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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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总向男人要浪漫
浪漫之举要牛刀小试才迷人,绝不地夸张,在这个讲来实际的年代,太过浪漫的人常常会使人得“心灵糖尿病”
我想,浪漫大概是男人和女人之间最难达成共识的一件事。
大部分的女人总像嗜食浪漫的兽,可怜巴巴地看着她的男人,说,求求你多给我一点浪漫吧,否则我会在无聊的人生中枯萎死亡。
男人觉得所谓浪漫真是重大负担。他们搞不懂女人,为什么要他们像坏掉的唱针一样无意义的重复:啊我爱你爱你爱你也不懂为什么情人节送花得送到办公室,而不是送到没人看见的家里;更不懂女人为什么把一起看电影叫作浪漫,而看录影带则不是。还有,为什么花大钱买华而不实的东西,如钻石珠宝送给她们叫浪漫,吃不饱的法国菜叫浪漫,而写情书(明明可以用电话讲得很清楚嘛)才浪漫?不听她们嗜噜苏苏讲些小事叫作不浪漫?
“正常”男人认为,初恋最浪漫;婚前比婚后浪漫;对情妇比对老婆浪漫;当然他们对待老婆,也比对自己的老妈浪漫——由这个逻辑可以推出以下结论:男人对越容易跑掉、越新鲜的东西越浪漫。
女人希望浪漫是天长地久的,男人则觉得浪漫相当耗力气,到手之后怎么可能不喊停,计他休息一下?
“怎么可能每天都过年!”——这是一般成年男子对浪漫的想法。
我无意对男人大声挞伐,批评他们对浪漫的惰性(事实上,女人对情夫也比对先生浪漫吧!?)因为绝大多数男人并不了解,他的女人需要的浪漫是有什么构成要素?
女人最大的浪漫“病”就是过分期待“心有灵犀一点通”以为男人一定要变成她肚子里的蛔虫,知道她的愿望、她的需要。殊不知大多数的男人,如果不是身经百战的花花公子,通常他们都不知道身边人或枕边人到底在想什么,因为他们从小没练习过察言观色:女人如果希望男人(已经跑不太掉的男人)温柔一点,应该学会温柔的开口说,让呆头鹅有些线索可寻。他们才会豁然开朗。他们才不会像十八相送的梁山伯一样,走了一辈子还不知道你为什么叶他不满意,有何大事值得闷闷不乐。
说话的句型绝不可以是:“你都不怎样,像xxx的xxx都怎样”(男人恨透这种比较,尤其当xxx的xxx确实让他自卑的话,他很容易翻脸)。最有技巧的要求是,训练自己带着微笑温言软语池说出:“如果你能够像xxx的话,我会觉得很快乐(或:那就太好了)!”(当然,这个xxx要不逾越他的能力范围,否则他们会视为讽刺)
女人向男人要浪漫,满辛苦的,可是如果能达成目的,稍委屈一点有何关系?趾高气昂的人是要不到浪漫的。
但不要期待他时时刻刻都浪漫,浪漫之举要牛刀小试才迷人,绝不能夸张,在这个讲求精确的时代,太过浪漫的人常使人得了“心灵上的糖尿病”有些女人要的未必是惊天动地的浪漫,只是关心,希望她的男人让她明白,她在他心中很重要,也还是爱她的男人其实应该知道,给身边的女人一点浪漫感觉,是“小投资、零风险、获利无穷”没有比此事投资报酬率更大的。
浪漫需要男女妥协一下,也需要自我沟通。我心存疑惑的是:女人,你知道你要的浪漫是什么吗?(尚未想清楚前,别责怪男人不懂浪漫)还有,为什么你不能给自己浪漫?不对自己浪漫一点?每个人要的浪漫不一样,像电影木材一家人(或译抢钱家族)中的夫妻,他们的浪漫就是钱,没钱赚,连做ài都提不起劲。
据我观察,浪漫是锦上添花,绝非雪中送炭。只有浪漫的女人,才会引发更多的浪漫,没有人会拿珍珠喂猪的,不是吗?
