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回又是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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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千浪岛回到深圳市区,凌小宇回家拿了几件衣服和证件,又要马不停蹄赶往深圳机场,因为自己要赶下午五点的飞机到云南。
难得遇上这种公费旅游的好事情,本想叫上唐松一起去,可是想想最终还是算了,虽说这一路理应没什么凶险,但是毕竟也是自己第一次出任务,还是低调些好。
四点二十分,凌小宇赶到了深圳机场候机厅,对于他这种没什么行李的家伙,登机所花的时间实在是短得可怜,倒是过安检的时候浪费了些时间,安检员在凌小宇的行李箱中发现了两截疑似凶器的不明物体,不过在他出示了证件之后,才令那两截从自家阳台上拆下来的晾衣杆被托运成功。
本来是不打算带上这两根东西的,后来想想还是觉得带上比较有安全感,毕竟这是一件难得的法器,威力惊人,说不准会有用上的时候。
飞机穿过黄昏的天空,落日的余辉洒在远处的云层之上,荡起一层耀眼的金色。
大约三小时之后,飞机降落在云南丽江机场。
从机场出来,凌小宇肩背着装惊魂枪的布袋,手里拖着帆布行李箱,昂首阔步的走出了机场大厅,一路上睡得又香又甜,此刻被丽江古镇的习习凉风迎面一吹,自我感觉颇为良好。
坐在的士车上,凌小宇先让司机师傅带自己找一家环境舒适的旅馆。
丽江的司机果然很热情,一路上连声说得不停,恨不得把最好的地方通通介绍给客人,最终凌小宇选择了位于束河古镇一处客栈。
还没从的士车上下来,凌小宇就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难怪丽江是许多人心目中的旅行圣地,且不说远处夜色朦胧之中若隐若现的玉龙雪山,单是面前这一间小小的客栈,满目尽是绿意环绕,斜瓦木墙,门前有一道碧绿如洗的水渠,渠内的流水带动着鲜绿的水草欢快尽情的摆动,宛若活物。看得出来,这家客栈的主人对这个地方的每处细节已是极尽心思。
如果只是这一家客栈如此也就罢了,问题是放眼望去,这一条路上的客栈几乎家家如此,每一家都有各自独特的风情和韵味,让人实在难以选择。
凌小宇很庆幸那位可爱的司机大叔带自己来到了这么一个地方,能够住在这里的任何一家客栈,都拥有一份在大都市难以寻觅到的快乐。
考虑了许久,凌小宇终于选定了其中一家,住了下来。
将行李放在房间里,把装着惊魂枪的布袋背在身后,再拿出一台老款相机挂在身上做掩护,这样打扮,看上去就丝毫都不会显眼了,就像是一个摄影爱好者背着三角架四处游历,谁都想不到自己背后的布袋里装的是一件至凶之器。
在楼下的小餐厅里吃了点东西,凌小宇看了看时间,差不多已经十点钟了。于是凌小宇向客栈服务员询问了酒吧一条街的方向。到了丽江这样一个连空气中都充满着暧昧的地方,怎么能不去泡吧呢!
