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一个陌生女人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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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实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这首诗前一句意思是说:两个人想相见很难,想别离更难。不得不承认,这话很有道理,比如说眼下的常某人和雨时晴很是艰难地相见了,再一夜疯狂了7次,再想分离就真的很难。
而‘东风无力百花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两人天生就具备野战军的优良素质,在忘情的翻滚辗转中将好不容易布置好的花花草草全部摧残的不成样,并且两个当事人现在已经相当无力了。
不过最后无力的两人还是分开了,因为,天亮了。
很显然,两人还没有幕天席地在全校师生面前现场直播的勇气。
日子平淡的过去了半个月,有点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而我们地主人公的生活照旧,每天不是和男人一起做怪。就是和女人一起做*爱。
对于常乐来说,没妞泡的日子里,生活像杯白开水;有妞泡的日子,生活像瓶敌敌畏。
似乎生活本身并没有多少值得期待的东西。
但这就是真实的生活,没有人的生活能永远的惊天动地或轰轰烈烈。
这样的生活没有让常乐抑郁,但有个人却抑郁了。不对,应该说某个动物最近抑郁了,它就是大奔!
因为当初大奔也石伞依的动作大片雷霆娇娃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半个月前这部片子终于上映了。于是乎,詹姆士。邦德。奥古斯都。马勒戈。彼得。大奔一夜之间成为了家喻户晓地人物。哦不。不是人物,是犬物!
一个人出名了很累。一条狗出名了照样很累。
如今的骄子学院常常有娱乐圈地够在出没,一碰到常乐就不断的骚扰:
“请问一下。常同学,对于动作巨星詹姆士。邦德。马勒戈。彼得。大奔,近期有传闻它服用禁药,您可不可以发表一点看法?”
“无可奉告!”
“请等一等,听说詹姆士。邦德。马勒戈。彼得。大奔最近失恋了,这是真地吗?”
“无可奉告,你们再不走我报警了!”
“。”
大奔带着墨镜。穿着范思哲,却没有了从前的风骚劲。
原因很简单,它真的失恋了!
英俊潇洒威猛无敌如大奔这样的狗,竟然杯花雅诗的那条黄金猎犬拒绝了!这对我们的大本来说,绝对是一个天大的打击!
你可以想象,作为一名狗中情圣。作为一条国际名狗,作为一个有强烈自尊地雄性生物。在如此被拒绝的情况下,是多么的受伤!
取下墨镜。从大奔那暗淡而悲伤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他是多么的悲伤和消沉!
常乐同样的郁闷,他自己被花雅诗拒绝过,如今自己地狗又被花雅诗的狗拒绝了,这简直是一个无情的打击。于是乎,这一人一狗看起来,简直同时天涯沦落者!301公寓,大奔面前摆着一个巨大地酒杯,里面盛满了伏特加,大奔低下头,狠狠地喝了一口,然后眼眶微微地红了,发出了一阵悠长的悲鸣声。从这声音可以听出来,这是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的调子。
常乐也是很悲情地拿起了另一个稍小的酒杯,一人一狗在这借酒浇愁着。
好半晌,常乐终于开口了:“小子,要不你去**一下吧。”
和往常不同,大奔眼里并没流露出兴奋的光芒,而是悲伤地摇了摇头。
“马勒戈彼得,天涯何处无好狗,你振作一点行不行?”
大奔还是摇了摇头,突然一口灌下了整杯伏特加,然后突然跳到了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打起字来。
众所周知,李白斗酒诗百篇,而大奔竟然喝醉了也开始写诗了!
常乐傻眼了,看了看屏幕上的几个字,是这样的:
“黄昏,听一条流浪狗的爱情故事。”
然后大奔抬起头,酝酿了一下感情,键盘上流淌出了让常乐也颇为惊讶的悲情而优美的文字,这让常乐很怀疑这是不是真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只见大奔一字字的写道:
“太阳渐渐憔悴的时候,枯树消瘦成修长的影子,天空像曝光的底片,洗出泛黄的故事,失足堕落情网的流浪狗,却逃不出情人眼中的利箭,野书上金黄的精灵,却不曾收敛嘲讽的笑声,踮足走路的时间,在流浪狗的原始爱情中,难追难回,这段美好的姻缘,在岁月的考验中,变的越发疲惫,流浪狗拾起心灵班驳的伤痕,逃离,黑暗是最好地归宿。”
常乐反复的斟酌了几遍,这首诗充分表现出了一条失恋的狗的抑郁和悲伤。典型的意识流,别说去泡狗了,就算泡人多半也是一泡一个准!
