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夜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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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夜奔
看天气晴好,费娇娇准备把被子晾晒一下。
慕容天枫帮她晒好被子。嘴却不饶人“你再往前一扑,那竹竿就会断掉了。”
费娇娇气得拂袖回了房间,慕容天枫对院子里的农妇扮个鬼脸,匆匆跑回房间。
农妇以为是小两口打情骂俏,摇头笑笑,低下头继续干活。
“费娇娇,此地不宜久留,我们,似乎被人盯上了。”
“被人盯上?”费娇娇脸一白,不会吧。
慕容天枫点头道:“江湖中人,时时都要保持警惕,所以,每每遇到危险之事,危险之人,心里就会莫名的紧张,刚刚我出去放马的时候,心里特别在紧张,所以,我想,我们是被人盯上了。”
费娇娇知道。江湖中的血雨腥风并不亚于战场,尤其是七煞门的人,肯定仇家不在少数,他这是自然而然的条件反射,应该不会错的。
马车还没有套好,就算是有马车,也不见得能够逃脱,这个时空,多的是能够来去如飞的轻功高手。
“费娇娇,你只管在房中坐着,带着三个孩子,无论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都不要出房间,这是牛毛针,针上有毒,如果真有危险,你就对准目标,拽一下竹筒上这根线,就算是天上神仙,也会立即丧命。”
“明白,你要小心。”拿在手中,是一根拇指粗的小竹管,放在袖子里,毫不起眼。
“放心,我七煞门的人,还没有遇到过对手。无论他是谁,只要是惹了你,都是和七煞门做对,我想,只要我出去亮出底细,说不定那些人会知难而退。”
费娇娇明知他是在安慰自己,也只能无奈点头,这里民风淳朴,本是安居乐业的好地方,如果因为自己的缘故,发生血腥的事情,她真的会愧疚一辈子。
三个孩子本想出去玩,看到费娇娇一脸的严肃,不禁心中忐忑,坐在床上,一个个哑然无声。
到底是长锦大一些,他低声问道:“嫂嫂,不会是又有坏人吧?”
“没事的,慕容天枫武功盖世,一定能够护得我们周全。”
长锦半信半疑,可想起慕容天枫从天而降救他们于危难中的情景。又心安下来,蹑手轻脚走到窗边,查看外边的情景。
院子里,农妇正在和她的儿媳妇干活,慕容天枫站在篱笆墙边远眺,一切,并无异常。
慕容天枫走出院子,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手一扬,一只鸟儿应声落地。
打鸟是假,亮出手腕是真,手腕上的鱼珠链子,三国江湖中人,无人不识的此链,即便是初涉江湖的人,他的师门中人,也会把这件事情告诉他。
慕容天枫从不屑于露出此链,他的武功,虽不及云翘楚,但在七煞门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今日,纯属无奈之举,他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人,也无法分辨对方是敌是友。
慕容天枫捡起鸟儿,来到院子里“大嫂,烦劳你中午把这鸟儿放到兔肉中一块炖来。”
也不知这是什么鸟儿,比鸽子稍微大一点,花白的羽毛。红色的冠子,尾巴上的羽毛顶部还有一抹碧绿的色彩,非常美丽的一只鸟儿。
“公子还真是好功夫,这翠玉鸟儿,平时飞的极快,想不到公子只用一个石子就打下来了。”
“单炖野兔肉,寡而无味,就算是有一百种调料,也不会好吃,但若是放了其他的肉类一起炖,那味道,别提多鲜美了。”
“公子果然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连这普通的炖肉,也能讲的头头是道。”
慕容天枫似乎来了兴致,在院里与农妇聊起来没完没了,至于房间内,院子外的状况,似乎全没放在心上。
听到外面的对话,费娇娇的心,落下一半,她在等,等慕容天枫进门。
只要慕容天枫一进来,就预示着他们安全了。
农妇剥完兔子。褪了鸟毛,农夫的儿媳就开始点火烧灶,准备炖肉,当地人也经常吃兔肉,而且非常喜欢把兔肉炖到骨酥肉烂,连汤带肉一起吃,这样一来,就要求炖肉的时间特别长。
慕容天枫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那种危险的感觉渐渐褪去,或许,他刚才露出的那一首手。真的起了作用。
费娇娇听到推门的声音,知道解除了警报,长长的吁出一口气,这种刀尖上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费娇娇,那架马车,恐怕要送人了,我已经让这家的大哥去联系了一位来收皮蛋的客商,今晚,我们就坐他的车走。”
“你的意思,要回李家湾?”
