五声,回声这么大,我正纳闷,士兵说,快走!我还没完,我说。完了,快走!他夺过枪,又开始装子弹。我明白了,是我的手丧失了知觉,后四发是我的手惯性的发抖抖出去的。真是淋雨偏逢屋漏,运气霉到家了。我出来垂头丧气地坐在队伍里,只希望报成绩的人晚些报,或者他眼花看错,结果他没缓报,但是他眼花了——那简直一定是,我一直这么想——他报的成绩,我是37环!我终于知道,瞎子打枪,也有一定命中率的。

    二考试

    军训过后,大家紧张的心终于放开了弦,准备轰轰烈烈地开始浪漫悠闲的大学生活了。各寝室首先是一窝蜂冲向文学社团和学生会社团,瞧瞧热闹;接着明白自己是大学生了,应该独立行动了,于是单独去面试。我们寝室的都不积极,也可能是害怕那些社团招聘时招摇过市的阵仗。男生开始玩起了双扣(扑克打法)。如今我以为,不参加社团是英明的,而打牌浪费了我大把大把的青春。那时刚从紧张的高中生活里走出,自然有一种想松弛骨架的想法,觉得不浪费一下时间真的对不起自己。大家对参不参加社团,吃不吃早饭意见不一,可对打牌却是志同道合,一呼百应。整个寝室分成两派,天天挑战赛;后来全层楼,整幢楼,都搞起了这个运动。女生也乐此不疲。最后是男女对打,混战。和本校女生、和外校女生联谊了寝室,约会见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牌嗑瓜子。如果算计太狠,肯定没戏;如果出手太笨,照样完蛋。女生出的慢,你不能催;女生出得不好,你也不能气;嗑瓜子更要面带笑容,小心翼翼,保持瓜子壳朝一个方向飞,当然不能像在自己寝室里那样横带一些唾沫。大学第一学期就在杀伐声中过去了。第二学期开学转来,大家似乎一下子都心灰意懒了,寝室冷冷清清,谁都不提打牌的事。缺骨少肉的扑克扔进垃圾桶后,也再没人以短跑比赛的速度冲下楼去买了。我从此和扑克一刀两断。

    中文系的考试很简单,只要你记性够好,即使临阵磨枪,也会考出好成绩的。所以大家只在考试前三天收敛不正当情绪,开始借女生笔记抄,又觉得麻烦,干脆几个人合伙复印笔记,背重点。其实一个晚上足够应付了。我有时真怀疑老师一学期讲几十节课的必要性。

    我们最怕公共课。上课是何曾听过半句,笔记也解决不了问题,老师也不画重点,全靠背书了。据我所知,公共课的教材上几乎全是正确的废话,而又全是重点,没多余的。当然及格是没问题的。勤奋的女生当然能考出好成绩。女生在专业课上没有优势,就靠公共课挣奖学金。但我们也怀疑女生的公共课成绩是否真那样高,我们的就真那样差。好多公共课的考试学校都放了我们一马的。师院以考纪严而闻名。虽是放,但我们还是不敢夹带、抄袭。很多回考后,我都自信地说,肯定上90分。抄书都抄不到90算什么,而且我还发挥了那么多。可男生的成绩都不理想。60、70分顶天。女生80、90分多的是。肯定是老师的偏见,大家都这么认为。大学公共课考试的成绩,还要看平时你的表现。男生都不擅长表现。上完课就走人,还经常睡觉,迟到、早退、溜号不说,见了老师也不主动打招呼,甚至一学期下来可能还不知道老师姓什么。女生高明得多,下课了还像高中生围着老师问东问西。证明自己实力的机会来了。大二时有一门课——逻辑学,像公共课的专业课,男生女生都似懂却不懂,眼看考试了,大家心里有些慌,因为是专业课,监考特严,考前3分钟还要交换考室、调座位的。向女生借笔记,女生说,哪有,老师讲的全是书上的。老师也说,只看懂了书就够了。只有硬着头皮了,图书馆查了几本同类的书,又找来两套97级的试卷(学校是不会让考过的试卷流传的,但我们找到复印室,老板为了做生意,拿出来,一下子复印了许多,男生女生都争着要),做了一遍。心里亮了。考试时特别严,一间小教师站着四个虎视眈眈的监考员。因为亲耳听到97级的师兄说,这门课重修的人最多,我和阎宗考前就最怕,也钻得最透,结果考得最好,96分。女生几乎没人上八。

    最好笑的是体育考试。大二时我体育不及格,去找体育老师,他说,你到体育系交30元的费,买张游泳票,天天到泳池锻炼;成绩单上就填及格。我不敢反驳,不会游泳的我把票给了洪哥,乐得他还去其他班问有没有体育不及格的,可将票贱卖或转让给他。大四时,最后一次体育考试。大家工作都搞定了,没放心上,测试员都是大四体育系的学生。先50米,我和另一个同学第一组。测试员喊跑,便奋力冲过去。问成绩,他满脸通红,说,哎呀,秒表只能记一个人的成绩。我趁机说,那随便填一个,就7秒6。他说好。他不知短跑是我弱项,我笑着松了口气。接着引体向上。我只有找人了,找了个高手,引了18个,测试员连说够了够了。长跑我少跑一圈,不知测试员没发现还是司空见惯,我过关了。两天后成绩下来,补考名单上我却赫然有名。我们问这是怎么回事,一定是搞错了。四年里这是第一次(也必定是最后一次)不及格,为什么要这个第一次呢?后来才知道,体育系的很多同学的大学语文和教育学不及格,他们为了报仇,就拿中文系和教育系出气了,无论测试成绩如何,都得定几个不及格——翻历史记录,凡是体育成绩靠后的,都划为不及格。补考时,我们边跑边对测试我们的体育系的大四学生骂,他也不露声色地偷笑。