“马勒戈彼得,你太有才了!”常乐竖起大拇指,很是崇拜地看着大奔。
大奔没有理会常乐,一个跳到窗台上,忧郁的身躯在夕阳的映照中留下长长的影子。然后,它轻轻地哼唱起来,虽然别人听不懂它在唱什么,但常乐却听的很明白:“也许我是将风溶解在雪中的男子。也许我是天生崇拜追逐。”
“日,你还风一样地男子。风一样的男子会失恋么?”常乐哭笑不得地看着大奔,彻底被它打败了!
大奔还是不理会常乐。一个人自娱自乐着。
“不管了,跟我出去溜溜,你再这样都要发霉了!”
常乐把大奔抱下来,踹了踹它的屁股,一起走出了寝室。
骄子学院地校庆晚会迫在眉睫了,很多人都在抓紧时间排练着。常乐倒是不急,因为他和高笑写的剧本早就通过了。排练的也差不多了,现在只差在众目睽睽下表演而已。
至于届时到底会造成什么样的轰动,请听下回分解。
校园里到处是忙碌的身影,却也有不忙碌的,在常乐和大奔在校园里扫荡了一圈之后,终于遇到了一个熟人。准确的说。是一个陌生地熟人。
“又是你?”苏媚儿看到常乐,那原本带着笑意的俏脸上突然挂上了一层寒霜。
而她那条威武的藏獒则是痴痴地看着大奔,眼里的柔情简直要泛滥出来。
遗憾的是。如今的大奔哥心情不好,对那条藏獒爱理不理地。
常乐笑了笑,盯着苏媚儿道:“好像我们还真是有点缘分,你不会是故意出来邂逅我的吧?”
这话让苏媚儿脸色一变,娇嗔道:“你,哼,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没当成什么人,你是什么人就是什么人!”常乐平静地说道。“你。”苏媚儿总觉得常乐在挖苦她,气的娇躯乱颤,一拉藏獒脖子上地皮带道:“丝丝,我们走!”
就在这一瞬间,常乐却对大奔做出了暗示。
大奔虽然现在没心情泡妞,但常乐的面子它还是要给的。于是乎,它咆哮了一声,吸引了藏獒丝丝的注意力,然后马上一个梁朝伟的电眼释放出去。
丝丝立马就歇菜了,眼里春情泛滥,就像追星族少女突然遇到她的偶像出现在她面前一样!
大奔又低低地叫了一声,然后转过头,突然跑进了路标的小丛林中。
丝丝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无比发浪地狂啸着,猛地追了上去。为了大奔哥,就算背叛她的主人苏媚儿,也是值得地!
苏媚儿手中还牵着那条绳子,被力量巨大的丝丝一拉扯,猛地一个踉跄,眼看就要摔倒在地,常乐却猛地一个箭步上前,无比精准地搂住了她。
一种让人能立刻兴奋的幽香从苏媚儿身上传来,让常乐差点立刻就有了反应。一手搂住她的腰,一手按在她那紧身的长裤死死的覆盖住两条修长的腿上,感受着她动感活力中透出一股娇媚。
常乐低着头,用最近的距离看着苏媚儿的脸。这一张绝代尤物的脸让人立刻就想犯罪,眉若杏,眼如桃花,在微微上挑的时候,眉眼之间一股春情瞬间泛滥成灾,总是让人误认为她是在抛媚眼。
出乎意料,苏媚儿突然脸红了,挣扎着推搡着常乐:“你放开我!”
“如果我说不呢?”
