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书小说网 > 喜福会 > 男人不是牢靠的支架

男人不是牢靠的支架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男人不是牢靠的支架

    ——映映圣克莱尔的故事

    一

    女儿把我安顿在她新房子里最小的一间屋子里。“这是客房!”丽娜以标准的美国式自傲说。

    我笑了笑。按中国的思维,客房应该是最好的卧室,她应该把自己的那间卧室作客房才对!但我没吭声。她的智力,就像一只无底的深潭,石头扔下去,连扑通一声都听不见。

    尽管我爱我的女儿,一度她与我共有一个身子,共有一个思维,但她出生了,就像一条鱼一样从我身上滑出去了。从此,我只能站在岸边看着她滑翔。我必须把我的故事告诉她,这是唯一的一个钻进她身子,把她往安全地带拖曳的办法。

    她这间封闭狭窄的房间,活像一只棺材。我原该提醒她,这里无论如何不能作婴儿室。后来一想,她才不会听我的呢。而且她早就有言在先:不要孩子。她和丈夫终日忙于应付画那些永远有人会建造、也永远有人会进去的玩意,根本无暇考虑什么生孩子。有一个我者发不好音的词,讲的就是他们这号人,那个字怎么说来着?叫“拿酸”对“拿酸”!

    一次女儿偶然听我讲了这个词,当场哈哈大笑。要她还是个小孩子,我一定会为她如此没有礼貌而给她个耳光,可现在,不行了。如今,我得靠她和她丈夫资助我以应付日常开支。因此有时,我从他们手里接过钱时,总感到很烫手,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怎么也弄不明白,画出那么一大堆华而不实的房子有什么用?里面放的尽是些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玩意。我的女儿很有钱,可她家里的一切,都是华而不实的,只为了好看,有的甚至连好看都谈不上。瞧我床边这只茶几,一根细脚伶什的黑支架,支着一张沉甸甸的白色大理石台面。明眼人一看就该明白,这张桌子头重脚轻,上面根本不可能再置放什么东西。而这张茶几上,颤巍巍地放着一只只够插一朵花的蜘蛛脚一样细的花瓶。只需稍稍摇动一下茶几,花瓶就会倾倒。真是险乎乎的。

    在这幢房子里,我看见许多险象,而我女儿却对此浑然不觉。我对某些预兆,是很敏感的。

    二

    多年以前,当我还在无锡,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时,我是很厉害的。中国人的厉害,就是泼野而固执。我终日满脸笑容,对一切都感觉良好,好得听不进任何其他的话语。小小的我,长得很漂亮,我有着小巧的脚,这令我很自负。我在铺着鹅卵石的小径上迅跑,蹦跳,不知磨破了多少双昂贵的外国小牛皮皮鞋。

    我还常爱散开自己的发辫,每逢这时,我母亲便会摇摇头责备我:“啊呀,映映,你就像湖里的落水鬼一样!”

    落水鬼,是指那些投河自尽的女鬼,她们或为失身或为冤屈而投水,传说中,她们就是这样披头散发的。我听了只是一味痴笑。妈很宠我,我长得与她很像,所以她叫我映映,清晰的映象的意思。

    我们家是无锡的首富之一。我们家有几十间房子,每间房间,都置放着沉重讲究的桌橱,上面装饰着玉香炉或玉制香烟罐,它们作为房间的点缀,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可在我,这些玉制香烟罐,不过是一般盛香烟的器皿。有次我和哥哥,就拿了其中一只五罐,把香烟一倒,就去大街上用它来舀阴沟里的脏水,希望能从中舀到什么宝贝,把自己也弄得和市井上的孩子一样脏兮兮的。

    我们的家十分豪华,丝地毯、古董、象牙雕刻等等,应有尽有。可现在当我回忆起我们老家时,给我印象最深的,却还是那让我用来舀阴沟水的玉烟罐,我不知道握在我手里的是一件珍宝。

    关于我的老宅,还有一件令我记忆犹新的事。

    那年我十六岁,逢我最小的姑母出嫁,家里宾客满堂,热闹非凡。座上有一位新宾客,是新郎的朋友,他比我的大哥还要大一点,按辈分,我叫他叔叔。他酒有点喝多了,脸膛通红。“映映,”他嘶哑着嗓子对我说“你吃饱了吗?”

