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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成了男人

作者:一网一网没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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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难过啊!想李白想得我寝食难安,写信打电话都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每天春梦连连,自己摩挲搞得二柱睡不好觉,说床晃得太厉害。离十一还有几天呢,妈的,豁出去了,我知道这时候请不出来假,决定铤而走险。我要去上海。

    到了后我给李白打电话,说我给她带了些东西,就放在一楼阿姨那,其实是我自己在那儿等她。她穿着吊带睡衣就下来了,风吹过露出身体的曲线,我笑眯眯地看着她。

    “天哪,哦,我简直不敢相信!”她高兴地搂住我的脖子,跳起来在我脸上亲了两下。我等她,她跑回去换衣服,然后我们去吃饭。

    她要了许多鸡脖子、鸡肝、鹅珍什么的,我发现她不像南方女孩子那样吃甜食,吃得比较辛辣。

    “我家保姆是湖南人,跟我们许多年了。我从小就习惯吃她做的饭菜。为了将就我,爸爸妈妈也得跟着吃。不过,反正他们在家吃的时候不多,总有事。”

    吃饱了,她带我找旅馆住。到她们学校招待所,人家要看证件,李白把学生证掏出来登记。进了房间我扣好门,一把抱住她,亲得她差点没气。松开后她大口喘气,一边用手揉着胸口“你快把我捏爆了。”她高高挺起的双峰骄傲地在我眼前晃动,我忽然觉得口干舌燥。颤抖地伸出手轻轻地握住了那两个肉包。她哼了一声,对我来说无疑是个鼓励,我一把将她抱到床上,解开了上衣。

    她的胸脯像落雪的山丘那样洁白高挺,我张开嘴咬住了上面的红樱桃,她的手一直在揉搓我的头发,我几下子就甩掉了自己的衣物,当我长驱直入时,她竟然亢奋地哼哼唧唧地叫着“用力点!”

    我终于成为男人了,她显然比我谙熟。我趴在她身上喘息,晕眩感好久才褪去。我们从一开始就显示了这方面的无比和谐,以后一次比一次疯狂,什么新鲜刺激的都敢做,她在床上的放浪真是不同凡响。我们有时一起上黄色网站看有什么新花样,有时去保健品商店买些奇趣用品。老话总说女人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打通他的胃。这话错了,女人要抓住男人的心应该先霸占他的床。以后的岁月里我跟不同的女人上过床,但却没有一个如李白这么放荡,这么厚颜,然而也正因为如此,显得别的女人都寡淡,就像想喝酒时端上来的茶水,不够解渴,不够味。

    我告诉她贷款的事,她有点感动,伸手拍拍我的脸“乖孩子!”下午李白出去买“事后药”因为我没戴套。

    我在这里一直呆到十一结束。她经常逃课陪我出去逛,我们走了南京路,外滩,去宜家、港汇买东西,我体味着上海,用各种方式感知着上海,我从小就充满了憧憬与向往的上海啊。快走的时候我们去上海书城买了本痞子蔡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我们俩用笔在扉页上写上了“十月五日冷雪松和李白同购”因为我们也是网恋,与第一次亲密接触有诸多相似处,所以买来见证我们的爱情。

    当然许多时间我们都是在床上度过的,有时一晚上要来几次。什么叫欲仙欲死?后来我觉得精神都有些恍惚了,走路时脚发飘。我告诉自己不能这样,可是漏*点像涨潮的海水一样,转瞬就把理智的堤坝冲垮了。

    所以当我回学校时,金垒和林林都不认识我了,瘦了一圈,人也黑了不少,大概是逛街被太阳晒的。

    尽管金垒安排了人替我点卯,我逃课的事还是被系里知道了,孙玉文一点没客气,把我的级队长给抹了。不当就不当,在我心里,李白比什么都重要。

    金垒和林林叫我喝酒,他劝我说“兄弟,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你可得保重身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靠,几天没见,怎么这么有文化了呢?还一套一套的,你把酒禁了我看看!你没听说过‘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金垒感慨地说“情种,你就是情种一个!”于是他和林林端起酒杯敬我。

    寒假快到了,李白邀我去上海过年。这就得跟妈妈讲了,她听说我有女朋友了,马上就不高兴。待听说我要去上海过年,就更加不满。临了撂下狠话“你去就别认这个妈了,养了你二十年,有对象妈都不要了!”我有点为难,李白又打电话来催,她租好了房子,给我买了许多东西,我还是去了。反正妈就我这么一个儿子,再不好她也不能不要我,回来哄哄她就是了。

    这个假期是我记事以来最开心的,和喜欢的女孩在一起,真的像一个家庭。我们去超市买东西,回来做饭。她连内裤都没洗过,所以做饭还得我赤膊上阵。烧糊是难免的事,最后我们去外面吃。

    我担心她总不回家父母担心,她摇摇头“他们知道我跟你住在一起,爸爸说我高兴就好,妈妈说要采取措施,如果万一怀孕要告诉她,不要自己偷偷解决。”我目瞪口呆,随即想到如果是我妈知道我和女生没结婚就住在一起,会什么态度,不禁感慨,还是上海人啊,就是前卫,思想进步。