    三室友

    寝室七个人,只有我和洪哥是三班的,其余是一班的。阿勇是小帅哥,个性温柔,从不发脾气,喜欢老老实实去上课(甚至替人去上课,直到接受了点名才溜)或上图书馆。阿强年龄最小,可脾气最大。打牌时争吵得最激烈,好多次我们打牌不欢而散,就是因为他的大嗓门。也不想和他联手,你出的不好准挨骂。他是温江人,方音很重,语速特快,刚开学那阵,他说半句,我们就得pardon、pardon的反复喊几次。瞌睡和我有得一拼,他胖我瘦,又嗜睡,兄弟们就称他是睡神仙,我是睡道士。在白天也经常床上互接梦话。寝室经常只我两人(洪哥学书法去了,任兄、林兄、沙兄等或喜欢“政治”或喜欢运动,常常不在寝室),睡得不耐烦时,就看书,写诗。我最早的诗友应该是他。他喜欢读西方人的著作,特别是哲学,我每次借他的书,五分钟后就还,看不懂。他看我从图书馆借的书,两分钟后就还,说,烂书,低级!我那时正看先锋派的小说、诗歌。只有金庸,那是我们共同的爱好。

    沙兄是我最敬佩的人。双眼如鹰,谈吐不凡。最爱帮助别人最会关心人,我们寝室的大哥大。回族人,他一直没改变自己的信仰,始终不吃汉人弄的东西。所以他吃饭时很辛苦,早上面包晚上面包,中午要到离学校很远的清真馆子吃饭。好几位回族学生受不了,就到食堂打饭了。有时看他那么辛苦,我们便说,你悔改吧,或者说他迷信。他说,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即使它不好甚至是错的,祖先都能坚持,我也一样,信仰就是坚持不渝。我们都心服口服。

    洪哥是我们寝室最后到的。圆脸,年龄播种的青春痘长势一片良好。这张永远红光满面的脸,给人无上的亲和力。大家学着阿q正传里的假洋鬼子肉麻地叫他洪哥,他居然很快地适应了。后来,你说他真名徐小红,他也许还会扭过头问:“哪个女的?”一次,他说他有时很讨厌自己的真名,沉默了半许,他黯然神伤地给大家说,我还有个曾用名。我们问,那叫啥?他眼神忧郁,还是别提了。我们笑着说,那也总比徐小红这个女性化的名字好。他说,我以前姓刘,叫刘龙。我们说好呀,飞龙在天,见龙在田嘛!但接着我们都笑出声来,刘龙不就是“流脓”吗?他又总是昂着头,一天就发生了意外,后来他这样描述:我穿着拖鞋去食堂打饭,忽然脚下一滑,盛着半碗稀饭的瓷碗飞碟般旋转出手,我一屁股坐在地上,瓷碗重重摔在离我五尺五远的地方后一声不响,稀饭从离我三尺三的地方开始旋出两条畸形纠缠的弧线,点缀着我最爱吃的两份榨菜;我一下子弹起来,低下头,不看四方,不拍屁股,一溜烟地跑回寝室,毫不留情地牺牲了那象征我食量、地位、趣味的瓷碗。

    记不清洪哥什么时候喜欢毛笔书法的,有一天,他就拿回了许多白纸,一大瓶墨水,在书桌上开始了他的毛笔书法之路。我们真的不喜欢练字的洪哥,首先他喜欢在寝室刚到来的报纸上毫不客气地挥洒他一直舍不得用毛边纸练的草书,其次,他把寝室弄得很糟糕,见到凳子,你得小心上面有墨,扫帚上也有,你吃饭的碗,也不知道啥时惹到他了,洗衣台上,被他向他的祖师王羲之学习,染得乌黑。就是马桶的水,马桶的边缘,都有他临摹或对空练习的证据。寝室几乎到处都有墨汁的可能。晚上睡觉,发现被窝里有些湿润,哎,那是他不小心将废弃的纸带着墨汁扔到你的床上,又被一位爱搞恶作剧的兄弟藏进了你被子底下。有多少次,我们都想对他喊,别蹂躏俺了。可这厮是没有丝毫的同情心的,一回寝室,边脱衣服,边拿毛笔,有时还边吃饭。他喜欢把纸摆在地板上,蹲着写一个大字,然后站起来,绕字三圈,眼睛眯上瞄会儿,又张圆瞪会儿,然后又写,嘴巴里还要吼几句:“我宁愿你冷酷到底”洪哥大三时对篆刻感了兴趣,从此,寝室又蒙上了灾难,他对所有硬的东西都感兴趣。铁床的架上,墙壁上,书桌上,门上,都有他的刀迹斑斑。等他弄的可以见人了,便买了印泥,到处盖戳子。那时洪哥脸上总残留些印泥,那是他深夜对镜钻研的结果。他有件背心,白的,有一天他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说,我要把印盖在上面,很显眼,也很能表现印章的美。

