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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幕情再因跳舞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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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平志和陈菲儿第一次相遇是在t大舞厅——基于苏杨同志和白晶晶小姐的第一次邂逅也是在舞厅内,我们似乎可以推断出舞厅是孕育爱情的美好摇篮。因此建议那些渴望爱情的男女们没事多往舞厅跑跑,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现在把视线放到马先生和陈小姐相遇的那个季节,时值1999年春天,正是万物苏醒,大地回春的好时节,世纪末的大学生兴趣爱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不再崇尚花前月下、一心读书,到的厅蹦的成了很多自诩时尚大学生的最爱。白晶晶就是蹦的一族的中坚力量,最疯狂时一个月连着去的厅30次,每次都跳得七荤八素,欲罢不能,白晶晶这个爱好,充分奠定了苏杨痛苦的基石。苏杨倒不反对蹦的,年轻人摇摇脑袋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苏杨只是想不通,为什么有人把摇头看得比吃饭还重要?只是他敢怒不敢言,每次白晶晶一吆喝只得乖乖地跟着走。一开始俩人都是到上海一些很有名的的厅,诸如衡山路的“真爱”、淮海路的“玛雅”和“罗捷”每夜消费不下百元,这对还处于工薪阶层的苏杨而言实在无法承受,经四下打听终于寻得一处“价廉物美”的地方,那就是t大舞厅。t大舞厅在上海几十所高校富有盛名,没像其他大学舞厅一样尽放国标舞曲,而是以时下最酷最in的diso舞曲为主,虽然硬件条件很差,舞池其实就是一间大教室,灯光也只有两三种,但因为价格超低(只有六块钱),加上舞曲新潮所以人气极旺,每到周末就有大量打扮性感的女孩拥进t大舞厅,给人以无限想象的机会。

    t大舞厅每星期营业三次,分别为周五、周六和周日的晚上。星期五和星期六人气最旺,星期天则寥寥无几,因此苏杨和白晶晶基本上都是这两天去蹦的。四月的一个星期五傍晚,苏杨在宿舍里足足打扮了一小时,愣是把自己由一白面书生打扮成了油里油气的小流氓,在镜中看着自己的全新造型苏杨很是满意,连说几声verygood后准备接白晶晶去t大。马平志那天晚上没活动,趟在床上翻来覆去觉得人生好无聊,看到苏杨在宿舍里活蹦乱跳的样子心里非常不平衡,愤愤地对苏杨说:“哥们儿,要不晚上我跟你们去跳舞吧!”苏杨一听正中下怀——每次白晶晶蹦的他都要陪着摇头,在摇头这方面1000个苏杨加起来也不是白晶晶对手,每次蹦的归来都变成二级伤残,要修养一个星期才能恢复健康,因此听到马平志这话自然求之不得,心想今晚让你好好见识白晶晶的摇头神功,让你做她陪练,自己好乘机休息,想到这里苏杨暗自得意起来,看着马平志直想笑,暗想:孙子啊,可不要怪我苏某人太无情,这痛苦可是你自找的,看今晚不摇死你才怪。

    为了能在舞厅独领风骚,白晶晶那晚穿得特别色情,上身穿了件黑色镂空吊带衫,前面露了一半后面露出全部,丰满的胸部张牙舞爪地挺在空中,而性感的小肚脐更是无比流氓地在你眼前晃来晃去,非常挑衅,至于下身更是青光乍泄——修长的腿上套着黑色鱼网袜,一件浅黄色带流苏的超短裙半遮半掩饰地裹住臀部,时刻都有掉下来的可能,四月天是乍暖还寒,看到白晶晶这身打扮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该遮的不遮,不该遮的更没遮,真担心她给冻着。而除了穿得青光乍泄外,白晶晶化的妆更是妖艳无比,首先是脸上涂得万紫千红,深蓝色眼影黑色嘴唇,睫毛硬得能当刷子,其次是离她三丈远就能闻到她身上的chanel5浓郁的香味。看着白晶晶一步三摇踩着小碎步走来,马平志小声嘀咕:“真淫荡!”然后往苏杨肩膀上重击一下说:“你他妈太有福气了,这种女人中的极品能被你捞到,老天无眼啊!”自从和白晶晶谈恋爱以来,苏杨每天都要受到n个人类似的攻击,所以早就麻木了,咧开嘴干笑两声:“运气,运气。”然后上前挺胸收腹手一伸,白晶晶顺势挽住他胳膊,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看得马平志惊羡不已,又是一阵狂叹。