有些男人只适合一夜风流
把握生命中可能永远的美感是浪漫剧,但若苦苦相随生命就会变成悲剧。
确实有些男人适合女人和他一夜风流,我的直觉:基努李维比汤姆克鲁斯适合一夜风流。
布莱德彼特又比墓努李维适合一夜风流。
伍迪艾伦一点也不适合一夜风流。
为什么?标准很难说清,但适合一夜风流的男人大抵必须具备如下特质:一、女人和他天长地久是自找麻烦;二、完全放过他又终生遗憾;三、和他有点关系会让人芳心窃喜;四、他不会大嘴巴到处乱说;五、他不太乖巧但懂事又可爱;六、表面很纯洁,骨子里坏得有点潇洒;七、他的外形上必须有让其他女人觊觎的地方;八、他不会死缠烂打;九、他肯在很快的时间中“不由自主”地说出甜言蜜语;十、彼此的好感在初相见时电光石火地发生,还有自然而然的场景搭配;十、就是被女人“霸王硬上弓”也不会介意的。
以上特质最好全部具备。
所以麦迪逊之桥里的梅莉史翠普和克林伊斯威特只适合一夜风流(虽然他们共同拥有了三夜,那也算,这儿的一夜风流指的是天数不多的恋情)。
把握生命中可能永远的美感是浪漫剧,但若苦苦相随生命就会变成悲剧两个只适合曾经拥有的人坚持天长地久,有时很像一锅被煮得太久的苘蒿菜——美味不见了,只剩下令人作恶的腐朽。
我对爱情不悲观,但我知道,相爱的人未必都能朝夕相随。有些人酷爱安全感,有些人注定要流浪;有些人像身经百战的刺谓,再聪明的狐狸都会被扎伤;有些爱人像你的两只手掌,指爪相符,但只有在猛然相遇的那一刹,才会发出“啪”的激烈响声,不拍不响,一直拍却痛累了手掌。
这一种理论很容易被“从一而终道德重整的爱的纯洁运动委员会”批判。但老实说,刚谈恋爱的女人都是盲目的,她们不自觉地fallin爱之中,万一爱上的只是一个适合一夜风流的男人,而她们又痴情死赖着向他要天长地久的话,悲剧就发生了。
对那些不想因一夜风流就终生定下来的男人来说,爱情不过是一时心情,他爱你是真的,至少他说他爱你的那一分钟是真的;他永远爱你也是真的,但不保证他不会爱别人。他的一时心情,你不要太早生死相许。
对不值得期望的男人期望太多,可能是你对自己期望太少。
女人对自己常期望的太少。
以为薄薄的一片处女膜,可以决定自己的终生幸福。
以为有男人在乎自己的生命才有意义。
以为自己不可能再面对没有他的孤独,不管他曾带来多少痛苦。
为自己爱了一次全身都是创伤,不再纯洁可爱,不会有好男人在意你。
所以你想一直拥有欢乐时光,虽然心知不可能,心知他是一只随时会飞走的乌,除非你剪断他的翅膀,不然不可能将他留在身边。
如果你的男人只适合一夜风流,不适合长期拥有,为什么不看开点?
我不是在鼓励女人勇于尝试一夜风流。只是,如果你爱上的男人是以上“只适合一夜风流”者,得自己学会,不要因为掌握不住爱情而自责,不要像狗血连续剧那样,恨得咬牙切齿说你欺骗我的感情,误我一生,或许电影爱在黎明破晓时朱莉蝶儿和男主角那种美丽的一夜风流可做借镜(但你得确定对方是否有艾滋病)因为爱情总会随相聚的时光变长而变老,所以,再舍不得,每年只要相约一次,因为那个男人只适合一夜风流。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在爱情上,可能有些道理,虽然在面对婚姻时,女性会发挥她们天生的“巢穴本能”反过来要求一个有责任感、靠得住的男人。
可是在爱情中,无可置疑的,有点“坏”——这里的意思应该解释为捉摸不定的男人。
特别有吸引力,对很多人都有吸引力。对某些男子而言,一个捉摸不定的女人,也特别能让人领略雾里看花、云中望月的美感,一个每根肋骨都让你摸得清楚的情人,可以提供你安全感,但不大有这样的美感。
现代人,在无聊的都会生活中,喜欢新鲜的游戏。因此,一个不那么容易被“摆平”的情人,令人好奇。
很多女人明知对方是有一大叠前科的花花公子,还是义不容辞地栽进去,这真应了一位文豪所说的话:“女人,总是希望自己是男人的最后一个情人。”当然这后面还跟着一句对照的名言:“男人,总是希望自己是女人的第一个情人。”
这一点,男女大不同,爱上花花公子,被他深情的眼眸一注视,虚荣感升起了,竞赛感也加速了,女人开始鼓励自己征服。
但能征服多久呢?
