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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尺瘾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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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我看书,是记页数,现在上了年纪,只好靠书签。老马看我的书,我只有一个要求,请她不要折我的书页来弥补她的记忆。但是,除此之外,我仍然发现她看书时的另外种种恶行,导致我的书伤痕累累。我屡次指正,她振振有词,柏杨看书是看到哪儿好就随手撕下来。她的意思是,我应该庆幸她不是柏杨。她还有一层意思,书只是一种载体,读到脑子里的才是王道。

    如果不幸,她读到了嗜书瘾君子这本书,那么,她会更加滔滔不绝:达尔文为了方便携带,会把一本书撕成两半,那个雪莱还经常撕下书页折纸玩,更恐怖的是,一个著名学者买书时当场就会把书的上下封皮撕掉,我这个妈已经很正常了!

    可惜,这本妙趣横生的书却被我抢先读到,然后我激动的发现,作者虽然列举了这些极个别的书刽子手,书的其他篇幅却大力描写了历史上有趣的藏书家和爱书人。

    借光读书,悬梁刺股,是我国中小学生励志类作文的必用实例。但再看嗜书瘾君子中说的:16世纪作家托卡图塔索曾凭借家中养的猫咪眼中射出的幽光进行阅读。还有一位,由于长期置身屋内阅读,导致四肢功能丧失。我很崇拜那个借猫眼读书的,不是勤奋,而是太有创意了,而且,也太抠了。但是如果此举可行性高的话,可以大力推广全民养猫,省电不说,郴州人民至少能在雪灾期间读书为伴。

    看小强第九道门的时候,我很羡慕片中的三位藏书家,虽然下场都是惨死,但是他们生前浸淫在对古籍的追求中,让我感到无比欣慰,另外,他们全是大资本家,有充足且豪华的地方放书。如果让他们来和我共产一下,我就更欣慰了。但是,没读到嗜书瘾君子,我万万没想到藏书家是如此的疯狂。一本书买几个版本也就罢了,毕竟我也有三个版本的百年孤独(其实是开头没经验买了两本盗版),一个版本的书居然也会买无数本。更有甚者,为了使得买到的书更珍贵,他们会买上所有的书,然后烧得只剩三本。

    一些藏书家的大手笔让人目瞪口呆,买书是一买就是整个书店的存货,一次性买上几万本依稀平常。而且,他们往往忘记自己买过哪些书,有人囤积不下书,半价倒卖回书店,然后又原价买回。简直拿钱不当钱。对他们来说,房子不是住人的,是拿来藏书的,有位藏书家在不同的地方购置六套别墅专门放书。知道什么叫有钱了么。

    但我极度怀疑这些个火星人究竟是不是真的爱书,人的一生能读的书最多也就1、2万本,而他们的藏书往往多达7、80万,所以大部分他们别说看,就连翻也不一定翻过。说白了,跟其他有收藏癖的家伙一样,只是喜欢这种家产充实的感觉罢了,书,就是他们家产的另一种形式。用豆瓣的一个小组名来说就是: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

    但作者述说自己的爱书症状,绝对能让真正的爱书人大有心灵契合之感。第一就是除了书,眼里再无其他,永远不知道外界流行着什么,口袋里永远没有足够的银两。第二,严厉拒绝电子书,这点我也赞成,电子书是永远不可能有那种手抚摸过书脊的微妙感觉的。第三,最怕借书给别人,这点我师父早有豪言“书与老公盖不外借”现在怕是要改成“书、老公与狗娃盖不外借”寒假我回家时,被老马屡屡取笑“大头马回家只提了一个大包,奇重无比,打开一看全是书,怎么会这么傻?”不过在她每每与外人重复此言时,不知其他人看出了几分,反正我是看出了一份炫耀的意味,有其女必有其母!怎奈我有难言之隐:看完的书放在书架上总归朝不保夕,每次同学来参观必定心下惴惴,就怕来客随意抽出上下其手,还得作蹙眉状“这书不大好看”打消来人欲借心理。一放假,还不赶紧带回束之高阁!

    最好玩的是书的第八章“伪瘾君子”我觉得可以拿出来单独出一本小册子,名字就叫文艺青年高级装b指导手册。没错,世上还有这么一种人,读书是为了拿来充面子,钓马子,搭台子,本章节将全面指导您怎样将自己塑造成一个高级学者。样板书房里该放哪些书,书中要插满书签,还要经常更换位置。同时,要具备嘴上功夫,能出口成章,谈笑鸿儒,话语间要不时蹦出文绉绉、诘屈聱牙的术语。架势也万万不能缺少,在书店如何挑书,看书时神态如何,本手册都将为您一一道来。

    不管是真爱还是伪患,书中总结的妙:

    为忖思而读之人,至为罕见;

    为落笔而读之人,颇为寻常;

    为放言而读之人,举目皆然。

    与爱书之人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