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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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月当空,惨白的月光将整个凤阳林家大宅映得如同白昼。又是一个月圆之夜。
大宅的练武场上,一名大汉正在督促两个孩子练武。
“认真点儿,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今天付出了,将来定会有回报!”
中年人的声音浑厚有力,而他看向两个孩子的眼神虽然严厉,却不失浓浓的柔情。两个只有不到十岁的孩子不敢有丝毫松懈,认真地听着父亲的教导。
“逸飞、逸天,快过来吃饭了,天晚了,明日再练吧!”甜美的女声从身后传来,却是林夫人过来叫两个孩子吃饭。
林忠义苦笑着摇了摇头,知道夫人又在给自己提醒,索性挥手将两个儿子释放,后者如蒙大赦,飞也般的回屋用饭去!
就在三人进屋后不长时间,凤阳城的最高峰,凤阳山山顶,两个神仙般的男子衣袂飘飞,突然紧紧的盯着城里的一处宅院不放,那里正是林家大宅。其中一个身着白衣的青年收回目光,对旁边的中年人道:“师傅,你看那边宝光缭绕,像是一件没有认主的灵器,不如我们过去看看,如果真是灵器,这次可就赚到了。”
“呵呵,你小子倒是变激灵了,想不到,世俗界竟然还有这等宝贝,倘若真的是件灵器,那我妙空就又多了件拿得出手的法宝了,看来我的运气要来了,哈哈哈”
闪烁着寒光的利刃割破了父亲的脖颈,无情的长剑洞穿了母亲的胸膛,年少的哥哥被践踏致死,一具具血染的尸体纵横交错,熟悉的大宅子,到处是一片地狱般的景象。
若干时辰后。
天空中一道道天雷轰然劈下,整个林家大宅顿时化为一片废墟!
“平志,今日之事休要再提,想我堂堂妙空真人,竟然在凡人面前让宝物凭空消失,说出去非叫其他仙人笑话不可,想来你我出来也有数日之久,走,回山。”
自始至终,那仙人心中只有对得不到法宝的惋惜,却无半点儿杀了凡人后的悔恨,在修真者眼中,凡人,与蝼蚁无异。
“爹,娘,大哥!”
某间瓦房的屋顶上,突然,一个身影高高跃起,一名少年轻身落地,泪水顺着年轻的脸庞滚滚滑落,沾湿了整片前襟!眉间紧缩,一股冷冷的杀意由身体四散开来,冰冷彻骨。
林逸飞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了,七年来,他几乎每天都会做同样的梦,梦中,他见到了父母,见到了哥哥,眼睁睁的看见他们惨死在自己眼前,看着亲人离去,自己却丝毫没有办法!他哭过悔过,恨自己没有本事保护亲人,但他也牢牢的记住了两个名字——平志、妙空!
“平志,妙空,终有一天我会找到你们,血海深仇,我要让你们血债血偿!”
七年前那个冷雨夜,自己在练功时受了些小伤,晚饭后便进入密室去修炼,而修炼中,作为护身符佩戴在身上的一把绿色小剑鲸吞了自己的鲜血,随后他便失去了意识。等在他醒来时,整个林家便已不复存在。
狠狠地握了握拳头,林逸飞将回忆抛开,纵身跃到地面上,迅速融入到拥挤的人群当中。
街道上,平时难得一见的各家公子小姐纷纷走出房门,今天是六月初六,才子佳人会,每年的这一天,无论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还是平民百姓家的姑娘小伙儿,都要出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云英未嫁的姑娘每人拿着自己绣好的手帕,未娶的小伙子每人拿着自己书画的纸扇,若是遇到中意的,就把自己的手帕或是折扇送给对方,若对方有意,便可接受馈赠,若不同意,也可大大方方地拒绝。
为了增加筹码,很多人都会吟上几首诗,作上几片词,总之,就算没有文采也要装出有文采,有文采的,要装成更有文采。
林逸飞混在人群当中,手里拿着一把顺来的扇子,正在耐心地观察着。不要误会,他可不是来相亲的,就算是相亲,也是和那些才子佳人的钱袋相亲。
自从七年前惨遭家变后,林逸飞便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心灰意冷的他只想自生自灭。没有了父母的疼爱,没有了家的温馨,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他留恋,最终支撑他活下来的,只是那么两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名字——平志!妙空!