花花公子不一定英俊,也未必一直很温柔,但有个共通点是:他们对爱情并不死忠,当一个关系变得太固定,他们就开始厌倦了。
他们喜欢的是爱情游戏以及爱情的感觉,但不是一个永恒的恋人,而他们也太容易跟有某种优点的女人一见钟情。
爱上花花公子,未必倒楣,这些爱情高手说不定会为你制造一生最值得回忆的经验,可是对待这样的情人,能舍得一定得舍,死缠烂打唤不回他的爱。在他们不够老、不觉倦之前,他们追逐的脚步不会停下来。多老他们会觉得倦?恐怕你得等到他六十五岁退休那年。
只有玩得起的女人能面对花花分子。当花花公子不再爱你,别以为是你不好。只是他对这样的爱情感厌倦了,你只能“心怀不轨”祝福他的下一位恋人“永浴爱河”——天知道!
爱上根本不会爱你的人
很多问题,比面子问题来得重要。
你的幸福,比你的爱情幻想重要,也比一厢情愿重要。
有一位护上,爱上和她一起工作的医生。他常在上班时对她嘘寒问暖,下班后也会带她回家,让她跟他的寡母聊聊天。当小护士己无法自拔地爱上这个男医生时,男医生忽有一次不告而别,跟一位“男性友人”到日本度假。小护士知道他带的不是女人,转忧为喜。没想到,她正想做进一步表白时,发现了医生的秘密。
她发现他在发一封e-mail,收信人为一位男子,信末,他署名爱你的xxx。信是简单的日文写的,医生以为没人看懂,可惜小护士修过几年日文。
小护士终于明白,她爱的男人已“名草有主”和她交往只是为了告诉自己的母亲,他的“性”向是“正常”的。
可是“感情的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可以抹杀”的,年轻的护士说,同时陷入痛苦的深渊。
我相信,世界上迷人的人很多,我们总有不少机会,会“不由自主”地爱上一个人。
可是,那叫单恋。单恋对你而言,没错,是最纯洁的心事,但也是幻想中的爱情。我必须说,那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爱。幻想中的爱情不是真爱,由于我们的脑袋可以无限制地为它增加各种灿烂的色泽,所以它的美丽可能夸张得近乎悲壮。
爱上一个不会爱你的人,一定是个悲剧。你付出再多的爱,他还是不会感受到你热切的讯息。你自觉牺牲再多也没用,因为他丝毫不觉得受益。
爱上一个不会爱上女人的人,则等于是跟上帝宣战,跟藏在他心中的本性宣战,你会赢吗?
感情的事虽然不是一句对不起可以抹杀,但你只能稍稍收拾你的伤心,让时间使你慢慢宽心。一个不能继续爱下去的人,最好收进记忆的名片簿中,偶尔拿出来发出会心微笑就可以了。
这个故事,是一个还没开始就结束的故事。
这样的故事我听过一些,因为多年来有很多同性恋者,会在社会压力下压抑自己的同胜恋倾向,甚至还会在结婚生子后才看见自己的本性。他们只能和爱过他们的女人(或男人)说声对不起。他们也需要曾是亲密伴侣街或自己亲人的体谅,才能喘息。
爱上根本不会爱上你的人,只能当机立断,如果真爱他,就当普通朋友吧!
最近美国名影星丽莎明妮珊,曾向一本美国的同性恋杂志表示,她的亡夫彼德艾伦是个“除了我之外,大家都知道”的同性恋者,直到她在婚后三周,当场逮到老公和另一个光溜溜的男人,她不知道他的习性。后来“为了了解我要嫁的男人,我一定和他在婚前同居两年,才能了解他。”
后来彼德艾伦死于艾滋病。丽莎应该庆幸的是,她至少没有因为一个婚姻送掉一条命。一夜风流爱上不会爱你的人,越早知道,越好。
选择所爱,多少需要一点傻劲和勇气。
懂得在该撒手不爱时掉过头,是明智的抉择。
很多问题,比面子问题来得重要。
你的幸福,比你的爱情幻想重要,也比一厢情愿重要。
在施与受之间
施与爱,别忘了别人的感受与需要,同时亦不能忘记自己的退路。
一个朋友最近和她母亲大吵一架。
因为有天母亲上菜市场时,忽然发现女儿好友阿珍的母亲,穿着她数年前“所费不赀”、忍痛买高贵衣料、请裁缝做给女儿的衣服。母亲当下气急攻心,打电话质问女儿:“我自己都舍不得穿这么贵的衣服,你竟然拿去送给别人?”
