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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淇一如玫红的蔷薇之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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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的阴历三月初六,初春,天气还带着几分寒意,时常下雨。这是我到上海的第二年,读对外汉语研究生。

    三月初六是我的生日,一早妈妈就打电话给我,说“要好好照顾自己”,又问起程南,我说“分手了”。妈妈在电话那头迟疑片刻,说:“那更要好好照顾自己。”我笑起来。

    因为我是学生,生活就十分简单,加上每天的课程不多,时间就大段大段地空荡出来。这也是我始终不想离开校园的原因,譬如可以像现在这样,吃过午饭独自在树下安静地坐一会儿,我因此时常能够听见时光从身边流过的声音,有时很喜欢,有时又不胜悲伤。

    手机突然响了,是程南的短信息:生日快乐!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看了一会儿,慢慢把消息从手机中删除,接着是这个名字。

    初春的羊倌不够温暖,我坐在石凳上,不远处有一只麻雀,跳前跳后,很是忙碌。头发已经长至腰际,我想了想,起身向校外走去。

    从校门向南的这条路走过太多遍,马路两边长着貌似苍老的梧桐树,刚经历了冬季,枝叶还不甚繁茂。地面因为下过雨还没有完全干透,我小心地避开水洼,直到走进那家干净明亮的理发店。

    阿良是香港人,看见我一贯开朗地打招呼,用不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洗一洗哦?”

    “剪掉。”我回答他。

    “剪掉哦?为什么剪掉?这么长”他一边用手拨弄着我的头发,以便对着镜子问我。

    “不要了不想留了。”我在镜子里看阿良,他认真的样子真可爱。

    每一个男人都比程南可爱,任何一个。

    洗过头发,我再次坐在镜子前。仔细端详这张脸,它真是普通,找不出一丝美好的细节。(美好近似幻觉,略有常无。)

    见到在“喀嚓”声中把原本属于我的东西一点一点从我身体里剔除,我感知着某种失去,却没有疼痛,也毫不迟疑。

    “挥剑断情哦”阿良突然在我饿案轻声说。

    我笑。

    真的不是,我并不在意。几乎想不起来怎么和程南走到一起,原本就是个错误吧(总要到穷途末路我们才发现一个又一个错误)。错误早早就蛰伏其中,如同之前种种遗痕漏迹,漫长的时光,职位等候一个结局。可为什么总由他来选择?程南曾经不懈地选择过我,而当他拿到洛杉矶大学奖学金的时候,又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美国。

    但我又真的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名正言顺地留下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身边,说“爱”,还是说“求你”?他在美国一定发展得不错,不然不会有闲暇时间记起我——面对名利谈爱情,最后总是荒诞。

    再次看镜子,自己的样子已经完全不同:头发被剪齐至耳根,从额前三分之一的地方分开,两边细发夹至耳后

    抛却即为重生,原来如是,简单选择即可重新开始。程南只是比我更早地了解人世常理。

    与阿良告别,我习惯性朝“always”的方向走去。那一家离学校不远的二层楼的小书店,一楼可以喝茶喝咖啡,二楼还有舒服一点的躺椅用来看书。我到上海不久就成了这里的常客,楚平望是书店老板,密云是这里唯一的店员。

    密云来之前,楚平望曾让我来这里帮忙,而我不想把朋友关系变得太复杂,更何况我并不像大多数学生那样缺钱,我宁可像一个普通顾客那样随时来坐坐。生活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努力的。

    楚平望常给我“过于”开朗的感觉,他随性大度得令人怀疑。我相信开这样一家书店的人一定不是为了钱,至少要有足够能力驾驭金钱才能有这样的眼光和品位。

    书店两个楼四周都是书架,从底层到天花板放满了书,各种领域都有涉猎,还有一些原版的小说和杂志。底楼中间摆放开小方桌,每个桌子上面都有台灯,配套的椅子小巧精致,冬季有靠垫,夏季有凉席,高低舒适。从侧边拐角处楼梯上楼,有更舒适的长桌和躺椅,躺椅边装着小音响,配套耳机,可以自己带cd来放。这里与其说是一个书店,还不如说是一个小小规模的图书馆。店里木制家具和书的味道,加上茶和咖啡的香味,让人心生欢愉,轻信生命自此丰沛。

    从二楼朝南窗口望出去,可以看见街道后面一户户被青藤缠绕的庭院,有时看着看着,会以为人生平和顺义,并无四季之别。那次,平望指了指窗前对我说:“清辰,以后不管你来不来,这个位置都留给你。”说话时,我看见他身后的密云,谨慎地望着我。

    一踏进“always”,平望就过来招呼我:“清辰,你把头发剪啦?”

