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章 最好的抓捕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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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城区中段交界处,依然是路口街头位置。
“还没有消息?”
“尸体都没找到?”
“特娘的确定都把眼线放出去了?”
“效率、效率啊!整整四队人马,治印司所有人手,除了扫地做饭看大门的,全部都在这里,到现在为止竟然连对方的作案痕迹都找不出来?都是干什么吃的……不对,是不是只知道吃了,一帮饭桶、饭桶、饭桶!”
黑棚马车前,好似进入暴走模式的耿轻侯啪啪锤着双手,不断走来走去,时而抬头看看天色,时而骂骂咧咧,整个人宛如热锅上的蚂蚁,又好似进入发.情期的野兽动物,显得异常狂躁。
不过一旁几名手下对此状况似乎早已见怪不怪,并没有因此就畏惧沉默,其中一人还无奈开口劝道:“老大你就歇歇吧,不要转了,转的我眼都晕了。而且从其他城区调动人手过来,也是需要时间的,哪那么容易就能找到对方行踪痕迹啊。”
“是啊,老大,你就放心吧,曲老二不是已经去控制城门了嘛,他们跑不了的。”
“你们知道个屁!”耿轻侯暴躁斥道,“作案时间仅仅只有两刻钟,这说明什么?说明对方不贪,很聪明、也很理智!再从此前故意泄露画像将夜倾城局面彻底搅乱,引开我们注意力这点来判断,对方明显是有通盘完整计划的。”
“现在是最好的抓捕时机,若是错过了,无论对方接下来是化整为零分散撤退,还是就地隐藏等到明天天亮城门开启时,大摇大摆离开。我们都只能在这傻站着干瞪眼,不可能再找到这一网打尽的大好机会……”
话音未落,嗒嗒急速马蹄,一匹奔马迅疾驶来,尚未靠近马上之人便呼喊道:“老大,有消息了!”
耿轻侯闻言精神顿时为之一振,顾不得再去训斥那几个长松口气的愚笨手下,大步迎上:“干,总算是来了……说!在哪?”
“在青乔街一栋小楼内,是老白他们发现的,已经通知其他三队包围过去了。”
“什么时候发现的?对方一直待在那没有跑路?”
“没有,听老白他们说对方好像起内讧了,在房外都能听到里面的争吵声。”
“哈哈,天助我也!青乔街,那不就是南边几条街嘛,快,你赶紧去通知老白他们,在我来之前谁也不许擅自动手!”
“是!”
一问一答间,马上骑士甚至都没来得及下来,闻听吩咐后干脆调转马头,嗒嗒马蹄声再次,再次匆匆离去。
耿轻侯亦是头也不回的挥手:“快快快,跟我过去!”说罢也不管身后那几名手下,急不可耐的迈步冲向南边街道。
也就好在那几人都是有修为在身的修印师,否则还真就不一定能跟得上。疯狂奔驰间,短短数分钟便急速掠过几条街道,也就在这时,
“老大,呼哧……老大停下,我们走这边!”
耿轻侯闻言愕然回头,看着在个巷道旁双手撑膝、大口喘息的机灵少年,不由怒骂道:“你小子怎么跟过来的,不是让你看好马车与八音天机仪的吗?”
“嘿嘿,呼哧,在夜倾城里面,哪个不开眼的小贼敢动我们治印司的马车啊。”偷摸着跟过来的机灵少年贼笑着,说罢看着脸色一黑的耿轻侯,连忙指向身旁巷道,“老大,这里我曾经来过,从这条巷子抄近路能直接到青乔街。”
“哈哈,算了老大,就带上小虎吧,他今晚可是立了大功的,是员福将。”
“福个屁,这小子就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耿轻侯骂道,随即看着讪讪嘿笑不住挠着后脑勺的机灵少年,大步走回,没好气挥手,“还傻笑着干什么,赶紧带路,回头再找你算账!”