女儿淡淡地说:“变胖了,穿不下了,放着可惜,送给阿珍免得浪费。”其实,那件衣服自放进衣柜后,她从来没穿过,样式太旧了,一穿上身老了十岁。放了几年,索性送给好友。
“你知不知道她送给她妈,今天她妈穿去买菜,正好给我看到。你知道我心里有什么感觉吗?”
想法与母亲迥异:“我送给阿珍,管她送给谁?她妈能穿,再好不过。”
这场争执最后换来母亲的感叹:“我白养了你,因为你根本不重视我!”而女儿的eq也因一时火大而降低“你平常老给我一些用不着的东西,我不好意思不收,如果你真想给我东西,不如折现给我算了!”
两人行都义正词严。似乎都没错,其实也都有错。在我们的习性上,常会觉得“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最舍不得自己用的东西送给亲爱的人”是无上的美德。事实上,你爱的可能是他恨的一厢情愿的给予,常使他人碍于情面不得不领受,嫌个出口,但心里确实不开心。
理论上,每个人都知道“施比受更有福。”这句话对信仰每种宗教的人来说,似乎都是真理,可是,也有深究的必要。错误的施予吃力不讨好。比如有个太太在母亲节收到一个吸尘器(其实她想要的是玫瑰花或小钻戒),大发雷霆,先生却不懂,平时她说人是得买,为什么我送她她还生气。太太心里想的完全不一样:“你想叫我每天做抹地的老妈子,还是嫌我扫得不干净?”
男女大不同这本书说,每个人都把自己想要的给心爱的人,常常一厢情愿地制造沟通上的谬误。比如先生失业时,太太拼命帮他寄履历表,只使他压力更大(男人失意时,无言的信任对他来说最重要);刚当社会新鲜人的女孩在公司中遭遇挫折,向男友倾吐郁闷,男友则绞尽有脑汁想办法“纠正”女孩的问题,告诉她一大堆howto,一片好心最后只换得女友翻脸的下场(有时女人只是需要关爱)。
在施与受间,我们常像拿胃肠乐来治头痛,或像拿指甲油当口红,或让性喜阴湿的蕨类大晒太阳一样,哎!
你还想养儿防老吗?在施与受之间“技巧”上还是得多斟酌。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观点,也有点“势利”但它却是事实。
有一位近七十岁的欧巴桑对我说,他至今能够享受“天伦之乐”的理由如下:一是身体健康,不需人照顾;二是精神独立,不与儿孙同住一屋帘下;三是理财得体,除非进棺村,否则绝不分家财。
“我不是以小人之心来对待儿女,我只是顺着人之常情啊!”老先生有一位表弟,与他正是“对照组”老表弟身体不坏,具备第一原则,但心情可坏透了。因为老表弟在六十大寿时提早把家产分给四个儿子,每人分一间大房子,然后在四个儿子家轮流住,刚开始大家还挺热络,过没几年,老人处处感觉到寄人篱下的辛酸,好像不时得被人扫地出门。老人脾气也不好。四个儿子和媳妇都与他怄过气,老人不想住儿子家,却无路可去。虽然还有两个女儿,可是因为当初重男轻女,财产都没分她们,心虚的他也不好开口要求女儿支援。
“来进棺材,不分家财”听来现实,但就人情世故来说,不无几分道理。尤其在台湾社会,失去老伴的未亡人常常以为自己没有财产继承权,自动把家产在老伴一走后就散给儿子,自己没留分毫,住在儿子家受了气,根本无力“离家出走”
虽然连续剧里演的都是轰轰烈烈的婆媳问题,可是现代生活中,婆媳问题恐怕还不是老人受虐中最重大的问题。根据台北市老人基金会“受虐老人防护专案”统计显示,在老人投诉的受虐问题中,遭儿子施虐的高达百分之六十三,女儿占百分之九,媳妇和配偶各占百分之五,女婿占百分之三。其中有百分之十四的老人真正的问题是“自虐”以厌世和自我封闭的方式,来对待夕阳余晖之后的人生。
看来,最需要谨慎做生涯规划的,是老人。养儿防老并不是最好的生涯规划方式——从现存数据看来,这一点是百分之百可以确定的。
施与受,别忘了别人的感受与需要,同时亦不能完全忘记自己的后路,这是人生的大智慧。
女人总向男人要浪漫
浪漫之举要牛刀小试才迷人,绝不地夸张,在这个讲来实际的年代,太过浪漫的人常常会使人得“心灵糖尿病”
我想,浪漫大概是男人和女人之间最难达成共识的一件事。
大部分的女人总像嗜食浪漫的兽,可怜巴巴地看着她的男人,说,求求你多给我一点浪漫吧,否则我会在无聊的人生中枯萎死亡。
男人觉得所谓浪漫真是重大负担。他们搞不懂女人,为什么要他们像坏掉的唱针一样无意义的重复:啊我爱你爱你爱你也不懂为什么情人节送花得送到办公室,而不是送到没人看见的家里;更不懂女人为什么把一起看电影叫作浪漫,而看录影带则不是。还有,为什么花大钱买华而不实的东西,如钻石珠宝送给她们叫浪漫,吃不饱的法国菜叫浪漫,而写情书(明明可以用电话讲得很清楚嘛)才浪漫?不听她们嗜噜苏苏讲些小事叫作不浪漫?