    我快乐地在他面前转个身,问:“怎么样?”

    “不错,挺好,像学生的样子。”

    “我本来就是学生,我以前不像吗?”我问他。

    平望安安静静地看着我,说:“以前是自己拖累自己。”

    我明明听懂了却故意问:“头发算什么拖累?”

    他笑起来,大叫一声:“啊,生日快乐!”

    密云从里间端出一个托盘,里面有一块插着一根蜡烛的小蛋糕和一件包装好的礼物。我惊讶的不知所措,眼泪湿热,平望毫不在意地在书店里为我唱生日歌,我笑着在他们面前吹掉蜡烛,店里有不少客人鼓起掌来。我有些羞涩,平望却很大方,说:“今天是我好朋友祁清辰小姐生日,本店请在座每位朋友吃一块小蛋糕作为庆祝”

    我不说话,默默走到旁边,打开礼物,是一个玫瑰红色的苹果mp3,很漂亮。我对平王说:“你居然知道我生日”

    “密云告诉我的,哈哈别说什么了,我带你去门口拍张照片留个纪念”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数码相机,拉着我走出门外。

    四处围栏上缠满绿色藤蔓,翠绿枝条间充盈春天的气息。平望见了,说:“这里好,可以看见春天。”于是我面对平望,站在葱茏的绿意钱,就在平望对我说“笑一笑”的时候,我看见了他

    (回想起来,那个瞬间仿佛真的看见了春天。)

    在离我们稍远一点的地方,书店门栏的右边,他穿着牛仔裤和深蓝色薄绒格子衬衫,手里有一只烟,身边的地上放着一瓶橙汁,就那样坐在破旧的台阶上。他身后是废弃的灰绿色铁门,锈迹斑斑(而他的蓝是深的蓝)。他似乎并没有看见我们,他看着另一个方向,安静而落寞的样子。那个瞬间,我可以感觉到他的沉默,好像一个辽远的人,正在慢慢地步行,却始终难以靠岸。

    (很多时候,人并不能如愿生活在滋润的水中,所以会有渴望和干涸,两旁即使有可暂作停靠的岸台,孤独的旅人依旧要独自行走,在慢慢无尽的路途上。)

    我听见“咔嚓”一声,平望随即翻看照片,喃喃地说: “你在看哪里?”我走上前,照片中自己失神的样子,玫红色的外套被绿色植物衬得鲜媚突兀,一边的头发被风吹起,眼睛却看向远处。

    回头再看台阶,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我跟着平望回到书店,要了一杯绿茶自己端上二楼。从这个位置看向窗外,满目绿意,那种萌动中的蓬勃令人感动。忽然,那个缠满藤蔓的庭院有深蓝色的身影一闪那绿色的藤蔓如此雀跃,风动之中,春天就这样来了。

    我时常在下午的时候来“always”,而这个时候平望常常不在,他有自己的工作,至于他是干什么的,我并不好奇(我竟然是对他一点都不好奇)。书店的气氛让我安心,对我而言,读书是一种归属,不论是学业还是私人阅读。看书看得累了,会放一张自己带来的cd,天空是高旷的蓝,平静得如同镜面,心底却听见一个声音反反复复地问自己:天地这么大,我将会去哪里?

