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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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视野好好喔!”
薛雅筝推开透亮洁净的玻璃窗,眯起眼,舒畅地凝视远方。
这里是士林,地点正好位于阳明山下,站在八楼打开窗户,就可远眺连绵葱翠的阳明山群。
天气好时,远山含笑,绿意入眼,好不宜人;天气不好时,倒也能瞧见山影朦胧,妩媚动人。她真是挑对了好地方!
薛雅筝甜甜的菱唇噙着笑意,顺着山势流转双眸,然而在看见对面大楼窗边那个悠闲吞云吐雾的高大身影时,唇角呈直线急速下垂,整张脸像被扔进零下二十度的急冻室里,瞬间绷成了一张冰块脸。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她,移开含在嘴里的烟,略扬了扬手,礼貌地对她扯扯嘴角算是打招呼。“哟。”
“哼!”向来知书达礼的薛雅筝没有回以笑容,而是冷哼一声,用力将窗户关上。
她转身回到办公桌前,将自己扔进皮椅里,开始烦躁地咬起指甲。
“倒楣!真是倒楣!怎么会遇上梁尔竞那家伙呢?”
她至今仍不明白,是孽缘吗?还是她已经彻底被诅咒了?
她大学毕业后便出国留学,接着留在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今天六月才从美国回来,之后就积极筹画开设律师事务所事宜。
看过不少出租的办公室,她都不甚满意,后来经学长介绍,得知这里有不错的办公室,她不抱期望地过来看看,没想到一眼就爱上了,当天就签下租约还付了订金。
环境整洁、交通便利、离捷运站近是主因,但窗外的青翠山景,才是真正吸引她之处。
终于找到满意的办公室,她开始进行搬迁事宜,然而直到那一天,她才发现自己的芳邻不,该称为恶邻。
原来在她办公大楼的隔壁那一栋,同样八楼,与她仅有一窗之隔的,就是她多年的死对头梁尔竞。
知道的那一刻,她超后悔的,好想马上冲到房东面前大叫我不租了!
然而现实是她已经签了约,也付了一个月的租金跟两个月的押金,那金额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恰好二十万。
她打小至今还未曾替家里赚过一分钱,这二十万也是父亲代为支付的,她实在不想平白浪费父亲这笔钱,只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再说,她什么事也没做错,该滚的人应该是隔壁那个没人性的黑心律师,而不是她,急急忙忙搬走,只会让她看起来像落荒而逃的怯弱小动物,她没必要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
百般思量后,她决定留下来,与那个黑心律师的“恶势力”抗争到底。
薛雅筝讨厌梁尔竞,这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知道的。
至于这个梁子不知是何时结下的?老实说连她自己都不太记得了,只隐约知道好像是从大学时期就开始了。
说起她与梁尔竞,可说是律师界最极端的两种范例,如果说是梁尔竞是律师界的魔鬼,那么她毫无疑问就是戴着耀眼光环的天使。
薛雅筝是法律世家出身,家学渊源。父亲是法官,母亲与哥哥都是律师,叔叔是检察官,甚至是已过世的祖父生前也是名律师。梁尔竞常笑她是温室里养大的花朵,根本不晓得人间疾苦的律师,如何替人打官司?
而他们不但是同行,还是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曾联袂代表学校参加过校外的辩论比赛,一开始,薛雅筝并不是那么讨厌他,甚至有点欣赏他。
平心而论,梁尔竞是个长得挺不错的男人,五官端正,眼眸深邃,身材高大修长,是个玉树临风的翩翩美男子。
即使现在,处在那些宽广身材居多的中年律师群当中,他依然有如鹤立鸡群般耀眼醒目。
学生时期的他,早已经是个气度沉稳、斯文俊逸的美男子,颇受女孩青睐,时常有貌美可爱的小女生送来情书和点心。
而他不但长相俊逸,表现还非常优异,每学期都领奖学金,奖状奖牌挂满整面墙。
话说回来,既然他长得好看又优秀,那她为何会对他如此不满,甚至可说是厌恶呢?她想,或许是因为看不惯他死爱钱的个性吧!
