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碎尸悬案:抛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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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教授向佘庆礼局长,一一介绍了我们几个特案组成员。
随后我们入驻金城警局之后,佘局长还腾出来很大一间屋子,专门作为调查1·29案件的办公室。
金城警界的各路精英,都已经在警局集合,等待着于教授调兵遣将。
十三年前参与调查的大部分警员都已经老了,有的甚至已经退休。
金城警局的精英刑警,也几乎都是新生代的年轻人。
这些人听说,能够参与1·29碎尸案的侦破,一个个也都是非常激动。
因为这宗悬案,曾经都是他们在警校时听说过的传奇案件。在刑事侦查课上,也都被当做案例提起过。
对于他们来说,能够参与调查这起案件,是一种荣誉的象征。
听苏童说,于教授为了能够申请特案组侦办此案,也是顶着上面很大压力。
为了这个案件,所有人都铆着一股劲,我就更加不能懈怠了。
虽然身体不适的症状,依旧十分明显,但是我必须咬牙挺过去。
特案组到达之后的下午,我们立即马不停蹄地要去曾经的抛尸现场看一看。
十三年已经过去,金城的变化日新月异。可是无论如何,勘察一下凶手曾经抛尸的地方,还是很有必要的。
凉妹和苏童,在和金城警方抽调过来的精英,开会讨论案情。
白橙开着警用吉普车,载着我和于教授、马神探、还有佘局长开向了金城大学附近。
我们要去的第一个地点,是距离金城大学最近的抛尸地点——金大东路。
一路上我留意了一下金城的风貌。这里曾经是古时候的都城,所以有很多历史悠久的老建筑,非常漂亮。曾有诗云:龙蟠虎踞金陵郡,古来六代豪华盛。
但是金城的马路两旁,栽种着许多树木。
这些树的品种应该是悬铃木,就是法国梧桐。也许是下午光线暗的关系,那些树木总让我觉得金城的街道有点阴森,叫人心里瘆得慌。
车行一路上还算畅通,我们很快就到了金大东路,这里紧挨着金城大学的东大门。
佘局长指着这条街道说:“十三年前这条路没有这么宽阔,两旁的商户也没有这么多。”
随后佘局长又带着我们来到路旁的一个大垃圾箱附近,佘局长说:“这里曾经是一个垃圾堆,装有死者艾清骨头的双肩牛仔包,就是在这个地方被发现的。”.
看着眼前垃圾箱的地方,我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凶手抛尸的场景。
可能是在夜深人静的晚上,也可能是在街上没有人烟的清晨,凶手来到这个地点,将装有骨头的背包仍在了垃圾堆。
马神探对佘局长说道:“还记得当年,我们对凶手抛尸的推论吗?”
佘局长说道:“当然记得,凶手的抛尸路线,围绕着金城大学附近。装有尸体碎块的包裹很沉,所以凶手应该是有自己的交通工具。”
“自行车或者摩托车?”我说。
“我觉得自行车的可能性大一些吧?自行车几乎没有什么噪声,被人注意的几率小。再说十几年前摩托车也很贵。”白橙试着分析道。
马神探点点头说道:“没错,当年我也猜想,凶手抛尸使用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
于教授说道:“在抛尸工具这一点上,我倒是有些不同看法,我觉得凶手也可能是乘坐公交车。”
听了于教授的说法,我不禁觉得有些恐怖。
试想一下:公交车里面,一个手里捧着黑色塑料袋的人,你能想象那不透明的袋子里装的是一大包人肉碎块?
“乘坐公交车带着尸块?不担心尸块有味道吗?”我提出疑问。
于教授说道:“别忘了,那些尸块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被煮过的,可以祛除一些腥臭味。而且当时还是冬季,味道没有那么容易被发现。”
马神探说:“现在看来确实有这个可能性。”
听了于教授的分析,我的心里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如果凶手敢乘坐公交车抛尸,那得需要多么强悍的心理素质?
不过后来仔细想想,凶手的心里素质一定是异常强大的。要不然怎么可能仔细地把尸体切成那样规整的小碎块?