“是,老大。”少年闻言一个激灵,随即就笑的更欢了,显然是明白耿轻侯已经同意他继续跟着了,不敢怠慢,就像是领了个什么了不得的任务,一刻都不耽误,转身就蹿进了巷道。
不过只行进了约莫几分钟时间,在前带路的机灵少年身子蓦地一轻,被人一把揪住衣领扔到了后面。
“呃老大,还没到……”却是忽然闭嘴不言了,因为少年看到了耿轻侯郑重凝眉的神情,后者鼻梁动了动,抬起手臂,跟在后面的那几名手下瞬间按刀散开,由极动转为极静,各站方位,好似张渔网无声踏步,缓缓向前推进。
继续行进了约莫十余丈距离,在个有些跳闪的路灯照耀下,一幕好似狂风过境的灾难场景出现在几人面前。
两侧巷道墙壁大面积倒塌,满地砖块碎石,一辆撞成烂木堆的马车倒在一旁,几具人形身影包括一具马匹躯体静静躺在地上,寂然不动。稍微走的近些,还能听到滴答滴答类似水滴的声音,那是从一具歪斜钉在墙壁上的身影处传来,殷红遍地……这也就是耿轻侯警惕的原因。
“果然是血腥臭味。”抽了抽鼻子,耿轻侯不以为意的撇嘴道。
除开那有些愣神的机灵少年,其余几人早就围了上去,四处查探了番,迅速回禀道:“老大,一共四具男尸,除了个似乎是车夫身份的凡人外,其余三人应该都是修印师。恩,还有个西方长毛,就是被钉在墙上的那个。”
“西方长毛?”耿轻侯微一挑眉,有些讶然的看过去,果然是在钉在墙上那道歪斜身影上,看到了有别于东方人的亚麻色披肩长发。
“这几人我认识。”另外一名手下指着地上那被弯刀捅穿心脏要害的老者尸体,接过话题道,“他叫老梁,外号噬魂野叟,有印师高阶的实力,经常出没在石狮沟街道那边。他有两个结拜兄弟,一个外号叫独狼,就是那边被一刀抹脖子的那个。还有一人叫麻子,他不在这里,但那边有几块被腐蚀的破烂衣料,应该是他的没错,也不知是不是跑了。这三人聚在一处行事邪异,经常干些黑吃黑的勾当,杀人越货是常事。不过手脚比较干净,一直没找到什么把柄。”
“噬魂野叟?”耿轻侯想起什么,踏前几步俯身看着老者尸体,咂嘴摇头,“啧,还真是他。这老小子我以前见过,油滑胆小,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溜之大吉,怎么今天就栽在这儿了呢。”
这语气当然不是惋惜,而是红果果的幸灾乐祸。又前走几步,看着那几块被腐蚀的破烂布料,不由笑了,“哈,干的漂亮。那麻子没跑,只是尸骨无存了而已,死在那老小子的噬魂血爪之下了。”
说罢环顾周遭,看了看几人尸体位置,又瞧了瞧那被钉在墙上的西方长毛,目光闪动,若有所思的看向一侧废墟墙壁,指了过去,“去那边看看,有没有人或者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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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城区中段交界处,依然是路口街头位置。
“还没有消息?”
“尸体都没找到?”
“特娘的确定都把眼线放出去了?”
“效率、效率啊!整整四队人马,治印司所有人手,除了扫地做饭看大门的,全部都在这里,到现在为止竟然连对方的作案痕迹都找不出来?都是干什么吃的……不对,是不是只知道吃了,一帮饭桶、饭桶、饭桶!”
黑棚马车前,好似进入暴走模式的耿轻侯啪啪锤着双手,不断走来走去,时而抬头看看天色,时而骂骂咧咧,整个人宛如热锅上的蚂蚁,又好似进入发.情期的野兽动物,显得异常狂躁。
不过一旁几名手下对此状况似乎早已见怪不怪,并没有因此就畏惧沉默,其中一人还无奈开口劝道:“老大你就歇歇吧,不要转了,转的我眼都晕了。而且从其他城区调动人手过来,也是需要时间的,哪那么容易就能找到对方行踪痕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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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个屁!”耿轻侯暴躁斥道,“作案时间仅仅只有两刻钟,这说明什么?说明对方不贪,很聪明、也很理智!再从此前故意泄露画像将夜倾城局面彻底搅乱,引开我们注意力这点来判断,对方明显是有通盘完整计划的。”
“现在是最好的抓捕时机,若是错过了,无论对方接下来是化整为零分散撤退,还是就地隐藏等到明天天亮城门开启时,大摇大摆离开。我们都只能在这傻站着干瞪眼,不可能再找到这一网打尽的大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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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轻侯闻言精神顿时为之一振,顾不得再去训斥那几个长松口气的愚笨手下,大步迎上:“干,总算是来了……说!在哪?”
“在青乔街一栋小楼内,是老白他们发现的,已经通知其他三队包围过去了。”
“什么时候发现的?对方一直待在那没有跑路?”