然而,活下去,并不是像林逸飞想的那么简单,平日里,那些曾经受过林家恩惠的人竟然对他冷眼相向,说林家定是做了什么天理难容的事,上天降下天罚,将林家夷为了平地,就这样,一个八岁的孩子竟然成了过街老鼠,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林逸飞的一颗心开始变得冷酷,而人们的冷言冷语,更是坚定了他要活下去的决心。从此,林逸飞凭借自己的身手,坚强地活了下来。
看着来来往往光鲜亮丽的才子佳人,林逸飞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本想再借些钱花花,可忽然没了心情。
正在这时,两个衣着华丽的少年公子刚好走过,其中一人看见林逸飞蓬头垢面,衣着破烂,可手里却拿着一把光鲜的扇子,给人的感觉颇有些不伦不类,于是便生捉弄之心,对旁边的一人道:“李兄可看到了那个少年?”说着,用手指了指林逸飞。另一人回道:“看见了,不知王兄有何见教?”
“不敢,只是见其装束,突然灵感大发,想要作诗一首。”李姓者连忙附和:“王兄高才,小弟洗耳恭听。”王姓者听到了他人恭维,潇洒地展开折扇,露出漂亮的扇面,出口成章道:“六月初六会佳人,锦衣玉扇妆在身。路遇乞丐来挡道,可笑其傻其天真。嘿嘿,如何,如何?”
“妙,真是妙啊,王兄真是好文采啊,今日定能斩获佳人芳心。愚弟我也来了灵感,就在兄弟这献献丑。咳咳,恩,乞丐执扇立道旁,茫然四顾心彷徨。色眼直看佳人腿,色心正想佳人嘴。哈哈哈,献丑了,献丑了。”两人的胡诌乱侃,顿时引来了一大堆好事者的共鸣,于是,你一言我一语,纷纷拿林逸飞开起心来。
林逸飞站在那儿,看着围了一圈的“才子佳人”嘴角挂着冰冷的笑意,心中却无悲无喜,在他眼里,这些跳梁小丑只配给他送钱,不配让他生气。
不用说现在这种被人取笑的小阵仗,就是一群人拿着刀子围着他,林逸飞也同样能坦然面对。这就是一种心境,一种得天独厚的心境,而换取这份心境的代价,却不是每个人都付得起的。七年的孤独漂泊,林逸飞什么样的事情没有经历过,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如果一个人每天都在嘲讽中度过,那么所谓的嘲讽也就和普通的闲谈无异了。
七年前,当林家一夜之间变成了废墟的事情曝光之后,凤阳城的所有人便几乎都认为林家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所以,林家硕果仅存的林逸飞便成了一只过街老鼠,从此,凤阳城再也没有他的栖身之所。
可怜小小的林家二少爷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处处被人驱逐,要不是当初一个受过林家恩惠的乞丐照顾他,他现在怕是早就已经饿死了。然而,上天似乎真的是有意和林逸飞过不去,只不到半年的时间,那个乞丐便病死,而他也再一次变成了孤家寡人。不过,半年的时间,林逸飞却学会了很多,最起码,他知道了怎么才能活下去。
看着喋喋不休的所谓才子佳人,林逸飞实在提不起兴趣与之为难。
“为什么要招惹我,为什么?”在心底长叹了一声,林逸飞再也没有了呆下去的兴趣,功运双腿,一个闪身来到了几个纨绔子弟身边,洁白如玉的双手随意地探出,眨眼的工夫便又回到了原处,而他的手里却多出了几个钱袋。淡淡地看了一眼还傻在那里笑的打跌的众人,林逸飞一个闪身,便消失不见了。
围观的众人刚才还在恣意地大笑,可突然间,主角不见了,一时间,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定在那,不知如何是好。
“鬼啊!”良久,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随后,人群就像是炸了锅一样,开始不要命般地四散奔逃。林逸飞表现的太过诡异了,疾风掌已经被他练到了极致,其速度之快,根本就不是这些凡人所能看得见的,属实与传说中的鬼神有些像。所以,众人才会跟见了鬼一样,不顾一切地逃跑。