来到位于丽江古镇的酒吧一条街,这里已经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一条小河用两岸的垂柳将这条酒吧街一分为二,河水两岸分布了几十家风格各异的酒吧,好一派喧嚣热闹的景象,穿行其中的游客们接踵比肩,一眼望不到头。
踏足在河岸边的青石板路上,脚下感觉格外的舒服,准确的说应该是带给人一份相当怀旧的愁思,这样的石板路,只应存在于儿时记忆中的故乡老街上,令人有种分外熟悉的错觉。
凌小宇来到据说这条街上最火爆的樱花坞酒吧,传说中这里被称为来到丽江后最容易产生浪漫故事的地方。
也许是因为时间还早的缘故,酒吧里的人并不算特别多,某些视野不太好的角落,还可以找到空的位置。
凌小宇就选了这么一个偏僻位置,叫了一打啤酒,独酌了起来。
一喝酒就很自然的想到唐松和张悦然这两个家伙,要是他们在身边就好了。三个人一起喝酒,唐松肯定又要想方设法赖酒装怂,而张悦然那家伙必定会去沟全场最靓的马子,如果玩到嗨了,张悦然这个自恋狂甚至会装醉冲上舞台,即兴来一段吉它弹唱什么的,反正只要听他弹了之后,基本上没有人会赶他下来,而且保证一会就有各种不知死活的女性上前搭讪,然后变成这小子的猎物,用故作狂放这一招来泡妞,对他来说简直是百试不爽,非常之灵验。
想想也很久没有和那两个家伙联系了吧,也不知唐松的公司开得怎么样,张悦然考北影的梦想会在今年实现么?
当凌小宇踏上了与常人不同的这条路途之后,虽然表面上的生活并没有太多改变,可是心里已经觉得和这些好朋友们渐行渐远了。
一个人胡思乱想,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吧,凌小宇突然间觉得胸口像是被堵住了,情不自禁的有些难过。
在旁人眼中,一个故作深沉的胖子,一只手举着百威啤酒瓶,一只手按着桌面,脸上写满了失落。
“嗨!大叔,你的相机好特别哟!能用它给我拍照吗?”不知不觉当中,一个年轻女孩子凑到了凌小宇桌前,笑眯眯的说道。
凌小宇看着这个小花骨朵般的少女,心中暗自好笑,这,这不会是搭讪吧!
“可以啊!我帮你拍一张。”凌小宇手忙脚乱的取下相机镜头盖,将镜头对准了少女。
就在凌小宇举起相机的一刹那,少女也从背后快速的掏出了一个纯白色的可爱相机。
喀嚓!两人同时为对方照了一张相。
少女笑盈盈的从自己的立可拍相机中取出了照片,递到了凌小宇面前。
“大叔,谢谢你!这张照片送给你!”
说完之后,可爱的少女嘻嘻哈哈的回到了自己那边的桌前,对着哄堂大笑的同伴们作出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凌小宇拿着这张刚刚被直接印出来的相片,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这帮小孩子大概是在用自己来打赌吧!
也难怪,一个人坐一张台喝酒,说不定人家还以为自己今晚有什么不良企图呢,难怪会哄笑成一团。那个小女生大概是跑过来证明自己很勇敢的吧!
凌小宇倒也不会真的为这种事而生气,只是一脸平和的继续喝酒,目光却一直注视着酒吧的大门口。
终于,在二十三点三十五分的时候,凌小宇要等的目标来了。
最先进来的是李候,他的长相基本上见过的人都不会轻易忘记。就算是来到樱花坞这种火爆地方,他也还是那一副冷冰冰的表情,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进来收账的。
第二个进来的是小七,他仍是一如既往的长发过肩,宛若一派摇滚男青年的范儿,只不过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他那样的造型已经过时了。
跟在小七后面进来的这个男人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
这人身高大约在一米八三左右,人看上去极瘦,但是骨架极大,剃着极短的头发,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衬衣,敞露着胸口,他的长相既不粗旷也谈不上俊秀,只能算是普通,但是神情之中却流露出一种不怒而威的从容霸气。
男人在三十岁之前是看长相身材,过了三十岁之后的男人,比拼的却是气度。
这个男人给人的感觉偏偏就是有气度,一看就不像是个简单人物。更何况他的怀里还抱着一个艳光四射的大美人。
谭细细是被他抱着进来的。两人不仅神态亲昵,姿势更是暧昧。有经验的人看得出来,这两个人之间并不是女人对强势男人单方面的讨好,而是一种相互的关照和爱护,可以断定,这是一对感情很深的夫妻。
凌小宇紧紧盯着这个男人,不由得心潮起伏,难怪谭二姐一直守身如玉,原来她遇上的竟然是这样一个不凡的男人。
谭二姐一行人进来樱花坞,直奔二楼的贵宾卡座,看样子是早就留好了位子。
凌小宇倒也不心急做什么,既然已经在这里见着了他们,肯定是有机会碰面的,不如趁机多观察一下。
目送谭二姐一行人上楼,凌小宇自己所坐的位置虽然离酒吧的舞台有些偏远,不过却是在门边上,从这个角度向上望去,二楼的情况虽然不是太清楚,不过也勉强能看到。
他们刚上去没多久,只见李候一个人从二楼下来,直接冲着凌小宇这边过来了。
凌小宇笑嘻嘻的挪动着**站了起来,冲着李候咧嘴笑了一笑。
李候走到近前,脸上挤出一丝其为难得的,姑且可以称之为笑容的表情,靠近凌小宇的耳朵大声喊道:“真的是你!你怎么来了?”