“没有,听老白他们说对方好像起内讧了,在房外都能听到里面的争吵声。”
“哈哈,天助我也!青乔街,那不就是南边几条街嘛,快,你赶紧去通知老白他们,在我来之前谁也不许擅自动手!”
“是!”
一问一答间,马上骑士甚至都没来得及下来,闻听吩咐后干脆调转马头,嗒嗒马蹄声再次,再次匆匆离去。
耿轻侯亦是头也不回的挥手:“快快快,跟我过去!”说罢也不管身后那几名手下,急不可耐的迈步冲向南边街道。
也就好在那几人都是有修为在身的修印师,否则还真就不一定能跟得上。疯狂奔驰间,短短数分钟便急速掠过几条街道,也就在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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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轻侯闻言愕然回头,看着在个巷道旁双手撑膝、大口喘息的机灵少年,不由怒骂道:“你小子怎么跟过来的,不是让你看好马车与八音天机仪的吗?”
“嘿嘿,呼哧,在夜倾城里面,哪个不开眼的小贼敢动我们治印司的马车啊。”偷摸着跟过来的机灵少年贼笑着,说罢看着脸色一黑的耿轻侯,连忙指向身旁巷道,“老大,这里我曾经来过,从这条巷子抄近路能直接到青乔街。”
“哈哈,算了老大,就带上小虎吧,他今晚可是立了大功的,是员福将。”
“福个屁,这小子就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耿轻侯骂道,随即看着讪讪嘿笑不住挠着后脑勺的机灵少年,大步走回,没好气挥手,“还傻笑着干什么,赶紧带路,回头再找你算账!”
“是,老大。”少年闻言一个激灵,随即就笑的更欢了,显然是明白耿轻侯已经同意他继续跟着了,不敢怠慢,就像是领了个什么了不得的任务,一刻都不耽误,转身就蹿进了巷道。
不过只行进了约莫几分钟时间,在前带路的机灵少年身子蓦地一轻,被人一把揪住衣领扔到了后面。
“呃老大,还没到……”却是忽然闭嘴不言了,因为少年看到了耿轻侯郑重凝眉的神情,后者鼻梁动了动,抬起手臂,跟在后面的那几名手下瞬间按刀散开,由极动转为极静,各站方位,好似张渔网无声踏步,缓缓向前推进。
继续行进了约莫十余丈距离,在个有些跳闪的路灯照耀下,一幕好似狂风过境的灾难场景出现在几人面前。
两侧巷道墙壁大面积倒塌,满地砖块碎石,一辆撞成烂木堆的马车倒在一旁,几具人形身影包括一具马匹躯体静静躺在地上,寂然不动。稍微走的近些,还能听到滴答滴答类似水滴的声音,那是从一具歪斜钉在墙壁上的身影处传来,殷红遍地……这也就是耿轻侯警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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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长毛?”耿轻侯微一挑眉,有些讶然的看过去,果然是在钉在墙上那道歪斜身影上,看到了有别于东方人的亚麻色披肩长发。
“这几人我认识。”另外一名手下指着地上那被弯刀捅穿心脏要害的老者尸体,接过话题道,“他叫老梁,外号噬魂野叟,有印师高阶的实力,经常出没在石狮沟街道那边。他有两个结拜兄弟,一个外号叫独狼,就是那边被一刀抹脖子的那个。还有一人叫麻子,他不在这里,但那边有几块被腐蚀的破烂衣料,应该是他的没错,也不知是不是跑了。这三人聚在一处行事邪异,经常干些黑吃黑的勾当,杀人越货是常事。不过手脚比较干净,一直没找到什么把柄。”
“噬魂野叟?”耿轻侯想起什么,踏前几步俯身看着老者尸体,咂嘴摇头,“啧,还真是他。这老小子我以前见过,油滑胆小,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溜之大吉,怎么今天就栽在这儿了呢。”
这语气当然不是惋惜,而是红果果的幸灾乐祸。又前走几步,看着那几块被腐蚀的破烂布料,不由笑了,“哈,干的漂亮。那麻子没跑,只是尸骨无存了而已,死在那老小子的噬魂血爪之下了。”
说罢环顾周遭,看了看几人尸体位置,又瞧了瞧那被钉在墙上的西方长毛,目光闪动,若有所思的看向一侧废墟墙壁,指了过去,“去那边看看,有没有人或者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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