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

作者:乔斯坦·贾德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永远不会忘记一九九八年一月,那个朔风野大、潮湿的清晨,法兰克降落在斐济群岛的塔弗尼岛上。一夜的雷电交加,一大早马拉福植物园的园主就忙着修理电厂遭受的破坏。整个食物冷冻库皆已遭殃,于是我自愿开车到马提去接几个新来的客人,他们从纳地搭机,预定在今天早上抵达这个“国际日期变更线”的小岛。安吉拉和乔肯?凯斯对我的提议感激不尽,乔肯还说,在危机之中,你总是可以信赖英国人。

    这个严肃的挪威人一踏进我的陆虎越野车,我便注意到他。大约四十开外的年纪,中等身材,和大多数北欧人一样好看,但他有着褐色的眼睛,头发显得有点垂头丧气。他自称法兰克?安德森,我还记得自己在心里偷笑着,或许他就是那种少见的品种,终其一生感叹着自己的生存缺乏精神与永恒,而被彻骨的悲伤压得透不过气来。这个假设在那天晚上更显得牢不可破,因为我知道他是个进化论生物学家。对那些有忧郁倾向的人来说,进化生物学实在难以令人容采焕发。

    我在克罗伊登家中的书桌上,有张寄自巴塞罗纳的风景明信片,它已经皱成一团,日期是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上面的图案是高地未完成的大教堂沙雕——神圣的家庭,明信片背面写道:

    法兰克吾爱:

    我将在周二抵达奥斯陆。但我绝不孤独。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你得打起精神来。别打电话给我!我要在话语干扰我们之前,先感觉你的身体。你还记得神奇不老药吗?不久你就可以尝到一点。有时候我觉得好害怕。我们能做些什么,好让自己妥协于短暂的生命之中呢?

    你的薇拉

    有一天下午,法兰克和我坐在马拉福的酒吧里,各自捧着一杯啤酒,他让我看这张印着那许多尖塔的明信片。当时我正告诉他,几年前我失去了席拉,他静静坐了许久,才打开他的皮夹,取出一张折叠起来的明信片,将它摊开在我们面前的桌上。上面印的问候语是西班牙文,不过这位挪威人为我逐字翻译,仿佛他需要我的帮忙,才能够抓住自己翻译出来的意义。

    “薇拉是什么人?”我问“你太太吗?”

    他点点头。

    “我们在八年代末期,在西班牙认识。几个月之后,我们便一起住在奥斯陆。”

    “但是结果不好?”

    他摇摇头,又点点头:“十年后她搬回巴塞罗纳。那是去年秋天的事。”

    “薇拉并不是典型的西班牙名字,”我说。“应该像卡达兰之类的。”

    “薇拉是安达路西亚的一个小镇的名字,”他说。“根据她家人的说法,薇拉的母亲在那里怀了她。”

    我俯身瞧着明信片。

    “所以她到巴塞罗纳探望她的家人?”

    他又摇了摇头。

    “她在那里几个星期,是为了博士论文的口试。”

    “真的啊?”

    “写的是离开非洲移民他处的人类。薇拉是个古生物学家。”

    “她带了谁去奥斯陆?”我询问道。

    他低头凝视着手中的杯子。

    “桑妮亚。”这是全部的回答。

    “桑妮亚?”

    “我们的女儿。桑妮亚。”

    “所以你们有个女儿啰?”

    他指着明信片。

    “我就是从这明信片上知道她怀孕了。”

    “是你的孩子?”

    我看见他全身一阵痉挛。

    “是啊,我的孩子。”

    我猜是在某个时候,情况变得很糟。我试着拼凑出原形,但还有几个线索要调查。

    “这个你会尝到一点的‘神奇不老药’又是什么?听起来真是诱人得要命。”

    他迟疑片刻,然后将所有的东西推到一边,带着一抹近乎羞涩的微笑。

    “没什么,这实在太蠢了,”他说。“那只是薇拉自己异想天开的结果。”

    我不相信他。我猜那是法兰克和薇拉异想天开的结果。

    我向酒保要了另一杯啤酒,法兰克却几乎没碰他的啤酒。

    “继续。”我说。

    他又说了下去。

    “我们对生命都有种义无反顾的渴望。或者我应该称之为‘对永恒的渴望’?不知道你懂不懂我在说什么?”

