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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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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汉兴平元年的八月末,此时的徐州已经恢复了平静,自从曹军彻底占领徐州之后,原本徐州军和曹军对峙的局面也消失了。这时候,之前乘着徐州军无力顾及,趁势而起的一些匪徒就没有了容身之地,而脑子比较活络的匪徒此时就开始盘算自己的出路了。

    这时候,在距离郯城东北方向五十余里的三公山上的一个山寨里,一个匪徒头目打扮的人恨恨的说:“妈的,没想到这兖州和徐州这么快就分出了胜负,咱们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他的周围则有着十几个和他打扮相似的人,在他们的上坐着的就是这三公山盗匪的领昌豨。这昌豨也是当年黄巾军的残部,自从黄巾军主力被朝廷和地方豪强的军队剿灭之后,险死余生的他就躲入了山中,此后昌豨也收拢了不少流散的黄巾残部和流民行那打家劫舍的勾当来养活自己,可当陶谦入主徐州之后,不但大力收拢流民屯田,还派出军队清剿他们这些盗匪。在陶谦军事、民政的双重压力下,各地盗匪被剿灭的、投降的比比皆是,甚至还有出卖了兄弟换取好处的人,比如已经被曹洪斩杀的张闿。而昌豨的实力也大大缩水,只能东躲西藏的苟延残喘。谁知到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昌豨他们就要熬不住的时候,兖州的曹操和陶谦生了冲突,并且爆了战争,让他们不但获得了喘息之机,还借着战乱扩充了实力。他们欢欣鼓舞的看着兖州军和徐州军的对峙,期盼着他们对峙的时间越长越好,却不料曹操出手不凡,两月间彻底并有徐州,接着又开始清理地方,他们的好日子就到头了。这段时间,昌豨将手下收归山中,严禁他们出去惹事,就是想看看风声再说。

    这三公山位于沭河右岸,在河岸平原上显得突兀耸立,周围方圆十数里,沿江有四、五条山谷,而且树林茂密,便于藏兵。山顶上有三块巨大的石头,仿佛三个老人在对坐谈天,或许此山就因此而得名。山下一条狭长的山谷是上山的必经之路,其实也不能算是正规的路径,因为谷底又一条小溪流过,这路就在小溪中间。

    昌豨就是想凭借着这三公山险要的地形拖延时日,在清楚地判断形势之后再做出决定。此时他也算是看清了现实,若要过上好日子,就一定要有一个好靠山。当年的张闿可以投靠陶谦,他昌豨现在为什么不能为自己找一个好主子。

    想到这里,昌豨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他看着下面乱成一团的手下,不由得眉头一皱,大声喝道:“够了,不要再吵了。如今曹兖州实力强大,我等宜安分守己,就在这山中暂避,千万不能出山惹事生非。若有人不听,为山寨惹出祸端,老子就是要死,要会在死之前干掉你全家。都听见了嘛?”说道最后,昌豨更是用厉声的高喝来震慑手下。

    不过他的这些手下也不是笨蛋,曹军的强大他们这些距离郯城不远的人又岂会不知,根本就不用昌豨叮嘱,他们也不会出去引火烧身的。人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是毫无畏惧的,当年的黄巾军士兵就是如此,如今他们有了家底儿,就有了牵挂,就不会再无视生死了。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快,上边的头目明白了却不代表下边的喽啰们也明白,更不能阻止一些生性贪婪却又鼠目寸光的人去铤而走险。很多祸事就是这么无法预防而最终生的。

    杜狗儿是昌豨手下的一个头目,他也是黄巾的老兵,但他自从加入黄巾后就喜欢上了烧杀抢掠的生活,虽然黄巾军失败了,但他却逃过了追杀,在徐州落草为寇。陶谦的围剿让他最终投靠了也是黄巾出身的昌豨,成为了昌豨手下的头目。在昌豨下达了封山令后,习惯了抢劫生活的他没几天就浑身痒。终于一日他忍不住了,带着几个心腹下了山。

    “头领!头领!”就在杜狗儿让自己的手下去打猎捕鱼而自己则躺在大石头上晒太阳的时候,他的一个手下大喊着向他跑了过来。

    杜狗儿一挺身从石头上坐了起来“你嚎丧呐!有什么事儿就给老子快点说。”

    “头领,我刚看见有一队人过了沐水向咱们这个方向来了。其中有好几辆马车,还有几十个家丁护着,打头的是一个穿着华服骑在马上的男人。”那个跑来的手下说。

    “你看清楚啦,真的只有几十个人?”杜狗儿一把拽着手下的衣襟将他拉到自己面前。

    “看清楚了,六十个人左右,不过都有兵器的。头领,咱干一票吧。”

    “都有兵器?”杜狗儿此时有些犹豫了,能拥有马车,还给家丁配兵器的一定是徐州的世家,若是一个不慎,就有可能给山寨带来祸端。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话文雅了点,用狗改不了吃屎倒是合适,这杜狗儿心里想着那几辆马车里可能有的东西心里真是痒痒的。

