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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历史转折点第十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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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鹤楼始建于三国时期,因其建在武昌的黄鹤山之上,因而得名“黄鹤楼”后来黄鹤山改名蛇山,但这“黄鹤楼”的名称却延续了下来。岁月沧桑,自从建成以来,黄鹤楼便历经劫难,或毁于兵灾,或毁于人祸,屡建屡毁,屡毁屡建,名气也越来越大,被文人骚客赞为“千古名胜,天下绝景”与湖南岳阳楼、江西滕王阁合称江南三大名楼。

    林清华站在黄鹤楼下,望着眼前的这座黄鹤楼,心中大为失望。他原本以为这古代的黄鹤楼应该比后世重建的黄鹤楼更加高大、更加雄伟才对,哪知眼前的这座黄鹤楼只有三层,不仅比后世的矮了许多,而且颜色也暗淡了许多,就象是几十年没有修葺过一样。

    林清华疑惑的问站在身边的左良玉:“这就是那个有名的黄鹤楼吗?怎么这么矮呀?而且颜色也不好看。”

    左良玉说道:“威毅侯有所不知,这高有高的好处,矮也有矮的妙处,此楼刚盖时其主人也是很有深意的,此楼上下三层,计高九丈二尺,再加上最上面的铜顶七尺,正好九丈九尺,暗合‘九九大吉’之意。至于这颜色么,本来还是很光鲜的,红柱金瓦,很是气派,但那张献忠匪寇打进武昌后,其部下也不知道从哪儿听说这楼顶的瓦片中有金子,于是便将瓦片全部揭了下来,一片一片打的粉碎,金子虽未找到,却将这千古名楼毁的一塌糊涂,待那张贼逃窜之后,此楼的主人才敢叫人前来修葺,但兵荒马乱的买不到黄瓦,只得用寻常灰瓦代替,因而看起来十分的别扭。从此以后,此楼渐渐冷清下来,书生才子到此楼就再也写不出脍炙人口的诗赋了。”

    林清华点点头,说道:“原来如此,怪不得这么难看,以后等天下太平了一定要好好修修,最好扒了重建,盖他九层、十八层,以后大家吟诗作赋就不怕没地方了。”

    左良玉看了看林清华,说道:“威毅侯,咱们在这儿也站了半天了,不如现在就上楼吧,免得诸位大人等地心急。”

    林清华收敛心思,随着左良玉上了顶楼。

    顶楼诺大的地方却只放了一张圆桌,桌旁围坐着四个人,与左林二人不同,此四人均身着便装,见到二人上楼,四人纷纷起身相迎。

    左良玉笑着说道:“来,来,来,老夫给大家引见一下。这位便是声望日隆的威毅侯了,威毅侯年轻有为,他日前途必不可限量。”林清华赶忙谦让。

    左良玉继续说道:“这位是湖北巡抚何腾蛟,字云从,天启朝的举人。”

    “这位是湖广总督袁继咸,字季通,号临侯,天启朝的进士。”

    “这位是湖广巡按御史黄澍黄大人。”

    “这位便是犬子,名梦庚,现下正在我的军中历练,他执意要见一见威毅侯,老夫拗不过他,就只好让他也一起来了。”左良玉说完,一边捋着胡子,一边用赞许的目光看着自己的爱儿。

    林清华一边听一边抱拳行礼,口中不停得说着:“久仰,久仰,一路上遇见这么多大名鼎鼎的人,小子真是三生有幸。”众人也是抱拳回礼,口称“不敢”

    待介绍到左梦庚时,林清华仔细看了看,只见此人油头粉面、细皮嫩肉,哪像在军队中“历练”过的样子?林清华心中暗暗想道:一看就知道是个纨绔子弟,不是个好人,难怪后来投降了满清,还做了什么“旗主”这小汉奸当得倒挺美的。

    想虽这么想,话却不能这么说,于是林清华说道:“左公子精明能干,他日必不辜负宁南侯的苦心栽培,定当青史留名。”

    左良玉听完哈哈大笑,说道:“威毅侯言重了,什么青史留名,他只要能像老夫一样做个总兵,老夫就心满意足了。”

    谁知那左梦庚却说道:“父亲也忒没志气,今次若不是父亲首先发难,那太子怎能坐上皇位?凭这功绩父亲就算是封王也不为过。”

    左良玉没等他说完便打断了他的话,喝道:“混帐话!跟你说过多少边了,不要随便指谪朝廷的朝政,尤其不要说圣上的不是,你就是不往心里去!老夫真后悔今天让你来,尽给我在同僚面前丢人现眼,还不快把你那臭嘴闭上!”