    这样我萌发了去她家里看看的念头,李白倒是很痛快的答应了。

    如我想象的那般高雅华丽,就是觉得太大了显得寂寥。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家的那架钢琴,三角的,白色。尽管我听李湘讲,在上海即使十分普通的家庭也会给女孩子买钢琴的,但还是有些震撼。

    前几年单身的小姨买了架二手钢琴,开大巴的手也没怎么弹过,后来就一直放在我家,黑乎乎的十分陈旧。所以谁一说钢琴我眼前都会浮现出那老朽的破桌子一样的东西,而今见到的这架钢琴,真的像公主一般。

    她爸爸在家,妈妈应酬去了。她爸是位非常儒雅的中年人,微微发福。看到我,他点点头“小白的同学,你们年轻人聊吧。”不久他也走了。我没想到是这种情况,在我心里,这是女婿第一次登门拜访,按我家乡的风俗,应该准备小鸡蘑菇招待的,他们只把我当作李白的一个普通同学。一头热望扑空了,我非常懊恼。

    李白十分崇拜她妈妈,据说是能力十分强的,极其擅长交际。因为忙,李白也很少见到她。我只见过一次,像周璇一样的女人,精致完美。后来我慢慢发现上海女人都很厉害,也许正因为如此,上海男人才成了居家动物。

    我们还是缠绵于二人世界的生活,我给妈妈打了几次电话,她仍然很生气的。过年了,李白跟我告别,回家去陪她的父母。我一个人,感到郁闷无聊。

    天色很阴暗,我在外滩流连了很久。那一座座经典庄严的建筑仿佛在无声地讲述着这个城市的历史,我最喜欢和平饭店,不仅是它的来历,光听名字似乎就能感受到它的百年风雨。刚健而雍容,令我想象着上海滩如梦般繁华的往日时光。也是从这天起,我决定走遍上海的每一条街,用自己的脚丈量它。

    李白听了我的想法,说没什么好转的,不过你喜欢那就转吧。我们不可能走遍全城,但是可以一个区一个区地逛逛。上海不仅有珠光宝气的一面,也有许多杂乱肮脏的地方。我们走在火车站北的小巷里,当时李白忽然要上厕所。极其狭窄的胡同里两边都是卖小吃的摊位,炸臭豆腐的味道飘得老远。上面晾着洗过的衣物,不时有水滴下来。地上到处都是垃圾痰迹,从厕所出来她一直皱着眉头说太脏,受不了。大概两旁住的就是所谓的“棚户区”居民了,被子衣服都用长竹竿伸出楼外晾晒,一家家都是如此,形成一种独特的景观。

    “看到这些,你失望吗?”李白问我。

    “不失望”我说的是实话。越是这种极大的城市才会有这种现象。我高中的同学田祖业在欧洲读书,他告诉我,许多西方的大都会也是如此。我爱上海,爱它的包容性,最富裕与最贫瘠的都能和平共处在同一片天宇下。那种整齐划一,规范一致的城市一般都是缺乏历史感的新城。

    第二天,李白说什么也不肯跟我出去了,要逛只到她想去的地方逛。女人都是十分爱商店的,我又囊中羞涩,对商店更是反感。还好她不似那些女人,喜欢什么都自己掏腰包,偶尔还给我添置几件。李白穿衣服和我们那些女同学反差太大。夏天她的衣服都是露肩的,吊带都不用,露脐露背不一而足,裙子裤子都是短得可以,颀长的腿子像小鹿一样结实有劲。鞋子常常是透明的,细长的脚在里面看得清清楚楚,走路时脚踝一扭一扭,搞得人心里泛酸。不论是坐车还是买东西,她都会招致不同的目光,男人的眼睛充满暧昧,女人的则明显的很不友善。

    “你可不可以不这样穿啊?”她坚决回答“不可以!”看到那些男人的眼神,她得意地哈哈笑“女人就是应该走在挑起诱惑和拒绝诱惑之间!”我的心情不同,我想脱下衣服把她包在里面,又想狠狠地掐断那些意味复杂的目光。

    冬天她不能那么暴露,但还是打扮得十分魅惑。不管什么天气里面都是裙子,而且绝对不会长过膝盖。丝袜是加厚的,我不认为它能对抗上海阴冷的冬天。外面裹件大衣就是她最保暖的装备了。

    穿衣问题多次抗议未果的情况下,我只好认输。后来发现,我几乎没有哪件事情拗得过她,只要她不让步。我整个人就这样被她吃得死死的。

    我们谈到毕业“你来上海吗?”我当然来上海,我从来没想过去别的地方。我觉得人不在北京上海生活基本就是失败了。她看着我,若有所思。

    回学校的旅程显得特别漫长,我觉得心都放在上海了。没什么事情会吸引我。我生活的目的就是省下钱来买票去看李白,她略微心情有些不好,我都会毫不犹豫地跑过去看她,旷再多的课也不在乎。那时我们没有到上海的直达车,得先坐到北京转,后来才有直达车,我见证了中国铁路运输的进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