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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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回襄州
慕容天枫很忙碌。费娇娇的身材太过惹眼,所以不敢让她露面,一切都是慕容天枫出面解决。
那条长毛狗,天亮之后,费娇娇确认了它的身份,松狮犬。
松狮犬是古老的犬种,几乎与人类社会的文明共同成长,唐朝时期,太宗皇帝曾经拥有两千五百条松狮犬作为猎犬。
它显然是被一个猎人丢弃的,所以,对他们几个人之外的陌生人,非常排斥,它和慕容天枫最为亲近,对初阳最友善,看它的牙齿,应该还不满两岁。
松狮犬擅长的是狩猎,狞猎中,凭借其很强的嗅觉能力,忠诚可靠的优点和它的聪明,使它常用于追捕小型的动物。在猎取中,它具有的速度和耐力常受到人们的高度赞赏。
费娇娇看到初阳如此的喜欢它。决定以后留下这条狗,或许,他们可以改变初晴初阳略带忧郁的性格,他们实在不像个孩子。
而且,费娇娇对它也很欣赏,这条狗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当它发现费娇娇对它很疏离,它便有意无意的讨好费娇娇,然后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瞟着她,看得费娇娇不自觉的生出犯罪感,柔声细气得蹲在它面前,告诉它,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赶它走。
慕容天枫重新买了一架马车,吃过早饭以后,退了房间,一行人重新上路,他们的下一站,是到襄州。
襄州,比唐州还要大,中间隔了一个小县,陵县,她们在陵县稍作停留之后,就到了襄州。
慕容天枫说,他们的身后已经没有跟踪者,现在可以放心的选择落脚地点。
费娇娇有些不解,跟踪者也太诡异了,说消失就消失。说出现就出现。
还是,上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们无暇分身。
这个时代,通讯不发达,即便是相邻的两个城镇,发生了事情,也要隔几天才能知道,更不要说现在他们已经走出几百里。
既然没事,费娇娇准备在襄州住上一段日子,如果平静的话,住上两三个月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他们在客栈住下之后,慕容天枫就托掌柜找了当地的经纪,帮他们在当地找一处小院。
经纪办事能力很强,第二天,他就带着慕容天枫看了三处院子。
慕容天枫看过以后,回来跟费娇娇说了情况。
慕容天枫说得很仔细,把周边的环境,邻居,房间的具体情况一一陈述。
费娇娇决定,还是选择住在热闹一点的地方。主要是听说那里都是普通百姓,孩子很多,让三个孩子尽快改变性格,远比逃亡更重要。
逃的再远,只要和这三个孩子多接触,就会发现他们的不同,即便是伪装的再好,也会暴漏身份。
襄州地理环境优越,有山林,有平原,且河流密布,所以物产极为丰富。襄州的稻谷,小麦,棉花和豆类的产量都很高,经济林木种类繁多,既有ya热带型的油茶、木梓、茶叶、柑桔、棕榈等林木,又有暖温带果树,如板栗、枣、梨、苹果、桃等,还有大量的山林土特植物。山葡萄、猕猴桃黑白木耳、香菌等,以及稀有名贵中药天麻、黄连、当归、灵芝、党参、猴头等也是随处可见。
所以,襄州吸引了大量的客商来此采购各种货物。
经济的繁荣,必定促进交通的发展,故而在襄州无论是骑马坐车,还是水上航船,都十分的便捷。这也是费娇娇选择此地的重要原因之一。
找到房子的第二天,他们就搬了进去,慕容天枫多给了经纪一些钱,拜托他打扫干净房间,院落。
小院不大。只有四间正房,三间厢房,后院有厨房两间,外间是厨房,里间是仓房。
院子里有一口井,襄州丰富的水资源,使得当地的百姓不必像其他城市的百姓一样,还要花钱买水。
他们搬进去的时候,慕容天枫把一切都料理好了,甚至床帐,被子,锅碗瓢盆,日常生活的所有用品,可以说都已经备齐了。
四间正房,两间都可以做卧房,费娇娇和初晴住一间,慕容天枫和初阳,长锦住在一间。
慕容天枫听到费娇娇的安排,只觉得眼前一黑,难道从此刻起,他就成了两个孩子的小厮了。
中午饭是在外边吃的,晚饭他们准备自己做,费娇娇让慕容天枫去买菜。自己在家把新的锅碗瓢盆用开水煮一遍。
等了足有半个时辰,才见慕容天枫一脸别扭的提着菜篮走回来,面色阴冷如寒霜,肯定时遇到不痛快的事情了。
费娇娇笑道:“你怎么了?”