    以往每次去t大跳舞,苏杨都要为白晶晶的身高心烦意乱,白晶晶不穿鞋有一米七六,穿上鞋得有一米八,足足比苏阳高半头,因此俩人抱在一起跳舞时,别人都看怪物似地看着苏杨,虽说苏杨皮比较厚,但还是有廉耻之心,脸也会红,而那晚有马平志同去,腰杆直了不少,马平志个子一米八七,用高大威猛形容毫不为过,苏杨想当然觉得自己女友和兄弟都长得人中龙凤显然他很有面子,走进舞厅时都觉得很光荣。

    出乎苏杨意料的是那天晚上,t大舞厅的主角居然是马平志,似乎从马平志踏进舞厅那一刻就开始了他的风光无限,n个正尽情摇摆身体的女人因为马平志的英俊潇洒而心花怒放,甚至停止动作开始发春,前面我交待过:马平志长得道骨仙风,颇像f4里的周渝明,当然1999年还没人知道f4,但看到一个帅成那样的男人出现在自己面前,似乎没有几个女人能控制住不尖叫,可就在这些女人鼓足勇气准备对马平志抛媚眼时,她们又看到了白晶晶,于是所有的冲动和幻想都灰飞烟灭。毫无疑问,在所有人眼中白晶晶和马平志完全是天作之合,无论气质还是长相都无比般配,完全可视为神仙眷侣,至于他们后面那个貌不惊人的男人或许是帅哥的小弟吧,反正肯定是给帅哥美女端茶倒水的角色。正因为所有人都认定了这样一个组合,所以过了一会儿他们发现美女居然紧紧搂着那个小弟还无比幸福的模样时,所有人都觉得人生太无常。

    苏杨早知道马平志舞跳得不错,但没想到跳得会这样好,在贫下中农苏杨眼中,马平志这种富家子弟顶多也就是跳跳国标,走走探戈什么的,至于蹦的摇头或许还差那么一点,但当马平志随着音乐扭动第一下屁股时,苏杨就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很厉害。苏杨自己不会跳,但他一直看别人跳,看多了就成了鉴赏家,知道简单的扭屁股其实也包含无上玄机,没一定功底根本无法将屁股扭出美感,苏杨跟着白晶晶扭过n次,扭到现在都没把屁股扭好,这个事实除了说明苏杨在跳舞方面比较白痴外,也表明这个动作确实有难度,可苏杨看到马平志只那么随意一扭,就透露出说不出的好看,那一刻苏杨觉得发现了新大陆,恨不得上前亲几下马平志,表示内心激动。

    马平志确实跳得很好,这一点连白晶晶也佩服,三个人先是聚在一起跳,没多久变成马平志和白晶晶对摇,马平志头发虽然没白晶晶长,但摇起来也小成气候,加上俩人都技巧纯熟,花样又多,既能前后摇,上下摇,左右摇,还能8字摇,简单的摇头经他们演绎就成了技术活,散发出迷人风采,很快其他男女就被两人精湛的摇头表演吸引,渐渐围成圈将俩人包围,一边拍掌一边尖叫。

    刺激的diso过后是hip-pop音乐,这时往往是整晚最为高潮时刻,一些跳街舞的家伙会在这个时候秀他们的舞技。马平志和白晶晶摇完头后坐在舞池边的椅子上休息,苏杨买了几瓶饮料,三个人正说笑着回味刚才摇头的快乐时,突然听到内场爆发出一阵阵高分贝的喝彩声,苏杨不看也知道有人在表演街舞,马平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问苏杨要不要过去看看。

    “不去,小孩跳街舞有什么好看的。”苏杨总是觉得别人都是小孩子。

    “白晶晶,你去吗?”马平志转而问白晶晶。

    “我老公不去,我也不去。”白晶晶紧紧搂着苏杨胳膊。

    “去吧,我跳街舞给你们看?”