    最终,内心的贪婪还是占据了上风,杜狗儿决定向这队人下手了,只要做的干净,就不会招来官兵,再将东西大家分分,也最多被领骂两句。

    “你去将兄弟们找来,再回去将我的手下调出来,但动静要小,不要惊动别人。快去快回。”杜狗儿向那个手下交代了几句就打他传令去了。

    就在杜狗儿的人手到齐并在道路旁埋伏好后,那支队伍也渐渐的走近了。就在他们完全进入到盗匪们的伏击圈时,杜狗儿带着手下冲了出来。和传说中的劫道不同,他们根本就没有和被劫者说废话,而是举着武器闷头砍杀。

    这支队伍的护卫家丁倒也不俗,一看见有盗匪出现就各自拔出兵器将马车保护起来,同盗匪产开了厮杀。那个起码的男子也拔出腰间的长剑,纵马的自己家丁的保护圈外借着马杀伤盗匪,同时他的目光还时不时的向被保护着的马车看去。

    虽然这些家丁装备精良,武力也不差,却终究是人数太少,杜狗儿这次足足拉出来近三百人,渐渐的这些家丁中出现了伤亡,护卫圈越来越小了。

    “别打啦!别打啦!都给我住手!有什么事情难道不能好好谈谈吗?”那个骑马的男子看到自己的家丁越来越少,大声的向杜狗儿他们喊道。

    看到自己的人已经占了上风,杜狗儿也让自己的手下停止了进攻。他分开自己身前的手下,大摇大摆的走到那男子前面说:“有什么话就说,老爷们工夫紧得很啊。”

    那男子脸上闪过一道戾气,但形势摆在眼前,不由得他不服软。“各位,我等是徐州糜家之人,若各位能就此罢手,我糜家定有回报。无论是粮食还是金银,糜家绝不会吝啬。”

    “糜家?”杜狗儿也是徐州人,他当然知道糜家在徐州的地位,他也相信这个男子的话。因为糜家实力雄厚,家丁就有上万,就是自己的老大昌豨也不会是糜家的对手,若是糜家想对付他,就跟捏死只蚂蚁没什么差别。

    就杜狗儿正在盘算得失的时候,一阵大风吹来,将当头的马车上的帘子掀了开来。虽然不过一瞬间,但杜狗儿的眼睛还是看见了里面是一个美女。一时间上脑的杜狗儿也顾不得糜家又多么强大了,当即就下令进攻,务必生擒马车里的美人。

    “混蛋!若我糜芳此次生还,必要将尔等斩尽杀绝!”那男子厉声喝道。

    就在这危急的时刻,远方的大地突然传来“隆隆”的响声,大地同时也生了震颤,有过和朝廷军队作战经历的杜狗儿立刻判断出这是大队的骑兵,而目前郯城附近拥有骑兵的只有曹操的军队。“快走,是骑兵!”杜狗儿此时也顾不得财物和美女,丢下手下仓皇而逃。

    看着被尚未赶到的骑兵吓得四散而逃的盗匪,糜芳无力的从马背上滑了下来,他顾不得自己已经筋疲力尽,连忙感到马车旁。“小妹,你没吓到吧?”糜芳关切的说道。

    这时,马车帘子被掀起,一个女子走了出来。好一个美丽的女子!十七、八岁年纪,身形纤细修长,一头丝缎简单的以一根银簪盘起,干净的柳叶弯眉,那双有神而带着温柔的眼,秀气的鼻梁,以及那薄而略显宽些的红唇,佩在那白净而深刻的瓜子脸上,有着一股说不出的美感。浑身上下散出与生俱来的典雅韵味,一看便是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另一名女子年纪略小,但相貌清秀,服饰打扮应该是那名女子的丫鬟。“二哥,你没事吧?”那女子说。

    糜芳摇摇头,他看到小妹无事就放心了,但自己是实在没力气说话了。

    这时,那队骑兵也已经赶到现场,在领头的青年军官的指挥下开始围杀逃窜的盗匪。而那军官则下了战马向糜芳这里走了过来。

    “本人是曹公麾下军司马赵云,巡逻至此,请问先生的损伤如何?”原来是张辽留在郯城的赵云带着部下进行每天例行的巡逻训练经过此地。

    糜芳一听立刻强打精神,客气的说道:“不妨事,就是家丁伤亡太大。将军的救命之恩,糜家定然不忘。”糜芳听大哥糜竺说起过赵云,这可是张辽将军看重的人,将来前途比试一片光明,他糜芳又怎会不客气呢。

    而糜家小妹显然也听过赵云的大名,一双眼睛好奇的看着这位刚刚救了他们的年轻英武的军人。

    “原来是糜子仲先生的家人,没事就好。没想到这郯城附近还有盗匪,我先让士兵们救治伤员,再将尸体收拾好就护送你们回郯城。然后我会向上禀报主公,兵剿灭此地盗匪。”赵云说。

    “好好。那就有劳将军了。”糜芳赶紧让自己的小妹上车,再让幸存的家丁和曹军士兵一起收拾好阵亡同伴的尸体,跟着已经归队的赵云骑兵向郯城前进。这时候,糜芳忽然想起自己小妹看赵云时那不一样的眼神,渐渐的心里有了些计较。

    一个年轻有为的将领,一个花季少女,而且两人都还是单身。这里面可以运作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说不定糜家能借此更上一层。糜芳暗暗地思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