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隐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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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顾望舒面前,程以华再一次证实了他不是没有情商,他只是在大多数时候懒得和凡人们计较而已。
哪怕顾望舒是抱着怀疑忧心忡忡而来的,等她离开时,她已经真正接受了程以华和沈旭辰的关系。当然,这和程以华在情感方面的单纯是分不开的。作为一个非常相信自己第六感的人,如果顾望舒没有感觉到程以华的真诚,她也不会认同他们的关系。
见顾望舒和程以华相处得很愉快,沈旭辰也松了一口气。
吃完饭,程以华和沈旭辰去宠物中心接robert回家。程以华跟着他的导师以及别的一些什么人去闭关时,就把robert寄养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沈旭辰非常忙,robert又需要少食多餐,他根本没有时间隔几个小时回趟家给robert弄一点吃的。再说,想到robert那么喜欢赖在沈旭辰怀里,程以华也不愿意留着他们两个朝夕相处。
没办法,程以华作为雄性的圈地盘本能就是这么强大。
robert脖子里戴着宠物心情转换器,因为要寄养的缘故,沈旭辰就把心情转换的功能关掉了。这样一来,外人还以为robert只是戴了一个能区别身份的项圈而已。robert在沈旭辰面前一直是很乖的。不需要用牵引绳,更不需要用笼子,沈旭辰直接抱住robert,调整了一个让它觉得舒服的姿势,然后和程以华两个人朝家走去。
似乎恋爱中的人都一样,只要两个人肩并肩地沿着一条路走着,哪怕彼此之间并没有说话,也觉得氛围暖暖哒。
“这几年你都不用担心,爸爸妈妈已经帮我们打好掩护了。他们对外都说,因高僧算过命,我不宜早娶,因此在我三十五岁之前都不考虑相关事宜。”程以华忽然说。
太爷爷一家,也就是京城这边的程家,除了太爷爷,其余的人其实并没什么资格过分干涉程以华的婚姻。至于程老爷子这个太爷爷,没办法,他到了这个年纪,颇为相信明理一说,因此高僧算命的理由足以糊弄过去了。
秦家这边的亲戚都是知识分子,虽说不怎么相信命理这种东西,但他们都比较尊重*。既然秦钰这个亲妈都不急着给程以华讨媳妇,别人就更不会说什么了。至于程以华那对住在乡下的爷爷奶奶,也就是程文化的亲爹亲妈,都是属于那种没什么文化但本身比较豁达的人物。既然大孙子不宜早娶,那就不娶呗。这么一来,程以华至少有十五年的时间来对他们潜移默化。毕竟,他现在还不到二十呢。
而在十五年的时间里,他们可以做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正如程以华所说的那样,如果他们成为了对方身边不可代替的存在,别人又能干涉多少呢?
沈旭辰忍不住微笑了起来:“叔叔阿姨真是……绝了。”在现在这个社会,三十五岁还单身的人并没有什么稀奇的。
程以华跟着笑了起来:“他们……他们的确一直很强大。”
回到家,沈旭辰把robert放在沙发上。程以华开始清理猫碗和猫砂盆。沈旭辰犹豫了一下,说:“我最近一直有个想法……几年后在华国的西南部会有一场意想不到的大地震,人员伤亡惨重,财产损失巨大。自重生起,这件事情就一直存在我的心里。一开始,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拯救自己的同胞们。慢慢的,我有了一些想法。”
“然后呢?”程以华问。
沈旭辰组织了一下言语说:“起初的那些想法都不太成熟,比如说提前一个月拼命在网上发帖子啊……或者,如果我到时候能成为企业家了,就组织文艺汇演,把当地所有居民都汇聚到空旷的广场中……可行性其实都不是很高。但是,我肯定不能讲出自己是重生的这个真相……或者,哪怕我说出来了,别人也会把我当成神经病。”
程以华点点头。
沈旭辰继续说:“后来,我干脆想,既然我知道会有地震的原因是不可言说的,但就让它变成可以言说的就好了。如果,我们能够发明一种能在地震前感知地震发生的仪器……一切用科学来说话,他们就算不相信我,也该相信科学。”以地球目前的科技水平来看,地震预报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尚无一个国家可通过某种途径或手段来准确预报所有的破坏性地震。但是沈旭辰拥有系统啊!系统中有很多远超出这个时代的科技产品!
程以华若有所思。
沈旭辰认真地看着程以华,说:“我打算好好研究这个……我都已经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了,一定能研发成功的。”这是防止那场灾难中出现人员伤亡的上策,若到时候什么都没研究出来,大不了他在用中策或者下策。但他现在想要试试上策。
“我可以帮你。”程以华说。他对于一切未知的东西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他对于那些远超于这个时代的科技也抱有浓厚的兴趣。
沈旭辰走到程以华面前,蹲下,说:“你当然要帮我。我需要你的头脑。”
被心上人需要,这让程以华很是愉悦。他凑过去,正打算干点什么,robert翘着尾巴从沈旭辰和程以华之间走过。要不是程以华反应快,估计他得啃到一嘴猫毛。程以华像是一位被挑战了权威的父亲,瞪着robert。
robert满不在乎地喵了一声。喵喵,真是够了,你们别端着我的饭碗谈情说爱啊,先把碗放下啊,我还等着吃呢,喵喵。
看着程以华和robert又对峙起来了,沈旭辰强忍着笑,把程以华手里的猫碗放在地上,然后牵着程以华站起来,两个人走到沙发前坐下。沈旭辰继续之前的话题,说:“要是我们打算私底下进行研究……我们还得换个房子,然后重新安一套安保系统。”
他们有很多秘密,不能让外人知道。
程以华问:“那你有什么想法没?”