没错,梁尔竞这家伙很爱钱。
非常、非常爱钱,超级、超级爱钱。
金钱是他的生命、他的喜乐,是他人生的光明灯、更是他毕生追求的目标,她从来没见过像他这么爱钱的人尤其是男人。
顺道一提,她上一次见到这么爱钱的人,是一个年过五十的欧巴桑,在市场里大呼小叫地与一个摊贩争夺滚到她面前的一块钱。
梁尔竞那家伙眼里只有钱,而且积极可怕地赚钱,是个叫人恨得咬牙切齿的抢钱妖怪。
她相信如果上帝要他选择除了人类之外的东西作为妻子,他一定毫不犹豫选择钞票,即使夜夜抱着睡觉,他也乐此不疲。
打从学生时期开始,这家伙就无所不用其极地想尽办法挣钱。打工兼家教,自是不用说,举凡什么报社投稿、杂志征文,哪怕只是三百五百,赚些蝇头小利他也乐得很。
不只这些,他偶尔还会参加奇奇怪怪的比赛譬如什么喝水比赛、三天不睡觉比赛、单脚站立二十四小时比赛只要奖金够诱人,一定少不了他的名字。
她相信若有人举办一个“徒手游泳到金门”比赛,只要提供高额的奖金,他绝对毫不犹豫地扑通跳下海。
总之,这家伙爱钱不是新闻,更称不上旧闻,而是铁的定律,任何人想从他口袋里污走一块钱,根本是作梦。
然后呢,这家伙爱钱就算了,魔爪竟然伸向自己的同学每回到了期中考、期末考,或是该交报告的时候,就是这个抢钱怪兽兜售自己脑袋瓜里的脑容量的时候。
要重点整理?行!每堂科目五百元。
要代打报告?没问题!每页一百元,熬夜加班费另计。
需要考前冲刺总复习?好好好!每小时六百,最低时数两小时起跳。
这样的黑心买卖有人上门吗?
有!而且还不少咧。
基本上,笃信大学是“任你玩四年”的学生真的不少,而且不可否认,这家伙确实是个很会读书的天才,凡经他指点过的同学,最起码都能低空荡过,因此他的名声一传十、十传百,甚至还有外校的学生慕名前来请托,所以看来荒谬的生意,其实还颇受欢迎。
每回期末考过后,他的户头里少说赚进五位数。
至于他的“客户”们呢?被他吸过血后,当然是荷包榨得干干,肚子饿得扁扁,只脑瓶泡面度日,得熬到下个月领零用钱才行。
薛雅筝是个尽责的学生,平常玩归玩,但是考试或是该交报告的时候,绝对会乖乖坐到书桌前定心用功,所以他从没赚过她一毛钱,但她就是瞧他抢钱的行径不顺眼,认为他有趁火打劫之嫌。
后来大学毕业后,她负笈美国,他已通过律师高考,一边念研究所,一边替人打官司,她时常能从同学那里辗转听闻他的消息像是他最近又接了多少案件,所辩护的案件又再创佳绩等等。
当然,从委托人那里榨来的黑心钱也相当可观。
林林总总,让极富正义感又从不把钱看在眼里的她开始讨厌他,她厌恶他抢钱的行径,没想到上天作弄人,竟让他们又在这里相遇。
从不信神佛的她心想,或许该回家请教奶奶如何烧香拜佛,求求老天爷快把那个满脑子只有钱的家伙从她的生命中弄走吧!
看完最后一份资料,捻熄台灯,薛雅筝疲累地打个呵欠,伸伸懒腰,从办公椅里起身。
为了即将开业的律师事务所,这几天她一直在加紧赶工看判决案例,务求更贴近台湾当地的律法与民情。
毕竟她是在国外受的训练,国内的法律条文、风俗民情与国内并不尽相同,她必须藉由这些实际的判决案例,了解国内法界的生态。
瞄了眼桌上的小时钟,已经快十点了,她也该回家了。
慢吞吞地收拾东西,不经意瞄了眼窗外,讶然发现对面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咦,那个黑心律师还没下班呀?
还是他自己老早溜了,却刻薄虐待员工逼他们留下来加班?
她好奇地走到窗边,仰高脖子朝仅有三五公尺间隔的对面窗内望去奇怪,没看到有人走动耶?难道是人全走光了,只是电灯忘了关?
她将身子往前倾,正探头探脑打量时,对面窗前冷不防窜出一道身影,吓了她好大一跳。
“呀!”她惊叫出声,但在下一秒急忙掩住嘴,没歇斯底里地失控尖叫。
“哟,是你呀?”