“正常”男人认为,初恋最浪漫;婚前比婚后浪漫;对情妇比对老婆浪漫;当然他们对待老婆,也比对自己的老妈浪漫——由这个逻辑可以推出以下结论:男人对越容易跑掉、越新鲜的东西越浪漫。
女人希望浪漫是天长地久的,男人则觉得浪漫相当耗力气,到手之后怎么可能不喊停,计他休息一下?
“怎么可能每天都过年!”——这是一般成年男子对浪漫的想法。
我无意对男人大声挞伐,批评他们对浪漫的惰性(事实上,女人对情夫也比对先生浪漫吧!?)因为绝大多数男人并不了解,他的女人需要的浪漫是有什么构成要素?
女人最大的浪漫“病”就是过分期待“心有灵犀一点通”以为男人一定要变成她肚子里的蛔虫,知道她的愿望、她的需要。殊不知大多数的男人,如果不是身经百战的花花公子,通常他们都不知道身边人或枕边人到底在想什么,因为他们从小没练习过察言观色:女人如果希望男人(已经跑不太掉的男人)温柔一点,应该学会温柔的开口说,让呆头鹅有些线索可寻。他们才会豁然开朗。他们才不会像十八相送的梁山伯一样,走了一辈子还不知道你为什么叶他不满意,有何大事值得闷闷不乐。
说话的句型绝不可以是:“你都不怎样,像xxx的xxx都怎样”(男人恨透这种比较,尤其当xxx的xxx确实让他自卑的话,他很容易翻脸)。最有技巧的要求是,训练自己带着微笑温言软语池说出:“如果你能够像xxx的话,我会觉得很快乐(或:那就太好了)!”(当然,这个xxx要不逾越他的能力范围,否则他们会视为讽刺)
女人向男人要浪漫,满辛苦的,可是如果能达成目的,稍委屈一点有何关系?趾高气昂的人是要不到浪漫的。
但不要期待他时时刻刻都浪漫,浪漫之举要牛刀小试才迷人,绝不能夸张,在这个讲求精确的时代,太过浪漫的人常使人得了“心灵上的糖尿病”有些女人要的未必是惊天动地的浪漫,只是关心,希望她的男人让她明白,她在他心中很重要,也还是爱她的男人其实应该知道,给身边的女人一点浪漫感觉,是“小投资、零风险、获利无穷”没有比此事投资报酬率更大的。
浪漫需要男女妥协一下,也需要自我沟通。我心存疑惑的是:女人,你知道你要的浪漫是什么吗?(尚未想清楚前,别责怪男人不懂浪漫)还有,为什么你不能给自己浪漫?不对自己浪漫一点?每个人要的浪漫不一样,像电影木材一家人(或译抢钱家族)中的夫妻,他们的浪漫就是钱,没钱赚,连做ài都提不起劲。
据我观察,浪漫是锦上添花,绝非雪中送炭。只有浪漫的女人,才会引发更多的浪漫,没有人会拿珍珠喂猪的,不是吗?