    “你跳街舞,少吹牛了?”苏杨一脸不相信。

    “跟谁吹也不跟您吹啊,看了不就知道了。”马平志说完拉起苏杨就往里走。

    舞厅里早就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几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正在里面跳街舞,那些家伙随着音乐不断做出各种夸张的造型,动不动翻个跟头,来个倒立什么的,食指不停朝向地面晃来晃去,意思让别人和他们“斗舞”只可惜无人应战,于是那帮家伙更是狂妄地发出嗷嗷怪叫。苏杨推了一把马平志说:“你倒是跳啊!”“跳就跳!”马平志把手中的饮料递给苏杨,接着蹦了进去,那帮家伙看来了个眉清目秀的高个,很不以为然,心想这种傻b也来献丑简直自讨苦吃,正准备做个有难度的动作羞辱羞辱这个傻大个儿,却没想到马平志在蹦了两下后突然手撑地轻轻松松就来了两个托马斯,紧接着又一个ufo加大风车,差点没把那几个小伙子吓死,因为这些动作属于街舞里的绝对高难度,就算他们练一辈子也不见得能练成,知道遇到高手了,只得乖乖地坐到一边给高手呐喊助威,或许是好久没表现的缘故,马平志显得很兴奋,接连做了好几套高难度动作,又是打滚又是翻跟头,引发无数女人嘶声尖叫,最后舞曲结束、灯光亮起时,掌声久久不息,马平志的表演大获成功,无论走到哪里人群都自动闪出一条道,苏杨看得目瞪口呆,觉得太神奇了。

    秀好舞技后马平志心满意足地走到苏杨身边,乐滋滋地问:“怎么样?哥们儿没吹牛吧!”苏杨翘起大拇指:“强,真没想到你小子还有这招!”马平志说:“哥哥我强的还多着呢,慢慢学着吧你!”苏杨立即点头哈腰:“一定,一定。”白晶晶看到苏杨一副汉奸样,就在他背上用力打了一巴掌,假意怒骂:“你这个没用的东西!”

    白晶晶因为那天刚来月经,所以没再跳下去,苏杨早就不想跳了,于是俩人坐到一边甜言蜜语去了。马平志显然意犹未尽,一个人在舞池里继续摇头。没过多久走过来一高一矮两个女孩,俩人站在马平志身边窃窃私语了好一会儿,矮的那位走过来拍了马平志一下,马平志摇头正摇得云里雾里,突然感到有人拍他还以为受攻击了,心里吓了一跳,停下来一看原来是个女孩,女孩说:“我们可以和你一起跳舞吗?”

    “你们?”马平志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女孩子要说“我们”

    “还有我朋友!”矮个儿女孩指着身后的高个女孩“我们刚才看你跳舞了,你跳得可真好,我们想和你一起跳,可以吗?”

    马平志漫不经心瞅了那高个女孩一眼,舞厅灯光昏暗,不太看得清楚女孩的容颜,不过凭多年道行还是判断出这个女孩是个美女,如果一般人看到美女要和自己跳舞肯定乐得晕过去,可马平志不是一般人,最起码不是一般男人,到他这个修行再美的女人也只是女人而已,所以马平志只是点点头,很随意地说:“你们要跳就过来好了,我无所谓。”说完又闭上眼睛噼里啪啦摇头。

    那个高个女孩就是陈菲儿,马平志这辈子最爱的女人。

    如果一个人突然知道自己面前陌生的女孩就是自己未来的恋人,不知道他会有怎样的反应?是觉得幸福还是会觉得荒谬?觉得不可思议还是很恐怖?

    所幸没人会知道,马平志也不知道,那个时候马平志还认定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爱上一个人,更不可能和谁正儿八经谈恋爱,他只需要情人,n个情人,荒淫到死。

    马平志确实判断得不错,陈菲儿绝对是个美女。美女一般都很矜持,明明自己想和帅哥跳舞可还是让别人打头阵,美女也比较高傲,本以为凭自己的容颜可以引起马平志好感,甚至会大献殷勤,却没想到这个人只是冷冷看了自己一眼,显然很不在乎,所以美女很快就伤自尊了,因为平时别人都众星捧月围着她,赞美她,所以一丝轻微的打击都会造成无止境的痛,陈菲儿觉得很受伤,于是暗自发誓将来只要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报复这个骄傲的男人。

    可怜的马平志并不知道在那一瞬间已注定他今生很多劫难,如果他知道,他肯定不会把头摇得跟只公鸡似的,他肯定会感慨一下人生,然后立即狂吻这个女人的脚趾头,请她饶恕所有的罪。

    半月后的傍晚,马平志在f大食堂再次见到陈菲儿,当然那时他还不认识陈菲儿,上次在t大舞厅因灯光昏暗加上自己漫不经心,他并没有看清楚陈菲儿的模样,更不可能知道那天晚上在自己身边畏首畏尾跳舞的女孩,就是眼前这个清水芙蓉的高个美女。