    猛一下受到众人的注意,我有点不好意思,讪讪地向他笑了一笑,心想他大约会拿出些什么特别的好吃的甜食给我。岂料,他却捧出只西瓜往桌上一放。

    “xx瓜!”说着,他操起一把刀按在西瓜上。只听“扑”一下,那熟透了的瓜一剖为二,他刚咧嘴狂笑起来,并露出一颗金灿灿的牙齿。满桌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我窘迫得满脸通红,不明白他们笑的什么。

    真的,尽管我任性,但我却还纯真,我一点也不明白开瓜这一动作,到底隐喻着什么。直到六个月后我嫁给这个男人的当晚,他喝得醉醺醺地逼上来说“xx瓜啰,xx瓜啰”我才明白“xx瓜”的含义。

    那是个十恶不赦的坏男人,直至今天,我一想到他就要恶心。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嫁给这个男人?这一切,全是因着小姑母的婚礼而引起的。

    婚宴次日清早,大多数来赴宴的宾客都告辞了,因此到了晚上,我和我的同父姊妹们,都觉得家里一下子冷清了下来。我们围桌坐着,边喝茶嗑瓜子边聊天。

    我的那些同父异母的妹妹们,是父亲的姨太太们生的,而我,是正室所出。我们也谈到男孩子们。我的那些妹妹们,对生活中的一切,都无太高的企望,包括对自己的婚姻。

    当她们问及我的择偶标准时,我只是傲然地回答道:“我一个也看不上。”

    我说这话,并不是因为那些男孩子没有注意我,我是很知道如何吸引异性注意的,并赢得了他们赞美的。只是因为我一直自视过高,以至没有任何一个男孩子,我以为是可我心的。

    人的思想有两种来源,一种是先天的,由父母甚至你的祖先遗传给你的,还有一种来源于别人的灌输。不知为什么,当我在嗑着瓜子时,我又想到前晚,那个大叫“xx瓜”的男人。正在此时,窗外一阵大风,把桌上一朵插花的花茎吹断了。突然我有一种预兆,我将嫁给这个男人了。当这个念头在我脑中一冒时,我觉得的不是兴奋,而是意外,我很惊奇自己怎么会生出这样一个预兆的。

    当晚的饭桌上,我就听见父亲与姑母姑夫在谈论这个男人。后来好几次,我在姑夫家的院子里,发现他在对面他家的院子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每逢此时,我便也抬眼与他对斗,不甘示弱。

    我女儿并不知道,多年前,我曾经结过一次婚,早在她出世的二十年前。

    她当然也不知道,那时,我有多漂亮,远比今日的她要漂亮,不像她那样,长着一双乡下人一样的横阔竖大的大脚‘和得自他父亲的大鼻子。直至今日,我的皮肤依旧细腻光滑,体态纤巧,犹如姑娘。只是在我微笑时,嘴角已刻上深深的皱纹。

    而我的纤小的双足,以前得到多少人的赞美,现在,它们却是肿胀的,脚跟开裂,胼着老茧。而我的一度明亮闪烁的十六岁的眼睛,如今已是布满黄斑,呆滞晦暗。

    但我的目力几乎仍能洞察一切。只要我想知道,我仍可以透过女儿的饭碗壁,看见她还留剩几颗米粒。

    就在我婚后的某个下午,在风光旖旎的太湖上,我记得似乎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爱上他了。他用手轻轻托起我的下巴,抚摩着我的面颊,说:“映映,你有一对老虎一样的眼睛,在白天,它们养精蓄锐,一到晚上,便成了火眼金睛。”

    我一点也笑不出来,哪怕他是在做诗,这样的诗句也太蹩脚了。我只觉得心里,某种希望已摇摇欲坠。当你已将自己的身体与某人连结在一起,而你的心,却无法与他沟通时,你常会有这样的感觉。可我多多少少,已开始爱上他了。

