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春晓 (七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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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春晓(七上)
“长不大的小屁孩儿!”见王洵说得可爱,周啸风忍不住伸出大巴掌,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头。“咱们安西军,可是很多人哭着喊着想加入,都摸门不着的。唯独你,还要回家去问问大人!”
“是啊,大唐十镇当中,咱们安西军可是首屈一指!”赵怀旭也不忍看到王洵将如此好的机会轻易错过,笑着提醒。“如今四海升平,尚能时不时动动真家伙的,也就是咱们安西军了。”
“诸位兄长厚爱,小弟不胜感谢!可庶母养育之恩,小弟却不得不考虑!”王洵尴尬地笑了笑,继续挠自己的后脑勺。临入伍之前,云姨的一个重要叮嘱,就是宁可升官慢些,也别主动去冒险。成为封四叔的部将,是为了避祸。可若是跟着老家伙去塞上,就敬谢不敏了吧!
听出王洵话里明显的推搪意味,封常清不禁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便理解了对方的选择。作为一个生下来就带有爵位的勋贵,即便仅仅是个子爵,王洵的前途也比自己当年平坦得多。不用任何努力便可以锦衣玉食,若是对权力也没有什么奢求的话,完全可以在游山玩水中逍遥一辈子。
这样的孩子,让他到一年难得见到几个月绿色的玉门关外去博取功名,的确太为难了些。况且站在一直把王洵视为亲生儿子养大的碧云角度,恐怕也不希望王家的独苗跟着自己去吃那份苦。想到这一层,封常清禁不住笑了起来:“随你。这件事,老夫操之过急了。你的确该问问家人的想法,毕竟你们王家这代只有你一个男丁,若是跟老夫去了西域,没三年五载的,恐怕不那么容易回来!”
“呵呵,到底是个小屁孩!”冲着王洵瞥了一眼,周啸风小声附和。赵坏旭和其他几位将领也觉得失望,苦笑着轻轻摇头。
“无论今后在哪里,四叔和几位哥哥的照顾,晚辈都不会忘记!”被大伙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王洵举了举酒盏,笑着表态。
“废话。老夫还稀罕你一个娃娃的感激?不说这些了,喝酒,喝酒......”封常清笑了笑,举起了酒盏。
几个月来,他在王洵身上投入的精力太多了。虽然不是亲自出面,可那些一个又一个的任务,由简单到复杂,都是费劲心思为这孩子量身打造的。害得他身边的幕僚们一个劲地说笑,问大将军是不是看上了小家伙,准备收其为义子,以便将来传递衣钵?前一种心思,封常清自问是没有的,王子稚当年对自己有恩,就凭这一点,自己也不能夺了他的子嗣。但后一种心思,封常清却着实存了一些,并且随着小家伙的表现越来越好而变得越来越浓。
通过这几个月的观察与锤炼,不止封常清一个人惊诧地发现,王洵这个纨绔子弟身上,有着非常罕见的武将天分。过人的膂力和兵器拳脚方面的悟性尚且不论,单单是他能以如此年青的面孔,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将麾下那五十几个不同性格,不同出身的新兵老兵收拾得服服帖帖,并且能心甘情愿地执行他的每一道命令,就远非寻常人能做到。此外,王洵身上固然有着纨绔子弟的很多缺点,如怕吃苦,爱出风头,动辄就心生退缩之意等缺点;但是,他身上同样有着反应机敏,心胸开阔,仗义疏财等明显的优点。这样的人在两军阵前锤炼几年,肯定会变成一块绝世好钢。只要是个领军主帅,看到后就没有不欲得之而后快的。