有些男人只适合一夜风流
把握生命中可能永远的美感是浪漫剧,但若苦苦相随生命就会变成悲剧。
确实有些男人适合女人和他一夜风流,我的直觉:基努李维比汤姆克鲁斯适合一夜风流。
布莱德彼特又比墓努李维适合一夜风流。
伍迪艾伦一点也不适合一夜风流。
为什么?标准很难说清,但适合一夜风流的男人大抵必须具备如下特质:一、女人和他天长地久是自找麻烦;二、完全放过他又终生遗憾;三、和他有点关系会让人芳心窃喜;四、他不会大嘴巴到处乱说;五、他不太乖巧但懂事又可爱;六、表面很纯洁,骨子里坏得有点潇洒;七、他的外形上必须有让其他女人觊觎的地方;八、他不会死缠烂打;九、他肯在很快的时间中“不由自主”地说出甜言蜜语;十、彼此的好感在初相见时电光石火地发生,还有自然而然的场景搭配;十、就是被女人“霸王硬上弓”也不会介意的。
以上特质最好全部具备。
所以麦迪逊之桥里的梅莉史翠普和克林伊斯威特只适合一夜风流(虽然他们共同拥有了三夜,那也算,这儿的一夜风流指的是天数不多的恋情)。
把握生命中可能永远的美感是浪漫剧,但若苦苦相随生命就会变成悲剧两个只适合曾经拥有的人坚持天长地久,有时很像一锅被煮得太久的苘蒿菜——美味不见了,只剩下令人作恶的腐朽。
我对爱情不悲观,但我知道,相爱的人未必都能朝夕相随。有些人酷爱安全感,有些人注定要流浪;有些人像身经百战的刺谓,再聪明的狐狸都会被扎伤;有些爱人像你的两只手掌,指爪相符,但只有在猛然相遇的那一刹,才会发出“啪”的激烈响声,不拍不响,一直拍却痛累了手掌。
这一种理论很容易被“从一而终道德重整的爱的纯洁运动委员会”批判。但老实说,刚谈恋爱的女人都是盲目的,她们不自觉地fallin爱之中,万一爱上的只是一个适合一夜风流的男人,而她们又痴情死赖着向他要天长地久的话,悲剧就发生了。
对那些不想因一夜风流就终生定下来的男人来说,爱情不过是一时心情,他爱你是真的,至少他说他爱你的那一分钟是真的;他永远爱你也是真的,但不保证他不会爱别人。他的一时心情,你不要太早生死相许。
对不值得期望的男人期望太多,可能是你对自己期望太少。
女人对自己常期望的太少。
以为薄薄的一片处女膜,可以决定自己的终生幸福。
以为有男人在乎自己的生命才有意义。
以为自己不可能再面对没有他的孤独,不管他曾带来多少痛苦。
为自己爱了一次全身都是创伤,不再纯洁可爱,不会有好男人在意你。
所以你想一直拥有欢乐时光,虽然心知不可能,心知他是一只随时会飞走的乌,除非你剪断他的翅膀,不然不可能将他留在身边。
如果你的男人只适合一夜风流,不适合长期拥有,为什么不看开点?
我不是在鼓励女人勇于尝试一夜风流。只是,如果你爱上的男人是以上“只适合一夜风流”者,得自己学会,不要因为掌握不住爱情而自责,不要像狗血连续剧那样,恨得咬牙切齿说你欺骗我的感情,误我一生,或许电影爱在黎明破晓时朱莉蝶儿和男主角那种美丽的一夜风流可做借镜(但你得确定对方是否有艾滋病)因为爱情总会随相聚的时光变长而变老,所以,再舍不得,每年只要相约一次,因为那个男人只适合一夜风流。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在爱情上,可能有些道理,虽然在面对婚姻时,女性会发挥她们天生的“巢穴本能”反过来要求一个有责任感、靠得住的男人。
可是在爱情中,无可置疑的,有点“坏”——这里的意思应该解释为捉摸不定的男人。
特别有吸引力,对很多人都有吸引力。对某些男子而言,一个捉摸不定的女人,也特别能让人领略雾里看花、云中望月的美感,一个每根肋骨都让你摸得清楚的情人,可以提供你安全感,但不大有这样的美感。
现代人,在无聊的都会生活中,喜欢新鲜的游戏。因此,一个不那么容易被“摆平”的情人,令人好奇。
很多女人明知对方是有一大叠前科的花花公子,还是义不容辞地栽进去,这真应了一位文豪所说的话:“女人,总是希望自己是男人的最后一个情人。”当然这后面还跟着一句对照的名言:“男人,总是希望自己是女人的第一个情人。”
这一点,男女大不同,爱上花花公子,被他深情的眼眸一注视,虚荣感升起了,竞赛感也加速了,女人开始鼓励自己征服。
但能征服多久呢?