    再次见到那个人的时候,我们仅在咫尺。他就坐在北面窗边,穿一件灰色的薄绒衬衫,桌上放着橙汁,他好像在写字,写得很慢,不时看向窗外,写写停停,一个下午都在写,当中出去过一次,我跟着他出去,像上次那样,他坐在台阶上,看着远方抽了一支烟。等我重新回到书店二楼,坐回自己的位置,他也很快回来,我继续偷偷地观察他。

    他有一双好看的眼睛,看着纸面的时候,眉头为皱,和他闭紧的嘴唇一样,有一种沉默的习惯。头发剪得很短,露出额头。每当他看向窗外,我都能感觉到那种遥远,就像每次我坐在校园的树下,感觉时光从身边流过。

    天一点点暗下来,最后他起身,他桌上的几张稿纸随手扔进废纸篓。之后走下楼梯,他很高,人很瘦。

    他走后,我好奇地从废纸篓里捡起那几张稿纸,原来他不是在写字,而是在画画。几张白纸上都是花瓣,很大的花瓣,横着的,竖着的,侧面的因为没有完整的花朵,因此我认不出那是什么花。可是,它们看上去全都是凋谢的感觉。

    春天,就有花凋谢了吗?

    他是画画的吗?他叫什么名字?他是谁?

    我从窗口看那个庭院,屋里的灯并没有亮起,难道他并不住在那里?

    除非上课,否则我每天下午都会来这里,坐在这个位置上看书。他基本每天都来,我时常可以遇见他。春天不是读书天,因此春天书店里的人总是特别少,每次他都坐在窗边,每天都画画,每天画的都是那些支离破碎的花瓣。有时,他手指交叉相握,看着窗外,失神很久,我便可以清晰地看见他的手指,苍白而修长,有一种痛楚的安宁。

    每天我都收起他扔下的稿纸,上面那些白色的、有着铅笔轮廓的花瓣,一片又一片,仿佛散落在雪地上。我甚至可以从中辨别出它们各自的情绪,时而温柔纤美,时而激情饱满,时而明朗愉悦,时而忧郁恻隐,也有些时候它们弱苦不堪我仔细地在每一张稿纸上写下当天的日期。我时常随身带着其中几张,白天上课或晚上自修心散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在日记本上照它们的样子画很小很小的花瓣,就好像我真的明白那些花瓣凋零的秘密。

    那天,我在临窗的桌子上画画,我依然在自己的位置上看书,还不到傍晚,他平时提前离开。我依旧走过去捡起他扔下的稿纸,今天他画的花瓣都很温柔,有一种隐忍之下的美好。当我抬起头的时候,忽然看见窗外那棵白玉兰。笔直的树干,光秃的枝条上缀满白色的花朵,就像苦瘦的手臂托起一朵朵白色的云。那些花朵大多已经盛开,每一朵都深情而忧郁地开放,树下却已经落满枯萎的花瓣。从这儿望去,风中这棵开花的树,居然有一种孤单的感觉。这时,背后有一个声音问:“你要这些稿纸吗?”

    转身看见他,我的脸庞耳廓倏地就热了,一时不知所措。

    “我把铅笔忘在这了。”他笑了笑,从桌子下的抽屉里拿了铅笔,转身要走。

    “我一直以为是栀子花。”我轻声的说。

    我一直以为是栀子花,那种开在夏天的花朵,有时花蕊上爬满花虫,一次表露它的甜蜜。

    “不是,栀子花不会在春天凋谢。”他转过头来,认真地回答我。

    “你开始画的时候,玉兰花也没有凋谢。”

    “你一直在看我画画吗?”他笑着把脸靠近我, 看着我的眼睛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身体靠后,回答他:“祁清辰。”

    “祁清辰?哪三个字?”

    我在桌子上写给他看,他“哦”了一声,随手拿过一张画着花瓣的稿纸,快速地写下了两个字,说:“我的名字,我有事先走,改天见。”

    他很快从楼梯口消失

    稿纸上写着他的名字:连瞬。

    原来他叫连瞬。原来那些花瓣是玉兰花——一种在初春时候开放,又随即在冬季凋谢的花——每一朵都深情而孤独地盛开,每一片又将隐忍而孤单地凋谢。这样一种花,从含苞的那刻起就已经注定了一生的命运——短暂,苍白,优雅,惋惜。

    天黑的时候我走出书店,站在那棵玉兰树前。路灯下,花朵周围显出一圈昏黄的光晕,树下落满花瓣,无一不是肮脏的颜色。我捡起一片刚刚落下的花瓣,夹进书页。

    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连瞬。他真的好像一个幻觉中的画面那样,刹那间出现,又随即而逝。那天我到书店看见密云,和她打招呼,要了一杯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