    我当然懂得!我觉得心跳得太厉害,实在需要下点功夫才能使它安静一点。我只是举起一只手掌,他就明白,我并不需要他来解释所谓对永恒的渴望。他留意到我的手势,显然这不是法兰克第一次想要解释这句话的真义。

    “我从未见过一个女人有着和她一样坚定的需求。薇拉是个好心肠的人,也很实际。但是也有很多时候,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再不然就是活在我应该称之为古生物学的世界里。她比较重视垂直的、过去与未来的世界,而不重视水平的现实世界。”

    “是吗?”

    “她对现实世界的纷纭扰攘比较不感兴趣。或者是她在镜子里看到了一切。事实上她长得很美,真的很美。但我从没见过她带上一本体面耀眼的杂志。”

    他坐在那儿,手指拨弄着啤酒杯。

    “有一回她告诉我,年轻的时候,她曾经做过一个很生动的白日梦,有罐神奇的药水,只要她喝下一半,就可以长生不老。然后她就有无限长远的时间可以找到她想要的男人,让他喝下另一半。因此她得在某一天,找到一个理想的伴侣,不是下个星期,就是一百年或一千年后。”

    我再指指那张明信片。

    “现在她找到那个长生不老药了吗?”

    他露出一个投降似的微笑。

    “一九九二年初夏,她从巴塞罗纳回来。她一本正经地宣布,我们必须吞下几滴她从小就梦想着的那种神奇的药水。现在,我们都有一小部分开始在过它自己的日子。或许在未来的十亿年里,它就会开花结果。”

    “你是说,后代?”

    “是啊,这就是她的想法。事实上,地球上的每一个人类,不都是几百万年前住在非洲的一名女子的后代吗?”

    他抿了一口啤酒,停顿了好一段时间,我试着再把他拉出来。

    “请继续说下去。”我引诱他再说。

    他深深望进我的眼里,有如在衡量我是不是个能够信赖的人。

    “她那一次来到奥斯陆,就告诉我,如果她有了那个神奇不老药,绝对二话不说分我一半。当然,我始终都没喝到什么‘神奇不老药’,不过那个感觉还是很棒。我瞥见她心里有种高贵的情操,作了选择绝不反悔。”

    我点点头。

    “这年头已经很少人会承诺什么永远的忠实。人们相聚都是只能同甘。但毕竟也有苦的时候。这就是为什么会有很多人干脆切断关系,一走了之。”

    这时他变得热切起来。

    “我相信我可以一字不漏记得她说了些什么。‘对我来说,只有一个地球,一个男人。’她说,‘我的感觉如此强烈,因为我只能活一次。’”

    “真是刻骨铭心的爱情,”我点点头“但是后来怎么了?”

    他简单明了地说完了。喝完啤酒,他告诉我,桑妮亚在四岁半的时候走了,此后他们就无法再住在一起。太多悲伤在同一个屋檐下,他说。然后他就呆坐在那里,凝望着屋外的棕榈树丛。

    这个话题就此终止,只有我还很谨慎地想再为它注入一点生命。

    同时,我们的谈话也多少被打断,有一只蟾蜍跳上我们所在的垫高地板。它咯叻叫了一声,然后蜷伏在桌下,我们的脚边。

    “这是一只甘蔗蟾蜍。”他说。

    “甘蔗蟾蜍?”

    “它的学名叫做bufomarinus。它们在一九三六年由夏威夷引进,好对抗甘蔗的害虫。它们在这里可活得兴高采烈。”

    他指指外头的棕榈树丛,我们看到四只或五只以上的蟾蜍。几分钟之后,我在潮湿的草地上,数到十几只蟾蜍。我在岛上待了好些天,却未曾一次看到这么多只蟾蜍。法兰克几乎像是吸引着它们一样,再不久,眼前就出现了二十几只。这么多只蟾蜍同时现身让我不由得恶心起来。

    我燃起一根香烟。

    “我还在想你说的那种不老药,”我说“不是每个人都敢去碰它的,我想大部分人都只会把它搁在一边。”

    然后我将打火机立在桌边,悄声道:“这是个神奇打火机,你点着它,就会长生不老。”

    他凝视着我,没有一丝笑容。他的瞳孔仿佛正在燃烧。

    “不过要想清楚,”我强调“你只有一次机会,决定之后绝不能反悔。”

    他完全无视我的警告“这没有什么差别。”他说。不过即使在这个时候,我还是不能确定他会怎么做。

    “你只要正常的生命期限吗?”我严肃地问道“或是你想要活在地球上,永远不死?”

