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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剑来

作者:可爱的毅先森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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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毅没敢耽搁,在接到吕灵雎的情报后,当天就点齐兵马,向雁门关火速进发。

    任毅才急行军了一天多,就撞上了从雁门飞驰而来的探马。

    “报~”探马在离任毅五米远处一个急刹车,上气不接下气的急速道,“将军,雁门关告急,异族大军十万余人于三日前强攻雁门关,陈校尉见敌军势大,特派小人前来求援!”

    任毅道,“本将知道了,你头前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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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将慕容恪,慕容垂,见过大单于!”两员虎背熊腰的少年将领对着铁木真抱拳道。

    铁木真直接把手中的马奶酒递给二人道,“来,兄弟,干了本单于的坛中酒!”

    慕容恪和慕容垂接过酒坛,一饮而尽。

    “两位慕容将军能够前来相助本单于,吾心甚慰。”铁木真开怀大笑道,“粮草兵甲皆已齐备,井阑和攻城椎本汗也造好了一些比较粗糙的,不过射程还算可以,达到了一百步。”

    慕容恪闻言,笑道,“大单于,我真没有想到你的准备如此充分。”

    “既然如此,在我五千重甲骑兵的配合下,雁门关,必定是我们的囊中之物!”

    铁木真拔出弯刀,大手一挥:“出发!”

    两三日后,雁门关下。

    雁门关守将是张辽父亲麾下的头号勇将,陈安平。

    自从张辽父亲战死后,陈安平这两年时间心里十分憋屈。

    并州刺史丁原在原主将战死后,换了一个脑满肥肠的草包统帅,然后在对阵异族的战争中,从来就没有打过一场漂亮仗。

    就是几方有优势,那个脑残也以穷蔻莫追为由,阻止战士们扩大战果。

    而且那个撒币统帅还荒废武备。要不是自己每天常抓军事训练不懈,这雁门关能不能坚守但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陈安平正坐在营帐内喝闷酒,突然,他看到自己的好兄弟,沈愣一头闯进了营帐。

    陈安平是知道自己这个兄弟的。虽然人看起来傻愣愣的,但是一身用武毫不含糊,遇事沉着冷静,跟愣头青完全不沾边。

    沈愣虽然是自己的好兄弟,但他也不过就是雁门郡里一个游侠首领,在平常的时候,沈愣是十分懂礼数的,能够让沈愣顾不得通报就擅闯营帐的,一定是天大的事情。

    “愣子,发生了什么事?”陈安平问道,“不要急,喝口酒,慢慢说。”

    “安平哥,出大事了,”沈愣上气不接下气道,“我在山中打猎的时候,看到了异族大部队的身影,看人数大概不低于十万人,而且还有攻城器械。”

    “据我估计,异族大军最多再有一日的脚程就要兵近城下了。”

    陈安平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雁门关的常备守军,不过七千人,其中有三千人是骑兵。

    陈安平摸了摸自己一丈多长的长剑,道,“愣子,我们能说什么,都不能不战而降。”

    “剑神出东方,来斩寇边敌。”陈安平道,“愣子,你是

    游侠首领,无论如何,你都要发动你的兄弟们,把贼寇狠狠的咬在雁门关,等待府君救援。”

    沈愣道,“安平哥你放心。我身为一千游侠的首领,会做好大家的工作的。”

    “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我沈愣,不是贪生怕死的懦夫。“沈愣坚定道。

    陈安平微笑着点了点头,就去布置防务了,沈愣也就退出了。

    第二日。

    陈安平穿着精甲,背后挂着那柄一丈多长的宝剑。

    沈愣以手拄着长刀,现在陈安平的左手边。

    城墙上,布满了弓弩手。

    风呼啸而过,城墙上的旌旗猎猎作响。

    博尔术带着五百先头部队,在离城墙大概二百步远处站定,举起弯刀,遥指着陈安平道,“城墙上的人听着!我乃匈奴大单于麾下第二猛将博尔术是也!”

    “尔等最好献城投降,否则,我大匈奴马踏之处,鸡犬不留!”

    陈安平不屑于和他答话,就派了一个小兵道,“那蛮夷听好!你们若是有本事,尽管来攻!要我们投降你们这群贼寇,做梦!”

    博尔术道,“你们既然冥顽不灵,那就死吧!”

    说完,博尔术掉头就走,头也不回。

    陈安平眉头一紧,喝道:“全军准备,敌人要攻城发了!”

