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书小说网 > 七杀简史 > 根源摇客(1976年12月2日)_妮娜·伯吉斯

根源摇客(1976年12月2日)_妮娜·伯吉斯

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临渊行沧元图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妮娜·伯吉斯

    42路公共汽车停都没停就开了过去,大概是想在变回南瓜前赶到家吧。但这会儿才六点。宵禁七点开始,不过这里是上城区,因此附近看不见确保宵禁执行的警察。很难想象他们会拦住一辆奔驰,结果车里坐着的是内阁成员。最后一辆公共汽车是一辆小巴,车身上写着“Irie Ites”,但只用了蓝色,而不是红绿金。更大的公共汽车驶过,国有牙买加公共汽车公司的绿色巴士,我必须弯腰才能上车的小巴,大多数的终点都是布尔湾或巴夫湾或其他什么湾——也就是海岸线,也就是乡村。六点,Irie Ites撇下我离开。我在十点三刻听见最后一阵贝斯音乐声。现在是十一点一刻。

    公共汽车还在陆续经过,但我依然不上车。还有两辆轿车也停过。非法营运的出租车,前排坐两个,后排坐四个,甚至有个男人用手指夹着美元喊,宝贝儿,去西班牙镇吗?刚开始我以为是同一辆。我后退,望向别处,直到那辆车开走,第二次也一样。

    最后我终于生气了。必然如此,等在铁门外,指望一个男人会记得他和我上过床,他睡过那么多女人,说不定这会儿就正在睡女人,我却指望我是最值得他记住的女人。还有,就算他记得他睡过我,也不等于他就会推动一些事情,帮我和我的家人离开这个国家,甚至自掏腰包。早上七点我看见父亲尽量表现得像个年轻人,结果却显得像是全世界最老的老人,当时这个想法似乎很合理。也许他们没有强奸我母亲,也许他们只是揍了她,或者用什么东西伤害她的下体,同时逼着我父亲看。也许他们说不值得操这么一个老娘们儿,死逼还是留给耶稣吧。也许只是我在胡思乱想,时间将近午夜,我穿着傻乎乎的高跟鞋,我的脚一直在折磨我,因为我花了一整天折磨我的脚。而我无事可做,只能听着我的脑子发疯。狗娘养的连一次也没有出来过。一次也没有。也许我搞错了。也许他记得我,记得太清楚,他在窗口看见我,传话说绝对不要让那姑娘进来。也许我床上功夫太差或太好,总之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对他说,兄弟,你最好待在家里,别和那个叫妮娜·伯吉斯的女人扯上关系。也许他甚至记得我的名字。也许不记得。我的高跟鞋和脚都盖着一层灰。

    到了两三点,疼痛从双脚向上蔓延到胫骨,然后是膝盖,我觉得好受一点了,因为至少疼痛正在被分担。到了一定的时候,你会忘记所有疼痛,直到你——比方说一小时后——忽然意识到疼痛根本没有消失,而是完全扩散出去了,你的整个身体都是疼痛。我也许没有发疯,但肯定哪儿不对劲。一小时从我身旁走过的两个女人知道些什么。我从——天晓得,大概一英里外——就看见她们走在路上,刚开始只是两个会动的白点,最后她们离我还不到二十英尺,是两个黑种女人,身穿去教堂的白衣服和帽子。

    ——但那就是咱想告诉你的,玛薇斯,凡为攻击万能耶稣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左边的女人这么说。

    她们同时望向我,同时沉默下去。她们甚至没有走过去就开始窃窃私语。那会儿是晚上十点。我知道她们在说什么。

    ——二十块咱就操你的男人,我说。

    她们加快步伐想尽快逃跑,左边的那个险些绊倒。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走过。并不是因为希望路已经安歇。我背后有公寓楼,我前面是他家。到处都有灯光。人们没有睡觉,只是离开了道路。就好像整个城市转过去背对你,就像上教堂的那两个女人。我仔细想了想,当个妓女,跳上最后一辆奔驰或沃尔沃,沿着希望路也许驶向爱尔兰镇。住在新金斯敦的商人或外交官强奸我,因为他可以轻松脱罪。假如我站在橙色的路灯下,掀起裙子,让灯光照亮我的草丛,也许会有人停车。我很饿,想撒尿。他家顶层房间的灯刚刚熄灭。

    金米带我来这儿却自己离开的那个晚上,我并没有打算和他睡觉。我想看见他的裸体,但不是那样看见。我听说他每天清晨五点起床,开车去布尔湾在瀑布下冲澡。听起来既圣洁又性感。我想象他从瀑布下钻出来,赤身裸体,因为时间还很早。我想象河水是全世界最悲哀的东西,因为它迟早要从他的身体上滑落。我看见他赤身裸体吃着水果走上凉台,心想月光肯定也会觉得悲哀,因为知道他很快就会回到室内。念头在想入非非。我没有思考。思考会阻止我走上凉台。思考会阻止我脱掉衣服,否则我穿着衣服而他赤身裸体会让他害羞,就好像他全身上下还有哪个零件会害羞似的。他说“咱认识你”,这也许是真话。女人大概喜欢被