光是尸块就有2000多,如果是凶手一人作案,可是要切很久的。
要知道,碎尸可不是剁饺子馅,碎尸者要承受的心里压力,肯定远远超乎常人的想象。
道路的对面就是金城大学,金大的校区很大,但是现在的建筑格局和十三年前也没有差太多。
勘察完毕金大东路垃圾堆的抛尸现场,随后我们又去了二龙桥,友谊路建筑工地等抛尸地点。
这个抛尸路线很长,所以特案组认定凶手有抛尸用的交通工具。
不然的话,步行带着尸块太沉,而且步行所花费的时间比较长,抛尸过程容易被人发现。
但是针对凶手的抛尸行为、路线与地点,特案组也提出来几个疑点:
第一个疑点,凶手将被害人的尸体切成2000多个小块,意图应该是想要不留痕迹地毁尸灭迹。凶手可以选择把尸块冲进下水道,或者以其他隐秘的方式处理。
可是凶手偏偏用大包装尸块,又选择抛尸在闹市,这是为什么?
第二个疑点,是于教授提出来的“心理安全区”的问题。
心里安全区,是指家中,学校,工作单位或者经常去的地方,乃至于经常活动的路线等。这些熟悉的地方都属于个人的心里安全区范围。
一旦人离开这个心理安全区,就有可能会感到陌生和不安。
凶手抛尸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摆脱嫌疑。按理说凶手应该把切碎的尸块抛得远远地,避免和自己扯上关系。
这个抛尸距离因人而异,可最起码也不应该抛尸在凶手自己的心理安全区范围内。
可是对于这件案子来说,凶手抛尸的地点就围绕着金城大学,我们判断凶手应该就是住在这个范围之内,或者不太远的附近。也可以说,这里就是凶手的心理安全区范围之内。
因为如果凶手不是住在这附近,他完全没有必要将全部尸块抛在这条路线上。凶手完全可以将尸块分别抛在更远的地方。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尸块就好比是一个炸弹。凶手非但没把炸弹抛远,反而就仍在自己家的后院,凶手这么做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于教授向佘庆礼局长,一一介绍了我们几个特案组成员。
随后我们入驻金城警局之后,佘局长还腾出来很大一间屋子,专门作为调查1·29案件的办公室。
金城警界的各路精英,都已经在警局集合,等待着于教授调兵遣将。
十三年前参与调查的大部分警员都已经老了,有的甚至已经退休。
金城警局的精英刑警,也几乎都是新生代的年轻人。
这些人听说,能够参与1·29碎尸案的侦破,一个个也都是非常激动。
因为这宗悬案,曾经都是他们在警校时听说过的传奇案件。在刑事侦查课上,也都被当做案例提起过。
对于他们来说,能够参与调查这起案件,是一种荣誉的象征。
听苏童说,于教授为了能够申请特案组侦办此案,也是顶着上面很大压力。
为了这个案件,所有人都铆着一股劲,我就更加不能懈怠了。
虽然身体不适的症状,依旧十分明显,但是我必须咬牙挺过去。
特案组到达之后的下午,我们立即马不停蹄地要去曾经的抛尸现场看一看。
十三年已经过去,金城的变化日新月异。可是无论如何,勘察一下凶手曾经抛尸的地方,还是很有必要的。
凉妹和苏童,在和金城警方抽调过来的精英,开会讨论案情。
白橙开着警用吉普车,载着我和于教授、马神探、还有佘局长开向了金城大学附近。
我们要去的第一个地点,是距离金城大学最近的抛尸地点——金大东路。
一路上我留意了一下金城的风貌。这里曾经是古时候的都城,所以有很多历史悠久的老建筑,非常漂亮。曾有诗云:龙蟠虎踞金陵郡,古来六代豪华盛。
但是金城的马路两旁,栽种着许多树木。
这些树的品种应该是悬铃木,就是法国梧桐。也许是下午光线暗的关系,那些树木总让我觉得金城的街道有点阴森,叫人心里瘆得慌。
车行一路上还算畅通,我们很快就到了金大东路,这里紧挨着金城大学的东大门。
佘局长指着这条街道说:“十三年前这条路没有这么宽阔,两旁的商户也没有这么多。”
随后佘局长又带着我们来到路旁的一个大垃圾箱附近,佘局长说:“这里曾经是一个垃圾堆,装有死者艾清骨头的双肩牛仔包,就是在这个地方被发现的。”.