“哪有让一个大男人去买菜的,我到街上转了一圈,身后全是指指点点的人,下次,这种差事还是不要让我去了。”
“你的意思,我去?”
慕容天枫点点头“我给你买了两身男子穿的衣服,以你的身量。绝对没有问题,一个大男人提着菜篮到处走,太丢人了。”
费娇娇双手抱在胸前,定定的看着他,看得慕容天枫心里直发毛,这个小女子的眼神,冷得就像一泓深不见底渊潭,无波无澜,却又让人捉摸不透,不敢直视。
慕容天枫眨眨眼,错觉,一定是错觉,一个十五六岁的丫头片子,怎么会有这种高深莫测的眼神。
良久,慕容天枫败下阵来,双手做投降状“费娇娇,我认输了就是。”
叩叩叩
两人惊愕对视,怎么会有人敲门?
“你赶紧带着孩子进房间,我去开门,千万别出声。”
费娇焦点头,赶紧带着几个孩子进了房间。
慕容天枫开了门,眼前的人,并不认识“公子,你找谁?”
“我找费娇娇。”来人说的非常直接,对着慕容天枫一拱手,干脆闪身走进来。
慕容天枫伸手拦住“公子,你找错地方了。”
费娇娇听着声音有点耳熟,再一句,马上知晓是谁了,再不出去,两人怕是要打起来了“公孙,住手,不要打。”
公孙成田向后一闪身。箭步冲到费娇娇面前,喜道:“你这里也不是很难找。”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我想知道,自然会知道?”
公孙二字,让慕容天枫大为震惊,那是齐国的国姓。
“好了,进房间在说吧。”
这四间正房,其中三间是相通的,然后隔成了卧房,厅堂和书房,如果谈论事情,最好的地方,当然是书房。
费娇娇带着二人进了书房,费娇娇伸手一指椅子,示意二人坐下“公孙成田,你来做什么?”
“你真的是公孙成田?”
“怎么了?”
慕容天枫立即意识到,他是易容了,否则怎么回事一副如此平庸的相貌呢?只是他怎么会认识费娇娇呢?看两人熟稔的态度,应该认识时间不短了。
“先说,你是不是一路跟踪我们?”
“如果不跟踪你,怎么会知道你住在这里,你们顺利到达襄州,可是有我一半的功劳呢,为了甩掉那些尾巴,我可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
费娇娇和慕容天枫交汇眼神之后,都是一副了然得神情,所有想不通的事情,都在此刻明白了。
“你来做什么?上京出事了吗?”
“你是想问上京还是想问燕长卿?”
费娇娇脸色遽变,伸手拿起桌上的一件物品砸过去,公孙成田接住,是一件笔洗,幸好接住了。
慕容天枫看着有些不舒服,但他不能走,有件事,他要搞清楚,因为他是楚国人。
“你们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没事!”
“我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费娇娇怒极“谁跟你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慕容天枫了然,又有些不解,怎么会?这个公孙成田可真是一个怪物,怎么会喜欢一个胖的不象话的女子,更何况,还是异国人。
“慕容,不用怀疑我的动机,我只是为了费娇娇,才会一路跟踪保护你们,这个是我个人的事情,与两个国家无关。”
“公孙成田,你先告诉我上京的局势。”
“好,你别着急,我说给你听就是。太子妃给太子下毒,太子昏迷不醒,你们的皇上每天都很忙,燕长卿现在也很忙,你的替身被撵回家,因为她把两个孩子给毒死了,因为是奉的长公主的命令,所以,没有受到任何责罚。你的小叔,因为惊吓过度,也在昏迷。其他的,没有异动,你还想听什么?”
“你怎么知道是太子妃下的毒?”
“因为去下毒的那个人是我,而且,我换了药,减了剂量,所以他现在只是昏迷不醒,明白了吧。”
“那可以不逃了?”
“怎么可能不逃,太子妃想帮助你家的王爷做皇上,你以为可以不逃吗?”
费娇娇一震,黛眉紧蹙,陷入沉思,原来,太子妃的计策,是想让燕长卿做皇上,怪不得她想尽办法也要得到密旨,燕长卿做了皇上,就可以让她做皇后吗?
想不到,这一世,他们还要同争一个男人!
不,燕长卿不是她的男人,她不会选择与燕长卿共度一生。
关键问题是,现在她该何去何从?