    记住。也可能他只是知道该怎么让女人觉得她是被惦记着的。

    音乐停下,几个人离开。大门第一次打开。几辆轿车和一辆吉普开走,不包括他的卡车。他还在里面,他,多半还有半个乐队。我考虑要不要冲进去,脱掉高跟鞋,跑得足够快,连警卫都来不及拦住我。等他们抓住我,发现我是棕色皮肤,就会放过我,然后我高喊他的名字,他会下楼来见我。但我只是站在马路这边,路灯下,车站上。右边一个房间的灯灭了。我父亲总说谁也不能强迫他离开祖国,但夜袭前的几个月,他拉着我在厨房坐下,给我念了一篇《集锦报》上的文章。文章标题是《假如他失败》,“他”指的是总理。老爸,这篇文章是一月份的,你难道一直在指望它?我问。我母亲说他每周都要读一遍,所以现在是第四十七遍。楼下左边房间的灯也灭了。现在有宵禁令,我不该还待在外面。要是有警车经过,我无法向他们解释。我也无法向自己解释。

    父亲念文章给我听的时候,金米在家。这是她的第二次,她没兴趣坐在那儿听什么中情局诡计云云。她会哧哧出气、打哈欠、呻吟,就好像她只有六岁,我们坐在教堂里熬时间。这是劳动党的右翼宣传,父亲还没念完最后一句她就说。彻头彻尾的宣传。你难道以为劳动党主席会像记者那样写文章吗?这只是政治骗术和血逼诡计。怎么不说面向所有人直到大学的免费教育?怎么不说女性平权法案?怎么不说铝土矿公司现在至少要在强奸我们前付工资了?我母亲看她的眼神在说“我可不是这么教养你的”。

    我?我很高兴她没有和拉斯·特伦特一起来,他是非洲草药师乐队的贝斯手,另一个身份是旅游部部长的儿子。我母亲说他们天生一对,虽说他当着她的面管金米叫巴比伦公主。虽说身为部长的儿子,走完他父亲那四幢豪宅的全部房间,他恐怕都要到三十岁了。但金米需要一个人来砸碎父亲在她脚下垫好的平台,这样她就能从他之中找到一个新的父亲了,以及如我所说,切·格瓦拉已死。老妈在争论中从不支持任何一边,她很少开口,只说她考虑请个家庭保镖。总理自己也说过,犯罪率像乘火箭似的飙升,民众必须自己承担互保平安的重担。我们三个人从没有一致同意过任何事情,但那一刻我们都瞪着她,好像她发疯了似的。父亲说他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绝对不会雇个背包叔叔看门护院。

    他问我怎么想。金米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们的亲情全取决于我说什么了。我说我什么想法都没有,父亲和金米都很失望。我更愿意记忆而不是思考。假如我开始思考,迟早就会不得不向自己提问,比方说我为什么和他睡觉,为什么睡完就跑,为什么此刻等在这儿,为什么我一整天都等在这儿。还有,我能一整天什么都不干说明了什么问题。是不是证明我就是百无他妈的一用的那种女孩。关于一整天待在这儿,最可怕的一点在于这么做有多么容易。我母亲经常唱《把一天当一天过,亲爱的耶稣》,连老爸都喜欢说把一天当一天过,就好像这是什么生存策略。可是,假如你想根本没有生活,那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只当一天过。我发现这样就可以什么都不做了。假如你把一天分成许多个三小时,然后一小时、半小时、每分钟,那么你就能将任何长度的时间嚼成可以一口咽下的尺寸了。就好比失去一个人之后怎么活下去。假如你能忍受一分钟,那你就能吞下两分钟,然后五分钟,另外五分钟,以此类推,没等你回过神来,一个月就过去了,你甚至不会注意到,因为你只顾着一分钟一分钟数时间了。

    我在他住处外数时间,甚至没有意识到一整天就这么悄悄溜走。就这么容易。顶层左边房间的灯光又亮了。

    有件事我应该说清楚,我想说清楚,那就是让我不安的不是犯罪。我的意思是说,犯罪当然也让我不安,就像它让所有人不安那样。就好比通货膨胀让我不安,虽说我对它没有切身体会,但我知道它在影响我。让我想离开的不是犯罪本身,而是它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每时每刻,甚至就是下一分钟。当然,它也有可能永远不会发生,但我认为它在接下来十年间的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发生。就算它始终没有发生,但重点在于我会等着它发生,而等待本身已经很可怕了,因为你在牙买加什么都没法做,只能等待某些事情发生在你身上。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好事。永远不会发生。你能做的只有等待。