那个差点吓死人的家伙,竟然还一派轻松地微笑。
“你没事躲在那里干什么?吓人啊?”最气人的是,她还真被他吓到了。
“我没吓人呀,我只是蹲下去捡笔罢了。”他流利地转玩指端的笔,笑得有点可恶。“说到这里我有个小小的疑问,你在你的办公室办公,我在我这儿捡笔,你怎么会‘正好’被我吓到呢?”
“噢,那、那是”薛雅筝一时语窒,脸蛋儿倏地涨红。
“哈,我知道了!你躲在窗前偷窥我?”
他佯装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无耻地说:“呵,如果你真的那么爱慕我,尽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诉我,虽然我还没打算定下心来谈感情,但倒也不是完全不解风情的人,只要你诚心要求,或许我可以”
“我什么也没要求!”
薛雅筝连忙比了个stop的手势,要他停止他的白日梦外加大头症幻想。
“我不是在偷窥你,ok?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你们办公室里没人,电灯却没有关而已。”
“喔,是吗?”他脸上又浮现那抹有点坏坏的邪气笑容,瞧得不争气的薛雅筝一阵脸红心跳。
“那你还是有偷窥嘛!你若没有偷窥,怎么知道电灯没有关呢?”呵呵,偷看就大方承认嘛!
薛雅筝说得子诩干了,那家伙却还是不相信,硬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认为她躲在对面爱慕地偷窥他。真是
孰可忍孰不可忍!
“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偷窥,只是不小心看见的!”薛雅筝大喊一声,随即忿忿然用力拉上窗户,不再理会对面那张自恋又得意洋洋的嘴脸。
“不要管那家伙,我要回家了!”
她气鼓鼓地抓起皮包,踩着高跟鞋,急速离开办公室。
“气死人了!”那个黑心的家伙竟然以为她偷窥他,还爱慕他不好意思,她疯了才会去跟钱争宠!
而那恬不知耻的男人竟然还以为她是“爱在心里口难开”害臊?噢,让她死了算了!
她快步往前走,高跟鞋的鞋跟敲击地面,发出笃笃笃的清脆声响,不过除了高跟鞋之外,好像还有其他什么声响?
是另一道脚步声。
她故意慢下脚步,发现后方的脚步声也减缓了。加快脚步,后方的脚步声又变得急促。
果然!有人在跟踪她。
不管跟踪她的人是谁,绝对非奸即盗,但她可没怕得乱了手脚,她不是那种遇事就哭的软脚虾,而且毕竟是学法律的人,决定用最有效的方法解决。
她也不敢贸然回头,怕打草惊蛇,一面假装不知情地往前走,一面咬唇观察四周环境。
很快地,她拟好作战计画。前方正好有条巷弄,她决定好好利用它。
她继续假装若无其事地缓慢往前走,到达巷弄的入口处,快速俐落地闪进巷子里,隐身于黑暗中,果然听到巷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接着,一道黑影从巷子口冒出来,她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皮包就往那个人头上、脸上一阵乱打。
“你这个坏蛋、大浑蛋!你跟踪我想做什么?你说啊!告诉你,本小姐可不是那只会哭泣任你为所欲为的女人,你给我搞清楚!”
那人被攻击得有点狼狈,脸上还被抓花了几道,最后终于忍不住,用力挥开她的手大叫:“住手!”
哟,跟踪人还这么凶,现在的“变态狂”真是胆大妄为。不过这个“变态狂”的声音怎么有点耳熟?她忍不住眯眼细瞧。
这时正好有辆摩托车经过,车灯的光线照亮了“变态狂”的脸,薛雅筝立即惊讶地张大了嘴。因为她发现那个“变态狂”竟然是
梁尔竞!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呆愣地问。
“我才要问你在干什么!”梁尔竞没头没脑地遭到一顿“好打”再也笑不出来。“你为什么无缘无故攻击我?”他面色铁青,像法官质问犯人一样质问她,那模样比阎罗王还可怕。
“我在打坏人呀!”
虽然她不知道变态狂怎么会变成梁尔竞,但还是理直气壮地辩解。
“坏人?”梁尔竞冷笑。“亏你还是律师,连自己的同学都认不出来,我看你的观察力要好好再训练了。”
薛雅筝一听也火了。他竟敢质疑她最引以为傲的观察力?
“是同学又怎样?谁教你会鬼鬼祟祟地跟在我后头?我看你八成心怀不轨!”
“不好意思,我再怎么饥渴,也不会把脑筋动到你身上。”他还故意缓慢地上下打量她一番,那无礼的注视,更令她备感屈辱。
“你”气死她了!真的气死她了!