七年的时间,林逸飞变了很多,而变化最大的,无疑是他的修为。
经过这七年的勤学苦练,家传疾风掌已经被他练到了第十一重,这在林家的历史上,绝对是史无前例,就算是疾风掌的创始者,也只是在理论上创造出了后两层的功法,而他自己也只是练到第十层,而林逸飞之所以能练到第十一层,却是当初他佩戴的那把小剑的功劳了。
自从那次将小剑收入体内后,林逸飞便无时无刻不在受益,别人辛辛苦苦才能积攒的内力,在他这里,却像是吃饭睡觉一样容易获得。就连林逸飞自己也弄不明白,为什么前人无法炼成的疾风掌,在他手里会变得如此的简单。
本来,疾风掌的每一重晋级都是十分困难的,但林逸飞却不同,在晋级下一重境界的时候,林逸飞竟然从未遇到过晋级瓶颈,只要内力积累的足够了,他便能自然而然地晋级下一重。
林逸飞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毫无疑问的是,能够顺利晋级就是好事,至于原因,他也懒得去想。
街角处,一阵轻风突然一掠而过,随后,一个身影突然显现,正是刚刚还在被人当笑话的林逸飞。
拿到了钱之后,林逸飞犹如一阵清风一般,无视往来的人群,几步间就到了此处,随手把顺来的钱袋扔到地上,几个小乞丐如狼似虎地扑过去,一阵哄抢,随后开心地离去。这样的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究竟是第几次,可能没有人记得。就连林逸飞自己,怕也记不清了。
看着几个小乞丐拿着钱走人,林逸飞的眼里竟然有着一丝的缅怀。想当初,他也是这些小乞丐当中的一员,所以,对于乞丐,林逸飞一直感到很亲切。虽然现在的他已经不用做乞丐了,但他却经常会顺些钱来给他的乞丐兄弟们。
抬头远望,林逸飞的脸上突然变得伤感:“凤阳城,我已经有七年没回去过了,不知道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
远处的一片城郭,正是林逸飞的故乡,凤阳城。时隔七年,林逸飞竟然绕回到了凤阳城。
皓月当空,惨白的月光将整个凤阳林家大宅映得如同白昼。又是一个月圆之夜。
大宅的练武场上,一名大汉正在督促两个孩子练武。
“认真点儿,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今天付出了,将来定会有回报!”
中年人的声音浑厚有力,而他看向两个孩子的眼神虽然严厉,却不失浓浓的柔情。两个只有不到十岁的孩子不敢有丝毫松懈,认真地听着父亲的教导。
“逸飞、逸天,快过来吃饭了,天晚了,明日再练吧!”甜美的女声从身后传来,却是林夫人过来叫两个孩子吃饭。
林忠义苦笑着摇了摇头,知道夫人又在给自己提醒,索性挥手将两个儿子释放,后者如蒙大赦,飞也般的回屋用饭去!
就在三人进屋后不长时间,凤阳城的最高峰,凤阳山山顶,两个神仙般的男子衣袂飘飞,突然紧紧的盯着城里的一处宅院不放,那里正是林家大宅。其中一个身着白衣的青年收回目光,对旁边的中年人道:“师傅,你看那边宝光缭绕,像是一件没有认主的灵器,不如我们过去看看,如果真是灵器,这次可就赚到了。”
“呵呵,你小子倒是变激灵了,想不到,世俗界竟然还有这等宝贝,倘若真的是件灵器,那我妙空就又多了件拿得出手的法宝了,看来我的运气要来了,哈哈哈”
闪烁着寒光的利刃割破了父亲的脖颈,无情的长剑洞穿了母亲的胸膛,年少的哥哥被践踏致死,一具具血染的尸体纵横交错,熟悉的大宅子,到处是一片地狱般的景象。
若干时辰后。
天空中一道道天雷轰然劈下,整个林家大宅顿时化为一片废墟!
“平志,今日之事休要再提,想我堂堂妙空真人,竟然在凡人面前让宝物凭空消失,说出去非叫其他仙人笑话不可,想来你我出来也有数日之久,走,回山。”
自始至终,那仙人心中只有对得不到法宝的惋惜,却无半点儿杀了凡人后的悔恨,在修真者眼中,凡人,与蝼蚁无异。
“爹,娘,大哥!”
