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恶魔与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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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相拥在风雨中,久久无言。
突然,花雅歌脱离了魔爪,泪痕未干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紧张的红晕,无比羞涩道:“常乐,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你说。”常乐觉得自己很多年没有这样真正的温柔过了。
“我”水做的女人被娇羞完全掩盖了,轻轻地左右扭动着身躯,低垂着芳首,吞吞吐吐道:“我,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常乐差点摔倒在地,愣了半天,突然上前一步,绕着花雅歌转了一圈,上下打量着她,随后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得花雅歌再也不敢抬起头,这才坏坏地问道:“这个人,不会是我吧?”
花雅歌惊讶的抬起头,讶然道:“你怎么知道,就是你,就是你!”
强忍着没让自己晕过去,常乐深呼吸,暗暗念着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但是,这小丫头实在也太可爱,太笨,太那啥了这种事情,还用说出来吗?
常乐现在只觉得一切特别搞笑,特别狗血。
当然,本着花花公子的职业道德,常乐还是拉着伊人的小手深情道:“我也喜欢雅歌呀!”
“真的吗?”花雅歌看上去有些不相信。
“肯定是真的,我刚才不是说了,你很可能是我真命天女吗?”常乐一本正经道。
看着这单纯小女孩呆呆的样子,常乐实在忍不住怜爱地将她搂在了怀里。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天真可爱又长得如此完美的女孩子呢?老天实在待他常某人不薄啊!
水做的身躯,神奇的香味,无邪的眼神,自然的羞涩,还有那引人犯罪的完美脸蛋和躯体,让常乐一时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
这美好的一幕,被花雅歌单纯的一句话打破了:“常乐,你下面是什么很硬的东西在顶我?你又欺负人家,呜呜”
常乐脸红了,真正不靠演技也脸红了。他崩溃了,他觉得上天抛弃了他,他觉得他的人生已经没有了意义,差点连死的心也有了。
深深呼吸了一下,常乐这才恢复花花公子本色道:“雅歌,你知道十日谈吗?”
“知道喔。”花雅歌乖巧的在常乐怀里点点头,缓缓道:“公元1348年,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瘟疫。每天,甚至每小时,都有大批大批的尸体运到城外。从3月到7月,病死的人达10万以上,昔日美丽繁华的佛罗伦萨城,变得坟场遍地,尸骨满野,惨不忍睹。这件事给当时意大利一位伟大作家薄伽丘以深刻影响。为了记下人类这场灾难,他以这场瘟疫为背景,写下了一部当时意大利最著名的短篇小说集十日谈。当时,十日谈被称为“人曲”是和但丁的神曲齐名的文学作品,也被称为神曲的姊妹篇”
感受到常乐赞赏的眼神,花雅歌很是满足,仿佛被鼓舞了,继续出神道:“这段典故真的好感人噢!据说在佛罗伦萨闹瘟疫期间的一个清晨,7个美丽年轻而富有教养的小姐,在教堂遇到了3个英俊而富有热烈**的青年男子。7位小姐中的3人是他们的情人,别的几位和他们还有亲戚关系。他们决心带着仆人,离开佛罗伦萨这座正在走向死亡的可怕城市。他们相约,两天后到郊外的一座小山上的别墅里去躲避瘟疫。那里环境幽静,景色宜人,有翠绿的树木环绕,还有曲折的走廊,精致的壁画、清澈的清泉和悦目的花草,地窖里还藏着香味浓郁的美酒。这10位年轻人每天不是唱歌弹琴,就是跳舞散步。在暑气遍人的夏季里,他们坐在绿草茵茵的树荫下,大家商定每人每天讲一个优秀动听的故事,以此来愉快地度过一天中最难熬的时光,他们一共讲了10天,10天合计讲了100个故事,这些故事收集成集子就叫十日谈”
常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才趁热打铁道:“你知道吗?十日谈里有这样一则故事:男人身上都有一只恶魔,而女人身上都有一个地狱不如我们现在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把恶魔放进地狱里去好吗?”