花花公子不一定英俊,也未必一直很温柔,但有个共通点是:他们对爱情并不死忠,当一个关系变得太固定,他们就开始厌倦了。
他们喜欢的是爱情游戏以及爱情的感觉,但不是一个永恒的恋人,而他们也太容易跟有某种优点的女人一见钟情。
爱上花花公子,未必倒楣,这些爱情高手说不定会为你制造一生最值得回忆的经验,可是对待这样的情人,能舍得一定得舍,死缠烂打唤不回他的爱。在他们不够老、不觉倦之前,他们追逐的脚步不会停下来。多老他们会觉得倦?恐怕你得等到他六十五岁退休那年。
只有玩得起的女人能面对花花分子。当花花公子不再爱你,别以为是你不好。只是他对这样的爱情感厌倦了,你只能“心怀不轨”祝福他的下一位恋人“永浴爱河”——天知道!
爱上根本不会爱你的人
很多问题,比面子问题来得重要。
你的幸福,比你的爱情幻想重要,也比一厢情愿重要。
有一位护上,爱上和她一起工作的医生。他常在上班时对她嘘寒问暖,下班后也会带她回家,让她跟他的寡母聊聊天。当小护士己无法自拔地爱上这个男医生时,男医生忽有一次不告而别,跟一位“男性友人”到日本度假。小护士知道他带的不是女人,转忧为喜。没想到,她正想做进一步表白时,发现了医生的秘密。
她发现他在发一封e-mail,收信人为一位男子,信末,他署名爱你的xxx。信是简单的日文写的,医生以为没人看懂,可惜小护士修过几年日文。
小护士终于明白,她爱的男人已“名草有主”和她交往只是为了告诉自己的母亲,他的“性”向是“正常”的。
可是“感情的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可以抹杀”的,年轻的护士说,同时陷入痛苦的深渊。
我相信,世界上迷人的人很多,我们总有不少机会,会“不由自主”地爱上一个人。
可是,那叫单恋。单恋对你而言,没错,是最纯洁的心事,但也是幻想中的爱情。我必须说,那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爱。幻想中的爱情不是真爱,由于我们的脑袋可以无限制地为它增加各种灿烂的色泽,所以它的美丽可能夸张得近乎悲壮。
爱上一个不会爱你的人,一定是个悲剧。你付出再多的爱,他还是不会感受到你热切的讯息。你自觉牺牲再多也没用,因为他丝毫不觉得受益。
爱上一个不会爱上女人的人,则等于是跟上帝宣战,跟藏在他心中的本性宣战,你会赢吗?
感情的事虽然不是一句对不起可以抹杀,但你只能稍稍收拾你的伤心,让时间使你慢慢宽心。一个不能继续爱下去的人,最好收进记忆的名片簿中,偶尔拿出来发出会心微笑就可以了。
这个故事,是一个还没开始就结束的故事。
这样的故事我听过一些,因为多年来有很多同性恋者,会在社会压力下压抑自己的同胜恋倾向,甚至还会在结婚生子后才看见自己的本性。他们只能和爱过他们的女人(或男人)说声对不起。他们也需要曾是亲密伴侣街或自己亲人的体谅,才能喘息。
爱上根本不会爱上你的人,只能当机立断,如果真爱他,就当普通朋友吧!
最近美国名影星丽莎明妮珊,曾向一本美国的同性恋杂志表示,她的亡夫彼德艾伦是个“除了我之外,大家都知道”的同性恋者,直到她在婚后三周,当场逮到老公和另一个光溜溜的男人,她不知道他的习性。后来“为了了解我要嫁的男人,我一定和他在婚前同居两年,才能了解他。”
后来彼德艾伦死于艾滋病。丽莎应该庆幸的是,她至少没有因为一个婚姻送掉一条命。一夜风流爱上不会爱你的人,越早知道,越好。
选择所爱,多少需要一点傻劲和勇气。
懂得在该撒手不爱时掉过头,是明智的抉择。
很多问题,比面子问题来得重要。
你的幸福,比你的爱情幻想重要,也比一厢情愿重要。
在施与受之间
施与爱,别忘了别人的感受与需要,同时亦不能忘记自己的退路。
一个朋友最近和她母亲大吵一架。
因为有天母亲上菜市场时,忽然发现女儿好友阿珍的母亲,穿着她数年前“所费不赀”、忍痛买高贵衣料、请裁缝做给女儿的衣服。母亲当下气急攻心,打电话质问女儿:“我自己都舍不得穿这么贵的衣服,你竟然拿去送给别人?”