凌小宇非常用力的抱了一下他,用憨厚的笑容和行动充分表达了他乡遇故知的那份惊喜。
“我就觉得刚才你们这帮人挺眼熟,不过我怕认错,没喊叫你们!”凌小宇面不改色的说道。
李候扫了一眼桌上的酒瓶,说道:“你一个人?不如到上面坐吧!谭二姐和他老公在上前,他们都很想见你呢!”
凌小宇点点头,故意轻声道:“那个酷得要死的男人是谭二姐的老公?不会就是关在号子里的那位吧,你们的老大?”
李候眉头一皱,脸上的表情顿时不自然了起来,停顿了半秒之后才说道:“嗯!我们老大姓林,你喊他林哥就行了,上去之后别乱说话,不然小心我揍你!”
凌小宇心道自己刚才的确有些失言了,难怪人家会不高兴,老大坐牢这种事,难道有谁会喜欢被人提及么?
“行!我知道分寸的。走,说起来我也挺想见见谭二姐的老公!”凌小宇一边说,一边把桌上的百威收到篮子里,提着上二楼。
李候见这胖子仍是这般小气,心中暗自好笑,林老大只怕是在牢里呆久了,连这么个傻乎乎的胖子都要心存提防。
凌小宇并不知道,也不好开口询问,刚才谭二姐一行人进门的时候,也正是林哥察觉到了自己的目光,所以才让李候下来相邀。由此可见这位林大哥的直觉敏锐,反应远超常人。
提着半篮子啤酒,凌小宇一摇三晃的跟在李候身后,上到了樱花坞二楼。
隔着老远,谭细细一见是凌小宇这胖子,立刻喜出望外的站了起来。
他乡遇故知,她才是真的为这个缘由而高兴。
“你这个死胖子,怎么跑到这个地方来了!说,你跟谁一起来的?”谭二姐见到凌小宇就像见到自家小弟一样,语气间不自觉的透露出一种关怀。
凌小宇见到谭二姐,心中自然而然的很有些高兴,不过在谭二姐的陈年积威之下,可怜的小胖子唯有缩起脑袋,连忙摆手道:“我一个人来的,没有跟谁!”
“好哇!你一个人都敢来这种地方了!说,你是不是没安好心,专程来这里找一夜情的?”谭二姐对凌小宇的态度,众人都看在眼里,只觉得好笑。
谭细细的老公林茂之对这位和自己老婆关系似乎很亲近的小胖子也是同样充满了好奇,满脸微笑的看着两人的对答,至于他心中在想什么却没有人知道了。
“细细,这位是?”林茂之沉声问道。
谭细细立刻收起玩闹的模样,重新一副小鸟依人的姿态回到老公身边,细声细气的说道:“他叫凌小宇,是我们在福星路的房客。不过这小胖子的身手挺厉害的,青帮和公安都没搞定的一帮亡命之徒就是折在他手上。”
“哦?这么厉害?”林茂之一脸的惊奇,他很清楚青帮在黑道中的实力,能够办到连青帮都做不到的事,这个貌似无害的小胖子看来是有几把刷子。
“小兄弟,来,喝酒!”林茂之举起酒杯,和凌小宇碰了一记。
凌小宇乐呵呵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林茂之却只抿了一口,重新将酒杯放回了原处。
谭细细见状,立刻开口笑道:“小胖子,你一个人来丽江瞎混什么?你那个开跑车的女朋友呢?”