    我变了,变得连自己都觉得陌生。我为了他打扮自己,不断更换自己的发式,在床第间展示自己的魅力,希望能生个儿子。

    就是在游太湖的那个晚上,他种下了这个孩子。我的预兆又灵验了,我知道那是一个男孩子,我能在自己子宫里看见他:他长着与我丈夫一样的大而分得开开的一对眼睛,细长的手指,丰满的耳垂和宽阔的额头。

    或许因为我一直过得太快乐了,于是,我逐渐不断尝到痛苦,可哪怕我在最快乐的时候,我的眉毛上端,也总跳动着一种怯然和不安,渐渐地,这种不安开始下移,一直潜到我心里,而且,开始变成现实。

    我丈夫为着生意上的一些事务,开始去北方旅游,那是在我们结婚以后不久,可是直到我的肚子隆起时,我们的旅途还没结束。

    北边的风是寒冷的,它吸入骨髓,血液都会为之凝冻,这股呼啸而过的朔风,把我丈夫也从我的床上挟持走了:我从小姑母那里得知,他姘上了一个戏于。

    这样熬了一阵,当我逐渐已由对他失望变得憎恨他时,我的小姑母又告诉我,他还有好多姘妇:舞女,美国太太,妓女,甚至他的一个比我还要年轻的表妹,她神秘地去了香港不久,我的丈夫也一下不见影踪了。

    这一切我都应该跟我女儿丽娜说一说:我曾是那样漂亮且富有,任何男人都梦想着能得到我,可我却遭到自己丈夫的冷落和遗弃。那年我只有十八岁,可青春却已离开了我。一度,我真想投水自尽,做个披头散发的冤鬼。我也该告诉丽娜,正因为我恨死了这个男人,所以我杀死了子宫里的孩子。

    堕胎在中国,算不上犯罪,可当时在我,总有点手软,但想到那是那可恶的坏蛋留在我体内的孽种,我就咬咬牙要将它去掉。当护士们从我体内取出这团已没有生命力的血块时,她们问我如何处置它,我塞给她们一张旧报纸,让她们像鱼贩子一样,把那血块往报纸里一裹,然后往太湖里一扔就得了。

    现在,在我的女儿丽娜眼中,我完全是一个小老太婆了,那只是因为,她用肉体的眼睛来看我。如果她学会用心灵的眼睛来看我的话,她将会看见一个雌老虎般的女人,那她就得小心点了。

    三

    我出生的那个虎年,可真是个坏年头。反正那年挺晦气,农村里瘟病蔓延,城里人心惶惶,那年出世的婴儿都养不大

    这个瘟神足足在边上逗留了四年,可我,却奇迹般地在它的阴影下活了下来,那是在好多年以后,我已长大成人时,妈才告诉我的。

    自从丈夫背叛我之后,我开始变得心灰意懒,成天披头散发就像落水鬼一样。

    我干脆把衣服覆盖在镜子上,连镜子都不愿照了。终于,我离开了夫家,回到自己娘家去了。

    后来,我住在上海郊区的一个堂叔家里,在那里无所事事地过了十年。

    他们全家待我很好,因我是作为堂叔的干女儿而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他家的房子已是很旧了,挤着三房人家,但我并不是为贪恋享福而去的,我去那里,寻到一份我追寻已久的安宁和古朴之风。在那里,来往的亲戚,都是一些土头土脑的农人,我们就在油腻昏暗的厨房里进餐,稍不留神,苍蝇就会黑压压的、赤豆般一片地停在你的饭碗上。

    我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了十年,不再是一个姑娘而成了个遭遗弃的妇人。我开始向往城里的生活。那里的人,就像乡下的苍蝇一样,黑呼呼地一簇一簇,到处都是,那里,男女的交往随便且无人理会。

    我穿上时新的套裙,烫起了头发,把自己重新包装了一番。我对多年闲散在家的生活已厌倦了,于是,我决定做个职业妇女,我当上了售货员。

    我重又变得漂亮迷人了,这本身是上苍赋予我的礼物。我的穿着,甚至比商店里出售的更昂贵更讲究。我勤勤恳恳地做着自己的本分工作,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克利福德圣克莱尔,这个大个头白皮肤的美国男人,是来我们店里买削价衣服时与我相识的。