常乐露出了一个无限邪魅地笑容,语气让人觉得异常的不怀好意。
在不远处的小树林里,传来了大奔于藏獒丝丝那漏*点四射的**声音。
相见实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这首诗前一句意思是说:两个人想相见很难,想别离更难。不得不承认,这话很有道理,比如说眼下的常某人和雨时晴很是艰难地相见了,再一夜疯狂了7次,再想分离就真的很难。
而‘东风无力百花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两人天生就具备野战军的优良素质,在忘情的翻滚辗转中将好不容易布置好的花花草草全部摧残的不成样,并且两个当事人现在已经相当无力了。
不过最后无力的两人还是分开了,因为,天亮了。
很显然,两人还没有幕天席地在全校师生面前现场直播的勇气。
日子平淡的过去了半个月,有点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而我们地主人公的生活照旧,每天不是和男人一起做怪。就是和女人一起做*爱。
对于常乐来说,没妞泡的日子里,生活像杯白开水;有妞泡的日子,生活像瓶敌敌畏。
似乎生活本身并没有多少值得期待的东西。
但这就是真实的生活,没有人的生活能永远的惊天动地或轰轰烈烈。
这样的生活没有让常乐抑郁,但有个人却抑郁了。不对,应该说某个动物最近抑郁了,它就是大奔!
因为当初大奔也石伞依的动作大片雷霆娇娃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半个月前这部片子终于上映了。于是乎,詹姆士。邦德。奥古斯都。马勒戈。彼得。大奔一夜之间成为了家喻户晓地人物。哦不。不是人物,是犬物!
一个人出名了很累。一条狗出名了照样很累。
如今的骄子学院常常有娱乐圈地够在出没,一碰到常乐就不断的骚扰:
“请问一下。常同学,对于动作巨星詹姆士。邦德。马勒戈。彼得。大奔,近期有传闻它服用禁药,您可不可以发表一点看法?”
“无可奉告!”
“请等一等,听说詹姆士。邦德。马勒戈。彼得。大奔最近失恋了,这是真地吗?”
“无可奉告,你们再不走我报警了!”
“。”
大奔带着墨镜。穿着范思哲,却没有了从前的风骚劲。
原因很简单,它真的失恋了!
英俊潇洒威猛无敌如大奔这样的狗,竟然杯花雅诗的那条黄金猎犬拒绝了!这对我们的大本来说,绝对是一个天大的打击!
你可以想象,作为一名狗中情圣。作为一条国际名狗,作为一个有强烈自尊地雄性生物。在如此被拒绝的情况下,是多么的受伤!
取下墨镜。从大奔那暗淡而悲伤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他是多么的悲伤和消沉!
常乐同样的郁闷,他自己被花雅诗拒绝过,如今自己地狗又被花雅诗的狗拒绝了,这简直是一个无情的打击。于是乎,这一人一狗看起来,简直同时天涯沦落者!301公寓,大奔面前摆着一个巨大地酒杯,里面盛满了伏特加,大奔低下头,狠狠地喝了一口,然后眼眶微微地红了,发出了一阵悠长的悲鸣声。从这声音可以听出来,这是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的调子。
常乐也是很悲情地拿起了另一个稍小的酒杯,一人一狗在这借酒浇愁着。
好半晌,常乐终于开口了:“小子,要不你去**一下吧。”
和往常不同,大奔眼里并没流露出兴奋的光芒,而是悲伤地摇了摇头。
“马勒戈彼得,天涯何处无好狗,你振作一点行不行?”
大奔还是摇了摇头,突然一口灌下了整杯伏特加,然后突然跳到了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打起字来。
众所周知,李白斗酒诗百篇,而大奔竟然喝醉了也开始写诗了!
常乐傻眼了,看了看屏幕上的几个字,是这样的:
“黄昏,听一条流浪狗的爱情故事。”
然后大奔抬起头,酝酿了一下感情,键盘上流淌出了让常乐也颇为惊讶的悲情而优美的文字,这让常乐很怀疑这是不是真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只见大奔一字字的写道:
“太阳渐渐憔悴的时候,枯树消瘦成修长的影子,天空像曝光的底片,洗出泛黄的故事,失足堕落情网的流浪狗,却逃不出情人眼中的利箭,野书上金黄的精灵,却不曾收敛嘲讽的笑声,踮足走路的时间,在流浪狗的原始爱情中,难追难回,这段美好的姻缘,在岁月的考验中,变的越发疲惫,流浪狗拾起心灵班驳的伤痕,逃离,黑暗是最好地归宿。”
常乐反复的斟酌了几遍,这首诗充分表现出了一条失恋的狗的抑郁和悲伤。典型的意识流,别说去泡狗了,就算泡人多半也是一泡一个准!