“好,既然你对我毫无胃口以及兴趣,那么为何跟在我的屁股后头呢?请你好解释,并说明清楚!”
这是在考他申论题吗?梁尔竞冷冷扯了扯嘴角道;“我想我是做了个错误的决定,我以为像你这样‘娇弱秀气’、‘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深夜走在人烟稀少的街道上,必定需要一位男士的保护,没想到”
他不但刻意强调“娇弱秀气”那两句话,还故意不把剩余的话说完,听起来十足十就是大大的嘲讽。
但她没生气,因为那话语中隐含的关心,让她感到心魂荡漾。
“你我”她赧红着丽颜,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她没想到他竟然会因为她晚归而默默跟在身后保护她,厌恶他的心田,好像有那么一点不一样的东西抽芽了。
“是我多管闲事!凭你这般‘强悍’的身手,就算遇上一票坏人也安全无虞,以后我不会再多事了。”说完,梁尔竞冷着脸,提着公事包率先走出暗巷,头也不回地朝捷运站的方向走去。
薛雅筝看看阴暗的四周,急忙跟在他后头走去。
而说了不会再多事的梁尔竞,还是忍不住偷偷偏头打量后方,见她老老实实地跟上了,才又冷哼着转回头,继续往捷运站走。
望着他别扭的僵硬背影,薛雅筝突然噗哧笑了。
原来这个人也会生气的呢!看他平常总是一副笑咪咪、仿佛没有脾气的模样,没想到动起怒还挺有魄力的,她必须承认,自己还真有点畏惧他的怒气。
不过,她才不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哼,不过就是不小心把他误认为匪徒,打了他一顿嘛,有什么好生气的?果然小气的男人,连器量都很狭小。”
薛雅筝一路嘀咕着,却还是牢牢跟在他屁股后头。
毕竟夜深了,而她真的只是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呀!
几天后
梁尔竞一上捷运,便发现薛雅筝也在同一节车厢里。
虽然此刻不是上下班的交通颠峰时间,但这班列车上人还不少,再加上她正低头看书,所以并没有注意到他。
而他知道她对他向来没啥好感,所以也没厚着脸皮上前攀谈,自讨无趣,只迳自找了个位置站定,然后从人墙的缝隙间悄悄注视她。
她今天穿着一套简单俐落的白衬衫、黑窄裙,身段窈窕玲珑,脚上穿着一双样式保守的黑色低跟鞋,衬得双腿白皙修长,及肩的黑发以发夹在耳鬓夹起,清纯得像个女学生,却意外显得性感。
她一直是个漂亮的女人,他从很早以前就知道了。
从学生时代开始,薛雅筝不乏人追求,大一大二时追得最凶的是学长,大三大四时便成了学弟,还有外校的学生,甚至还发生过她在大三暑假时到律师事务所打工,开学后该名已婚律师追到学校来的丑闻。
这件事在法律系引发一场不小的风暴,也招来不少同学对她严厉的抨击当然嫉妒者或是挟怨报复者也不在少数,但他却从来不曾质疑过她的节操。
他从不认为那是真的。她是那么骄傲的人,他不相信她会自愿成为别人的第三者,介入他人的婚姻。
或许是这桩丑闻的影响,大学甫毕业她就立即出国去了,并不像其他同学留在国内念研究所或是参加律师高考。
车行到士林站,门一开启,她合起书本下车,他也随后下车,默默跟随在后方几步的距离。
她一直没发现他,而他也乐于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外,静静地观察她,而不必忍受她的毒舌攻击。
不说那些会气死人的话的时候,她其实是很可爱的,看得出她是个好奇宝宝,总是不断地东张西望,兴致勃勃地浏览橱窗里的东西。
而且她很爱美食,却又不得不为了身材节制,瞧她猛盯着玻璃橱柜里鲜艳欲滴的草莓蛋糕,但是摸摸腰际之后,连忙摇头走开的模样就知道了。
其实她已经够苗条了,只吃一块蛋糕绝对不会让她臃肿到不能见人,他不知道她何必这么在意呢?
离开热闹的站前商店街,她拐个弯走向办公大楼的方向,一边继续观赏路旁商店里的玻璃橱窗,就在这时,她从玻璃的反射中,发现身后不远处有个人影跟着。
那是
“梁尔竞?!怎么又是你?”她非常用力地扭过头,诧异地瞪着后方施施然走近的俊影。
“啊,视野好好喔!”