    左梦庚还欲辩解,众人忙把他劝住,谁知他的脾气还真倔,说地烦了,招呼也不打就“噌,噌,噌”的跑下楼了。

    众人手忙脚乱的把气的发抖的左良玉扶到椅子上,你一言我一语的劝解,黄澍说道:“宁南侯不必往心里去,今天在座的都不是外人,此话不会传到朝廷上去的。”说完用眼睛顶着林清华看,林清华识趣的说道:“是啊,是啊,大家都不是外人,只要我们不说,没人知道。”

    缓过气来的左良玉说道:“诸位不知道啊,老夫有意扶植此子,希望他能有一番作为,因此将他送入军中。前几日老夫去军中巡视,听军中几位参将说他表现不错,因而老夫这几天很高兴,谁知今天就让老夫下不了台,真是气死我也!”

    林清华心想:你的这个儿子在历史上确实干了些事情,不过那是当汉奸以后了,虽然他的名气没有吴三桂那么大,但也算是史书上的名人了,只是不知道他的所做所为与你培养他的初衷是否相悖。现在就把你气成这样,要是你知道他当了汉奸,不知会不会把你气得从坟墓里跳出来?咦,奇怪,按史书上的记载,你应该快不久于人事了,几个月后你将吐血而亡,你现在应该病怏怏的才对呀,但我看你除了有点发抖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呀,莫非你是被你儿子气死的?恩,有可能,有可能。

    受此突发事件的影响,酒席上的气氛并不热闹,酒过三巡之后,众人的话匣子才慢慢打开。袁继咸首先开口问朝廷最近的大事,林清华不得不一一道来,从遇见太子到逼宫夺位,从皇帝大封功臣到朝堂上的辩论,将这些事情大致的说了出来,众人一直留在武昌一带,对这些事情不十分清楚,因而听起来很新鲜。

    讲完这些事情,林清华忽然改口问道:“这次我奉旨招安李自成,本打算走水路,没曾想却遇上了水寇,真是凶险之极,诸位大人长驻湖广,不知从哪里走安全些?”

    左良玉答道:“老夫虽拥兵十余万,但那李闯军也十分强捍,如今官军所能控制的不过是武昌附近的几个州县而已,从这里出发,向汉水上游走,不出三天就会进入李闯的地盘。虽然水上有水寇,但比起地上多如牛毛的土匪来,还是水路安全些,威毅侯不如继续走水路吧,老夫为你准备船,这几天你就四处散散心,待上路时老夫定会派水军护送侯爷一段。”

    林清华说道:“那就多谢宁南侯美意,他日功成之日定少不了宁南侯的功劳。”

    说完这些之后,众人便再无话说,叫来两个歌妓唱了几个小曲儿后,便散席了。

    林清华回到客栈,发现部下都不在,向酒保打听,才知道原来众人吃完饭后都去城里最大的茶馆——四方茶馆听说书去了。

    林清华今天喝的酒并不多,但他还是有些晕晕的,想着自己左右无事,不如也去听听说书,来到这个时代后,什么娱乐也没有,都快闷出鸟来了。于是他换了便装,向酒保问明了路,一个人溜溜哒哒的来到四方茶馆。

    这四方茶馆果然像它的名字一样四四方方,而且格外的高大,比周围的民居高出一截。林清华付了两文“进门儿钱”走进去一看,原来有两层,底下一层的听众均是短衣打扮,皮肤黝黑,一看便知是卖力气吃饭的;上面一层的听众锦衣罗衫,肉白皮嫩,有的还带着妻妾,应该就是豪华包厢了。

    看见自己的部下全挤在底下那一层,林清华便也挤了过去,由于他穿着长衫,一路上众人均对他投来好奇的目光。

    满头大汗的林清华好不容易挤到洪熙官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听啥呢?听得这么认真?”

    洪熙官回头见是林清华,告了个罪后说道:“讲得是一个姑娘和一个公子在梦中相会,后来姑娘思念公子过度而死,再后来公子挖开坟头救活了姑娘,再后来他们私定终身,再后来他们的家长反对,再后来”

    “好了,好了,好了,别‘再后来’了,”林清华听不下去了,打断了他的话“我已经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他说的是汤显祖的牡丹亭,又叫还魂记,将的是俗套的不能再俗套的爱情故事,无聊的很。”

    “是啊,是啊,确实很无聊。”洪熙官很高兴林清华与他想得一样“若不是担心世玉惹事,我恐怕早就回去了。对了,今天的酒喝的还可以吗?”

    林清华答道:“无聊,比听说书还无聊,一个个虚情假意的,哪有和弟兄们一起喝酒痛快?哎,世玉呢?怎么不见他的人?”