看着眼前垃圾箱的地方,我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凶手抛尸的场景。
可能是在夜深人静的晚上,也可能是在街上没有人烟的清晨,凶手来到这个地点,将装有骨头的背包仍在了垃圾堆。
马神探对佘局长说道:“还记得当年,我们对凶手抛尸的推论吗?”
佘局长说道:“当然记得,凶手的抛尸路线,围绕着金城大学附近。装有尸体碎块的包裹很沉,所以凶手应该是有自己的交通工具。”
“自行车或者摩托车?”我说。
“我觉得自行车的可能性大一些吧?自行车几乎没有什么噪声,被人注意的几率小。再说十几年前摩托车也很贵。”白橙试着分析道。
马神探点点头说道:“没错,当年我也猜想,凶手抛尸使用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
于教授说道:“在抛尸工具这一点上,我倒是有些不同看法,我觉得凶手也可能是乘坐公交车。”
听了于教授的说法,我不禁觉得有些恐怖。
试想一下:公交车里面,一个手里捧着黑色塑料袋的人,你能想象那不透明的袋子里装的是一大包人肉碎块?
“乘坐公交车带着尸块?不担心尸块有味道吗?”我提出疑问。
于教授说道:“别忘了,那些尸块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被煮过的,可以祛除一些腥臭味。而且当时还是冬季,味道没有那么容易被发现。”
马神探说:“现在看来确实有这个可能性。”
听了于教授的分析,我的心里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如果凶手敢乘坐公交车抛尸,那得需要多么强悍的心理素质?
不过后来仔细想想,凶手的心里素质一定是异常强大的。要不然怎么可能仔细地把尸体切成那样规整的小碎块?
光是尸块就有2000多,如果是凶手一人作案,可是要切很久的。
要知道,碎尸可不是剁饺子馅,碎尸者要承受的心里压力,肯定远远超乎常人的想象。
道路的对面就是金城大学,金大的校区很大,但是现在的建筑格局和十三年前也没有差太多。
勘察完毕金大东路垃圾堆的抛尸现场,随后我们又去了二龙桥,友谊路建筑工地等抛尸地点。
这个抛尸路线很长,所以特案组认定凶手有抛尸用的交通工具。
不然的话,步行带着尸块太沉,而且步行所花费的时间比较长,抛尸过程容易被人发现。
但是针对凶手的抛尸行为、路线与地点,特案组也提出来几个疑点:
第一个疑点,凶手将被害人的尸体切成2000多个小块,意图应该是想要不留痕迹地毁尸灭迹。凶手可以选择把尸块冲进下水道,或者以其他隐秘的方式处理。
可是凶手偏偏用大包装尸块,又选择抛尸在闹市,这是为什么?
第二个疑点,是于教授提出来的“心理安全区”的问题。
心里安全区,是指家中,学校,工作单位或者经常去的地方,乃至于经常活动的路线等。这些熟悉的地方都属于个人的心里安全区范围。
一旦人离开这个心理安全区,就有可能会感到陌生和不安。
凶手抛尸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摆脱嫌疑。按理说凶手应该把切碎的尸块抛得远远地,避免和自己扯上关系。
这个抛尸距离因人而异,可最起码也不应该抛尸在凶手自己的心理安全区范围内。
可是对于这件案子来说,凶手抛尸的地点就围绕着金城大学,我们判断凶手应该就是住在这个范围之内,或者不太远的附近。也可以说,这里就是凶手的心理安全区范围之内。
因为如果凶手不是住在这附近,他完全没有必要将全部尸块抛在这条路线上。凶手完全可以将尸块分别抛在更远的地方。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尸块就好比是一个炸弹。凶手非但没把炸弹抛远,反而就仍在自己家的后院,凶手这么做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