一听到有人提起魏晶,凌小宇的神色立刻黯淡了下来,盯着手里的酒杯,轻轻说了一句“她去欧洲了,可能要很久才能回来。”
在座的都是精明角色,一下子就捕捉到了凌小宇眼中那份真切的悲伤。
林茂之微微点了点头,将酒杯中剩下的酒液一饮而尽,突然开口道:“年轻人,你还有很多机会,大丈夫何患无妻,有本领的男子汉根本不必担心。”
凌小宇知道他们一定是会错意了,不过这样也好,省得自己解释突然出现在丽江的原因,他们当自己来散心的就好了。
谭细细见老公喝了下那杯酒,知道他已经不动声色的释去了疑虑,心中当然高兴极了。她是百分之百相信凌小宇这小胖子的,毕竟在福星路租房住了那么久,要说突然遇到这家伙是别有用心,实在有些扯淡。
“李候,小七,你们两个别傻坐在这里,给我泡妞去!李候去把全场最靓的小妞给我带过来,至于小七你就算了,随便带个妞过来就算你过关。哈哈!谁要是没完成任务,喏,这瓶轩尼诗,一人一半。”
林茂之说话时的语气充满信心,谈笑间更是给人一种很大气的感觉,和他坐在一起玩闹的时候会很放松,也很放心,仿佛有他在,任何事情都可以扛住。
不过凌小宇还是觉得这个男人好像有一点装,莫非因为他是谭二姐的男人,所以自己会瞧他不顺眼?
从千浪岛回到深圳市区,凌小宇回家拿了几件衣服和证件,又要马不停蹄赶往深圳机场,因为自己要赶下午五点的飞机到云南。
难得遇上这种公费旅游的好事情,本想叫上唐松一起去,可是想想最终还是算了,虽说这一路理应没什么凶险,但是毕竟也是自己第一次出任务,还是低调些好。
四点二十分,凌小宇赶到了深圳机场候机厅,对于他这种没什么行李的家伙,登机所花的时间实在是短得可怜,倒是过安检的时候浪费了些时间,安检员在凌小宇的行李箱中发现了两截疑似凶器的不明物体,不过在他出示了证件之后,才令那两截从自家阳台上拆下来的晾衣杆被托运成功。
本来是不打算带上这两根东西的,后来想想还是觉得带上比较有安全感,毕竟这是一件难得的法器,威力惊人,说不准会有用上的时候。
飞机穿过黄昏的天空,落日的余辉洒在远处的云层之上,荡起一层耀眼的金色。
大约三小时之后,飞机降落在云南丽江机场。
从机场出来,凌小宇肩背着装惊魂枪的布袋,手里拖着帆布行李箱,昂首阔步的走出了机场大厅,一路上睡得又香又甜,此刻被丽江古镇的习习凉风迎面一吹,自我感觉颇为良好。
坐在的士车上,凌小宇先让司机师傅带自己找一家环境舒适的旅馆。
丽江的司机果然很热情,一路上连声说得不停,恨不得把最好的地方通通介绍给客人,最终凌小宇选择了位于束河古镇一处客栈。
还没从的士车上下来,凌小宇就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难怪丽江是许多人心目中的旅行圣地,且不说远处夜色朦胧之中若隐若现的玉龙雪山,单是面前这一间小小的客栈,满目尽是绿意环绕,斜瓦木墙,门前有一道碧绿如洗的水渠,渠内的流水带动着鲜绿的水草欢快尽情的摆动,宛若活物。看得出来,这家客栈的主人对这个地方的每处细节已是极尽心思。
如果只是这一家客栈如此也就罢了,问题是放眼望去,这一条路上的客栈几乎家家如此,每一家都有各自独特的风情和韵味,让人实在难以选择。
凌小宇很庆幸那位可爱的司机大叔带自己来到了这么一个地方,能够住在这里的任何一家客栈,都拥有一份在大都市难以寻觅到的快乐。
考虑了许久,凌小宇终于选定了其中一家,住了下来。
将行李放在房间里,把装着惊魂枪的布袋背在身后,再拿出一台老款相机挂在身上做掩护,这样打扮,看上去就丝毫都不会显眼了,就像是一个摄影爱好者背着三角架四处游历,谁都想不到自己背后的布袋里装的是一件至凶之器。
在楼下的小餐厅里吃了点东西,凌小宇看了看时间,差不多已经十点钟了。于是凌小宇向客栈服务员询问了酒吧一条街的方向。到了丽江这样一个连空气中都充满着暧昧的地方,怎么能不去泡吧呢!