    “圣克莱尔先生。”他用英语自我介绍。

    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有一种预感:我会嫁给他的。

    “这样的名字,挺像圣人的:圣彼得、圣约翰”他接着用蹩脚的汉语说。

    当时我对他既不喜欢也不讨厌,反正无所谓,但是我却十分清晰地明白在我和他之间,总会有点什么。

    圣克莱尔以他独特的方式追求了我四年。虽然我不是老板,可他总是客气地招呼我,与我握手时,久久握住我的手不放,以至在他的汗湿的手掌里,我的手也被握得湿津津的。他仪表端庄,干净整洁,直至我们结婚后,他还保持着这种良好的仪态。只是他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外国人特有的臊味,怎么洗也洗不掉。

    他很殷勤,太殷勤了。他经常送我一些小玩意儿:银质打火机,车玻璃制的胸针等等。他送我这些小玩意时的神情,活像一个百万富翁把什么稀罕之物送给一个乡下姑娘似的。

    我倒不是存心搭架子,只是我从小家境富裕,好东西我实在见得太多了,别人甚至都无法想象。但我还是每次都有礼貌地接受了他的礼物,并表示恰到其分的感谢,不冷漠他,也不鼓励他。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嫁给他的,所以,我便把这些毫无价值的小玩意儿,小心地包上后存放在一只盒子里。

    女儿丽娜一直以为,是她爸爸,把我从那贫困的生活中解救出来。她既对又错。

    丽娜不知道,她父亲像狗等在肉店前一样,足足耐心地等了我四年,最后我是怎么答应他的求婚的?那是直到1946年的事。

    一封天津来信告知我,我丈夫死了。在我未打开信以前我就知道,他一定是死了。果然,他是死了。他被一个年轻的女佣人杀死了。在他玩厌了又企图把她扔开时,她用一把利刃刺死了他。

    我想我早忘记他了,但一旦得到他的死讯,我还是觉得一阵钻心的痛苦:这个好色鬼,什么香的臭的都往床上拉,连佣人都要,现在好吧,活该呀!痛苦过后,我又感到一片无垠的空虚。

    立时我决定了,我决定让圣克莱尔娶我。

    圣把我带到美国来,这里的居室,比我在中国住的更小。穿着大号的美国衣服,做一切原该是保姆干的活,笨拙地卷着舌头讲外国话,学习过西方的生活。我还生了一个女儿,她似与我隔着一条河,我永远只能站在对岸看她,我不得不接受她的那套生活方式,美国生活方式。

    这一切,我也只能听之任之,时间久了,我也漠然了,无所谓了。我再也不是一只生龙活虎的雌老虎了,早在我答应嫁给圣克莱尔时,我已只是一个没有人气的活鬼了。

    我能大言不惭地对女儿说:当时,我爱你爸爸吗?确实,这个男人每晚暖着我的双脚,称赞我烧菜的手艺,当我给他生了个小虎女,当我重番拿出我小心保存好的那些他送我的小玩意时,他竟感动得哭了。

    我怎能不爱他?但是,那再也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的爱,那只是一种幽灵般的爱。你知道什么叫幽灵吗?那种触不到摸不到,虚无飘渺的影子

    不过现在,我很爱圣,我们互相深爱着。我对他倾诉了多年来一直隐藏着的过去。现在,我该把这一切也告诉我女儿,我不甘心把这一切带入坟墓。

    这就是我要做的。多年的磨难和痛苦,令我对一切预兆更加敏感和灵验。我得用痛苦的尖角去戳痛我女儿,让她醒悟过来。她会与我今起来的,因为我俩都属虎,斗本是老虎的本性,但我会斗胜她的,因为我爱她。

    我听见,楼下女儿在与她丈夫讲话,那纯属毫无内容的泛泛之谈,他们只是貌合神离地生活在一个屋顶下。

    早在花瓶砸碎以前,我就知道茶几会掀倒,花瓶会打碎,女儿会上楼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