    等待。狗娘养的甚至没有走上他家凉台。但要是他这会儿出来又怎么样呢?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跑过马路,趴

    在他家大门上喊叫。我满是尘土的双脚说我已经等待了太久,此刻只剩下了等待。只有我看见他在后凉台上的那次我没有等待。事后我也没有等待。我考虑过要不要告诉金米。她不会料到我能做出这种事,因此我更想告诉她,我接近了她的切·格瓦拉,比她这个巴比伦公主曾经做到的更近。

    马路对面离大门足足五十英尺开外,一辆车突然启动。白色运动型轿车,先前我完全没有注意到它。一个男人,先前我同样没有注意到他,他跳下我这边路旁的一面墙,走向那辆轿车。虽说他已经钻进车里,但我还是紧紧抱住了我的包。我不知道他在那儿待了多久,他站在黑暗中的那面墙边,离我只有几英尺,观察着情况。我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见他,他有可能已经盯着我看了几个小时。白色轿车拐上他家车道,在大门口停下。我确定是一辆达桑。司机下车,我看不出他是浅肤色还是深肤色,他身穿白色美丽诺上衣。他走向大门旁,大概是去和警卫交谈了。他转身回到车上,眼睛闪闪发亮。他戴着眼镜。我望着那辆车开走。

    我必须离开。立刻离开,不是牙买加,而是这个地方。我必须逃跑,于是我开始逃跑。那幢屋子不肯正眼看我,但街道上上下下的黑影在看我,黑影像人一样移动。男人。过了晚上十一点,假如附近有毫无防备的女性,男人就会改变。有一半自我心想这是狗屁,我只是需要找点东西吓唬自己。我的高中老师曾经警告我们,不要打扮得像荡妇,然后随时随地都害怕会被强奸。某天我们用左手写了张字条,塞进她的写字台抽屉。她过了几个月才发现,想也没想就读了出来:说得好像盲人会强奸似的。

    跑是个相对而言的概念。穿着高跟鞋,你只能以最快速度蹦跶,几乎不能弯曲膝盖。我不知道我蹦跶了多久,但我能听见脚下哒哒哒的节拍,我的脑袋想嘲笑我,因为我的样子肯定傻,“小威利·温克尔跑过小镇,身穿睡衣上楼下楼”跳进脑海,怎么都不肯离开。敲敲窗玻璃,对着锁眼叫,孩子们都睡下了吗?现在才八点!小威利——他妈的闭嘴。

    高跟断了。这双该死的鞋可不便宜。该死——

    ——哎呀,你看咱们这是撞见啥了?苦力鬼?

    ——那肯定是咱见过的最好看的苦力鬼。

    ——喂,小姑娘你打哪儿来,是不是刚犯了什么罪?

    ——说不定马上就要拔枪了?

    警察。该死的警察,他们该死的警察声调。我都已经跑到滑铁卢路的路口了。左手边是活像鬼屋的德文宫。交通灯刚好变绿,但三辆警察挡住去路。六个警察靠在车上,有几个的裤子带红色镶边,另几个带蓝色镶边。

    ——喂,女士,知道现在有宵禁吧?

    ——我……咱……加班加得太晚,长官,忘记看时间了。

    ——你丢掉的不只是时间。你天生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还是鞋跟断了?

    ——什么?哦,他妈的该死。对不起,长官。

    ——哈哈。

    他们齐声大笑。警察,他们该死的警察声调。

    ——你看见路上有公共汽车或出租车了吗?你打算怎么回家?

    ——我……我……

    ——难道一路走回去?

    ——我不知道。

    ——小姐,你给我上车。

    ——我能自己回家,我说。我想说“in”“any”和“is”的拼写里都没有“h”,但不懂礼貌的女人多半会被抓起来。

    ——你家在哪儿,往前一个街区?

    ——海文戴尔。

    ——哈哈哈哈。

    警察,警察笑声。

    ——今天一整夜都不会有公共汽车经过那儿。你打算走回去?

    ——对。

    ——只用一个鞋跟?

    ——对。

    ——在宵禁时间里?女士,你知道这种时间你会在街上碰到什么样的男人吗?不看晚间新闻的女人是不是只有你一个?街头人渣。这几个字你有哪个不认识?

    ——我只是——

    ——你只是犯傻而已。你还不如待在工作单位,等明早有公共汽车了再回家呢。上车。

    ——我不需要——

    ——女士,给我他妈的上车。你违反了法律。要么我们送你回家,要么去拘留所。

    我坐进车里。两个警察坐进前排,留下两辆车和四个警察守路口。前面一个红绿灯,右转去海文戴尔。他们向左转。

    ——近路。两个警察一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