“马勒戈彼得,你太有才了!”常乐竖起大拇指,很是崇拜地看着大奔。
大奔没有理会常乐,一个跳到窗台上,忧郁的身躯在夕阳的映照中留下长长的影子。然后,它轻轻地哼唱起来,虽然别人听不懂它在唱什么,但常乐却听的很明白:“也许我是将风溶解在雪中的男子。也许我是天生崇拜追逐。”
“日,你还风一样地男子。风一样的男子会失恋么?”常乐哭笑不得地看着大奔,彻底被它打败了!
大奔还是不理会常乐。一个人自娱自乐着。
“不管了,跟我出去溜溜,你再这样都要发霉了!”
常乐把大奔抱下来,踹了踹它的屁股,一起走出了寝室。
骄子学院地校庆晚会迫在眉睫了,很多人都在抓紧时间排练着。常乐倒是不急,因为他和高笑写的剧本早就通过了。排练的也差不多了,现在只差在众目睽睽下表演而已。
至于届时到底会造成什么样的轰动,请听下回分解。
校园里到处是忙碌的身影,却也有不忙碌的,在常乐和大奔在校园里扫荡了一圈之后,终于遇到了一个熟人。准确的说。是一个陌生地熟人。
“又是你?”苏媚儿看到常乐,那原本带着笑意的俏脸上突然挂上了一层寒霜。
而她那条威武的藏獒则是痴痴地看着大奔,眼里的柔情简直要泛滥出来。
遗憾的是。如今的大奔哥心情不好,对那条藏獒爱理不理地。
常乐笑了笑,盯着苏媚儿道:“好像我们还真是有点缘分,你不会是故意出来邂逅我的吧?”
这话让苏媚儿脸色一变,娇嗔道:“你,哼,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没当成什么人,你是什么人就是什么人!”常乐平静地说道。“你。”苏媚儿总觉得常乐在挖苦她,气的娇躯乱颤,一拉藏獒脖子上地皮带道:“丝丝,我们走!”
就在这一瞬间,常乐却对大奔做出了暗示。
大奔虽然现在没心情泡妞,但常乐的面子它还是要给的。于是乎,它咆哮了一声,吸引了藏獒丝丝的注意力,然后马上一个梁朝伟的电眼释放出去。
丝丝立马就歇菜了,眼里春情泛滥,就像追星族少女突然遇到她的偶像出现在她面前一样!
大奔又低低地叫了一声,然后转过头,突然跑进了路标的小丛林中。
丝丝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无比发浪地狂啸着,猛地追了上去。为了大奔哥,就算背叛她的主人苏媚儿,也是值得地!
苏媚儿手中还牵着那条绳子,被力量巨大的丝丝一拉扯,猛地一个踉跄,眼看就要摔倒在地,常乐却猛地一个箭步上前,无比精准地搂住了她。
一种让人能立刻兴奋的幽香从苏媚儿身上传来,让常乐差点立刻就有了反应。一手搂住她的腰,一手按在她那紧身的长裤死死的覆盖住两条修长的腿上,感受着她动感活力中透出一股娇媚。
常乐低着头,用最近的距离看着苏媚儿的脸。这一张绝代尤物的脸让人立刻就想犯罪,眉若杏,眼如桃花,在微微上挑的时候,眉眼之间一股春情瞬间泛滥成灾,总是让人误认为她是在抛媚眼。
出乎意料,苏媚儿突然脸红了,挣扎着推搡着常乐:“你放开我!”
“如果我说不呢?”
常乐露出了一个无限邪魅地笑容,语气让人觉得异常的不怀好意。
在不远处的小树林里,传来了大奔于藏獒丝丝那漏*点四射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