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歌词朗朗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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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8个前妻肯定个个都要是,港台大陆乃至东亚东南亚都最为知名的女明星,要不怎么对得起马甲的情圣称号呢?
要凑起这样的8个前妻可不容易,邓丽君是很合适,但问题在于台湾这边的娱乐圈都已经知道,她背后已经有人了,要是来这么一处,产生的联想就太多了。
李旭并不在意会引起的麻烦,但人言始终是可畏的,更何况信仰之力要靠粉丝的狂热情绪产生,所以暂时只能放弃。
作为补偿,也是之前就考虑过的,他想要给邓丽君加持一些光环。拿个日本唱片大奖那是基本操作,所有类型的歌曲,流行、舞曲、摇滚乃至说唱,都有至少一首代表作,那才是有意思的事情。
所以,他现在正在介绍古风,没错,提前了三十年。就在这时,叮咚的门铃声响了起来,李旭停止了交谈,起身去打开了门,就看到汪传浦笑容可掬的站在外面。
“爱德华。”他笑眯眯的打招呼。“有什么事吗,老汪?”李旭虽然这么问,眼睛却早已看向了站在他身后的两个女人。一个长发披肩,穿着大红色的连衣长裙,面无表情,毫不掩饰看向他的痛恨和憎恶。
另一个齐肩短发,女式上衣和长裤,偏中性打扮,脸色发白,神情有些恍惚。“你也看到了,我就不打扰你了。”汪传浦笑着说道,然后让开了身体。
两个女人不约而同的颤抖了下,默然无声的一前一后的走进了房间,汪传浦随即点头表示自己的事情完了,就这么转身离开,李旭耸耸肩,伸手关上了房门。
看着套间的房门在自己面前关上了,汪传浦长出一口气,脸色有些发青,但最终化作一声苦笑。他真的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去做拉皮条的生意,可谁让他在那个小爱德华李面前说得上话呢?
而政府那边想要得到对方的支持的态度很坚决。除了第三代战机以及联合研发发动机的前景,还有各种投资的可能,诺斯罗普的态度说明了一切。
关键是,他应该很好满足,人家都亲口说了,战斗机怎么比得上美人?好吧,也不是那么容易满足,汪传浦不知道政府那边怎么讨论的,但是花了好几天的功夫才算搞定这件事。
毕竟,一个女人的父亲是立法委员,一个女人的爷爷曾是新闻局局长,而且都健在。除此之外,前者有男朋友,据说差点就结婚论嫁,而后者已经结婚,只不过才一年时间就已经形同陌路。
据不确定的消息,总统最后似乎请了低调在家的孔家二小姐出面,将胡因梦、张艾嘉叫了过去说了一番,才算让她们答应下来。
汪传浦知道,情报局大概还打着,让她们客串间谍的主意,毕竟小爱德华李的身份还是很重要的,而心生怨恨的胡因梦和张艾嘉,未必不会答应。
但直觉告诉他,这恐怕行不通。汪传浦当初参与过对回岛的邓丽君的盘问,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只要是涉及到小爱德华李的私密问题,对方都会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而且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告诉他们。
“在遇到他之后,我终于知道人生应该是怎样的,所以只要是他吩咐的事情,我都会一丝不苟的去完成,包括不要乱说话”邓丽君当时曾这么说道。“那他要让你去死呢?”情报局的人忍不住这么问了一句。“那我就去死。”
邓丽君回答得很坚决。尽管情报局的人很诧异,却没怎么放在心上,在他们看来,这不过是邓丽君在表忠心,他们这些人再想挖信息,也不敢对她动粗。
但当时参与了的汪传浦却看得出来,对方说这句话是发自真心,就好像将那个人当成了自己的所有。
邓丽君是台湾最知名的女歌手,声誉响彻东南亚,汪传浦又在跟小爱德华李的接触过程中,亲眼见过他们亲密关系,自然不会没有收集她的信息,她绝对不是那种可以为一个男人连命都可以不要的女人。
所以,胡因梦和张艾嘉被送给了李旭,真的会按情报局的指示去做吗?酒店套房里正在发生的事情,可能跟汪传浦想象得不太一样。
“坐吧。”李旭招呼胡因梦和张艾嘉,仿佛没有看出胡因梦嘴角的冷笑,和浑身缠绕着的尖刺,以及张艾嘉心如死灰般的平静。“我就不介绍,你们在岛内应该相互见过。”李旭继续说道。
