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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孤儿遇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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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谁都靠不住,只能靠自己,有时候连自己都靠不住了,那你就只能认命吧!你不要期望老天能来帮你,它往往更喜欢帮强者!——胡言乱语——

    我的名字叫杨光,可我的生活一点都不阳光,因为我是个孤儿。四岁那年,父母出去办事,一去就没有再回来,村长就来告诉我:“你爸你妈去西边很远的地方办事去了,他们不会再回来了”

    当时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长大了一点才知道,他们去西方极乐世界了。他们死于车祸,肇事车逃的无影无踪,赔偿肯定是没有了,连丧葬费都是政府出的。

    我的父母都是孤儿,所以在人世间,我没有了任何的亲人。那时候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叫愁,仍然和村里那些小孩子疯来疯去,每天造的跟个泥猴子似的,晚上就一个人在我家那个小草房里自己睡觉。

    在那个破落的北方的小山村,我开始吃所谓的百家饭。全村的人没有人把我当累赘,赶上谁家了,就是在锅里多加一碗水的事情,他们就当共同养条狗了。

    北方人,性情豪爽,为人耿直,晚上睡觉都不怎么关门。我饿急了的时候,经常半夜就窜到某一个人家里,黑灯下火的摸人家的东西吃。有时候难免也会被他们发现。开灯后见是我,他们也就笑笑了之了。说实话六岁以前,我基本就和一条流浪的狗没有什么区别。

    自己混了两年,村长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就仗着自己的权威,硬是把我安排在五保户老王哪,期望老王能照顾一下我。那知道老王连自己都是有上顿,没有下顿的,我只好继续自己出去混饭吃了。

    老王叫王青山,是个退伍的军人,据说还是个江南人。没事的时候,老王总是吹嘘自己参加了什么某某、某某的战役,喝多了还吹牛b自己练过这个,学过那个的。

    但他的人长的奇丑无比,用语言都没有办法形容,不要说黑天,就是白天看他,都让人觉得极其的不舒服,以为看见了个活鬼,我怀疑他是不是在娘胎里被人就用大皮鞋踢过,所以才生出他那么个难看的玩意儿。

    他四十多了,连个媳妇也没有混着,十里八村的,不要说姑娘了,就是多年的寡妇,一听介绍人说的是他,都把脑袋晃的象个波浪鼓似的。他也习惯了,没有女人就没有女人,他还不想的操哪个心呢。

    他也不去找生计,分给他的地,他也不好好的伺候,反正政府也不会把他饿死。他一年到头除了赌博就是赌博,而且赌德还非常好,从来不欠赌债,输光了钱就输家里的东西,我到他家的时候,家里基本是空空的,他盖的那个被呀,比我在家盖的还他妈的埋汰,油乎乎的,水泼上去都浸不进去。

    老王还真不是吹牛b,他可能真的练过,两米高的大墙,他能一下子就窜上去,不过他不是白天表演的,都是晚上表演给我一个看。这丑鬼把家里的东西输个精光,甚至把还没有收割的庄稼都提前输掉了。至于政府每月那点补助,他领来后两个小时就不属于他自己了。所以他只好晚上出去偷东西,然后买了钱,再拿去奉献给他的那些赌友。

    村里人都知道自己家丢的东西是老王干的,也没有去找他,一个老绝户,谁和他治那个气呀,况且老王偷也很有分寸,绝对不让你觉得“伤筋动骨”只是从来不走空。所以大家也不愿意的理他,就这样一直放纵着他,东西该怎么放还怎么放,也懒得收起来。

    我不喜欢老王,一是因为他长的太丑了,二是他很少给我做饭,三是他把政府给我的救济款全揽去了,说是替我保管,其实全他妈的给我输了。

    老王也不喜欢我,他认为我的到来,打破了他自由的生活。用他自己的话说:“妈的,这狗崽子来了后,老子‘打飞机’都不方便了!”所以我们俩人的关系相处的很是不好,基本上一个月难得说几句话,都是个人顾个人,谁也懒的理对方。

    我在村中的人缘很好,村里的大人都说我懂事,有礼貌。我见到他们总是弯着腰打招呼的,什么叔叔,大爷,婶婶、婆婆、张大哥、李大嫂的,叫的要多亲有多亲。因为我知道,我的命就是这帮人维持的,指着老王,估计我早他妈的就喂野狗了。凭着我的这张嘴和厚厚的脸皮,我还真没有挨过饿,生活比老王还要滋润一些儿。

    村里很多年龄大的男人都开我玩笑,让我管他们叫爹,我也不觉得咋得,张口就来,叫的跟真的一样。所以村中大部分的男性都成了我爹,只是那帮娘们儿没有一个愿意让我管他们叫妈的。

    老王也想让我管他叫爹,并承诺如果我只管他一个人叫爹,他就给我做饭,而且从此就不赌博了,负责给我攒老婆本。

    我一听就把脑袋晃的跟个波浪鼓似的,并郑重其事的告诉他:“丑鬼,你别做梦了,我宁可管老李家的大黄狗叫爹,都不会叫你!”