    大家都附和,说这简直是实验加先锋,高!他结果就真做了。他想弄大的图案,但哪里弄那么大的印章呢?干脆画好了。他画了个大印,又觉单调,便一不做二不休,画了两只青蛙(不过我们都说是蛤蟆)和几只七星瓢虫。我们都笑,洪哥说,真的这么好看?大家笑得这么厉害,一定不错。他马上脱了上衣,穿起背心,在校园里溜达了一圈。我们目瞪口呆。他回来有些不平地说,还是没多少回头率,也许真的不好看吧,这都不好玩,什么才好玩呢?比较起来,我更喜欢唱歌的洪哥。伍佰、张信哲、罗大佑是他的最爱。在大家摆谈正热烈的时候,在大家最安静的时候,在晚上大家都睡得半熟的时候,他往往会突然冒几句最劲爆的歌词。渐渐大家都习惯了。在大家争论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都说,洪哥,来几句歌冲凉。晚上睡不着时,大家也说,洪哥,来段解闷。每到这时,他总清清嗓子,真的好听?他很容易动情,每次唱得他的红脸更红。在我们练吉他那阵,他成了我们的主唱。记得在青松春游那次,回来时大家昏昏欲睡,我们寝室的就说,洪哥,来段吧。洪哥红着脸(这次是真的羞红的),腼腆地看了看旁边的女生,不好吧。我们都起哄,叫嚷,洪哥,动口吧!他说,那谁也来和才行。我们推俊风,都是“莽正乐队”的嘶哑歌手。他俩一致要求唱伍佰的,大家都叫好。于是就唱挪威的森林、浪人情歌,女生都被这天籁般粗犷的声音征服了,接着又唱张信哲的,本来是软绵绵的情歌,可洪哥总有像迪克牛仔那样点铁成金的嗓子,一样粗放中显出美丽。找工作时,洪哥去面试,那个学校的老师问他题:陶渊明的离骚的名句背一句。他笑眯眯地,依然昂着头,反问,是屈原的离骚吧。那主考本是说快了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这不让他难堪吗?让他更有火的是,洪哥笑眯眯的样子。他顿了下,说,就算是屈原的,你也给我背,最好全文。洪哥笑,一两句还可以,全文没法。没法?那人反问道,那你怎么学的?你背琵琶行,背将进酒,背兵车行看看!洪哥又笑,一两句还可以,全文没法。没法?那人又反问,那你怎么学的?那你会啥子?什么都不会,还想教书?你真的不太适合教书!洪哥笑,真的?那我走了。回来,洪哥气得大有七窍生烟的程度:那我四年不都白费了?

    第二天下午,洪哥回来高兴地宣布,我找到学校了。一问,他说他志愿到最艰苦的地方去,他签了一所新疆的学校了。我们问,咋的?往新疆跑?他说,咋的,新疆咋的?我发现我真的不适合教书。我们沉默,想,洪哥的个性还有他的书法艺术上的追求,是应该到一个不热闹的地方去。毕业以后,洪哥来我工作的地方来看我,依然光头,脸更红了,他说,新疆不容易洗净脸,风沙多,我皱纹又深,一摸脸就有沙;景物也单调,天天只见到骆驼。

    四续室友

    大二时我们搬了寝室,也就回到三班住了,从而认识和熟悉了更多的人。雪儿是个我见到的最认真的人。写一篇论文总要翻很多书,核对注释连版本都写得工工整整,誊写时一本稿笺都要撕掉一半。彭哥一直上晚自习,在寝室只是睡觉。我以前看到阎宗的时候,他正在下象棋,那样子就像个久经沙场的高手,招招凌厉,沉得住气,无论看棋的人怎样吼,他都稳坐泰山,偶尔冒一句,他妈的别吵!再瞧那张粗糙的大脸,被黑而浓密的眉毛胡须渲染得虎虎生威;说话更是中气十足;一米七五的个头加上他白而整齐的牙齿;眼神用他的话说就是僵尸般冷酷:你站在他面前说话心里就得先打几个冷战。忘不了他的自我介绍:“张作霖的张,阎王的阎,祖宗的宗。”一派霸气。如今他做了老师,学生暗地里叫他张阎王,看来是尝够了他的厉害。他的名言就是:“我们家乡非常好钓鱼,就是在钩上涂点鼻屎去钓就钓得到好几条。”他还反复强调这是真的。“这是真的”也就成了他的口头禅,每说一件事,他总忘不了加一个“这是真的”的尾巴,弄得大家有时还真不敢相信他的话了。

    晶哥是另一个有趣的人。皮肤黑,肌肉好(是省级运动员),见到他时,正抱着一把比他还大的吉他,眼神忧郁地轻拢慢捻,大家惊诧又羡慕,觉得这才是大学生的样子和浪漫。他喜欢一个女孩子,一次惹了她生气,他非常难过,整个下午呆在寝室写悔过书。大家都说他痴,情痴和白痴。他在写作课上交的新闻稿是美国的炸弹炸了师院的女生公寓,老师的评语是:“不要造假新闻。”可不久美国的炸弹炸了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大家都说神,晶哥造的新闻一大半是真的;说他是造新闻的料——结果晶哥后来就真的报了新闻班准备将造新闻职业化。读了新闻班后,一天他将摄象机搬到寝室,到处找人拍,还扛着家伙整幢楼拍,说要反映反映大学生的私生活。一会保安就来了,没收了摄象机,说没经过学校允许怎么能乱拍。原来学校怕我们向上级反映寝室的糟糕生活。晶哥心惊胆战地说,看来真新闻是不好造。