邓丽君随即微笑着对两个女人点了点头,胡因梦冷笑了声,张艾嘉毫无反应。“想要喝点什么自己拿,”李旭依然是毫不在意的样子“我们刚才说到哪里了?”他问的是邓丽君。
“嗯”邓丽君回忆了下“关于古风歌曲的定义。”“没错,带一点中国古诗词的韵味,本质上还是流行歌曲。”李旭点了点头“这样吧,我直接唱一段,这样你的印象。”
“好啊,”邓丽君露出欢喜的神色“老爷难得给奴唱歌呢。”这句话一出,胡因梦和张艾嘉神色都变了变,前者更加不屑,后者却分外惊愕。
“等我酝酿一下”李旭深吸了口气,摇晃了下脑袋,随即唱了出来:“爱恨就在一瞬间,举杯对月情似天”
歌声一出,不仅胡因梦和张艾嘉都是一震,连邓丽君都睁大了眼睛,即使是假声,依然圆润又具有穿透力,而且很有感情。
在这里的三个女人当中,只有胡因梦没有出过唱片,但也听过不少,自然不可能听不出来,这样一句唱腔里需要多少功夫。
“这段如何?”唱到“问君何时恋”就停下的李旭,笑着问邓丽君。邓丽君仔细想了想,露出为难的神色:“对不起,老爷,奴说不出来。”
“没事没事,”李旭摆了摆手“再来一段好了。”说完清了清嗓子,当即又唱了起来:“兰花指捻红尘似水,三尺红台,万事入歌吹。唱别久悲不成悲,十分红处竟成灰,愿谁记得谁,最好的年岁”
同样是花式唱腔,同样圆润又具有穿透力,让胡因梦、张艾嘉下意识的侧目,邓丽君则是满眼的狂热。
“我我想有一点明白了,老爷。”她兴奋的说道,连连呼吸几下,随即开口唱起了之前那段,不过两句之后就忘词了。
“别急,现在还不流行这种,”李旭笑着摆摆手“现在台湾流行的还是民谣之类的,就算你推出这样的古风歌曲,受众也不会很多,还是仔细打磨几年再说吧。”“可我觉得,老爷唱的这两首歌已经是完整的吧?”邓丽君问道。
“的确,但是首先,目前的录音设备不足以达到我想要的效果,”李旭竖起手指摇了摇“雅马哈已经在开发数字调音台,至少还要有三四年的功夫,有了数字调音台,就可以让你歌声中的细腻情感展现得更为具体,也更能打动听众。”
停顿了下他才又道:“我的计划是,在所有类型的歌曲里,你都要有一首代表作,无论流行、民谣、舞曲还是美声,甚至包括说唱。”“说唱?”邓丽君有些不解。“是的,说唱。”李旭笑着点了点头,稍微解释了下rap的意思。
这玩意儿70年代中期才开始有了正式的雏形,然后去年某个电台节目里定下了rap这个称呼,她们不明白很正常。
这并不重要,只要顺着节奏布鲁斯稍微解释一下,她们就会反应过来至少邓丽君和张艾嘉能反应过来。再说了“我倒是写过一首rap类的歌曲,你不妨听听,”李旭这时说道“不过,rap很需要乐器伴奏,哪怕是最简单的,用铁皮桶打拍子,所以清唱会显得很奇怪,到时候不准笑。”
“放心,老爷,我绝对不会笑的。”邓丽君连连保证。而被放置处理的胡因梦和张艾嘉,再厌恶再抗拒,这时也不免产生一丝丝好奇心。
李旭站到客厅中间,调整好了自己,随即开始摇晃起了身体,并打起了响指,几秒钟之后唱出了第一句:“i"m。not。afraidto。take。a。standeverybodycome。take。my。hand。iguess”
尽管每一句中间都有个停顿,没有“肥音”和音乐伴奏,难免有些尴尬,但李旭还是旁若无人的继续唱着,直到正歌的来临:“you。can。try。and。read。my。lyrics。off。of。this。paper”
感觉当即一变,不仅邓丽君再次兴奋起来,张艾嘉也再次睁大了眼睛,而原本嘴角带冷笑做不以为然状的胡因梦,同样露出了愕然的神色。
去掉给邓丽君加持的能力的话,胡因梦是三个女人当中英文水平最好的,毕竟在新泽西薛顿贺尔大学留过学,对rap这种音乐类型隐约了解一点,所以才面露不屑。
现在虽然已经有了这个类型,总体上还很粗糙,在地下野蛮的生长着,要等到90年代才会真正发展起来,并在千禧年后彻底成熟,就像资本收编摇滚那样。
不过有意思的是,rap在80年代初这段野蛮的地下生长期间,很多歌词都离不开钱、女人、毒品之类的,等在90年代开始发展了,却又变得积极向上,有很多类似lonely这样的经典作品。
可千禧年之后,随着经济的回落,网络的兴起,又开始慢慢往钱、女人、毒品方面滑过去。回到正题上来,痞子阿姆的not。afraid是一首完成度非常高,也非常成熟的rap,节奏感极强,歌词朗朗上口,而且非常有意义,再加上他那愤怒又不甘的唱腔,相当抓人耳朵。
这8个前妻肯定个个都要是,港台大陆乃至东亚东南亚都最为知名的女明星,要不怎么对得起马甲的情圣称号呢?