来到位于丽江古镇的酒吧一条街,这里已经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一条小河用两岸的垂柳将这条酒吧街一分为二,河水两岸分布了几十家风格各异的酒吧,好一派喧嚣热闹的景象,穿行其中的游客们接踵比肩,一眼望不到头。
踏足在河岸边的青石板路上,脚下感觉格外的舒服,准确的说应该是带给人一份相当怀旧的愁思,这样的石板路,只应存在于儿时记忆中的故乡老街上,令人有种分外熟悉的错觉。
凌小宇来到据说这条街上最火爆的樱花坞酒吧,传说中这里被称为来到丽江后最容易产生浪漫故事的地方。
也许是因为时间还早的缘故,酒吧里的人并不算特别多,某些视野不太好的角落,还可以找到空的位置。
凌小宇就选了这么一个偏僻位置,叫了一打啤酒,独酌了起来。
一喝酒就很自然的想到唐松和张悦然这两个家伙,要是他们在身边就好了。三个人一起喝酒,唐松肯定又要想方设法赖酒装怂,而张悦然那家伙必定会去沟全场最靓的马子,如果玩到嗨了,张悦然这个自恋狂甚至会装醉冲上舞台,即兴来一段吉它弹唱什么的,反正只要听他弹了之后,基本上没有人会赶他下来,而且保证一会就有各种不知死活的女性上前搭讪,然后变成这小子的猎物,用故作狂放这一招来泡妞,对他来说简直是百试不爽,非常之灵验。
想想也很久没有和那两个家伙联系了吧,也不知唐松的公司开得怎么样,张悦然考北影的梦想会在今年实现么?
当凌小宇踏上了与常人不同的这条路途之后,虽然表面上的生活并没有太多改变,可是心里已经觉得和这些好朋友们渐行渐远了。
一个人胡思乱想,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吧,凌小宇突然间觉得胸口像是被堵住了,情不自禁的有些难过。
在旁人眼中,一个故作深沉的胖子,一只手举着百威啤酒瓶,一只手按着桌面,脸上写满了失落。
“嗨!大叔,你的相机好特别哟!能用它给我拍照吗?”不知不觉当中,一个年轻女孩子凑到了凌小宇桌前,笑眯眯的说道。
凌小宇看着这个小花骨朵般的少女,心中暗自好笑,这,这不会是搭讪吧!
“可以啊!我帮你拍一张。”凌小宇手忙脚乱的取下相机镜头盖,将镜头对准了少女。
就在凌小宇举起相机的一刹那,少女也从背后快速的掏出了一个纯白色的可爱相机。
喀嚓!两人同时为对方照了一张相。
少女笑盈盈的从自己的立可拍相机中取出了照片,递到了凌小宇面前。
“大叔,谢谢你!这张照片送给你!”