“费娇娇,你不要担心,我已经把他们引到另一个方向去了,短时间内,他们不会追到这个方向来了,你可以趁此机会减肥,我也可以”公孙成田嘿嘿一笑“我要住在这里,吃美食。”
———
今天还是三更,不好意思,晚了,大家依然会支持我的,对吧。
第十回襄州
慕容天枫很忙碌。费娇娇的身材太过惹眼,所以不敢让她露面,一切都是慕容天枫出面解决。
那条长毛狗,天亮之后,费娇娇确认了它的身份,松狮犬。
松狮犬是古老的犬种,几乎与人类社会的文明共同成长,唐朝时期,太宗皇帝曾经拥有两千五百条松狮犬作为猎犬。
它显然是被一个猎人丢弃的,所以,对他们几个人之外的陌生人,非常排斥,它和慕容天枫最为亲近,对初阳最友善,看它的牙齿,应该还不满两岁。
松狮犬擅长的是狩猎,狞猎中,凭借其很强的嗅觉能力,忠诚可靠的优点和它的聪明,使它常用于追捕小型的动物。在猎取中,它具有的速度和耐力常受到人们的高度赞赏。
费娇娇看到初阳如此的喜欢它。决定以后留下这条狗,或许,他们可以改变初晴初阳略带忧郁的性格,他们实在不像个孩子。
而且,费娇娇对它也很欣赏,这条狗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当它发现费娇娇对它很疏离,它便有意无意的讨好费娇娇,然后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瞟着她,看得费娇娇不自觉的生出犯罪感,柔声细气得蹲在它面前,告诉它,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赶它走。
慕容天枫重新买了一架马车,吃过早饭以后,退了房间,一行人重新上路,他们的下一站,是到襄州。
襄州,比唐州还要大,中间隔了一个小县,陵县,她们在陵县稍作停留之后,就到了襄州。
慕容天枫说,他们的身后已经没有跟踪者,现在可以放心的选择落脚地点。
费娇娇有些不解,跟踪者也太诡异了,说消失就消失。说出现就出现。
还是,上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们无暇分身。
这个时代,通讯不发达,即便是相邻的两个城镇,发生了事情,也要隔几天才能知道,更不要说现在他们已经走出几百里。
既然没事,费娇娇准备在襄州住上一段日子,如果平静的话,住上两三个月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他们在客栈住下之后,慕容天枫就托掌柜找了当地的经纪,帮他们在当地找一处小院。
经纪办事能力很强,第二天,他就带着慕容天枫看了三处院子。
慕容天枫看过以后,回来跟费娇娇说了情况。
慕容天枫说得很仔细,把周边的环境,邻居,房间的具体情况一一陈述。
费娇娇决定,还是选择住在热闹一点的地方。主要是听说那里都是普通百姓,孩子很多,让三个孩子尽快改变性格,远比逃亡更重要。
逃的再远,只要和这三个孩子多接触,就会发现他们的不同,即便是伪装的再好,也会暴漏身份。
襄州地理环境优越,有山林,有平原,且河流密布,所以物产极为丰富。襄州的稻谷,小麦,棉花和豆类的产量都很高,经济林木种类繁多,既有ya热带型的油茶、木梓、茶叶、柑桔、棕榈等林木,又有暖温带果树,如板栗、枣、梨、苹果、桃等,还有大量的山林土特植物。山葡萄、猕猴桃黑白木耳、香菌等,以及稀有名贵中药天麻、黄连、当归、灵芝、党参、猴头等也是随处可见。
所以,襄州吸引了大量的客商来此采购各种货物。
经济的繁荣,必定促进交通的发展,故而在襄州无论是骑马坐车,还是水上航船,都十分的便捷。这也是费娇娇选择此地的重要原因之一。
找到房子的第二天,他们就搬了进去,慕容天枫多给了经纪一些钱,拜托他打扫干净房间,院落。
小院不大。只有四间正房,三间厢房,后院有厨房两间,外间是厨房,里间是仓房。
院子里有一口井,襄州丰富的水资源,使得当地的百姓不必像其他城市的百姓一样,还要花钱买水。
他们搬进去的时候,慕容天枫把一切都料理好了,甚至床帐,被子,锅碗瓢盆,日常生活的所有用品,可以说都已经备齐了。
四间正房,两间都可以做卧房,费娇娇和初晴住一间,慕容天枫和初阳,长锦住在一间。
慕容天枫听到费娇娇的安排,只觉得眼前一黑,难道从此刻起,他就成了两个孩子的小厮了。
中午饭是在外边吃的,晚饭他们准备自己做,费娇娇让慕容天枫去买菜。自己在家把新的锅碗瓢盆用开水煮一遍。
等了足有半个时辰,才见慕容天枫一脸别扭的提着菜篮走回来,面色阴冷如寒霜,肯定时遇到不痛快的事情了。
费娇娇笑道:“你怎么了?”