    法兰克缓慢而意味深长地拿起打火机,点着了它。

    我觉得很感动。我在斐济群岛待了将近一个星期,如今我不再觉得孤独。

    “我们这样的人并不多。”我的肺腑之言。

    然后他第一次露齿微笑起来。我想他对我们的这一次会面和我一样感到难以置信。

    “不多,当然,不多。”他承认道。

    说完他探起身子,在啤酒杯上对我伸出手来。

    好像我们是某个特权俱乐部的会员。永恒的生命,法兰克和我丝毫不觉得这样的想法有什么问题。我们只是对生命的短暂感到惊骇不已。

    晚餐时间将至,因此我向他暗示,我们该为刚刚缔结的盟友关系喝一杯。我提议喝琴酒,他欣然同意。

    蟾蜍继续在棕榈树丛间聚集,我再度感到一阵反胃。我向法兰克自首,我还不太习惯房间里的壁虎。

    琴酒来了,服务生为我们准备餐桌,送上晚餐之际,我继续坐在原地,向天堂里的天使敬酒。我们甚至为那一小撮党羽喝了一杯,这些人对天使永恒的生命始终艳羡不已。法兰克指着棕榈丛中的蟾蜍,说我们也应该敬它们一杯,真是罕见的君子之风。

    “它们到底也都是我们的亲兄弟,”他直陈“我们和它们的关系亲过小天使。”

    法兰克就是这样。他的头或许深入云霄,但他的双脚还是稳站在地上。前一天他还向我坦承,从纳地到马提搭的是轻型飞机,他并不喜欢这趟路。他提到有许多乱流,同时因为路程很短,没有副驾驶,心中一路嘀咕。我们边喝酒,他边告诉我,四月底他将到沙拉满加的一个古老的大学城去参加一场研讨会,而且前一天他打电话到会议中心,确认薇拉也已经登记,即将到场。问题是,她是否已然预知他们将在沙拉满加见面,对这点他一无所悉。

    “但是你希望如此吗?”我冒险说道“你希望她会去吗?”

    他并未回答我的问题。

    那天晚上,马拉福所有的餐桌都排在一起,并成一张长桌。这个点子是我促成的,因为有很多来客都是独自一人。安娜与荷西最早进来用餐,他们一进门,我瞥了那张八座创新尖顶高耸入云的明信片最后一眼,将它交给法兰克。

    “你留着!”他冲口而出“我反正每一个字都记得。”

    我无法对他声音里苦涩的震动听而不闻,因此试着要让他改变主意。但他丝毫不为所动,他似乎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如果我自己留着,迟早我会把它撕毁。所以最好是你帮我保存起来。而且,谁知道呢?也许我们哪天会再见面。”

    即使如此,我还是决定要在他离开日期变更线岛之前,将明信片归还给他。但是法兰克离开的那天早上,马拉福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分了心。

    将近一年之后,我真的和这个挪威人再度相聚,像这样绝妙的巧合让生命更有滋味,它定期为我们滋生希望,期待确然有个神秘的力量在看顾着我们,时而拨弄一番命运之弦。

    机会向我宣示,在我眼前的,并不仅只是一张风景明信片。从今天开始,我还拥有法兰克写给薇拉的一封长信,那是在四月和她见面之后所写。我认为这是个人得意之作,因为这稀有的信件竟然落入我的手中——假如我不是在半年之后,在马德里巧遇法兰克,便不可能有此殊荣。我们甚至在皇宫饭店见面,他就是坐在这家饭店里写信给薇拉的。那是一九九八年十一月。