薛雅筝推开透亮洁净的玻璃窗,眯起眼,舒畅地凝视远方。
这里是士林,地点正好位于阳明山下,站在八楼打开窗户,就可远眺连绵葱翠的阳明山群。
天气好时,远山含笑,绿意入眼,好不宜人;天气不好时,倒也能瞧见山影朦胧,妩媚动人。她真是挑对了好地方!
薛雅筝甜甜的菱唇噙着笑意,顺着山势流转双眸,然而在看见对面大楼窗边那个悠闲吞云吐雾的高大身影时,唇角呈直线急速下垂,整张脸像被扔进零下二十度的急冻室里,瞬间绷成了一张冰块脸。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她,移开含在嘴里的烟,略扬了扬手,礼貌地对她扯扯嘴角算是打招呼。“哟。”
“哼!”向来知书达礼的薛雅筝没有回以笑容,而是冷哼一声,用力将窗户关上。
她转身回到办公桌前,将自己扔进皮椅里,开始烦躁地咬起指甲。
“倒楣!真是倒楣!怎么会遇上梁尔竞那家伙呢?”
她至今仍不明白,是孽缘吗?还是她已经彻底被诅咒了?
她大学毕业后便出国留学,接着留在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今天六月才从美国回来,之后就积极筹画开设律师事务所事宜。
看过不少出租的办公室,她都不甚满意,后来经学长介绍,得知这里有不错的办公室,她不抱期望地过来看看,没想到一眼就爱上了,当天就签下租约还付了订金。
环境整洁、交通便利、离捷运站近是主因,但窗外的青翠山景,才是真正吸引她之处。
终于找到满意的办公室,她开始进行搬迁事宜,然而直到那一天,她才发现自己的芳邻不,该称为恶邻。
原来在她办公大楼的隔壁那一栋,同样八楼,与她仅有一窗之隔的,就是她多年的死对头梁尔竞。
知道的那一刻,她超后悔的,好想马上冲到房东面前大叫我不租了!
然而现实是她已经签了约,也付了一个月的租金跟两个月的押金,那金额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恰好二十万。
她打小至今还未曾替家里赚过一分钱,这二十万也是父亲代为支付的,她实在不想平白浪费父亲这笔钱,只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再说,她什么事也没做错,该滚的人应该是隔壁那个没人性的黑心律师,而不是她,急急忙忙搬走,只会让她看起来像落荒而逃的怯弱小动物,她没必要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
百般思量后,她决定留下来,与那个黑心律师的“恶势力”抗争到底。
薛雅筝讨厌梁尔竞,这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知道的。
至于这个梁子不知是何时结下的?老实说连她自己都不太记得了,只隐约知道好像是从大学时期就开始了。
说起她与梁尔竞,可说是律师界最极端的两种范例,如果说是梁尔竞是律师界的魔鬼,那么她毫无疑问就是戴着耀眼光环的天使。
薛雅筝是法律世家出身,家学渊源。父亲是法官,母亲与哥哥都是律师,叔叔是检察官,甚至是已过世的祖父生前也是名律师。梁尔竞常笑她是温室里养大的花朵,根本不晓得人间疾苦的律师,如何替人打官司?
而他们不但是同行,还是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曾联袂代表学校参加过校外的辩论比赛,一开始,薛雅筝并不是那么讨厌他,甚至有点欣赏他。
平心而论,梁尔竞是个长得挺不错的男人,五官端正,眼眸深邃,身材高大修长,是个玉树临风的翩翩美男子。
即使现在,处在那些宽广身材居多的中年律师群当中,他依然有如鹤立鸡群般耀眼醒目。
学生时期的他,早已经是个气度沉稳、斯文俊逸的美男子,颇受女孩青睐,时常有貌美可爱的小女生送来情书和点心。
而他不但长相俊逸,表现还非常优异,每学期都领奖学金,奖状奖牌挂满整面墙。
话说回来,既然他长得好看又优秀,那她为何会对他如此不满,甚至可说是厌恶呢?她想,或许是因为看不惯他死爱钱的个性吧!