要凑起这样的8个前妻可不容易,邓丽君是很合适,但问题在于台湾这边的娱乐圈都已经知道,她背后已经有人了,要是来这么一处,产生的联想就太多了。
李旭并不在意会引起的麻烦,但人言始终是可畏的,更何况信仰之力要靠粉丝的狂热情绪产生,所以暂时只能放弃。
作为补偿,也是之前就考虑过的,他想要给邓丽君加持一些光环。拿个日本唱片大奖那是基本操作,所有类型的歌曲,流行、舞曲、摇滚乃至说唱,都有至少一首代表作,那才是有意思的事情。
所以,他现在正在介绍古风,没错,提前了三十年。就在这时,叮咚的门铃声响了起来,李旭停止了交谈,起身去打开了门,就看到汪传浦笑容可掬的站在外面。
“爱德华。”他笑眯眯的打招呼。“有什么事吗,老汪?”李旭虽然这么问,眼睛却早已看向了站在他身后的两个女人。一个长发披肩,穿着大红色的连衣长裙,面无表情,毫不掩饰看向他的痛恨和憎恶。
另一个齐肩短发,女式上衣和长裤,偏中性打扮,脸色发白,神情有些恍惚。“你也看到了,我就不打扰你了。”汪传浦笑着说道,然后让开了身体。
两个女人不约而同的颤抖了下,默然无声的一前一后的走进了房间,汪传浦随即点头表示自己的事情完了,就这么转身离开,李旭耸耸肩,伸手关上了房门。
看着套间的房门在自己面前关上了,汪传浦长出一口气,脸色有些发青,但最终化作一声苦笑。他真的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去做拉皮条的生意,可谁让他在那个小爱德华李面前说得上话呢?
而政府那边想要得到对方的支持的态度很坚决。除了第三代战机以及联合研发发动机的前景,还有各种投资的可能,诺斯罗普的态度说明了一切。
关键是,他应该很好满足,人家都亲口说了,战斗机怎么比得上美人?好吧,也不是那么容易满足,汪传浦不知道政府那边怎么讨论的,但是花了好几天的功夫才算搞定这件事。
毕竟,一个女人的父亲是立法委员,一个女人的爷爷曾是新闻局局长,而且都健在。除此之外,前者有男朋友,据说差点就结婚论嫁,而后者已经结婚,只不过才一年时间就已经形同陌路。
据不确定的消息,总统最后似乎请了低调在家的孔家二小姐出面,将胡因梦、张艾嘉叫了过去说了一番,才算让她们答应下来。
汪传浦知道,情报局大概还打着,让她们客串间谍的主意,毕竟小爱德华李的身份还是很重要的,而心生怨恨的胡因梦和张艾嘉,未必不会答应。
但直觉告诉他,这恐怕行不通。汪传浦当初参与过对回岛的邓丽君的盘问,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只要是涉及到小爱德华李的私密问题,对方都会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而且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告诉他们。
“在遇到他之后,我终于知道人生应该是怎样的,所以只要是他吩咐的事情,我都会一丝不苟的去完成,包括不要乱说话”邓丽君当时曾这么说道。“那他要让你去死呢?”情报局的人忍不住这么问了一句。“那我就去死。”
邓丽君回答得很坚决。尽管情报局的人很诧异,却没怎么放在心上,在他们看来,这不过是邓丽君在表忠心,他们这些人再想挖信息,也不敢对她动粗。
但当时参与了的汪传浦却看得出来,对方说这句话是发自真心,就好像将那个人当成了自己的所有。
邓丽君是台湾最知名的女歌手,声誉响彻东南亚,汪传浦又在跟小爱德华李的接触过程中,亲眼见过他们亲密关系,自然不会没有收集她的信息,她绝对不是那种可以为一个男人连命都可以不要的女人。
所以,胡因梦和张艾嘉被送给了李旭,真的会按情报局的指示去做吗?酒店套房里正在发生的事情,可能跟汪传浦想象得不太一样。
“坐吧。”李旭招呼胡因梦和张艾嘉,仿佛没有看出胡因梦嘴角的冷笑,和浑身缠绕着的尖刺,以及张艾嘉心如死灰般的平静。“我就不介绍,你们在岛内应该相互见过。”李旭继续说道。
邓丽君随即微笑着对两个女人点了点头,胡因梦冷笑了声,张艾嘉毫无反应。“想要喝点什么自己拿,”李旭依然是毫不在意的样子“我们刚才说到哪里了?”他问的是邓丽君。