    俊风这人就跟他的名字一样风风火火,容易冲动。大步流星,大声说话,大刀阔斧。火气盛,冬天都一直睡凉席,与人意见不合,三言两语就火星四射。一次外出购物,回来时等公车,俊风总说当地的公交是绕大圈子,阎宗说不是的,应该是来回同一条线。两人就站在路口唾沫四溅了半小时,直到车回来了,俊风都还不认输,说,我见过的城市,公交车都是绕大圈子,为什么这烂地方偏不是?——也可能他受他喜欢的黑格尔的影响太深了:不是我的理论错了,而是事实错了!俊风嗜书,喜欢买,喜欢读。我们晚上睡醒时,经常见他床前的台灯还亮着。我们替他的眼睛着急,他却说,书要读,眼睛瞎了还可以做手术!他边看边写,经常分不清哪句是摘抄的哪句是自己写的。实习时,他和我就带了两口袋书。遇到疑问,马上翻书,有时翻了二十多本还没查到便重新翻一遍。他的执着是吓人的。有次为了搞清楚“存在先于本质”的含义,他和大家争了许久,没有结果。人散后,他去图书馆一声不吭泡了两天,然后拿出三本笔记,说,你们错了,看这些笔记!我们往新区搬时,他边扛东西边骂学校狼心狗肺,结果被中文系系副主任王教授听到了。王教授骂他,简直不像个大学生,衣服不扣,脖子里还戴玉佩!他火了,衣衫不扣是因为搬家劳累,你没见过工人光着上身扛东西,我还没光吧;脖子里还戴玉佩是我的自由,你大学教授不明白要尊重一个人的穿着自由吗?——你才不像教授呢!王教授气得直问,你是谁?叫什么名字?哪个系的?我们连忙把俊风抬走了。

    五过级

    我们是师范生,又是文科的中文系,普通话必须过二级甲等。我的方言味很重,但自己不知道。练了好久,就和阎宗去考,成绩很快就知道了,都未过关。那时我所有的级一个都没过,想这应该是最简单的一个,却依然难于上青天。我忽然对大学生活失去了信心,觉得自己浑浑噩噩,什么事情都没作成。第二天一早,阎宗对还在床上打忧郁瞌睡的我说,走,练普通话。我说,还练?他笑道,全国人民的标准语,咋能不天天练?我读了一篇,阎宗突然说,你说“北京”怎么说?他说我念的是“百京”我不信,反复说,果然发现不对劲。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方音缺陷,问题就好办了。阎宗让我反复说“北碚”我开始总说成“百倍”练了好几次就说对了。第二次就轻松过了

    我们要求英语必须过四级,至少也要考54.5分,否则,跟所有的大学一样,拿不到学位证。大学前两年,我过得一点也不轻松,很多时间都耗在了记单词上了。那时无论上什么课,我都拿一本小说,一本单词书。上课时就只看小说。虽然如此,我那本单词书还是变得像油渣滓。我的英语是相当糟糕的。记得开学不久,漂亮的英语老师请两位同学上去写出播放的听力。我们中学学的就是哑巴英语,从没说过听过。我站在讲台上木然地呆着,一起上台的女生却一字不落地板书在黑板上了。大家都笑了。老师并没批评我,笑着说,下去多听。我于是去英语系录了一盘听力磁带,每天晚上睡觉之前稀里糊涂地听到入睡。这并没有坚持多久,取而代之,我听起美国乡村民谣,当然,这也是学英语。第一次英语四级考试,我蛮有信心,哪晓得只考了47分。我的过级梦就这样破灭了。寝室里一个都没过,这毕竟是一种安慰。考了50多分特别是刚考了54.5的同学,都异常兴奋,信心百倍地喝啤酒庆祝。第二次考后,我根本就没去看成绩,他们回来也没反应,好像一个男生和几个女生过了。我们寝室还是鸭蛋圈。事实证明,我没去看成绩是英明的。当我在第三次考后,我查了我的历次成绩,第二次成绩惨不忍睹,30多分。我不知道我如果看了,会不会参加第三次考试。第三次考试我心如枯井死水,用3b铅笔在答案上打,也没心情去抹黑。作文全是憋出来的口水,为了避免作文倒扣分,我把临时记下的三个名句,尽管搭不上边,我也硬凑上去,活生生地,像个无赖。无赖往往很吃香。

    暑假转来,我回学校较晚,先到的兄弟,也不帮我提行李,见面就像接暗号似的神秘地问,你几号?我没反应过来,什么号,今天是8月他说,如果你是某某号,那你就过了,你得请客!我猛地丢下笨重的行李,颤抖着问,真的?当然,不信可去网上查。我拉着他直奔网吧,手指微抖,屏幕上显出考号和65p,哦,是我的吗?当我打开行李包准备掏出准考证时,发现我从家里带的几十个皮蛋因为我刚才的冒失都已经脑迸浆裂了。

    六老师

    大一时我们还像个中学生一样规矩,大二见到一些同学经常逃课,就蠢动了。开始时,选那些从不点名的老师的课,但是那些课往往又好听,舍不得;那些死尸般又臭又僵的课,老师又常点名。为难之际,某生一语道出真谛:“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正觉有理,某生又曰:“饿死事小,点名事大。”仍是左右为难!只有相机行事了!