    过了也就一炷香左右的时间,先头部队在木华黎的带领下,步兵一部分顶着重盾,一部分抗着云梯,嚎叫着向着雁门关城头冲去。

    其余的部队为井阑和冲车让开了道路。

    井阑和冲车由一个将领打扮的人物指挥着,停在了距离城门两百步远处。

    等到匈奴步兵冲到弓箭射程内后,陈安平并没有急着下令放箭。

    毕竟,盾兵顶在前面,漫无目的的瞎放箭就是浪费。

    等到云梯兵距离城下还有三五米的时候,陈安平下令对着没有盾兵保护的匈奴军阵万箭齐发,并且磊石和沸水不要钱似的向下泼。

    “啊!”匈奴军阵中传出了阵阵惨叫。

    弓箭兵不停的放箭,其他的士兵有的掀云梯,有的扔石头,有的泼开水。

    过了大约两炷香时间,终于有第一个匈奴士兵爬上了墙头。

    “剑来!”陈安平大喝一声,背上的利剑呛啷一声就牢牢的握在了手上。

    银白色的耀眼寒光诉说着这柄宝剑的不同凡响。

    “愣子,看我给你杀一个贼寇!”陈安平大喝一声,神剑嗡嗡作响,斜劈而下。

    “啊!”第一个爬上城头的倒霉匈奴士兵,被陈安平一剑腰斩,跌落云梯。

    “安平哥,干的好!”沈楞也不再拄着自己的战刀,而是把战刀握在手里,站在陈安平旁边。

    雁门军中几个勇武过人得军士和游侠,也站在城墙最前端,作为抵挡敌军登城的第一道防线。

    陈安平剑如灵兔,沈楞刀如山岳,勇士们勇武过人,悍不畏死,一时间,但凡有侥幸登上城头的匈奴兵,也会被勇士们第一时间绞杀当场。

    又过了近一个时辰。

    木华黎道:“大单于,雁门关城高门坚,勇士们已经攻城了一个时辰,尚未有所突破,士气已泄,不如稍事修整,用攻城车辅以井阑攻城。”

    铁木真道,“真是可恶!本汗早已摸透雁门关底细,守军绝对不会超过万人,缘何强攻不下!”

    木华黎见铁木真大发邪火,就道:“大单于,着雁门关历来是天下雄关之一。我们唯有出动冲车和井阑,才有可能快速破城啊。”

    “据我估计,动用冲车和井阑,应该用不了半天,就能冲破城门,杀进关内。”

    铁木真冷哼了一声,道:“我们必须速战速决。如果汉人增援部队过来,也是个麻烦事。而且我总感觉,这个任子坚,不简单。”

    博尔术闻言,大笑一声道,“大单于莫不是太过于小心了吧?汉人的增援部队?我看给他们一个月的时间,他们都未必到得了。”

    博尔术,是铁木真麾下第一悍将,第二猛将,带兵打仗讲究的就是一个猛字,然而在计谋上,却不愿意多动脑筋。

    铁木真喝道:“休要大意!木华黎,我令你率领冲车和井阑部队,务必一个半时辰内毁坏城门,否则军法从事!”

    “大单于放心!”木华黎领命而去。

    “刘鑫万夫长!”木华黎大喝一声,一个看起来像汉人的女将军小跑着来到了木华黎面前。

    木华黎接着道:“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你要在一个时辰内,用冲车何其井阑突破雁门关城门,否则军法从事!我会命令步兵配合你的。”

    刘鑫冲着木华黎抛了个媚眼,道:“末将领命。”

    刘鑫是奴隶的后代。长着一副瓜子脸,大眼睛,虽然容貌甚是耐看,但是却散发出一股蛇蝎般狠毒的气息,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木华黎直接无视了刘鑫的媚眼,并命令博尔术带步兵策应刘鑫。

    雁门关上。

    陈安平轻轻地擦拭着自己珍爱的宝剑,神色凝重的眺望着城下。

    这一个多时辰,虽然有一千多匈奴士兵死于攻城战,己方伤亡不过百余。

    但陈安平知道,这不过是个开胃菜,狂风暴雨还在后面等着大家。

    “可恶!”陈安平怒骂一声,道,“居然是这个毫无廉耻的婊子领兵!”

    陈安平面对城下数万大军,眉头都不皱一下,但是,他看到匈奴攻城的将领—刘鑫,心中顿时怒火中烧。

    严格说起来,刘鑫是远房汉室宗亲。陈安平与雁门江家的江歌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而江歌,和刘鑫本是世交闺蜜。

    就在张辽父亲阵亡的那一战,刘鑫和江歌正在一起刺绣,结果一个匈奴兵闯了进来。

    江歌推了一把刘鑫,刘鑫从后门跑了,而江歌则被异族士兵残忍杀害了。

    刘鑫跑了之后,后来不知是什么缘由,居然在匈奴军队中当上了万夫长。

    做出这种道德败坏之事,可谓是无耻之尤了。江歌为刘鑫而死,太不值了。

    陈安平不由得怒火中烧,暴喝一声:“贱妇刘鑫,你可知道本将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