    洪熙官向前面一指,说道:“那不,在那儿坐着呢,听得津津有味。”

    林清华顺着手指望去,只见第一排居中的一条长凳上坐着五个人,最边上的一个瘦高个不是方世玉是谁?此时他的头正随着说书先生那抑扬顿挫的声音晃来晃去,显然已沉迷其中。

    洪熙官见状,便挤过去,把方世玉一把抓住,横拖倒拽的带到林清华身边。待他站定后,对着他数落道:“男儿大丈夫当持三尺剑行走江湖,立一番不世之功,怎可天天将那儿女情长放在心上?”

    方世玉挠了挠头,说道:“洪哥,我这不是闲得着急吗,若是有事做,我怎会坐这儿听说书?不过话又说回来,这说书先生说得还真不错,比我家乡的好听多了,家乡那位就只会说水浒。”

    众人说得兴起,一时忘了场合,声音不免有些大,惹得其他听众纷纷投来不满的目光,而那说书先生似乎也注意到了这帮人,于是停止了说书,将右手拿着的折扇递到左手,然后右手拿起桌上的惊堂木“啪”的猛拍一下。

    这一拍不打紧,不仅林清华他们停止了说话,而且将楼上几个正在打盹儿的公子哥从梦中惊醒。那说书先生不紧不慢的说道:“几位大侠若想闯荡江湖,不如现在就到外面闯去,这里是听说书的地方,莫要打搅了大家的雅兴。”底下听众嘻嘻哈哈的笑了起来,几个脾气不好的也开口骂了起来,楼上的公子哥更是抓起桌上的水果仍了下来。

    眼见几个橘子向着林清华飞来,洪熙官和方世玉双双抢出,伸出双手在空中挥舞了几下,几个橘子便被两人攥在手中。见到两人露了这么一手,楼下的听众中倒有不少人喝起彩来。

    方世玉得意的剥开橘子递给林清华,见林清华不要,便自顾自的大嚼起来。林清华趁着酒劲,指着楼上的人便骂了起来:“你们这群吃人饭不干人事儿的王八蛋!值此国难当头之际,尔等还是醉生梦死,丝毫不知大祸已临头了。”说完便挤到说书先生的身边,夺过惊堂木“啪啪啪”连拍三声,然后朗生说道:“如今大明内忧外患,内有流寇作乱,外有鞑子侵扰,尔等不思进取,只顾享乐,跟猪有啥区别?别看你们今天锦衣玉食,等到鞑子南下之时,便是尔等国破家亡之日!到那时,只怕尔等便要当牛做马、剃头结辫了。”

    林清华说完便用眼扫了一眼众人,除了自己的部下叫好之外,满场的听众之中只有几个满脸横肉、一看便是屠夫之类的人跟着起哄,其他的人无不目瞪口呆的望着自己,就像是看见了一个怪物一般,气氛远不如自己想象中的热烈。

    林清华叹了口气,寻思道;看来这个时代的人还远未形成“国家”的概念,心中只有皇帝,而无国家、民族,只要能吃饱、穿暖,无论谁当皇帝都一样,所谓“三四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便是这种心态最好的注脚了。

    正想着,一个破锣般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哪儿来的野小子?敢在爷爷的地方闹事!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弟兄们,给我把他赶将出去!”林清华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矮胖的男人站在身后,穿着件无袖短褂,敞着怀,左手端着个紫砂茶壶,右手攥着两个铁蛋,正瞪着两只三角眼,他身后则站着九条大汉,均是满脸的煞气。

    看到主公有难,洪熙官和方世玉带着众人一涌而上,对着来人怒目而视。看到一场火并即将发生,众听众无不大骇,纷纷向后退去,生怕遭了池鱼之殃,一时之间,长凳倒地的声音和脑袋相碰所发出的“嘭嘭”声不绝于耳,好不热闹。

    那胖子见对方的人比自己多上好几倍,不由心中怯了,说话的声音不免小了许多:“你你们想干啥?莫不是想打劫?你们也不好好打听打听,我是什么人?这武昌城的守备可是我七姑妈的表外甥,你们可要好好掂量掂量。”说完后退几步,站到了手下的身后。

    方世玉笑道:“也不知是谁该掂量掂量,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们是干嘛的?我们的这位公子可是当今”

    “好了,不要说了,我们走吧。”林清华也不想惹事,他只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林清华领着众人走出茶馆,身后传来那胖子得意的叫声:“也不称称自己几斤几两,就敢到我这儿闹事!有本事别走啊,看看守备大人能不能将你们抓去当苦力?!哈哈哈”那胖子得意的大笑起来,但很快笑声就停住了,他只觉得口中多了一物,忙手忙脚乱的掏出,仔细一看,却是一张橘子皮,这才知道对方中有高手,于是灰溜溜的退了下去。但那些刚才还惊慌失措的听客们不干了,眼看一场好戏还没开演便散场了,均是心有不甘,纷纷向着林清华他们喊到:“回来!回来!打一场!打一场!”但那伙人偏偏不上路,眼看着越走越远,当下人人只得收拾起情怀,扶起长凳,等着继续听说书。等众人坐好之后,这才发现那说书先生早已不知去向,只剩下一张空荡荡的太师椅,还有那几案之上乌黑发亮的惊堂木,于是茶馆中又热闹起来。