    老王二话没说,一个大耳瓜子就扇了过来,差点没把我抽昏过去。从此我更恨老王了,发誓长大了一定要报仇,不把他老王的皮扒了我誓不为人。

    到了上学的年龄,政府自然就得让我去上学,那时候国家已经有这方面的法律了,义务教育是我本该享有的,至于费用,当然都由政府来出了。

    我把老王那个破军用包“霸占”了,撅嗒撅嗒的去了学校,回来的时候还混来了两本破书,从此我也算是个学生了。

    老师们都知道我是孤儿,也没有人管他,所以我是全班唯一一个不用写作业的人。就凭借在课堂上听讲,我的成绩还一直不错,尤其是作文,编的是要多好有多好,表现出的聪明劲连老师都感觉很惊讶!

    同学们都愿意和我玩,只要他们把好吃的分我一半,或者答应把好玩的东西借我玩一天,我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于我来说,根本不知道羞耻为何物,我只知道,要是真象书上说的那样,不吃嗟来之食,我早他妈的饿死了,在生命与尊严面前,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

    老王可能是因为我死也不同意叫他爹的原因,就开始不停的“折磨”我,上学没有几天,我就发现老王在院子里钉了几个桩子,还奇奇怪怪划了好多个脚印子,从此我的苦难日子就来了。

    以后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老王那丑鬼总会在鸡叫的时候,把我准时的从被卧拎起来。先是让我蹲马步,然后让我在木桩上行走,最后按着他划的那几个脚印子不停的跑来跑去,晚上回来还要再做一遍,连睡觉的时候也不放过我,不允许我躺着睡觉,要打坐,要按照他说的方式进行呼吸。这些动作只要稍有差错,大耳雷子就马上来了。

    我最初还想反抗,后来在那丑鬼的淫威之下,只好屈服了。不过那丑鬼还是让我很感动,因为他开始给我做早饭了,晚上回家多数也能让我吃口热的东西。感动是感动,我还是叫他老王,不叫他爹。

    渐渐的,我也就习惯了,一天不按照丑鬼的方法去做,身上就觉得不舒服。两年后,老王就开始教我练习拳脚了。我一个野孩子,对这方面还是很有兴趣的,所以学习起来的热情空前高涨。一个闷头的教,一个稀里糊涂的学,一直到我初中毕业,才算结束。老王也没有告诉我学的是什么,我也不在意自己学的是什么。

    老王严令我不得再外边炫耀自己,否则就敲断我的一条腿,我本性就极其无耻,爱耍小聪明,从来都是扮猪吃象的主,只要自己能占到便宜,叫我孙子都可以。想让我浪费那体力打架,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也就没有在外边施展拳脚的机会。不过现在普通的墙头,我也是一跃就能上去,掌力更是惊人,运气到掌边,能轻易的把一棵小树砍断。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些年学习的是正宗的八卦门功夫,从游龙身法到混元一气功,从八阵八卦掌到化掌为刀,我都已经是学全了,只是火候还有点欠佳。现在要是真的有人看见我游龙身法,只看我奔行如飞的身影就头晕脑涨了。

    初中毕业了,我的读书生涯也就结束,其实我当时的成绩不是很差,至少比张大脑袋、李大脖子他们要强很多,可是水让咱没钱呢,去县城读高中要花很多钱的,我那有呀!至于老王那丑鬼,就更指望不上,胯兜比脸都干净,还他妈有钱供我读书,能让我吃饱就不错了。我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张大脑袋、李大脖子这样的白痴,低能牛b叉叉的去县城读书了。

    说实话,我不羡慕他们,我都不知道读书是为了什么,国家大张旗鼓的宣传什么义务教育,可你去学校看看那帮老师,也就是他妈的认识几个字,有的说话比老王还粗鲁,张嘴就骂学生傻b,动不动就打人,连个理由都不找。

    乡下人,也不知道人身权利什么东东,孩子更是了,在学校被老师打了,回家连说都不敢说,怕说了父母又急了。因为他们知道后多数都会说:“该,肯定是你又不听话了”遇见个脾气暴躁的父母,没准还得再挨一顿胖揍。

    既然不读书了,就只好安心的做农民了,要不你还能让我干什么,我现在的资产就是就是政府分给我的二亩半地,还有父母留给我的那两间草房。不过那草房现在还不属于我,从我去丑鬼老王那住后,村长的小舅子就长期的“霸占”我家,一住就是八九年,却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的租金。

    我塌塌实实的做起了农民,第二年一开春,刚把家里的二亩半地种好,老王就和我商量起房子的事了,撺掇我搬回自己家里去住。他可能是看我不读书,成了个无业游民,而且年龄也大了,还那么能吃,就有点烦我了。也是,政府补给我的救济款,已经远远的抵不上我的饭量了。

    我也不愿意和老王那丑鬼一起住了,他家和比猪窝强不了多少,一般人都不愿意进老王的家,除非不得不进了,还要捏着个鼻子,说两句话后就受不了那难闻的味道,基本都是捂着鼻子,落荒而逃。

    你想想呀!从我住进来,就没有看见老王洗过一次脚,我们盖的破被他只拆过一次,而且洗的时候连洗衣粉都没用,可想而知,屋子里是什么味道,那可真是五味俱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