敏锐地觉察出自家主帅心中的失落,周啸风等嫡系将领忍不住在心中暗骂王洵不知道好歹。半年前,安西军在怛逻斯河畔因为葛逻禄人的出卖而大败,中层将领折损严重。所以封大将军在奉命重整飞龙禁卫时,才向皇帝陛下提出了‘通过公开考核的方式,招募良家子入伍’的建议。这个建议的目的有两个,第一当然是为了给飞龙禁卫补充新鲜血液。第二,则是为了替安西军选拔英才。
如果王洵今天答应了加入封常清幕府,可以预见,用不了太长时间,这个天资甚佳的年青人将一飞冲天。而他选择留在飞龙禁卫军中熬资格,就等于自甘平庸了。也许这辈子能同样能升到一定高位,可没见过血的士卒,永远是个新兵。即便做了将军,也无法例外。
带着一点点的鄙夷和一点点的不舍,周啸风等人开始主动找茬和王洵拼酒。而王洵心里明白自己肯定会留在禁卫军而不是去上战场搏命,未免觉得有些对不起大伙这几个月来的关照,所以来者不拒,把借着各种由头找上门来的酒盏一碰而干。几轮酒喝罢,却又在机敏、仗义之外,为自己搏得了一个豪爽的名头。害得周啸风、李元钦等人心中愈发觉得不舍,看向他的眼睛几乎冒出了幽幽绿光。
酒宴在什么时辰结束的,王洵最后完全记不得了。只记得自己好像喝翻了许多同僚,并且把顶头上司周老虎彻底给灌成了病猫。在临趴在矮几上之前,他又看到了一个熟悉面孔。是当日跟李白等人一道写诗喝酒的岑参,不知道什么时候投入封常清幕府,居然成了一名负责管理往来文书的绿衣判官。
有岑参在,诗歌当然是酒席间不可缺少的内容。“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当岑参挥毫泼墨,将一首边塞诗写就之时,王洵已经喝得醉眼涅斜,听着周围众军官齐齐拍打桌案,大声吟诵,自己心中不觉也豪情万丈,跟着众人的节奏举杯高歌,“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早须清黠虏,无事莫经秋。”
不知不觉间,居然沉沉睡去。睡梦里,他看见自己身穿一袭明光铠,手持长缨,与周啸风、李元钦等人西出玉门。突厥人,铁勒人,大食人,一个长得青面獠牙,哇哇怪叫着扑上来。而自己则纵马长前,用长槊将他们一一刺穿,一一挑上半空。
前方刀如林,箭似雨,却没有任何人回头。
因为,自己背后,有一道巍峨的长城。
酒徒注:明天只能一更,要去医院。提前说声抱歉。另,王洵这个人物是不是没出息了些。不着急,他只有十七岁,会慢慢长大的。
第五章春晓(七上)
“长不大的小屁孩儿!”见王洵说得可爱,周啸风忍不住伸出大巴掌,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头。“咱们安西军,可是很多人哭着喊着想加入,都摸门不着的。唯独你,还要回家去问问大人!”
“是啊,大唐十镇当中,咱们安西军可是首屈一指!”赵怀旭也不忍看到王洵将如此好的机会轻易错过,笑着提醒。“如今四海升平,尚能时不时动动真家伙的,也就是咱们安西军了。”
“诸位兄长厚爱,小弟不胜感谢!可庶母养育之恩,小弟却不得不考虑!”王洵尴尬地笑了笑,继续挠自己的后脑勺。临入伍之前,云姨的一个重要叮嘱,就是宁可升官慢些,也别主动去冒险。成为封四叔的部将,是为了避祸。可若是跟着老家伙去塞上,就敬谢不敏了吧!
听出王洵话里明显的推搪意味,封常清不禁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便理解了对方的选择。作为一个生下来就带有爵位的勋贵,即便仅仅是个子爵,王洵的前途也比自己当年平坦得多。不用任何努力便可以锦衣玉食,若是对权力也没有什么奢求的话,完全可以在游山玩水中逍遥一辈子。
这样的孩子,让他到一年难得见到几个月绿色的玉门关外去博取功名,的确太为难了些。况且站在一直把王洵视为亲生儿子养大的碧云角度,恐怕也不希望王家的独苗跟着自己去吃那份苦。想到这一层,封常清禁不住笑了起来:“随你。这件事,老夫操之过急了。你的确该问问家人的想法,毕竟你们王家这代只有你一个男丁,若是跟老夫去了西域,没三年五载的,恐怕不那么容易回来!”