“也不一定,我想最好半路下车,然后继续向前走,我猜你是想去成都府吧?”
“你”“也没有什么,你看地图的时候,视线落在成都府的时候最久,所以,我就猜出来了。”
被他看破心思,费娇娇顿觉脊背发凉,幸好,他不是对手,否则自己可就惨了。
她的设计路线是无论在他处停留多久,最后的落脚点,就选在成都府。
成都府气候温和,风景秀美,经济状况在楚国数上佳,因此人口密集而又混杂,故而,她认为选择成都府,是最理想的藏身地点。
只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成都府,和原时空的成都,是不是一个地点。当时,国内的城市,她最喜欢的就是杭州,成都和厦门。
“这么说,你会一直送我们到成都府?”
慕容天枫歪着头。沉思片刻,咧嘴一笑“你可记好了天数,一天十两银子。”
照他们现在的行进速度,半年能到成都府就不错了,不排除费娇娇会临时改变主意,去其他地方。
真去不了成都府,那就再走得偏一些,去大理,去看风花雪月。
野兔的香味渐渐飘散出来,慕容天枫走出去帮忙,只让他们四个人躲在房中不准出来,农妇也不多言,以为是有钱人家规矩多,并不以为意,还让儿媳妇送了几次水,然后把自家产的花生炸了一盘,撒了椒盐,送给他们做零嘴。
费娇娇一向不喜欢油炸的东西,几个孩子倒是觉得新鲜,围坐在桌子旁,安安静静的吃花生。
快到午饭的时候,农夫和他的儿子回来了。
不一会儿,走出去说话的慕容天枫面带喜色的回来,低声道:“此事成了,今晚那个客商是他女婿的亲戚,今天最后来他家装货,我们坐上他的货车走,我跟他说了,少装一点货,损失由我们来补,这驾马车留给他们,那匹马留给帮我们的客商,这匹马弥补他的损失,只多不少。”
费娇娇从后窗户看到这家的后院养着牛,还有一架破板车,远远及不上他们的马车,如果拉货,把顶棚一拆就行。
慕容天枫,考虑的十分周全,今晚,他们应该能够顺利的走出村子。
心情一好,觉得饭菜都香了。
两家人,一锅肉汤,吃个精光。
擦黑以后,装货的客商来了。
都是亲戚,自然是要留下来吃晚饭的,伙计们一笼笼皮蛋装上车,盖上油布,那边也酒足饭饱了,一家人送他们出了村口,方才依依不舍的回家。
车里的人却是难受极了,伙计们坐在前面的马车上,随时可以活动手脚,他们只能呆在笼子的包围中,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费娇娇觉得马车的速度比蜗牛爬都慢,身边的初晴因为怕黑,差点哭出声,如果不是他在一旁安慰,早就放声大哭了。
就在觉得自己快被摇晕过去的时候,货车终于停下来了,好像是前面车里的掌柜想要方便一下。
后面车辕上的两个伙计都是信得过的自家人,听到掌柜的吆喝,知道是时候了。
唯一的一盏灯笼被掌柜提走了,后车的两个伙计搬开最外边的两笼皮蛋,放费娇娇等人出来。
慕容天枫首先跳下来,然后抱他们一一下来,最后是费娇娇把行李递给他,然后跳下车。
这一跳之后,费娇娇便裂开了嘴,崴脚了。
她强忍着痛,一瘸一拐的跟着慕容天枫躲到路旁。
伙计吆喝掌柜的快点,掌柜的提着灯笼走出来,上车离去。
“费娇娇你是不是崴脚了。”慕容天枫暗暗叫苦,早知道,还不如抱她下来,大夜里的,可怎么是好。
“没有大碍的,慕容天枫,我们现在去哪儿。”
“我们往正南走,走上七八里地,就有村子。”
若是天亮着,七八离地,不算远,最多一个时辰,他们就能到了,现在,七八步,费娇娇就已经龇牙咧嘴了。
慕容天枫也顾不得男女大防了,掏出身上的药膏,找了一块石头让费娇娇坐下“告诉我,是哪只脚?”