“嗯”邓丽君回忆了下“关于古风歌曲的定义。”“没错,带一点中国古诗词的韵味,本质上还是流行歌曲。”李旭点了点头“这样吧,我直接唱一段,这样你的印象。”
“好啊,”邓丽君露出欢喜的神色“老爷难得给奴唱歌呢。”这句话一出,胡因梦和张艾嘉神色都变了变,前者更加不屑,后者却分外惊愕。
“等我酝酿一下”李旭深吸了口气,摇晃了下脑袋,随即唱了出来:“爱恨就在一瞬间,举杯对月情似天”
歌声一出,不仅胡因梦和张艾嘉都是一震,连邓丽君都睁大了眼睛,即使是假声,依然圆润又具有穿透力,而且很有感情。
在这里的三个女人当中,只有胡因梦没有出过唱片,但也听过不少,自然不可能听不出来,这样一句唱腔里需要多少功夫。
“这段如何?”唱到“问君何时恋”就停下的李旭,笑着问邓丽君。邓丽君仔细想了想,露出为难的神色:“对不起,老爷,奴说不出来。”
“没事没事,”李旭摆了摆手“再来一段好了。”说完清了清嗓子,当即又唱了起来:“兰花指捻红尘似水,三尺红台,万事入歌吹。唱别久悲不成悲,十分红处竟成灰,愿谁记得谁,最好的年岁”
同样是花式唱腔,同样圆润又具有穿透力,让胡因梦、张艾嘉下意识的侧目,邓丽君则是满眼的狂热。
“我我想有一点明白了,老爷。”她兴奋的说道,连连呼吸几下,随即开口唱起了之前那段,不过两句之后就忘词了。
“别急,现在还不流行这种,”李旭笑着摆摆手“现在台湾流行的还是民谣之类的,就算你推出这样的古风歌曲,受众也不会很多,还是仔细打磨几年再说吧。”“可我觉得,老爷唱的这两首歌已经是完整的吧?”邓丽君问道。
“的确,但是首先,目前的录音设备不足以达到我想要的效果,”李旭竖起手指摇了摇“雅马哈已经在开发数字调音台,至少还要有三四年的功夫,有了数字调音台,就可以让你歌声中的细腻情感展现得更为具体,也更能打动听众。”
停顿了下他才又道:“我的计划是,在所有类型的歌曲里,你都要有一首代表作,无论流行、民谣、舞曲还是美声,甚至包括说唱。”“说唱?”邓丽君有些不解。“是的,说唱。”李旭笑着点了点头,稍微解释了下rap的意思。
这玩意儿70年代中期才开始有了正式的雏形,然后去年某个电台节目里定下了rap这个称呼,她们不明白很正常。
这并不重要,只要顺着节奏布鲁斯稍微解释一下,她们就会反应过来至少邓丽君和张艾嘉能反应过来。再说了“我倒是写过一首rap类的歌曲,你不妨听听,”李旭这时说道“不过,rap很需要乐器伴奏,哪怕是最简单的,用铁皮桶打拍子,所以清唱会显得很奇怪,到时候不准笑。”
“放心,老爷,我绝对不会笑的。”邓丽君连连保证。而被放置处理的胡因梦和张艾嘉,再厌恶再抗拒,这时也不免产生一丝丝好奇心。
李旭站到客厅中间,调整好了自己,随即开始摇晃起了身体,并打起了响指,几秒钟之后唱出了第一句:“i"m。not。afraidto。take。a。standeverybodycome。take。my。hand。iguess”
尽管每一句中间都有个停顿,没有“肥音”和音乐伴奏,难免有些尴尬,但李旭还是旁若无人的继续唱着,直到正歌的来临:“you。can。try。and。read。my。lyrics。off。of。this。paper”
感觉当即一变,不仅邓丽君再次兴奋起来,张艾嘉也再次睁大了眼睛,而原本嘴角带冷笑做不以为然状的胡因梦,同样露出了愕然的神色。
去掉给邓丽君加持的能力的话,胡因梦是三个女人当中英文水平最好的,毕竟在新泽西薛顿贺尔大学留过学,对rap这种音乐类型隐约了解一点,所以才面露不屑。
现在虽然已经有了这个类型,总体上还很粗糙,在地下野蛮的生长着,要等到90年代才会真正发展起来,并在千禧年后彻底成熟,就像资本收编摇滚那样。
不过有意思的是,rap在80年代初这段野蛮的地下生长期间,很多歌词都离不开钱、女人、毒品之类的,等在90年代开始发展了,却又变得积极向上,有很多类似lonely这样的经典作品。
可千禧年之后,随着经济的回落,网络的兴起,又开始慢慢往钱、女人、毒品方面滑过去。回到正题上来,痞子阿姆的not。afraid是一首完成度非常高,也非常成熟的rap,节奏感极强,歌词朗朗上口,而且非常有意义,再加上他那愤怒又不甘的唱腔,相当抓人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