    也许是高中时代睡眠不足,到了大学,首要任务就是补充睡眠。早上第一节没课,必定睡到临上课前五分钟,然后买个面包直冲教室。到了教室,又直冲最后一排,再睡个30分钟的回笼觉。往往醒来时早已经下课了,偌大教室里只有三四个睡神,有的还流着口水,有的伸着懒腰。

    上课的老师中周教授我们最喜欢,她上的是古代文学的先秦两汉部分,声音动听,也很给人启发,让先秦古文完全没有了腐朽气,所以我们从不在周老师的课上睡觉。教唐宋文学的老教授很有个性,戴着鸭舌帽,一进教室就一屁股坐下来,拿着据说是他自己写的书稿抑扬顿挫地念。可我们并不觉得乏味,也可能是唐诗宋词自身的魅力吧。大四古文选修课的程先生非常幽默,讲登徒子好色赋,模仿宋玉,用一个无赖的腔调为自己的“好色”之罪辩护:“我好色?笑话啊!想天下的美人,楚国的最靓;楚国的美人,我老家的最靓;我老家的美人,我东家邻居的女儿最靓:那简直不摆了倒是登徒子,那家伙家里头的婆娘真是丑得厉害,赛过东施:嘴巴歪着,嘴都没法亲;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婆娘身上长着疥疮,好大一片;我还知道,她屁股上还长着痔疮。可登徒子喜欢得不行,还一口气跟她生了五个娃”大家笑得肚子疼。他讲诗经.硕人,如此翻译了一遍,便一下消解了“美”:“手像茅草白杆杆;皮肤像擦了猪板油;脖子像天牛虫,又白又长;牙齿像葫芦籽籽;眉毛像条长蚕”大家笑个不停,觉得这哪是美女,哪有丝毫的美感?

    上现代文学的何教授,上课那是一流,问题条分缕析,掌故信手拈来,我们常是听完后意犹未尽。在听了他的“症候式分析法”后,一位同学翻了两遍骆驼祥子,终于有了惊天大发现:虎妞的父亲和虎妞之间有乱伦的秘密——他父亲爱自己的女儿!我们觉得这简直是乱说,可是读了分析后,你又不得不信。大家都说何教授的法子管用,又学着分析鲁迅的婚姻、巴金寒夜中人物的心理困惑。这都得到了何教授的鼓励。何教授最喜欢鲁迅,每次上着上着课,就说到先生如何如何了。我们问他,这是什么症候,他笑而不答。

    系主任李先生是我们非常佩服的“人物”讲课时总是文思飞扬,嘴巴的速度跟不上思维的速度,常常说着说着就是噼里啪啦不歇气地一大串,让人目瞪口呆。毕竟是北大叶朗的弟子。一次讲古龙小说人物的变态心理,学西门吹雪拔剑杀人的凌厉,他手一挥,头一扬,前额的一缕头发一下甩到前面遮住了半边脸。他这个姿势定格时,大家鼓起了掌。

    系副主任王先生,在80年代可是名噪一时的诗人,他上课也像诗人,东吹西扯,天南地北,偶尔还发点写诗不能评职称的牢骚。他讲徐志摩,对后者推崇备至,已经容不了其他的诗人。一次,他讲徐志摩的一首诗歌,又扯到徐志摩的婚姻;提到了胡适的时候,便说到了挽联;又说到对对子,便讲最近他在哪个风景区的邀请下,为某景点写了副对联,什么“青山碧黛、蓝天浩淼”云云,很多同学嗤之以鼻,我更是凑出一联:“名存鼎鼎,实在区区。”他的课完了后,要交论文,我故意写了一篇说徐志摩不是的文章,如说徐志摩的名句“像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只是一个粗俗的比喻而已,不应抬举,结果得了60分。

    七无聊事

    寝室里老鼠多,一天就捉到一只。大家说,怎么处理?有人说,在墙上钉住尾巴,倒上汽油,点燃。我们认为这样的结果可能是整幢楼都完蛋——要是它挣脱了,老鼠可就是一只到处放火的老鼠了——就坚决否定了。有人说,把黄豆塞进它的屁眼,用线缝好;然后放了,这老鼠见了同类,就会乱咬。大家认为这法子很有震慑力,但失之残忍。最后就把老鼠从七楼甩下去,结果它翻了一下身,逃了。大二时搬到顺达,老鼠更多。每天晚上,老鼠就在立柜下偷偷工作。大家忍不住,用竹棒去刺,老鼠就从墙角串出来。发现这个规律后,大家准备竹棒时顺便让一个兄弟站在出口,抬高右脚,等老鼠串出时,便狠狠踩下去,老鼠就鲜血四溅,一命呜呼了。当然,这样成功的几率是很小的。于是安排更多的人,站在旁边,统统抬起右脚。有了响动,一起踩下去。老鼠就很少能逃掉。

    大二时流行鬼故事。晶哥最擅长。先坐在床上,拉下蚊帐,讲到关键处,他的手就不知不觉在你脑袋后了,一定把你吓得魂飞魄散——这一切当然都是在晚上关灯后进行的。

    大三时班上举行扫盲舞会。我和洪哥穿着凉鞋,大摇大摆走进舞厅,结果被门口的班长哄了出来。

    他们都说我头发长,最可恨邓兄还说我头发脏。一天我就想剪掉头发,最好是光头。寝室里阿黄说,我帮你剪,免费。我想这更有创意。于是让他用刮胡刀给刮。最后的结果是我一周没出门上课打饭,像躲债似的。有些朋友向寝室里的兄弟问我为何没上课,他们说我的头受了伤,被狗啃了。