费娇娇脸一红,幸好是晚上,有些羞涩的答道:“左脚。”
说完又急忙补充一句“我自己来就好了。”
“没有那个时间了,你赶紧脱靴子,告诉你,我的药膏可是名贵的紧,用一次,你最少给我十两银子。”
费娇娇冲口道:“你去打劫岂不更快!”说完就后悔了,肯定是慕容天枫怕自己尴尬,才会故意转移话题,自己是不识好人心了。
慕容天枫笑道:“打劫你就够了,我知道你们几个身上全是金叶子。”
长锦迷迷糊糊的站在他的身后,一股冷风吹过来,清醒了许多,恰好听见慕容天枫这句话,有些失望的低声问道:“慕容大侠,你真的是看上我们的金子才救我们的吗?”
费娇娇低声道:“当然不是,他是在和我们开玩笑,我们每次脱险,不都是慕容大侠舍命相救,他若是在乎金银,早就自己带着金子跑了。”
慕容天枫抓住她的右脚,黑夜,看不清她的样子,费娇娇的玉足柔若无骨,细腻滑嫩,就像是丝绸一般,又带着温温地热感,慕容天枫有一瞬间的恍惚,马上被冷风吹醒,自怀中取了药膏,抹在她的伤处,为她细细揉着。
这还是他第一次接触到女子,如果是白天,费娇娇会看到,慕容天枫的脸,红得就像天边的云霞,直到费娇娇穿上鞋袜,他的脸上就还有烧灼感。
费娇娇站起来走了一圈,没事了,不禁喜道:“慕容天枫,谢谢你,干脆你把药膏的配方告诉我,以后我开个药铺,专门卖这种跌打损伤的药膏,赚的钱一人一半,怎么样?”
慕容天枫冷哼一声“这药膏是我们七煞门的不传之秘宝,江湖上万金不得,谁稀罕赚那些小钱。”
费娇娇知道,这个时空的江湖门派很多,但江湖人并不都是穷人,相反,只要是大门派,都会拥有田庄,土地,山林等收入,而且,大门派的弟子入门,都要带上学费,就和那个时代的武馆一样。
而七煞门,虽然门中弟子少,却是少而精,个个都在江湖中堪称龙凤之姿,不说别的,七煞门的鱼珠链,就是佐证,鱼珠链所用的材料,都产自大海深处,非一般人可得,因为,他们是鲨鱼的头骨,须得亲自去捕杀。
费娇娇自知失言,不过听他的语气,并未责怪自己,尴尬的轻笑一声,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慕容天枫抱着两个孩子,费娇娇背着行李,领着长锦,跟在慕容天枫的后面走。
长锦一听到夜鸟的呜咽声,就会下意识的攥紧费娇娇的手,生怕她会放开自己似得,同时,他也惊诧并佩服费娇娇的胆大,长锦想,就是自己的娘亲在这荒郊野外行走,肯定也会害怕的,因此,他更加的依赖起费娇娇。
长锦没有走过远路,七八里,对他来说是一个很长的距离了,又是夜里,他的靴底不是特别厚,每每踩在带有棱角的石头上,就会咯的疼一下。
不到一半,他就觉得自己双腿发酸,又不敢服软,只是步子越来越小,费娇娇只好唤住慕容天枫“我们歇一会儿,等会再走,我有些累了。”
慕容天枫听到她直喘粗气,嗤笑道:“谁让你平日里吃那么多,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多吃。”
晚饭的时候,费娇娇吃了一张烙饼,半盘小鱼,三碗粥,只把那一家人都看呆了。
费娇娇之前都没有敢放开吃,就是怕人家受不了,可夜里要赶路,不吃饱,哪来的力气,所以,也就不再顾及其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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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也打劫,劫票,哈哈!亲们玩的开心吗?我还没有出去过,好想去玩。可是,我要码文
第七回夜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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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盯上?”费娇娇脸一白,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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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天枫从不屑于露出此链,他的武功,虽不及云翘楚,但在七煞门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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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天枫捡起鸟儿,来到院子里“大嫂,烦劳你中午把这鸟儿放到兔肉中一块炖来。”
也不知这是什么鸟儿,比鸽子稍微大一点,花白的羽毛。红色的冠子,尾巴上的羽毛顶部还有一抹碧绿的色彩,非常美丽的一只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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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炖野兔肉,寡而无味,就算是有一百种调料,也不会好吃,但若是放了其他的肉类一起炖,那味道,别提多鲜美了。”
“公子果然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连这普通的炖肉,也能讲的头头是道。”
慕容天枫似乎来了兴致,在院里与农妇聊起来没完没了,至于房间内,院子外的状况,似乎全没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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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天枫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那种危险的感觉渐渐褪去,或许,他刚才露出的那一首手。真的起了作用。