没错,梁尔竞这家伙很爱钱。
非常、非常爱钱,超级、超级爱钱。
金钱是他的生命、他的喜乐,是他人生的光明灯、更是他毕生追求的目标,她从来没见过像他这么爱钱的人尤其是男人。
顺道一提,她上一次见到这么爱钱的人,是一个年过五十的欧巴桑,在市场里大呼小叫地与一个摊贩争夺滚到她面前的一块钱。
梁尔竞那家伙眼里只有钱,而且积极可怕地赚钱,是个叫人恨得咬牙切齿的抢钱妖怪。
她相信如果上帝要他选择除了人类之外的东西作为妻子,他一定毫不犹豫选择钞票,即使夜夜抱着睡觉,他也乐此不疲。
打从学生时期开始,这家伙就无所不用其极地想尽办法挣钱。打工兼家教,自是不用说,举凡什么报社投稿、杂志征文,哪怕只是三百五百,赚些蝇头小利他也乐得很。
不只这些,他偶尔还会参加奇奇怪怪的比赛譬如什么喝水比赛、三天不睡觉比赛、单脚站立二十四小时比赛只要奖金够诱人,一定少不了他的名字。
她相信若有人举办一个“徒手游泳到金门”比赛,只要提供高额的奖金,他绝对毫不犹豫地扑通跳下海。
总之,这家伙爱钱不是新闻,更称不上旧闻,而是铁的定律,任何人想从他口袋里污走一块钱,根本是作梦。
然后呢,这家伙爱钱就算了,魔爪竟然伸向自己的同学每回到了期中考、期末考,或是该交报告的时候,就是这个抢钱怪兽兜售自己脑袋瓜里的脑容量的时候。
要重点整理?行!每堂科目五百元。
要代打报告?没问题!每页一百元,熬夜加班费另计。
需要考前冲刺总复习?好好好!每小时六百,最低时数两小时起跳。
这样的黑心买卖有人上门吗?
有!而且还不少咧。
基本上,笃信大学是“任你玩四年”的学生真的不少,而且不可否认,这家伙确实是个很会读书的天才,凡经他指点过的同学,最起码都能低空荡过,因此他的名声一传十、十传百,甚至还有外校的学生慕名前来请托,所以看来荒谬的生意,其实还颇受欢迎。
每回期末考过后,他的户头里少说赚进五位数。
至于他的“客户”们呢?被他吸过血后,当然是荷包榨得干干,肚子饿得扁扁,只脑瓶泡面度日,得熬到下个月领零用钱才行。
薛雅筝是个尽责的学生,平常玩归玩,但是考试或是该交报告的时候,绝对会乖乖坐到书桌前定心用功,所以他从没赚过她一毛钱,但她就是瞧他抢钱的行径不顺眼,认为他有趁火打劫之嫌。
后来大学毕业后,她负笈美国,他已通过律师高考,一边念研究所,一边替人打官司,她时常能从同学那里辗转听闻他的消息像是他最近又接了多少案件,所辩护的案件又再创佳绩等等。
当然,从委托人那里榨来的黑心钱也相当可观。
林林总总,让极富正义感又从不把钱看在眼里的她开始讨厌他,她厌恶他抢钱的行径,没想到上天作弄人,竟让他们又在这里相遇。
从不信神佛的她心想,或许该回家请教奶奶如何烧香拜佛,求求老天爷快把那个满脑子只有钱的家伙从她的生命中弄走吧!
看完最后一份资料,捻熄台灯,薛雅筝疲累地打个呵欠,伸伸懒腰,从办公椅里起身。
为了即将开业的律师事务所,这几天她一直在加紧赶工看判决案例,务求更贴近台湾当地的律法与民情。
毕竟她是在国外受的训练,国内的法律条文、风俗民情与国内并不尽相同,她必须藉由这些实际的判决案例,了解国内法界的生态。
瞄了眼桌上的小时钟,已经快十点了,她也该回家了。
慢吞吞地收拾东西,不经意瞄了眼窗外,讶然发现对面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咦,那个黑心律师还没下班呀?
还是他自己老早溜了,却刻薄虐待员工逼他们留下来加班?
她好奇地走到窗边,仰高脖子朝仅有三五公尺间隔的对面窗内望去奇怪,没看到有人走动耶?难道是人全走光了,只是电灯忘了关?
她将身子往前倾,正探头探脑打量时,对面窗前冷不防窜出一道身影,吓了她好大一跳。
“呀!”她惊叫出声,但在下一秒急忙掩住嘴,没歇斯底里地失控尖叫。
“哟,是你呀?”