    马平志看到陈菲儿时,心深深震了一下,然后浑身发冷,犹如触电。

    本来心跳并不值得大肆渲染,但对马平志而言这种犹如触电般的心跳好多年没有过了。如果记得不错,上次出现这种深度心跳的感觉还是在8年前的物理课上,那时马平志才14岁,读初二,14岁的马平志各方面发育都比较超前,特别在情感方面,不但全盘知晓男欢女爱,而且对身边的黄毛丫头早没了兴趣。14岁的马平志暗恋的对象是语文老师,语文老师刚师范毕业,人长得古典,说话轻言细语,举手投足小心翼翼,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天使很快俘获了马平志的春心,每次语文课女老师在黑板上写板书时,马平志都痴痴看着老师细小的腰和不时抖动的肩,觉得她很可怜需要自己保护,就这样完全沉浸在想象中傻傻地笑,流出一大堆无比淫荡的口水还浑然不知。语文老师写好板书转身回头,对着台下同学浅浅一笑,顺手将眼角的长发拂起,就在那时马平志会怦然心跳,然后瞬间停止——在自己的意淫中达到高潮。在14岁的马平志眼中,语文老师的笑容是世上最美的风景,为了这片风景马平志不思学习,每次上语文课都在梦游,结果语文考了好几次全年级倒数第一,最后连高中都差点没考上。

    这段暗恋维持了整整两年最后无疾而终,随着马平志升入高中灰飞烟灭。这是马平志的初恋,对他爱情观的形成影响甚大,因为从头到尾都是暗恋,所以马平志一直比较压抑,也比较自卑,多年以后马平志回想起这段懵懂的爱恋还伤感无比,觉得自己很委屈,比那些分手的恋人更痛苦,毕竟人家曾经拥有过,而他却什么都没得到,有的只是一段长达两年的意淫罢了。

    而为了隐藏这段痛,以后的日子里马平志总是伤害深爱自己的女孩,仿佛非此不能弥补他青春期的遗憾。也正是因为这段不为人知的过去,当马平志看到陈菲儿时,尘封了8年的痛再次浮现,眼前的女孩眉宇间透露的风情和语文老师是那么相像,8年时光霎那间灰飞烟灭,他狠狠咬了下舌头,很痛,这一切不是梦。

    那天下午陈菲儿只有两节体育课,体育课测试800米。陈菲儿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跑800米,在她的理解中跑800米简直不是人做的事情,不晓得是哪个挨千刀的混蛋想出这个馊主意。因为对800米深度恐惧,因此在一个月前,陈菲儿就感到人生苦短,成天心口都有阴影盘旋在那里挥之不去,想起时走路腿都不由自主地打哆嗦。成天祈求测试那天可以月经来临好逃过一劫,却没想到这次月经来得特正常,到跑的那天刚好干净,因此没了借口,只得硬着头皮上阵,而为了减轻负担,陈菲儿差不多只穿着内裤和胸罩,所以看上去给人风骚的意味。

    那天800米跑得出奇顺利,因为渴望痛苦早点结束,起跑时陈菲儿一马当先,闭着眼睛发疯似地向前冲去,把其他女生远远甩在身后,等眼睛睁开时已经快到终点了,陈菲儿惊讶地发现自己体力尚存不少,于是悠悠地将余程跑完,最后居然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跑好800米,陈菲儿又和同学在操场上扔了会儿篮球,等强烈意识到肚子很饿时已经六点半了,天已渐黑,陈菲儿建议去食堂吃饭,其他女孩个个筋疲力尽都说要回宿舍休息,无奈只好自己一人去食堂,问同学借了件外套披在身上,又将头巾扎在手腕让长发披了下来,然后颠颠地哼着小曲往食堂走去,等到了食堂窗口才发现只有些残羹冷炙,顿时没了胃口,可肚子明明在强烈表示饥饿,于是站在那里进退维谷,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全没了主意,只得不停唉声叹气,看上去楚楚可怜。