费娇娇听到推门的声音,知道解除了警报,长长的吁出一口气,这种刀尖上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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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没有什么,你看地图的时候,视线落在成都府的时候最久,所以,我就猜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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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娇娇一向不喜欢油炸的东西,几个孩子倒是觉得新鲜,围坐在桌子旁,安安静静的吃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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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走出去说话的慕容天枫面带喜色的回来,低声道:“此事成了,今晚那个客商是他女婿的亲戚,今天最后来他家装货,我们坐上他的货车走,我跟他说了,少装一点货,损失由我们来补,这驾马车留给他们,那匹马留给帮我们的客商,这匹马弥补他的损失,只多不少。”
费娇娇从后窗户看到这家的后院养着牛,还有一架破板车,远远及不上他们的马车,如果拉货,把顶棚一拆就行。
慕容天枫,考虑的十分周全,今晚,他们应该能够顺利的走出村子。
心情一好,觉得饭菜都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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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亲戚,自然是要留下来吃晚饭的,伙计们一笼笼皮蛋装上车,盖上油布,那边也酒足饭饱了,一家人送他们出了村口,方才依依不舍的回家。
车里的人却是难受极了,伙计们坐在前面的马车上,随时可以活动手脚,他们只能呆在笼子的包围中,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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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天枫首先跳下来,然后抱他们一一下来,最后是费娇娇把行李递给他,然后跳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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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娇娇你是不是崴脚了。”慕容天枫暗暗叫苦,早知道,还不如抱她下来,大夜里的,可怎么是好。
“没有大碍的,慕容天枫,我们现在去哪儿。”
“我们往正南走,走上七八里地,就有村子。”
若是天亮着,七八离地,不算远,最多一个时辰,他们就能到了,现在,七八步,费娇娇就已经龇牙咧嘴了。
慕容天枫也顾不得男女大防了,掏出身上的药膏,找了一块石头让费娇娇坐下“告诉我,是哪只脚?”
费娇娇脸一红,幸好是晚上,有些羞涩的答道:“左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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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娇娇低声道:“当然不是,他是在和我们开玩笑,我们每次脱险,不都是慕容大侠舍命相救,他若是在乎金银,早就自己带着金子跑了。”
慕容天枫抓住她的右脚,黑夜,看不清她的样子,费娇娇的玉足柔若无骨,细腻滑嫩,就像是丝绸一般,又带着温温地热感,慕容天枫有一瞬间的恍惚,马上被冷风吹醒,自怀中取了药膏,抹在她的伤处,为她细细揉着。
这还是他第一次接触到女子,如果是白天,费娇娇会看到,慕容天枫的脸,红得就像天边的云霞,直到费娇娇穿上鞋袜,他的脸上就还有烧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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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娇娇知道,这个时空的江湖门派很多,但江湖人并不都是穷人,相反,只要是大门派,都会拥有田庄,土地,山林等收入,而且,大门派的弟子入门,都要带上学费,就和那个时代的武馆一样。
而七煞门,虽然门中弟子少,却是少而精,个个都在江湖中堪称龙凤之姿,不说别的,七煞门的鱼珠链,就是佐证,鱼珠链所用的材料,都产自大海深处,非一般人可得,因为,他们是鲨鱼的头骨,须得亲自去捕杀。
费娇娇自知失言,不过听他的语气,并未责怪自己,尴尬的轻笑一声,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慕容天枫抱着两个孩子,费娇娇背着行李,领着长锦,跟在慕容天枫的后面走。
长锦一听到夜鸟的呜咽声,就会下意识的攥紧费娇娇的手,生怕她会放开自己似得,同时,他也惊诧并佩服费娇娇的胆大,长锦想,就是自己的娘亲在这荒郊野外行走,肯定也会害怕的,因此,他更加的依赖起费娇娇。
长锦没有走过远路,七八里,对他来说是一个很长的距离了,又是夜里,他的靴底不是特别厚,每每踩在带有棱角的石头上,就会咯的疼一下。
不到一半,他就觉得自己双腿发酸,又不敢服软,只是步子越来越小,费娇娇只好唤住慕容天枫“我们歇一会儿,等会再走,我有些累了。”
慕容天枫听到她直喘粗气,嗤笑道:“谁让你平日里吃那么多,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多吃。”
晚饭的时候,费娇娇吃了一张烙饼,半盘小鱼,三碗粥,只把那一家人都看呆了。
费娇娇之前都没有敢放开吃,就是怕人家受不了,可夜里要赶路,不吃饱,哪来的力气,所以,也就不再顾及其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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