    大四时,大家有了工作的去处,便觉没事可做,就在吃和玩上下工夫。一次,在河边拾到许多螺丝,觉得这应是美味一顿。可是,螺丝体内有寄生虫。以前在馆子里只学到怎样炒怎样吃,至于怎样灭掉寄生虫,大家一无所知。有说水里放石灰的,有说放盐的,有说清水里泡两三天就够了的。大家就认为懒主意好,便放在水桶里,没管,第二天,寝室里多了股怪味,第三天才发现是螺丝死了,都臭了。在玩字上,大家晚上听收音机,里头有当地的征友热线,我们就找了个外校女生寝室。很快两个寝室关系升温,每天晚上都要用电话聊上许久。这件事情的策划组织者华哥,几张电话卡都完了,可他兴致不减,还邀请我们一起帮他聊——他一个人确实应付不了五个女生。还叫我弹吉他,他唱歌,电话里说是他在自弹自唱,果然人气大增,每个女生跟他聊的时间长了很多。

    自己虽然没参加文学社团,但一直羡慕那些经常去社团交流的同学。自己写东西一直是黑暗中进行的,也想露露光,透透气。有一次我们的当代文学老师(也是个诗人)收稿子,结果将我的诗歌大大赞扬了一番。我就似乎一下出名了。好些我以前只能在校刊上看到名字的人都来找我了。我们谈诗,谈语言,我觉得很收益。可是一次作者讨论会却让我有些失望。大家坐一起就嗑瓜子,互相吹捧,和我想像中的“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何啻天壤之别。社长见我一个人闷着,便朗读了我发表的诗,接着吹捧又开始了。我浑身不自在,忍不住说,我讨厌这种氛围;我的诗歌的质量我自己最清楚;我觉得吴某(经济系的才子)和我有得一比!众人沉默。我的不惭大言让空气凝重难堪。我就走了。事后一个诗兄对我说,会写的人似乎都清高骄傲,但人家秦某,就很谦逊,人家可是货真价实,诗集都出了。我知道这是说我自以为是。我也不理他。从此我和他们这群写东西的人疏远了,倒是和我同样骄傲狂妄的吴某成了我的好朋友。

    八无趣事

    我们干过的一件既英雄也狗熊的事。那时刚大二,由于开始扩招,校内寝室不够用,学校只有牺牲我们二、三年级,让我们搬到了火车站附近的顺达公寓。十四个大男人住一起,大家都是气。厕所又脏又臭,楼道又烂又乱,楼下的过道旁全是一夜之间开起的网吧、饭店、录象馆,全没了校内的清静。晚上躺在床上,一直是吵闹声、叫骂声,隔会还有火车的嘶鸣。大家辗转反侧的时候,心里很是火,觉得这哪像大学生的待遇,就骂学校;精明的阎宗就说,学校还收我们和大一一样的住宿费,我们大一可是七人间啦。一语惊醒梦中人。大家群情激昂,七嘴八舌,既而翻身而起,说声说不如做,不如发动全体人民反抗,嘘,别让其他寝室知道。我们就东一句西一句地凑了篇文章,取了个题目怎么办?!大家都睡不着了,恨不得天快些亮。第二天,俊风骑着自行车托上我,找了个僻静的打印店(出于安全的考虑),打印了两百份,兴冲冲地赶回寝室,发动兄弟们去散发;买了信封,准备寄给领导几份。就在我们的火头上,华哥发话了,算了,这样很危险,我们还想不想读书?大家马上将燃烧的口水吐向他,他举起双手,说,理智理智。大家心底的惧意就一点点增长,闹了一阵,大家都不说话了。我和俊风躺在床上,面朝墙壁,兄弟们都出去了。我和俊风就把传单烧了。晚上,华哥回来笑着说,年轻人,莫冲动。这次失败,真让我体验到了鲁迅那种我们决不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

    不久后的一个晚上,正是10点过,不知是谁倒了盆水,从窗子。紧接着下面一个女人发出凄恻绵长的尖叫,然后就是几个女人的骂。大家似乎受到心理的暗示,纷纷从窗子往下泼,下面的人与声音迅速消失了,大家还觉不过瘾,脑袋放在窗台盯着下面的门市,出来一个头,马上泼水下去,淋他个狗血喷头。同学们只针对下面两三个门市,据可靠消息,都是干那种事情的。都是女的,白天很少营业,晚上10点过,却正热闹,我们睡觉时就听见男男女女打情骂俏的声音,毫不顾忌。晚上声音传得又远,大家心里特别烦,当有人开了这个头,很是赞赏。以后每晚到了10点,就有人陆续地泼水,下面开始还骂,后头不骂了,只是进出时更小心了。那些男客也自然受到攻击,被泼水不说,他们的坐骑——摩托或者轿车,被我们用矿泉水瓶装了些水,当手榴弹砸。当然得挨男人们的臭骂。我们不怕,偶尔还回几句,说臭男人咋干那种事情。应该说,这或许就是仇富心态吧。洪哥很卖力,用的矿泉水瓶总舍不得扔,而是拿回寝室当子弹。一天只听哐当一声,不知是谁的子弹射到马路上了。虽然没砸到什么,但大家毕竟受到启发,砸马路上的车也很过瘾,大家就瞅着轿车,开过来,砸下去,往往是砸不上的。一晚,晶哥的子弹打中了,声音很大,大家都说好。可车停了,而且下来了人。以前一般都顿顿车便走。那人检查了车,没什么损伤,可他还是骂开了,嚎叫般的骂。我们都害怕而惊呆了,整幢楼都不发言。那人在马路上绕着他的车,对着上面骂,说,谁他妈干的,站出来?有个寝室的兄弟答道,是315干的。315其实没住人。那人见有人答应了,又急切地问哪个舅子做的?那兄弟又答,某某扔的。那人便疯了般叫着某某乱骂,还吼,你下来,我们到公安局!大家心里都笑,某某是我们学院院长的名字。大家出了口气似的,以后就不砸车了。这是我们大学时代集体无意识而非理性的举止。