某间瓦房的屋顶上,突然,一个身影高高跃起,一名少年轻身落地,泪水顺着年轻的脸庞滚滚滑落,沾湿了整片前襟!眉间紧缩,一股冷冷的杀意由身体四散开来,冰冷彻骨。
林逸飞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了,七年来,他几乎每天都会做同样的梦,梦中,他见到了父母,见到了哥哥,眼睁睁的看见他们惨死在自己眼前,看着亲人离去,自己却丝毫没有办法!他哭过悔过,恨自己没有本事保护亲人,但他也牢牢的记住了两个名字——平志、妙空!
“平志,妙空,终有一天我会找到你们,血海深仇,我要让你们血债血偿!”
七年前那个冷雨夜,自己在练功时受了些小伤,晚饭后便进入密室去修炼,而修炼中,作为护身符佩戴在身上的一把绿色小剑鲸吞了自己的鲜血,随后他便失去了意识。等在他醒来时,整个林家便已不复存在。
狠狠地握了握拳头,林逸飞将回忆抛开,纵身跃到地面上,迅速融入到拥挤的人群当中。
街道上,平时难得一见的各家公子小姐纷纷走出房门,今天是六月初六,才子佳人会,每年的这一天,无论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还是平民百姓家的姑娘小伙儿,都要出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云英未嫁的姑娘每人拿着自己绣好的手帕,未娶的小伙子每人拿着自己书画的纸扇,若是遇到中意的,就把自己的手帕或是折扇送给对方,若对方有意,便可接受馈赠,若不同意,也可大大方方地拒绝。
为了增加筹码,很多人都会吟上几首诗,作上几片词,总之,就算没有文采也要装出有文采,有文采的,要装成更有文采。
林逸飞混在人群当中,手里拿着一把顺来的扇子,正在耐心地观察着。不要误会,他可不是来相亲的,就算是相亲,也是和那些才子佳人的钱袋相亲。
自从七年前惨遭家变后,林逸飞便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心灰意冷的他只想自生自灭。没有了父母的疼爱,没有了家的温馨,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他留恋,最终支撑他活下来的,只是那么两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名字——平志!妙空!
然而,活下去,并不是像林逸飞想的那么简单,平日里,那些曾经受过林家恩惠的人竟然对他冷眼相向,说林家定是做了什么天理难容的事,上天降下天罚,将林家夷为了平地,就这样,一个八岁的孩子竟然成了过街老鼠,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林逸飞的一颗心开始变得冷酷,而人们的冷言冷语,更是坚定了他要活下去的决心。从此,林逸飞凭借自己的身手,坚强地活了下来。
看着来来往往光鲜亮丽的才子佳人,林逸飞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本想再借些钱花花,可忽然没了心情。
正在这时,两个衣着华丽的少年公子刚好走过,其中一人看见林逸飞蓬头垢面,衣着破烂,可手里却拿着一把光鲜的扇子,给人的感觉颇有些不伦不类,于是便生捉弄之心,对旁边的一人道:“李兄可看到了那个少年?”说着,用手指了指林逸飞。另一人回道:“看见了,不知王兄有何见教?”
“不敢,只是见其装束,突然灵感大发,想要作诗一首。”李姓者连忙附和:“王兄高才,小弟洗耳恭听。”王姓者听到了他人恭维,潇洒地展开折扇,露出漂亮的扇面,出口成章道:“六月初六会佳人,锦衣玉扇妆在身。路遇乞丐来挡道,可笑其傻其天真。嘿嘿,如何,如何?”