女儿淡淡地说:“变胖了,穿不下了,放着可惜,送给阿珍免得浪费。”其实,那件衣服自放进衣柜后,她从来没穿过,样式太旧了,一穿上身老了十岁。放了几年,索性送给好友。
“你知不知道她送给她妈,今天她妈穿去买菜,正好给我看到。你知道我心里有什么感觉吗?”
想法与母亲迥异:“我送给阿珍,管她送给谁?她妈能穿,再好不过。”
这场争执最后换来母亲的感叹:“我白养了你,因为你根本不重视我!”而女儿的eq也因一时火大而降低“你平常老给我一些用不着的东西,我不好意思不收,如果你真想给我东西,不如折现给我算了!”
两人行都义正词严。似乎都没错,其实也都有错。在我们的习性上,常会觉得“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最舍不得自己用的东西送给亲爱的人”是无上的美德。事实上,你爱的可能是他恨的一厢情愿的给予,常使他人碍于情面不得不领受,嫌个出口,但心里确实不开心。
理论上,每个人都知道“施比受更有福。”这句话对信仰每种宗教的人来说,似乎都是真理,可是,也有深究的必要。错误的施予吃力不讨好。比如有个太太在母亲节收到一个吸尘器(其实她想要的是玫瑰花或小钻戒),大发雷霆,先生却不懂,平时她说人是得买,为什么我送她她还生气。太太心里想的完全不一样:“你想叫我每天做抹地的老妈子,还是嫌我扫得不干净?”
男女大不同这本书说,每个人都把自己想要的给心爱的人,常常一厢情愿地制造沟通上的谬误。比如先生失业时,太太拼命帮他寄履历表,只使他压力更大(男人失意时,无言的信任对他来说最重要);刚当社会新鲜人的女孩在公司中遭遇挫折,向男友倾吐郁闷,男友则绞尽有脑汁想办法“纠正”女孩的问题,告诉她一大堆howto,一片好心最后只换得女友翻脸的下场(有时女人只是需要关爱)。
在施与受间,我们常像拿胃肠乐来治头痛,或像拿指甲油当口红,或让性喜阴湿的蕨类大晒太阳一样,哎!
你还想养儿防老吗?在施与受之间“技巧”上还是得多斟酌。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观点,也有点“势利”但它却是事实。
有一位近七十岁的欧巴桑对我说,他至今能够享受“天伦之乐”的理由如下:一是身体健康,不需人照顾;二是精神独立,不与儿孙同住一屋帘下;三是理财得体,除非进棺村,否则绝不分家财。
“我不是以小人之心来对待儿女,我只是顺着人之常情啊!”老先生有一位表弟,与他正是“对照组”老表弟身体不坏,具备第一原则,但心情可坏透了。因为老表弟在六十大寿时提早把家产分给四个儿子,每人分一间大房子,然后在四个儿子家轮流住,刚开始大家还挺热络,过没几年,老人处处感觉到寄人篱下的辛酸,好像不时得被人扫地出门。老人脾气也不好。四个儿子和媳妇都与他怄过气,老人不想住儿子家,却无路可去。虽然还有两个女儿,可是因为当初重男轻女,财产都没分她们,心虚的他也不好开口要求女儿支援。
“来进棺材,不分家财”听来现实,但就人情世故来说,不无几分道理。尤其在台湾社会,失去老伴的未亡人常常以为自己没有财产继承权,自动把家产在老伴一走后就散给儿子,自己没留分毫,住在儿子家受了气,根本无力“离家出走”
虽然连续剧里演的都是轰轰烈烈的婆媳问题,可是现代生活中,婆媳问题恐怕还不是老人受虐中最重大的问题。根据台北市老人基金会“受虐老人防护专案”统计显示,在老人投诉的受虐问题中,遭儿子施虐的高达百分之六十三,女儿占百分之九,媳妇和配偶各占百分之五,女婿占百分之三。其中有百分之十四的老人真正的问题是“自虐”以厌世和自我封闭的方式,来对待夕阳余晖之后的人生。
看来,最需要谨慎做生涯规划的,是老人。养儿防老并不是最好的生涯规划方式——从现存数据看来,这一点是百分之百可以确定的。
施与受,别忘了别人的感受与需要,同时亦不能完全忘记自己的后路,这是人生的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