    一天,阿平在楼下打桌球,对手是数学系的一个不知姓名的家伙。那家伙输了,本该他拿钱,可是他遛了。阿平不知,又和另一个同学打起来,老板过来收钱,阿平不给,老板便用杆敲了阿平的头。阿平很生气,上来告诉了我们,我们大怒,拍桌而起。一伙人浩浩荡荡冲进台球室。老板却不肯道歉。旁边一个没穿上衣的家伙狠狠地说,怎么,想打,老子陪。有人悄悄说,这是老板的靠山,当过兵的。他掏出一把长刀,晃着。旁边几个跟他一伙的见势不妙,抱着他,说,别动火!他就吼,老子见的多了,你几个大学生,乳臭未干,还想翻什么理?我们一伙也沉默了,只说,本是来让老板道歉的。道歉?你们给老板道歉才对;不然,老子叫你几个没完。我想,这家伙真嚣张,不信我们人多还怕了你。见他那不屑的横样,顿时热血上涌,大声说,今天是老板打人在先,不道歉就不行!顺手摸起一个桌球往台子上一扔,砰一声弹得老高,又砰砰砰砰滚进了对面的饭店。兄弟们顿时来劲了,都吼,纷纷走近老板围住他。那横人,拿着刀冲过来,我们纷纷绰起球棍,对峙了几十秒,老板的口突然软了,对阿平说了两声对不起,我们迅速散了,回到楼上寝室。忽然,全楼都闹起来了,出门问,原来是那横人不服,拿刀冲上来找我们来了。谁知道在三楼时就被同学围住了,关进一间空寝室。整幢楼的学生都把三楼楼道围得水泄不通。纷纷叫要收拾这狂人。一会儿,保安和警察都来了。

    九吉他

    在高中时,寝室里的张同学有一把吉他,那时的我们对吉他的认识还停留在“流氓乐器”的层次上。我们都不会,包括主人,这琴也是别人送给他的;我们也不敢弹,生怕班主任逮住了,骂我们学坏。无聊时,我们情愿偷偷打牌。但是,在好奇心的作用下,我们偶尔还是去装模作样——就学电视里弹吉他的歌手的怪动作——一番。摸来摸去,发现吉他还真是复杂得很,比立体几何还难——我那时数学特糟糕。到了大学,寝室里有好几把吉他,但会的就只有晶哥。当晶哥弹吉他时,我们一个个竖起耳朵听,确实动听;再看晶哥,眯着眼睛,左手如风,右手如雨,酷毙了。我就想学。自己借了晶哥的另一把吉他在寝室里闭门三日,不上课,不打饭,结果还是一塌糊涂,手指好疼,一按弦我的手都打颤,怎么练?后来,搬了寝室,和晶哥住一起了。每天晚上,俊风都要拿着晶哥的吉他,在厕所深情地乱弹,不分轻重,不管节奏,如一把钝锯在结巴地便秘,大家都有些吃不消。特别是晶哥,他疼他的吉他。俊风还是我行我素,不管我们砸出黄牌还是红牌,粗话都被他的粗暴嗓门挡在门外。他唱同桌的你,是这样:“明天,明,明天你,是否,是否,你是否,会,明天你是否,会,会,想起,昨天,昨天”急死一湾人。有个兄弟上厕所,他还是被滚屁流尿轰不出来,倒是进去下蹲的兄弟忍不住,直往外寝室的厕所跑。有一晚,俊风很是沉默忧郁地在厕所弹一首曲子,依然结巴,却很动听,是爱的罗曼史。他一遍又一遍地弹。真替他着急。我问晶哥,他说这曲子很难弹,俊风也只是在练开始部分,晶哥自己也不会弹完。我忽然就想再学吉他。第二天,我提前回寝室,抱走吉他去厕所,俊风回来并没跟我抢,他黯然地说,自己不学了,不是那块料。我没退却,拿着书,先练手指操。我的手不灵活,小时侯被烧伤过,而且,年年生冻疮,手指是常弯,打不直,小指也短,听说,左手小指特别重要,琴师往往就看它的长短来决定你是否弹琴的料。可我喜欢吉他,谁都挡不住。练了一天,会弹送别了,我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就练和弦,后来知道这种刻苦是危险的,很容易肌肉劳损,让人一辈子弹不成吉他。晚上,等兄弟们回来齐了,我迫不及待地给大家表演。可是我这天只顾弹而没管唱,他们看我摇头晃脑地弹,莫名其妙,只有晶哥惊奇地说,不错呀,弹得如此顺手。我很得意,第二天继续练,上课都带吉他书了。回到寝室就操吉他。晶哥也受到感染,天天陪我练。第三天我就遇到了很难的和弦,跨度很大,我的小指总不够用。晶哥看了我的手,说,行,你手指虽短,但手掌特长,是可以弥补的。我像得了神示,又埋头使劲压我的左手指,希望变得灵活。但我几乎就放弃了,小指确实无可就药,依然不听使唤,只有不弹了。过了三天,忍不住又去摸吉他,突然发现在弹那个高难度的和弦时,小指一下子就到位了。也许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吧。以后我就狠狠练了下去。