    林清华在众部下前面落寞的走着,也无心欣赏沿途的风情,一言不发的想着心思。这时又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公子留步!”林清华觉得这声音耳熟,回头一望,正是那说书先生。

    说书先生两步并作一步赶上来,向着林清华深深一楫,说道:“公子方才所言如醍醐灌顶,一言惊醒梦中人,让莫某汗颜不已。若公子不弃,莫不计愿跟随公子闯荡江湖,干一番事业!”

    林清华盯着他,只见此人小眼睛、大鼻子、薄嘴唇,一撮小胡子不浓不淡的挂在鼻子下面,面孔白净,跟李岩有得一拼,只是他的眼睛就没有李岩的那股正气了,两只眼睛似乎透着邪光,怎么看怎么像江湖骗子。于是问道:“你说书说得好好的,干吗要跟我闯荡江湖?闯荡江湖可不是容易的事啊,风餐露宿不说,还时时有生命危险,你细皮嫩肉的,吃得了这份苦吗?还有,你会功夫吗?如果不会,你有别的本事吗?”

    莫不计回道:“鄙人身子骨虽然单薄点,但还经得起风霜,鄙人一人从绍兴一路辗转来到武昌,一路上也不知遇到多少凶险,但都被鄙人的如簧之舌轻易对付过去了,自然用不着蛮力。好勇斗狠那是武人的勾当,为君子所不取,君子所善者不是一人敌、十人敌,而是那万人敌、千万人敌!汉刘邦不过是一亭长而已,却得萧何之助而鼎定天下,而那楚霸王项羽虽勇捍过人,但不听手下谋士之言,最终落得乌江自刎。不知公子愿作刘邦还是愿作项羽?”说完打开折扇怡然自得的摇了起来。

    林清华奇道:“想不到你还挺能说,该不会是说书练出来的吧。”

    莫不计说道:“若不是因盘缠被那土匪抢光,我也不会在此说书,本来我是想说大明英烈的,不料众人却不爱听,茶馆掌柜恼我,我才不得不改说这还魂记。”

    林清华道:“不过你这还魂记讲得可不地道,我怎么听着像金瓶梅呢?”

    莫不计道:“原来公子也知道这金瓶梅,这可是一部奇书哇,我若非将二者结合起来,只怕听者不会如此众多,若听者少了,我的月俸也就少了,我也就没这么出名了。”

    林清华道:“你这是传播腐朽文化,毒害青少年,不过你到了我这里后,可不许你再讲这些乌七八糟的书!”

    莫不计见林清华将他收下,大喜过望,说道:“请主公放心,今后我定当用心助你,这些书我再也不说了,对于底下的人,我只给他们写写家书,讲讲英烈传。”

    林清华说道:“这才象话嘛,只要你好好的干,我不会亏待你。”林清华之所以收下莫不计,与其说是被他的话打动,倒不如说是他想找个写家书、写奏折的师爷。林清华对繁体字可不感冒,前些日子最让他头疼的就要算写奏折了,有不好明问,只好拿来三字经、论语等书一个字一个字的对照,往往一个不长的奏折要写几个时辰,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尽让别的大臣笑话,这下好了,师爷自己送上门来了,焉有不收之理?

    莫不计不识时务的打断了林清华的“沉思”说道:“既然已收下了鄙人,还请主公预支一个月的俸禄,以解我燃眉之急。”

    林清华道:“你倒稀奇,还没干活就要薪水,说罢,你要多少?”

    莫不计道:“不多,不多,一月百两足矣。”

    林清华道:“你抢劫啊?你在茶馆多少银子一个月?”

    莫不计道:“茶馆掌柜乃俗人,俗人的价自是比不上贵人的价,百两已是少了,以后若是主公飞黄腾达了,这月俸自然也要水涨船高,银子多了我就能安心办事,也免得贪污受贿,坏了主公的大事。”

    林清华道:“咦,这高薪养廉的道理你也懂?不过我身边没带多的银子,只有二十几两,你先拿去用吧。”说完便将银子掏出递了过去。”

    莫不计一把抢过银子,转身就跑,边跑边喊:“主公,有事派人去城东丽春院找我,我不会去别处的!”一溜烟就跑的无影无踪,只撇下了呆若木鸡的林清华与众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