那个差点吓死人的家伙,竟然还一派轻松地微笑。
“你没事躲在那里干什么?吓人啊?”最气人的是,她还真被他吓到了。
“我没吓人呀,我只是蹲下去捡笔罢了。”他流利地转玩指端的笔,笑得有点可恶。“说到这里我有个小小的疑问,你在你的办公室办公,我在我这儿捡笔,你怎么会‘正好’被我吓到呢?”
“噢,那、那是”薛雅筝一时语窒,脸蛋儿倏地涨红。
“哈,我知道了!你躲在窗前偷窥我?”
他佯装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无耻地说:“呵,如果你真的那么爱慕我,尽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诉我,虽然我还没打算定下心来谈感情,但倒也不是完全不解风情的人,只要你诚心要求,或许我可以”
“我什么也没要求!”
薛雅筝连忙比了个stop的手势,要他停止他的白日梦外加大头症幻想。
“我不是在偷窥你,ok?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你们办公室里没人,电灯却没有关而已。”
“喔,是吗?”他脸上又浮现那抹有点坏坏的邪气笑容,瞧得不争气的薛雅筝一阵脸红心跳。
“那你还是有偷窥嘛!你若没有偷窥,怎么知道电灯没有关呢?”呵呵,偷看就大方承认嘛!
薛雅筝说得子诩干了,那家伙却还是不相信,硬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认为她躲在对面爱慕地偷窥他。真是
孰可忍孰不可忍!
“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偷窥,只是不小心看见的!”薛雅筝大喊一声,随即忿忿然用力拉上窗户,不再理会对面那张自恋又得意洋洋的嘴脸。
“不要管那家伙,我要回家了!”
她气鼓鼓地抓起皮包,踩着高跟鞋,急速离开办公室。
“气死人了!”那个黑心的家伙竟然以为她偷窥他,还爱慕他不好意思,她疯了才会去跟钱争宠!
而那恬不知耻的男人竟然还以为她是“爱在心里口难开”害臊?噢,让她死了算了!
她快步往前走,高跟鞋的鞋跟敲击地面,发出笃笃笃的清脆声响,不过除了高跟鞋之外,好像还有其他什么声响?
是另一道脚步声。
她故意慢下脚步,发现后方的脚步声也减缓了。加快脚步,后方的脚步声又变得急促。
果然!有人在跟踪她。
不管跟踪她的人是谁,绝对非奸即盗,但她可没怕得乱了手脚,她不是那种遇事就哭的软脚虾,而且毕竟是学法律的人,决定用最有效的方法解决。
她也不敢贸然回头,怕打草惊蛇,一面假装不知情地往前走,一面咬唇观察四周环境。
很快地,她拟好作战计画。前方正好有条巷弄,她决定好好利用它。
她继续假装若无其事地缓慢往前走,到达巷弄的入口处,快速俐落地闪进巷子里,隐身于黑暗中,果然听到巷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接着,一道黑影从巷子口冒出来,她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皮包就往那个人头上、脸上一阵乱打。
“你这个坏蛋、大浑蛋!你跟踪我想做什么?你说啊!告诉你,本小姐可不是那只会哭泣任你为所欲为的女人,你给我搞清楚!”
那人被攻击得有点狼狈,脸上还被抓花了几道,最后终于忍不住,用力挥开她的手大叫:“住手!”
哟,跟踪人还这么凶,现在的“变态狂”真是胆大妄为。不过这个“变态狂”的声音怎么有点耳熟?她忍不住眯眼细瞧。
这时正好有辆摩托车经过,车灯的光线照亮了“变态狂”的脸,薛雅筝立即惊讶地张大了嘴。因为她发现那个“变态狂”竟然是
梁尔竞!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呆愣地问。
“我才要问你在干什么!”梁尔竞没头没脑地遭到一顿“好打”再也笑不出来。“你为什么无缘无故攻击我?”他面色铁青,像法官质问犯人一样质问她,那模样比阎罗王还可怕。
“我在打坏人呀!”
虽然她不知道变态狂怎么会变成梁尔竞,但还是理直气壮地辩解。
“坏人?”梁尔竞冷笑。“亏你还是律师,连自己的同学都认不出来,我看你的观察力要好好再训练了。”
薛雅筝一听也火了。他竟敢质疑她最引以为傲的观察力?
“是同学又怎样?谁教你会鬼鬼祟祟地跟在我后头?我看你八成心怀不轨!”
“不好意思,我再怎么饥渴,也不会把脑筋动到你身上。”他还故意缓慢地上下打量她一番,那无礼的注视,更令她备感屈辱。
“你”气死她了!真的气死她了!