说完后常乐自己也觉得好笑,自己真太他妈邪恶太他妈无耻了。如果这样也能把mm骗上手,那真是苍天有眼呐!
可是花雅歌却眨了眨眼,非常纯洁地笑道:“好啊!”水做的女人那笑容像一束耀眼的阳光,彻底刺穿常乐这颗堕落的恶魔之心。他陷入了极度的迷惘中。
“你说的恶魔是不是那个?”花雅歌指着常乐下身的“帐篷”又天真的问道:“那么地狱在哪里?”
常乐的理智就这样被花雅歌纯洁的微笑轰得土崩瓦解,他热泪汹涌着扑向了眼前的羔羊,常乐几乎是掀起长裙就要提枪上阵,这个长裙也不算一无是处,总算是“方便作案”啊!
常乐狂野地搂着、亲着,尽管他想学一学av服务一下女方,但现在的时间地点场合不允许,他只能尽量的简单化,快捷化。水做的女人发出阵阵梦呓般的呼声,而这一切只会让他更加狂热。
在常乐的贼手快要褪下花雅歌小内裤的一刹那,就算这水做的女人是天下第一傻妞,也明白了常乐到底想干什么。在这样的时间地点场合,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在这风雨中,在这很可能有路人经过的校园里,单纯的她实在接受不了如此残酷的现实
“不,不能这样”挣扎着,她羞涩而慌张,脱离了常乐的怀抱。
敏感的察觉到常乐脸上的那一抹失落和无奈,花雅歌更加的慌了,那纯真而委屈的慌张模样让任何男人下不了狠心欺侮她:“常乐,不要这样好不好?我人家不知道怎么办啦,人家要去问我姐姐”
难道这种事情也需要经过她姐姐批准?
常乐脑袋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世界黑了下去骄傲败给时间,理论败给实践,快乐败给想念,决定败给留恋,身体败给失眠,缠绵败给流年。
常乐觉得自己完全败给了花雅歌。(。。,请登陆阅读!)
两人相拥在风雨中,久久无言。
突然,花雅歌脱离了魔爪,泪痕未干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紧张的红晕,无比羞涩道:“常乐,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你说。”常乐觉得自己很多年没有这样真正的温柔过了。
“我”水做的女人被娇羞完全掩盖了,轻轻地左右扭动着身躯,低垂着芳首,吞吞吐吐道:“我,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常乐差点摔倒在地,愣了半天,突然上前一步,绕着花雅歌转了一圈,上下打量着她,随后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得花雅歌再也不敢抬起头,这才坏坏地问道:“这个人,不会是我吧?”
花雅歌惊讶的抬起头,讶然道:“你怎么知道,就是你,就是你!”
强忍着没让自己晕过去,常乐深呼吸,暗暗念着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但是,这小丫头实在也太可爱,太笨,太那啥了这种事情,还用说出来吗?
常乐现在只觉得一切特别搞笑,特别狗血。
当然,本着花花公子的职业道德,常乐还是拉着伊人的小手深情道:“我也喜欢雅歌呀!”
“真的吗?”花雅歌看上去有些不相信。
“肯定是真的,我刚才不是说了,你很可能是我真命天女吗?”常乐一本正经道。
看着这单纯小女孩呆呆的样子,常乐实在忍不住怜爱地将她搂在了怀里。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天真可爱又长得如此完美的女孩子呢?老天实在待他常某人不薄啊!
水做的身躯,神奇的香味,无邪的眼神,自然的羞涩,还有那引人犯罪的完美脸蛋和躯体,让常乐一时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
这美好的一幕,被花雅歌单纯的一句话打破了:“常乐,你下面是什么很硬的东西在顶我?你又欺负人家,呜呜”
常乐脸红了,真正不靠演技也脸红了。他崩溃了,他觉得上天抛弃了他,他觉得他的人生已经没有了意义,差点连死的心也有了。
深深呼吸了一下,常乐这才恢复花花公子本色道:“雅歌,你知道十日谈吗?”