    陈菲儿所有表情正好被马平志看在眼里,她不经意间的动作就引发另外一个人心中的传奇,没有人能够形容出其中的精彩。

    当然在这里还是有一些细节必须交待清楚,否则很可能损伤马平志的光辉形象,马平志之所以会在一霎间春心大动,除了因为这个女孩和当年他暗恋的女老师气质神似外,更多的是这个女孩子表现出来的美丽是他前所未见的,陈菲儿因为刚刚运动完,体力消耗很大,所以她的胸脯一直在急剧晃动,这就营造了健康且性感的形象,另外陈菲儿个儿高腿长,所以披在身上的外衣根本无法对她美丽的腿部有效遮挡,于是浑圆白皙的大腿毫无顾忌地呈现在马平志眼中,给他一种视觉震撼,最后马平志甚至觉得陈菲儿扎在手腕上的头巾和额头上泌出的细汗都具有无与伦比的美感,最后一抹夕阳从食堂的天窗透射下来,映照在陈菲儿脸上,陈菲儿脸部顿时散发出暗红色的光芒,犹如一具史前的雕像,是那么肃穆动人,让人爱怜却又不忍亵渎。总之,那个晚春的傍晚,我们马平志同学所感受到的一切竟是那么美妙。

    马平志用一分钟时间将自己过去的情感生活快速回味了一下,突然觉得以前简直白活,他一直自诩风流,尝遍人间美色,却没想到真正的美色自己才刚刚发现,内心在悲凉之际更是决定要好好珍惜这个女子,用尽他所有的力量去创造一段新的传奇。

    其实那天晚上,马平志本打算到学校外面逛逛的,自从被陶丽丽打击得大伤元气后他就没好好逛过街,要知道逛街可一直是我们马平志同学的爱好之一啊!所以那天马平志猛想起这个爱好时不禁大为光火,觉得浪费了不少青春,又觉得不逛街的日子简直百无聊赖,用古代猛人的话说就是:嘴里能淡出个鸟来。那天晚上马平志心情不错,刚接到老爸电话说这个月又赚了两百多万,马平志想又能挥霍了。于是就想到外面兜兜风,呼吸春天的新鲜空气,顺便买几件衣服。因为食堂横亘在大门前,所以从食堂穿过去可以少走很多路,这也是为什么马平志会在那时出现在食堂的缘故。

    陈菲儿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随便吃点,吃得不好总比饿死强,于是再次走到窗口对大师傅说:“我要打一两饭和一份青菜。”

    “没饭啦,没饭啦!”大师傅一边用勺敲打空空如也的铅皮饭盆一边抱怨:“也不看什么时候了,还想吃饭,早点干吗了?”

    听了大师傅的话,陈菲儿立即心如刀绞,可从来没人对自己这么出言不逊过呢,本想抱怨两声以示不满,可一看到大师傅吹胡子瞪眼凶神恶煞状,不禁倒吸了口凉气,也就不吱声了。

    “同学,是不是没饭了?”马平志在陈菲儿身后晃悠了半天,瞅准时机上前搭讪。

    本来陈菲儿一团郁闷之火正无处发泄,现在突然听到后面的家伙居然说出连瞎子都看得到的话,还振振有词,不禁血冲大脑,杏眼圆瞪准备发飙,心想就算不把他打成弱智,最起码要吐几口吐沫他身上,结果一回头就看到马平志那张荡漾着微笑非常友好的脸。

    陈菲儿立即觉得手脚冰凉,双腮发烫,外加一点点春心荡漾。

    “是啊,不知道怎么搞的,这么早就没饭了,太可恶了。”陈菲儿口气之和蔼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样好了,我正好也没吃饭,要不我请你到外面吃吧,反正食堂的东西也不好吃。”马平志说话时神情自然,落落大方,仿佛在和他二大妈唠嗑一样。

    只是马平志外表的平静只是假象,其实那时他内心紧张到什么程度只有他自己知道,马平志在发出邀请后突然害怕被拒绝,在害怕中还有一点点害羞,这些都是从没有过的体验,多少年了,马平志都不知羞耻为何物,可现在的马平志只要这个女孩说出一个“不”字,他就立即狂奔逃跑,从此隐姓埋名,反正肯定不会再让这个女孩在f大把自己认出来。马平志清楚地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频率,也能感到手心慢慢泌出汗来,马平志看到陈菲儿瞪大眼睛看着他,满脸的莫名其妙,顿时感到成功无望,就在准备逃跑之际,突然看到陈菲儿鲜花怒放般地说:“好的啊,你打算请我到哪里吃呢?”