“好,既然你对我毫无胃口以及兴趣,那么为何跟在我的屁股后头呢?请你好解释,并说明清楚!”
这是在考他申论题吗?梁尔竞冷冷扯了扯嘴角道;“我想我是做了个错误的决定,我以为像你这样‘娇弱秀气’、‘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深夜走在人烟稀少的街道上,必定需要一位男士的保护,没想到”
他不但刻意强调“娇弱秀气”那两句话,还故意不把剩余的话说完,听起来十足十就是大大的嘲讽。
但她没生气,因为那话语中隐含的关心,让她感到心魂荡漾。
“你我”她赧红着丽颜,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她没想到他竟然会因为她晚归而默默跟在身后保护她,厌恶他的心田,好像有那么一点不一样的东西抽芽了。
“是我多管闲事!凭你这般‘强悍’的身手,就算遇上一票坏人也安全无虞,以后我不会再多事了。”说完,梁尔竞冷着脸,提着公事包率先走出暗巷,头也不回地朝捷运站的方向走去。
薛雅筝看看阴暗的四周,急忙跟在他后头走去。
而说了不会再多事的梁尔竞,还是忍不住偷偷偏头打量后方,见她老老实实地跟上了,才又冷哼着转回头,继续往捷运站走。
望着他别扭的僵硬背影,薛雅筝突然噗哧笑了。
原来这个人也会生气的呢!看他平常总是一副笑咪咪、仿佛没有脾气的模样,没想到动起怒还挺有魄力的,她必须承认,自己还真有点畏惧他的怒气。
不过,她才不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哼,不过就是不小心把他误认为匪徒,打了他一顿嘛,有什么好生气的?果然小气的男人,连器量都很狭小。”
薛雅筝一路嘀咕着,却还是牢牢跟在他屁股后头。
毕竟夜深了,而她真的只是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呀!
几天后
梁尔竞一上捷运,便发现薛雅筝也在同一节车厢里。
虽然此刻不是上下班的交通颠峰时间,但这班列车上人还不少,再加上她正低头看书,所以并没有注意到他。
而他知道她对他向来没啥好感,所以也没厚着脸皮上前攀谈,自讨无趣,只迳自找了个位置站定,然后从人墙的缝隙间悄悄注视她。
她今天穿着一套简单俐落的白衬衫、黑窄裙,身段窈窕玲珑,脚上穿着一双样式保守的黑色低跟鞋,衬得双腿白皙修长,及肩的黑发以发夹在耳鬓夹起,清纯得像个女学生,却意外显得性感。
她一直是个漂亮的女人,他从很早以前就知道了。
从学生时代开始,薛雅筝不乏人追求,大一大二时追得最凶的是学长,大三大四时便成了学弟,还有外校的学生,甚至还发生过她在大三暑假时到律师事务所打工,开学后该名已婚律师追到学校来的丑闻。
这件事在法律系引发一场不小的风暴,也招来不少同学对她严厉的抨击当然嫉妒者或是挟怨报复者也不在少数,但他却从来不曾质疑过她的节操。
他从不认为那是真的。她是那么骄傲的人,他不相信她会自愿成为别人的第三者,介入他人的婚姻。
或许是这桩丑闻的影响,大学甫毕业她就立即出国去了,并不像其他同学留在国内念研究所或是参加律师高考。
车行到士林站,门一开启,她合起书本下车,他也随后下车,默默跟随在后方几步的距离。
她一直没发现他,而他也乐于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外,静静地观察她,而不必忍受她的毒舌攻击。
不说那些会气死人的话的时候,她其实是很可爱的,看得出她是个好奇宝宝,总是不断地东张西望,兴致勃勃地浏览橱窗里的东西。
而且她很爱美食,却又不得不为了身材节制,瞧她猛盯着玻璃橱柜里鲜艳欲滴的草莓蛋糕,但是摸摸腰际之后,连忙摇头走开的模样就知道了。
其实她已经够苗条了,只吃一块蛋糕绝对不会让她臃肿到不能见人,他不知道她何必这么在意呢?
离开热闹的站前商店街,她拐个弯走向办公大楼的方向,一边继续观赏路旁商店里的玻璃橱窗,就在这时,她从玻璃的反射中,发现身后不远处有个人影跟着。
那是
“梁尔竞?!怎么又是你?”她非常用力地扭过头,诧异地瞪着后方施施然走近的俊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