说完之后,可爱的少女嘻嘻哈哈的回到了自己那边的桌前,对着哄堂大笑的同伴们作出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凌小宇拿着这张刚刚被直接印出来的相片,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这帮小孩子大概是在用自己来打赌吧!
也难怪,一个人坐一张台喝酒,说不定人家还以为自己今晚有什么不良企图呢,难怪会哄笑成一团。那个小女生大概是跑过来证明自己很勇敢的吧!
凌小宇倒也不会真的为这种事而生气,只是一脸平和的继续喝酒,目光却一直注视着酒吧的大门口。
终于,在二十三点三十五分的时候,凌小宇要等的目标来了。
最先进来的是李候,他的长相基本上见过的人都不会轻易忘记。就算是来到樱花坞这种火爆地方,他也还是那一副冷冰冰的表情,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进来收账的。
第二个进来的是小七,他仍是一如既往的长发过肩,宛若一派摇滚男青年的范儿,只不过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他那样的造型已经过时了。
跟在小七后面进来的这个男人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
这人身高大约在一米八三左右,人看上去极瘦,但是骨架极大,剃着极短的头发,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衬衣,敞露着胸口,他的长相既不粗旷也谈不上俊秀,只能算是普通,但是神情之中却流露出一种不怒而威的从容霸气。
男人在三十岁之前是看长相身材,过了三十岁之后的男人,比拼的却是气度。
这个男人给人的感觉偏偏就是有气度,一看就不像是个简单人物。更何况他的怀里还抱着一个艳光四射的大美人。
谭细细是被他抱着进来的。两人不仅神态亲昵,姿势更是暧昧。有经验的人看得出来,这两个人之间并不是女人对强势男人单方面的讨好,而是一种相互的关照和爱护,可以断定,这是一对感情很深的夫妻。
凌小宇紧紧盯着这个男人,不由得心潮起伏,难怪谭二姐一直守身如玉,原来她遇上的竟然是这样一个不凡的男人。
谭二姐一行人进来樱花坞,直奔二楼的贵宾卡座,看样子是早就留好了位子。
凌小宇倒也不心急做什么,既然已经在这里见着了他们,肯定是有机会碰面的,不如趁机多观察一下。
目送谭二姐一行人上楼,凌小宇自己所坐的位置虽然离酒吧的舞台有些偏远,不过却是在门边上,从这个角度向上望去,二楼的情况虽然不是太清楚,不过也勉强能看到。
他们刚上去没多久,只见李候一个人从二楼下来,直接冲着凌小宇这边过来了。
凌小宇笑嘻嘻的挪动着**站了起来,冲着李候咧嘴笑了一笑。
李候走到近前,脸上挤出一丝其为难得的,姑且可以称之为笑容的表情,靠近凌小宇的耳朵大声喊道:“真的是你!你怎么来了?”
凌小宇非常用力的抱了一下他,用憨厚的笑容和行动充分表达了他乡遇故知的那份惊喜。
“我就觉得刚才你们这帮人挺眼熟,不过我怕认错,没喊叫你们!”凌小宇面不改色的说道。
李候扫了一眼桌上的酒瓶,说道:“你一个人?不如到上面坐吧!谭二姐和他老公在上前,他们都很想见你呢!”
凌小宇点点头,故意轻声道:“那个酷得要死的男人是谭二姐的老公?不会就是关在号子里的那位吧,你们的老大?”
李候眉头一皱,脸上的表情顿时不自然了起来,停顿了半秒之后才说道:“嗯!我们老大姓林,你喊他林哥就行了,上去之后别乱说话,不然小心我揍你!”
凌小宇心道自己刚才的确有些失言了,难怪人家会不高兴,老大坐牢这种事,难道有谁会喜欢被人提及么?