“哪有让一个大男人去买菜的,我到街上转了一圈,身后全是指指点点的人,下次,这种差事还是不要让我去了。”
“你的意思,我去?”
慕容天枫点点头“我给你买了两身男子穿的衣服,以你的身量。绝对没有问题,一个大男人提着菜篮到处走,太丢人了。”
费娇娇双手抱在胸前,定定的看着他,看得慕容天枫心里直发毛,这个小女子的眼神,冷得就像一泓深不见底渊潭,无波无澜,却又让人捉摸不透,不敢直视。
慕容天枫眨眨眼,错觉,一定是错觉,一个十五六岁的丫头片子,怎么会有这种高深莫测的眼神。
良久,慕容天枫败下阵来,双手做投降状“费娇娇,我认输了就是。”
叩叩叩
两人惊愕对视,怎么会有人敲门?
“你赶紧带着孩子进房间,我去开门,千万别出声。”
费娇焦点头,赶紧带着几个孩子进了房间。
慕容天枫开了门,眼前的人,并不认识“公子,你找谁?”
“我找费娇娇。”来人说的非常直接,对着慕容天枫一拱手,干脆闪身走进来。
慕容天枫伸手拦住“公子,你找错地方了。”
费娇娇听着声音有点耳熟,再一句,马上知晓是谁了,再不出去,两人怕是要打起来了“公孙,住手,不要打。”
公孙成田向后一闪身。箭步冲到费娇娇面前,喜道:“你这里也不是很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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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二字,让慕容天枫大为震惊,那是齐国的国姓。
“好了,进房间在说吧。”
这四间正房,其中三间是相通的,然后隔成了卧房,厅堂和书房,如果谈论事情,最好的地方,当然是书房。
费娇娇带着二人进了书房,费娇娇伸手一指椅子,示意二人坐下“公孙成田,你来做什么?”
“你真的是公孙成田?”
“怎么了?”
慕容天枫立即意识到,他是易容了,否则怎么回事一副如此平庸的相貌呢?只是他怎么会认识费娇娇呢?看两人熟稔的态度,应该认识时间不短了。
“先说,你是不是一路跟踪我们?”
“如果不跟踪你,怎么会知道你住在这里,你们顺利到达襄州,可是有我一半的功劳呢,为了甩掉那些尾巴,我可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
费娇娇和慕容天枫交汇眼神之后,都是一副了然得神情,所有想不通的事情,都在此刻明白了。
“你来做什么?上京出事了吗?”
“你是想问上京还是想问燕长卿?”
费娇娇脸色遽变,伸手拿起桌上的一件物品砸过去,公孙成田接住,是一件笔洗,幸好接住了。
慕容天枫看着有些不舒服,但他不能走,有件事,他要搞清楚,因为他是楚国人。
“你们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没事!”
“我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费娇娇怒极“谁跟你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慕容天枫了然,又有些不解,怎么会?这个公孙成田可真是一个怪物,怎么会喜欢一个胖的不象话的女子,更何况,还是异国人。
“慕容,不用怀疑我的动机,我只是为了费娇娇,才会一路跟踪保护你们,这个是我个人的事情,与两个国家无关。”
“公孙成田,你先告诉我上京的局势。”
“好,你别着急,我说给你听就是。太子妃给太子下毒,太子昏迷不醒,你们的皇上每天都很忙,燕长卿现在也很忙,你的替身被撵回家,因为她把两个孩子给毒死了,因为是奉的长公主的命令,所以,没有受到任何责罚。你的小叔,因为惊吓过度,也在昏迷。其他的,没有异动,你还想听什么?”
“你怎么知道是太子妃下的毒?”
“因为去下毒的那个人是我,而且,我换了药,减了剂量,所以他现在只是昏迷不醒,明白了吧。”
“那可以不逃了?”
“怎么可能不逃,太子妃想帮助你家的王爷做皇上,你以为可以不逃吗?”
费娇娇一震,黛眉紧蹙,陷入沉思,原来,太子妃的计策,是想让燕长卿做皇上,怪不得她想尽办法也要得到密旨,燕长卿做了皇上,就可以让她做皇后吗?
想不到,这一世,他们还要同争一个男人!
不,燕长卿不是她的男人,她不会选择与燕长卿共度一生。
关键问题是,现在她该何去何从?
“费娇娇,你不要担心,我已经把他们引到另一个方向去了,短时间内,他们不会追到这个方向来了,你可以趁此机会减肥,我也可以”公孙成田嘿嘿一笑“我要住在这里,吃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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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是三更,不好意思,晚了,大家依然会支持我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