“妙,真是妙啊,王兄真是好文采啊,今日定能斩获佳人芳心。愚弟我也来了灵感,就在兄弟这献献丑。咳咳,恩,乞丐执扇立道旁,茫然四顾心彷徨。色眼直看佳人腿,色心正想佳人嘴。哈哈哈,献丑了,献丑了。”两人的胡诌乱侃,顿时引来了一大堆好事者的共鸣,于是,你一言我一语,纷纷拿林逸飞开起心来。
林逸飞站在那儿,看着围了一圈的“才子佳人”嘴角挂着冰冷的笑意,心中却无悲无喜,在他眼里,这些跳梁小丑只配给他送钱,不配让他生气。
不用说现在这种被人取笑的小阵仗,就是一群人拿着刀子围着他,林逸飞也同样能坦然面对。这就是一种心境,一种得天独厚的心境,而换取这份心境的代价,却不是每个人都付得起的。七年的孤独漂泊,林逸飞什么样的事情没有经历过,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如果一个人每天都在嘲讽中度过,那么所谓的嘲讽也就和普通的闲谈无异了。
七年前,当林家一夜之间变成了废墟的事情曝光之后,凤阳城的所有人便几乎都认为林家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所以,林家硕果仅存的林逸飞便成了一只过街老鼠,从此,凤阳城再也没有他的栖身之所。
可怜小小的林家二少爷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处处被人驱逐,要不是当初一个受过林家恩惠的乞丐照顾他,他现在怕是早就已经饿死了。然而,上天似乎真的是有意和林逸飞过不去,只不到半年的时间,那个乞丐便病死,而他也再一次变成了孤家寡人。不过,半年的时间,林逸飞却学会了很多,最起码,他知道了怎么才能活下去。
看着喋喋不休的所谓才子佳人,林逸飞实在提不起兴趣与之为难。
“为什么要招惹我,为什么?”在心底长叹了一声,林逸飞再也没有了呆下去的兴趣,功运双腿,一个闪身来到了几个纨绔子弟身边,洁白如玉的双手随意地探出,眨眼的工夫便又回到了原处,而他的手里却多出了几个钱袋。淡淡地看了一眼还傻在那里笑的打跌的众人,林逸飞一个闪身,便消失不见了。
围观的众人刚才还在恣意地大笑,可突然间,主角不见了,一时间,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定在那,不知如何是好。
“鬼啊!”良久,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随后,人群就像是炸了锅一样,开始不要命般地四散奔逃。林逸飞表现的太过诡异了,疾风掌已经被他练到了极致,其速度之快,根本就不是这些凡人所能看得见的,属实与传说中的鬼神有些像。所以,众人才会跟见了鬼一样,不顾一切地逃跑。
七年的时间,林逸飞变了很多,而变化最大的,无疑是他的修为。
经过这七年的勤学苦练,家传疾风掌已经被他练到了第十一重,这在林家的历史上,绝对是史无前例,就算是疾风掌的创始者,也只是在理论上创造出了后两层的功法,而他自己也只是练到第十层,而林逸飞之所以能练到第十一层,却是当初他佩戴的那把小剑的功劳了。
自从那次将小剑收入体内后,林逸飞便无时无刻不在受益,别人辛辛苦苦才能积攒的内力,在他这里,却像是吃饭睡觉一样容易获得。就连林逸飞自己也弄不明白,为什么前人无法炼成的疾风掌,在他手里会变得如此的简单。
本来,疾风掌的每一重晋级都是十分困难的,但林逸飞却不同,在晋级下一重境界的时候,林逸飞竟然从未遇到过晋级瓶颈,只要内力积累的足够了,他便能自然而然地晋级下一重。
林逸飞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毫无疑问的是,能够顺利晋级就是好事,至于原因,他也懒得去想。
街角处,一阵轻风突然一掠而过,随后,一个身影突然显现,正是刚刚还在被人当笑话的林逸飞。
拿到了钱之后,林逸飞犹如一阵清风一般,无视往来的人群,几步间就到了此处,随手把顺来的钱袋扔到地上,几个小乞丐如狼似虎地扑过去,一阵哄抢,随后开心地离去。这样的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究竟是第几次,可能没有人记得。就连林逸飞自己,怕也记不清了。
看着几个小乞丐拿着钱走人,林逸飞的眼里竟然有着一丝的缅怀。想当初,他也是这些小乞丐当中的一员,所以,对于乞丐,林逸飞一直感到很亲切。虽然现在的他已经不用做乞丐了,但他却经常会顺些钱来给他的乞丐兄弟们。
抬头远望,林逸飞的脸上突然变得伤感:“凤阳城,我已经有七年没回去过了,不知道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
远处的一片城郭,正是林逸飞的故乡,凤阳城。时隔七年,林逸飞竟然绕回到了凤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