    十毕业

    我醉过两次。一次是实习后大家归来一起喝酒。我和俊风、阎宗都醉了。我还好,就是乱说,别人有问必答,特别爱笑,说一声笑两声,他们说中了周星驰的邪了。俊风,发作得特别快,在酒馆里就憋不住地说大话,笑得灿若桃花,妩媚动人;阎宗进了三次厕所,对我说,我好像醉了。我听成了我好想醉,便又扔给他一瓶,说,干,够朋友。他瞪大眼睛,用牙齿咬开盖子,咕隆咕隆,我醉眼朦胧中就看见他的粗大喉结在昏黄的灯光下起伏。我才喝了几口,他就倒在桌子上。其余男生扶起我们三个,走了一会,俊风和阎宗就自个儿冲到前面去了。我走路歪歪倒倒,只顾回答问题,谁知道俊风两个躲在前面的黑树林里怪叫。我喊,快出来吧,给你自由!他们就答,不要自由,要酒!我说,我只有酒窝!他们气喘吁吁的跑出来,在哪,我们一人一个。

    第二次是在毕业宴会上,我和俊风说不醉不归。我看到好几个同学都流着泪,心也忍不住了,说,你们为什么哭,说好了不哭的?那晚我狼狈不堪,衣衫不整,用力地哭,甚至还打烂啤酒瓶子去割腕。

    要走的前一晚上,大家在操场围成一圈,说话,唱歌。唱歌之前先做游戏,说数字。其实,我真想说错数,去唱一首歌。现在来回忆分别,真是不堪!那一夜我剪了头发,他们问,长发不留了?我想我明天就到另一个地方,另一个世界,过另一种生活了,还能有诗意吗?所以,我必须剪掉长发!第二天,我打的走了,同学们挥着手。我说,别哭啊,又不是永别!不是永别,但毕竟是别,也应该让人黯然销魂的。这么好的朋友,这么多的朋友,就离开了。

    过去的已经成灰了,可我还是愿意回去,想与昨天同归于尽。我想念阎宗的义正词严:我们毕竟受过完整的高等教育那些对我的训话:你怎么能这样呢;你应该学会削苹果;你头发咋留这么长?我一想到他衣冠楚楚地站在讲台上上课,就忍不住笑。我想念洪哥的书法和破锣嗓子,他唱的“迪克牛仔”他的红亮的光头,他自己画满了瓢虫和蛤蟆的背心。我想念和雪儿一起上晚自习,看洪子诚的文学史,讨论古代文学,去买书。想雪儿的女朋友如何撕掉他的考研的准考证。想念和俊风的吵架。想晶哥弹琴的狂热。我常想起那个夏日的黄昏,谁在风中唱响离别的歌?宿舍的楼道口,谁总是站在那儿怅望河流?无课的日子总是睡到天亮,睡到天黑;不起床,录音机里的歌一遍一遍洗着耳朵。兴奋的阳光不安分的手,偶尔触动琴弦,好,从床上一跃而起,拿起吉他乱弹一气

    我的诗歌还没打印就已经破碎,我的乐队还没成立就已经解散

    毕业了!工作了!讨厌自己买菜的样子,讨厌自己洗菜切肉的样子,讨厌自己拿着人民币去换楚楚衣服的样子

    十一结束:晶哥在同学录上给我的信

    诗人:知道你从不上网,这封信也是给大家看的,以此怀念在校的日子。不知不觉又到了春夏交替的季节,学校又该生气勃勃了吧。记忆中去年这个时候,学校的人很多,女生们换上漂亮的衣服,三三两两从眼前走过,男生穿着球衣往球场上钻。教学楼在阳光下耀得人睁不开眼,但总忍不住要看上几眼。诗人说要好好练练吉他。我说,好。一个上午,我还在睡梦中,诗人兴致勃勃地跑来说,他要买吉他。没想到下午他真就提着一把崭新的吉他来了。我知道他喜欢海子,诗人也有股认真劲。从此,两个人就凑在一块,每晚练琴到深夜。终于迎来了毕业晚会。系上的文艺委员四处找节目。晚上练琴时,诗人小声说,我们上台去弹。我只浅浅地回了一句:舞台硬件达不到,吉他上台就哑了。诗人没有多说什么。晚会前几天,诗人说,这晚会,一定要去。当时他的口气不容争辩,我很少看见他这样,看来是非去不可了。我隐约明白了他为什么要那么坚持,但这也成了我和他的一个秘密。上台的那天,我很想说出以下这段话:非常高兴认识大学里所有的朋友,以前我都是一个人弹吉他唱歌,现在又多了一个朋友,快毕业了,我们只能用歌声给大家多留下点什么;希望大家记住中文系最后一次聚会。但后来始终没能说出这句话。我们弹唱得很卖力,但也许只有我和诗人才知道,有个地方还是出了点差错。真是应证了那句话,万事总有残缺。现在毕业快一年了,我总是惦记着诗人。以前和他交谈时他的每一句话都特别真诚。他总是舍不得剪去长发,总是用老大的瓷碗漱口。我现在念着,那把吉他他还在练吗?我的那把已经蒙上了重重的灰尘,没准哪天当两人又弹起那首恋恋风尘,我会不会按不住弦,唱不准音?我希望生活不要为难我这位朋友,希望现实不要让他褪去了学校里的那份真诚。你们也是。每当耳边响起那些熟悉的音乐,我都会向着远方,祝福着诗人一路走好!在此,我也祝福中文系98级的所有朋友,你们永远都留在那段阳光灿烂的回忆里!

    2006毕业四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