“呵呵,到底是个小屁孩!”冲着王洵瞥了一眼,周啸风小声附和。赵坏旭和其他几位将领也觉得失望,苦笑着轻轻摇头。
“无论今后在哪里,四叔和几位哥哥的照顾,晚辈都不会忘记!”被大伙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王洵举了举酒盏,笑着表态。
“废话。老夫还稀罕你一个娃娃的感激?不说这些了,喝酒,喝酒......”封常清笑了笑,举起了酒盏。
几个月来,他在王洵身上投入的精力太多了。虽然不是亲自出面,可那些一个又一个的任务,由简单到复杂,都是费劲心思为这孩子量身打造的。害得他身边的幕僚们一个劲地说笑,问大将军是不是看上了小家伙,准备收其为义子,以便将来传递衣钵?前一种心思,封常清自问是没有的,王子稚当年对自己有恩,就凭这一点,自己也不能夺了他的子嗣。但后一种心思,封常清却着实存了一些,并且随着小家伙的表现越来越好而变得越来越浓。
通过这几个月的观察与锤炼,不止封常清一个人惊诧地发现,王洵这个纨绔子弟身上,有着非常罕见的武将天分。过人的膂力和兵器拳脚方面的悟性尚且不论,单单是他能以如此年青的面孔,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将麾下那五十几个不同性格,不同出身的新兵老兵收拾得服服帖帖,并且能心甘情愿地执行他的每一道命令,就远非寻常人能做到。此外,王洵身上固然有着纨绔子弟的很多缺点,如怕吃苦,爱出风头,动辄就心生退缩之意等缺点;但是,他身上同样有着反应机敏,心胸开阔,仗义疏财等明显的优点。这样的人在两军阵前锤炼几年,肯定会变成一块绝世好钢。只要是个领军主帅,看到后就没有不欲得之而后快的。
敏锐地觉察出自家主帅心中的失落,周啸风等嫡系将领忍不住在心中暗骂王洵不知道好歹。半年前,安西军在怛逻斯河畔因为葛逻禄人的出卖而大败,中层将领折损严重。所以封大将军在奉命重整飞龙禁卫时,才向皇帝陛下提出了‘通过公开考核的方式,招募良家子入伍’的建议。这个建议的目的有两个,第一当然是为了给飞龙禁卫补充新鲜血液。第二,则是为了替安西军选拔英才。
如果王洵今天答应了加入封常清幕府,可以预见,用不了太长时间,这个天资甚佳的年青人将一飞冲天。而他选择留在飞龙禁卫军中熬资格,就等于自甘平庸了。也许这辈子能同样能升到一定高位,可没见过血的士卒,永远是个新兵。即便做了将军,也无法例外。
带着一点点的鄙夷和一点点的不舍,周啸风等人开始主动找茬和王洵拼酒。而王洵心里明白自己肯定会留在禁卫军而不是去上战场搏命,未免觉得有些对不起大伙这几个月来的关照,所以来者不拒,把借着各种由头找上门来的酒盏一碰而干。几轮酒喝罢,却又在机敏、仗义之外,为自己搏得了一个豪爽的名头。害得周啸风、李元钦等人心中愈发觉得不舍,看向他的眼睛几乎冒出了幽幽绿光。
酒宴在什么时辰结束的,王洵最后完全记不得了。只记得自己好像喝翻了许多同僚,并且把顶头上司周老虎彻底给灌成了病猫。在临趴在矮几上之前,他又看到了一个熟悉面孔。是当日跟李白等人一道写诗喝酒的岑参,不知道什么时候投入封常清幕府,居然成了一名负责管理往来文书的绿衣判官。
有岑参在,诗歌当然是酒席间不可缺少的内容。“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当岑参挥毫泼墨,将一首边塞诗写就之时,王洵已经喝得醉眼涅斜,听着周围众军官齐齐拍打桌案,大声吟诵,自己心中不觉也豪情万丈,跟着众人的节奏举杯高歌,“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早须清黠虏,无事莫经秋。”
不知不觉间,居然沉沉睡去。睡梦里,他看见自己身穿一袭明光铠,手持长缨,与周啸风、李元钦等人西出玉门。突厥人,铁勒人,大食人,一个长得青面獠牙,哇哇怪叫着扑上来。而自己则纵马长前,用长槊将他们一一刺穿,一一挑上半空。
前方刀如林,箭似雨,却没有任何人回头。
因为,自己背后,有一道巍峨的长城。
酒徒注:明天只能一更,要去医院。提前说声抱歉。另,王洵这个人物是不是没出息了些。不着急,他只有十七岁,会慢慢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