    其实对马平志的这个请求,陈菲儿一点都不感到突然,更不会有什么不安,一来是这种情况实在遇到过太多次,到了f大后总有一些陌生人在路上拦住她,然后说要请她吃饭,二来是因为对方只是请自己吃饭,又不是请自己上床。吃饭是好事情,本身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陈菲儿发现这个请自己吃饭的男人居然是那天在t大舞厅风光无限的帅哥,那天马平志给陈菲儿的印象实在太深了,就算他化成灰她都能认出来,虽然马平志的高傲让她觉得很不爽,但自己的芳心还是为马平志的帅气泛起了波澜,这些日子一直放在心上,时不时拿出来回味一番,现在这个帅哥突然站在自己面前,而且诚恳地邀请自己吃饭,简直就是童话,以前也就在琼瑶阿姨的小说里看过,所以陈菲儿当时差点没高兴得跳起来。要不是顾及女孩应有的矜持,陈菲儿早就跳到马平志身上一阵狂吻,然后叫他英雄了。

    “你想到哪里吃呢?”马平志反问陈菲儿。

    “去‘台台缘’吧,随便吃点算了。”陈菲儿装模作样地想了会儿,看似漫不经心地说。

    好家伙!马平志暗自心惊,立即知道这个女孩子不是一般的主,能轻描淡写地说到“台台缘”随便吃点,可不是什么女孩都做得出的事,不仅需要无畏更需要无耻。“台台缘”是f大附近最为高档的酒楼,以本帮菜为主,两个人吃一顿最低消费也要300元,这还不算酒水。马平志摸了下裤兜,里面钞票还算殷实,于是放了心,颇豪迈地对陈菲儿说:“那就去‘台台缘’,说来我也有三天不去那吃饭了。”

    那顿晚饭对马平志而言,绝对算不上什么美好回忆,在去“台台缘”的路上两人一路无语,陈菲儿自顾自地哼着歌曲,看上去很快乐,马平志好几次想说话都找不到机会,只得在心里自己和自己对话。等到了台台缘,陈菲儿坐定后,菜谱看也没看就刷刷点了六道菜,尽是些贵得要死吃起来却没多少意思的菜,马平志在对面默默微笑,心中却在骂娘,开始后悔冲动请陈菲儿吃饭了,打脸充胖子的感觉毕竟不好受。最郁闷的是等菜时陈菲儿还是不讲话,不是趴在桌上闭目养神就是看自己指甲上花里胡哨的图案,马平志努力和她搭讪陈菲儿也只是“嗯嗯”应答,最后马平志实在忍不住就问了句:“你怎么话那么少呢?”结果陈菲儿没好气地回答:“我和你又不熟,干嘛要说那么多话?”没把马平志给胸闷死。

    菜很快上来了,陈菲儿每样菜都只蜻蜓点水般小尝两口就不吃了,最后两道动也没动,没过半小时就把筷子一扔,咂咂嘴说:“不吃了,我饱了。”

    马平志看得直想吐血,心想就算不是你花钱你也犯不着这样浪费啊,可又不好说什么,看着陈菲儿时,脸上还露出很绅士的笑容。

    如此又僵坐了会儿,陈菲儿起身对马平志说:“谢谢你请客,我走了,你慢慢吃吧。”

    “这就走了?”马平志急得站了起来。

    “吃好了当然走了!”

    “那你告诉我你宿舍的电话号码,我给你打电话!”

    “下次吧,请我吃顿饭就要号码,美不死你。”陈菲儿朝马平志挥挥手,露出一个特甜美的笑容,走了。

    马平志呆在座位上有点儿懵,觉得现在的女人越来越难搞懂了,先是陶丽丽敲诈自己,现在又是这个女孩耍自己,难道是自己老了?还是江湖太险恶?如此郁闷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着服务员大声说:“买单,统统给我打包。”

    一个月后,马平志和陈菲儿在f大附近那家三星级标房里进行完性行为后,饶有兴趣地问陈菲儿为什么第一次吃饭时那么酷,话都不肯说一句,还浪费他钱。陈菲儿在马平志肚子上拍了一掌,然后说:“我就是要气死你,谁让你在t大舞厅里那么拽,看都不看我一眼,气死我了,对你这种人就应该残忍点。”

    马平志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不禁哈哈大笑,一个翻身把陈菲儿压在身下,含糊不清地说:“你个小坏蛋,坏死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1999年的春天是那样美丽,空气中充满了暧昧的味道,栀子花正在每个角落神秘开放,天边也绽放出爱的光芒。没人知道永远有多远,这是一个可笑的概念,所有人都只争朝夕,也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地老天荒,这个城市有的只是一具具充满激情的灵魂,他们在把短暂的青春尽情透支。

    不是整个世界都在苟且

    蛆就不苟且

    蛆在等待着变成苍蝇

    树也不苟且

    树在生长

    老虎也不苟且

    老虎在坚持着不灭绝

    ――而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