    在他写给薇拉的信里,法兰克形容我们在塔弗尼都见证到的一些事件。很可理解地,他谈到许多安娜与荷西的事,不过他也提到我们之间的一些对话。

    我想要完整呈现这封长信,但时而受到一些诱惑,很想针对法兰克的看法,补充一些我自己的见解。然而,我终究决定在附上自己的太多眉批注解之前,先让这封给薇拉的信保留原貌,重新抄录一遍。

    当然,我很高兴拥有眼前的这封长信,有个重要原因是,它让我可以研究五十二种箴言句型。就这点而言,容我简单陈述,若要因此而推论我只是在盗取私人信笺,那就是全然的误导视听。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不过我在后记之中,会再回头谈及这点。

    再过短短数月,我们就要进入二十一世纪。我感到时光的消逝如飞。时间真是过得越来越快。

    自从我还是个小男孩——还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我就知道,当见到下一个千禧年,我的年纪就已经是六十七足岁了。这个想法总是让我觉得目眩神迷,却也心惊不已。我在这个世纪向席拉告别。她过世的时候才五十九岁。

    或许我会在千禧年回到日期变更线小岛。我考虑要将法兰克给薇拉的信放入时光胶囊之中,封存一千年。我怀疑在此之前真有公开它的必要,信中的箴言也是如此。一千年并不长,尤其当你拿它和这些箴言所包含的千百万年作比较的话。然而,要消灭我们这些暂时存在的凡人行过的足迹,一千年是绰绰有余,它也足以让安娜?玛丽亚?玛雅的故事,成为远古时代的一则神话。

    在我的余生之中,我想说的这些话是否有人聆听已然无足轻重。重要的是在某一个时刻,应该要有人去说。或许这就是我开始思考这个时光胶囊的原因。也许在一千年之后,这世界不再是这么纷纭扰攘的一个地方。

    重新展读给薇拉的信之后,我终于觉得可以开始收拾席拉的衣物。时候到了。有些救世军的人明天会来,他们保证会带走所有的东西。他们甚至会搬走那许多他们根本不想要的古旧物什。感觉起来像是扯下一个老燕巢,好些年没有燕子住在里面。

    不久我就会被认定为一个鳏夫。这也一样是人生。我不再燃亮我的眼眸,去看席拉的彩色照片。

    思及近来对过去的种种缅怀眷恋,似乎很难想象即使是现在,我还是很想吞下薇拉的神奇不老药。我绝对会喝,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即使我无法确定要如何找到另一个人,给她另一半。对席拉来说,横竖已经太迟。去年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化学疗法。

    明天我已经有了计划。我邀请了克利斯?贝特来与我共进晚餐。克利斯是克罗伊登新图书馆的馆长。我是他的常客。这个小镇竟然有座设有手扶电梯的图书馆,真是莫大的光荣。克利斯是个有商业头脑的家伙。我不相信他在马拉福的酒吧里,会点起我的打火机,或者是因为看到那许多蟾蜍而觉得恶心反胃。

    我决定要问问克利斯,一本书的前言通常是在内文完成之前还是之后写成的。就我个人来说,我的理论是,前言几乎难免都是最后一道功夫。这就会和我注意到的另一件事连成一气,尤其是在我读过法兰克写的信之后。

    第一只两栖类动物爬上陆地,一直到有个生物具备了形容该事件的能力,已经是好几亿年过去。时至今日,我们才有能力写下人类历史的前言,在历史已经过去许久之后。因此,事物的精髓会咬住自己的尾巴。或许所有的创意过程都是如此。例如,音乐的创作。我想象着,一首交响乐最后完成的部分,就是序曲。我要问问克利斯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他有点喋喋不休,不过是属于比较有智慧的那种。我甚至认为,克利斯?贝特也没有办法指出什么喜歌剧的序曲会是最先完成。任何剧情的大纲都无法见到天光,除非它已经没有任何用途。一如雷声从来无法警告我们闪电即将到来。

    我不知道克利斯?贝特是否熟知天文,不过我要问问他对以下这段宇宙历史的简短叙述观感如何:

    宇宙大爆炸发生一百五十亿年之后,给它的掌声才终于响了起来。

    以下是给薇拉的信函全文。

    约翰?史普克

    一九九九年六月于克罗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