“行!我知道分寸的。走,说起来我也挺想见见谭二姐的老公!”凌小宇一边说,一边把桌上的百威收到篮子里,提着上二楼。
李候见这胖子仍是这般小气,心中暗自好笑,林老大只怕是在牢里呆久了,连这么个傻乎乎的胖子都要心存提防。
凌小宇并不知道,也不好开口询问,刚才谭二姐一行人进门的时候,也正是林哥察觉到了自己的目光,所以才让李候下来相邀。由此可见这位林大哥的直觉敏锐,反应远超常人。
提着半篮子啤酒,凌小宇一摇三晃的跟在李候身后,上到了樱花坞二楼。
隔着老远,谭细细一见是凌小宇这胖子,立刻喜出望外的站了起来。
他乡遇故知,她才是真的为这个缘由而高兴。
“你这个死胖子,怎么跑到这个地方来了!说,你跟谁一起来的?”谭二姐见到凌小宇就像见到自家小弟一样,语气间不自觉的透露出一种关怀。
凌小宇见到谭二姐,心中自然而然的很有些高兴,不过在谭二姐的陈年积威之下,可怜的小胖子唯有缩起脑袋,连忙摆手道:“我一个人来的,没有跟谁!”
“好哇!你一个人都敢来这种地方了!说,你是不是没安好心,专程来这里找一夜情的?”谭二姐对凌小宇的态度,众人都看在眼里,只觉得好笑。
谭细细的老公林茂之对这位和自己老婆关系似乎很亲近的小胖子也是同样充满了好奇,满脸微笑的看着两人的对答,至于他心中在想什么却没有人知道了。
“细细,这位是?”林茂之沉声问道。
谭细细立刻收起玩闹的模样,重新一副小鸟依人的姿态回到老公身边,细声细气的说道:“他叫凌小宇,是我们在福星路的房客。不过这小胖子的身手挺厉害的,青帮和公安都没搞定的一帮亡命之徒就是折在他手上。”
“哦?这么厉害?”林茂之一脸的惊奇,他很清楚青帮在黑道中的实力,能够办到连青帮都做不到的事,这个貌似无害的小胖子看来是有几把刷子。
“小兄弟,来,喝酒!”林茂之举起酒杯,和凌小宇碰了一记。
凌小宇乐呵呵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林茂之却只抿了一口,重新将酒杯放回了原处。
谭细细见状,立刻开口笑道:“小胖子,你一个人来丽江瞎混什么?你那个开跑车的女朋友呢?”
一听到有人提起魏晶,凌小宇的神色立刻黯淡了下来,盯着手里的酒杯,轻轻说了一句“她去欧洲了,可能要很久才能回来。”
在座的都是精明角色,一下子就捕捉到了凌小宇眼中那份真切的悲伤。
林茂之微微点了点头,将酒杯中剩下的酒液一饮而尽,突然开口道:“年轻人,你还有很多机会,大丈夫何患无妻,有本领的男子汉根本不必担心。”
凌小宇知道他们一定是会错意了,不过这样也好,省得自己解释突然出现在丽江的原因,他们当自己来散心的就好了。
谭细细见老公喝了下那杯酒,知道他已经不动声色的释去了疑虑,心中当然高兴极了。她是百分之百相信凌小宇这小胖子的,毕竟在福星路租房住了那么久,要说突然遇到这家伙是别有用心,实在有些扯淡。
“李候,小七,你们两个别傻坐在这里,给我泡妞去!李候去把全场最靓的小妞给我带过来,至于小七你就算了,随便带个妞过来就算你过关。哈哈!谁要是没完成任务,喏,这瓶轩尼诗,一人一半。”
林茂之说话时的语气充满信心,谈笑间更是给人一种很大气的感觉,和他坐在一起玩闹的时候会很放松,也很放心,仿佛有他在,任何事情都可以扛住。
不过凌小宇还是觉得这个男人好像有一点装,莫非因为他是谭二姐的男人,所以自己会瞧他不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