“知道喔。”花雅歌乖巧的在常乐怀里点点头,缓缓道:“公元1348年,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瘟疫。每天,甚至每小时,都有大批大批的尸体运到城外。从3月到7月,病死的人达10万以上,昔日美丽繁华的佛罗伦萨城,变得坟场遍地,尸骨满野,惨不忍睹。这件事给当时意大利一位伟大作家薄伽丘以深刻影响。为了记下人类这场灾难,他以这场瘟疫为背景,写下了一部当时意大利最著名的短篇小说集十日谈。当时,十日谈被称为“人曲”是和但丁的神曲齐名的文学作品,也被称为神曲的姊妹篇”
感受到常乐赞赏的眼神,花雅歌很是满足,仿佛被鼓舞了,继续出神道:“这段典故真的好感人噢!据说在佛罗伦萨闹瘟疫期间的一个清晨,7个美丽年轻而富有教养的小姐,在教堂遇到了3个英俊而富有热烈**的青年男子。7位小姐中的3人是他们的情人,别的几位和他们还有亲戚关系。他们决心带着仆人,离开佛罗伦萨这座正在走向死亡的可怕城市。他们相约,两天后到郊外的一座小山上的别墅里去躲避瘟疫。那里环境幽静,景色宜人,有翠绿的树木环绕,还有曲折的走廊,精致的壁画、清澈的清泉和悦目的花草,地窖里还藏着香味浓郁的美酒。这10位年轻人每天不是唱歌弹琴,就是跳舞散步。在暑气遍人的夏季里,他们坐在绿草茵茵的树荫下,大家商定每人每天讲一个优秀动听的故事,以此来愉快地度过一天中最难熬的时光,他们一共讲了10天,10天合计讲了100个故事,这些故事收集成集子就叫十日谈”
常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才趁热打铁道:“你知道吗?十日谈里有这样一则故事:男人身上都有一只恶魔,而女人身上都有一个地狱不如我们现在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把恶魔放进地狱里去好吗?”
说完后常乐自己也觉得好笑,自己真太他妈邪恶太他妈无耻了。如果这样也能把mm骗上手,那真是苍天有眼呐!
可是花雅歌却眨了眨眼,非常纯洁地笑道:“好啊!”水做的女人那笑容像一束耀眼的阳光,彻底刺穿常乐这颗堕落的恶魔之心。他陷入了极度的迷惘中。
“你说的恶魔是不是那个?”花雅歌指着常乐下身的“帐篷”又天真的问道:“那么地狱在哪里?”
常乐的理智就这样被花雅歌纯洁的微笑轰得土崩瓦解,他热泪汹涌着扑向了眼前的羔羊,常乐几乎是掀起长裙就要提枪上阵,这个长裙也不算一无是处,总算是“方便作案”啊!
常乐狂野地搂着、亲着,尽管他想学一学av服务一下女方,但现在的时间地点场合不允许,他只能尽量的简单化,快捷化。水做的女人发出阵阵梦呓般的呼声,而这一切只会让他更加狂热。
在常乐的贼手快要褪下花雅歌小内裤的一刹那,就算这水做的女人是天下第一傻妞,也明白了常乐到底想干什么。在这样的时间地点场合,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在这风雨中,在这很可能有路人经过的校园里,单纯的她实在接受不了如此残酷的现实
“不,不能这样”挣扎着,她羞涩而慌张,脱离了常乐的怀抱。
敏感的察觉到常乐脸上的那一抹失落和无奈,花雅歌更加的慌了,那纯真而委屈的慌张模样让任何男人下不了狠心欺侮她:“常乐,不要这样好不好?我人家不知道怎么办啦,人家要去问我姐姐”
难道这种事情也需要经过她姐姐批准?
常乐脑袋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世界黑了下去骄傲败给时间,理论败给实践,快乐败给想念,决定败给留恋,身体败给失眠,缠绵败给流年。
常乐觉得自己完全败给了花雅歌。(。。,请登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