“我们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去京郊,向那里的农民买一块旧住宅地基,自己造房子。二是在高档别墅区内买一栋房子然后重新装修。”沈旭辰显然是早有腹稿,“你以后毕竟不能随便离开京都,因此房子还是要在京都买。”自己造房子当然更和心意一点,但那就不能保证自己的邻居是谁了。在高档别墅区买房子呢,私密性当然更好,但却不能完全合乎自己的心意,还得在装修上下苦功夫。
程以华是个非常有行动力的人,听了沈旭辰的想法,他直接拍板说:“就在高档别墅区内买房子吧,大隐隐于市。”
见程以华做出了决定,沈旭辰伸了个懒腰,说:“行,都听你的。对了,你这次有几天假?什么时候走?”
“三五天时间总是有的……”程以华说,“明天我陪你去上课吧。”
“嗯?”
程以华说:“我看别的情侣都是这样的,一起去上课,一起去上自习,一起去图书馆,然后一起去吃饭。”
“那些小情侣们是比较喜欢黏在一起,但我们是成熟男人啊。”沈旭辰随口一说。想到程以华也许是因为自己太忙而自责,沈旭辰又急忙加了一句:“我这个人比较独立,虽然你没多少时间陪我,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适应的。事实上,我平时也很忙啊。我们是正经过日子,细水长流挺好的,根本没必要去羡慕别人的轰轰烈烈。”
“我不是成熟男人,我才刚刚成年。”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听程以华这么说,沈旭辰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他的意思,他茫然地看着程以华。过了几秒,沈旭辰才恍然大悟,问:“你的意思是……你想要去享受一下校园情侣的日常?”艾玛,你不是闷骚么,你不是中二么,就这么痛快地承认自己毛都没有长齐,真的没问题吗?
程以华点点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比正常情侣少很多。我们都没有正经约会过。”
沈旭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开着玩笑说:“约会不就是那样么……与其出去人挤人,我还不如和你在家里亲热呢。话说,要不要趴我腿上?平时robert趴在这里的时候,你似乎很羡慕它啊。”
感觉这个问题的羞耻度略高啊……其实很纯情的程以华在面对突然开始耍流氓的沈旭辰时,有一点点不太适应。但他还是勇敢地靠过去了。如程以华这样一米八多快一米九的汉子当然不能像猫儿一样趴在沈旭辰的腿上,但是这不妨碍他把自己整个人挂在沈旭辰的身上,肩膀抵着肩膀,胳膊挨着胳膊,手掌和手掌握住,十指紧握。
沈旭辰又觉得自己有些渴了。
程以华满脸无辜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偷偷咽了咽口水,说:“要不要……要不要我教你大人的接吻方式?”这话才说完,他的脸立刻就烧了起来。空气中仿佛炸开了一朵朵的花儿。哪怕是爱情中的老手呢,他在面对自己真正心爱的姑娘时,也会变得像新手一样紧张无措。更何况,沈旭辰虽然是重生的老鬼,他在爱情中却是个彻底的新手。他觉得自己心跳加速了。
程以华依然满脸无辜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把头靠过去,在彼此的嘴唇即将碰上时,他停顿了三分之一秒,似乎在给程以华最后的逃脱机会。然后,他终于吻了上去。这是一个很美好的吻,哪怕彼此的唇舌都很笨拙。沈旭辰伸出一只手,把程以华的眼睛挡住了,然后他也闭上了眼睛。
程以华一直是个非常善于学习的人。这个吻的主导权很快就不在沈旭辰那里了。沈旭辰觉得自己所有的感官都放大了,尤其是听力。那急促的呼吸声,那激烈的心跳声,在他的耳边一丛一丛地炸开。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忘了今夕何夕。
这一个吻持续了很久。
在顾望舒面前,程以华再一次证实了他不是没有情商,他只是在大多数时候懒得和凡人们计较而已。
哪怕顾望舒是抱着怀疑忧心忡忡而来的,等她离开时,她已经真正接受了程以华和沈旭辰的关系。当然,这和程以华在情感方面的单纯是分不开的。作为一个非常相信自己第六感的人,如果顾望舒没有感觉到程以华的真诚,她也不会认同他们的关系。
见顾望舒和程以华相处得很愉快,沈旭辰也松了一口气。
吃完饭,程以华和沈旭辰去宠物中心接robert回家。程以华跟着他的导师以及别的一些什么人去闭关时,就把robert寄养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沈旭辰非常忙,robert又需要少食多餐,他根本没有时间隔几个小时回趟家给robert弄一点吃的。再说,想到robert那么喜欢赖在沈旭辰怀里,程以华也不愿意留着他们两个朝夕相处。
没办法,程以华作为雄性的圈地盘本能就是这么强大。
robert脖子里戴着宠物心情转换器,因为要寄养的缘故,沈旭辰就把心情转换的功能关掉了。这样一来,外人还以为robert只是戴了一个能区别身份的项圈而已。robert在沈旭辰面前一直是很乖的。不需要用牵引绳,更不需要用笼子,沈旭辰直接抱住robert,调整了一个让它觉得舒服的姿势,然后和程以华两个人朝家走去。
似乎恋爱中的人都一样,只要两个人肩并肩地沿着一条路走着,哪怕彼此之间并没有说话,也觉得氛围暖暖哒。
“这几年你都不用担心,爸爸妈妈已经帮我们打好掩护了。他们对外都说,因高僧算过命,我不宜早娶,因此在我三十五岁之前都不考虑相关事宜。”程以华忽然说。
太爷爷一家,也就是京城这边的程家,除了太爷爷,其余的人其实并没什么资格过分干涉程以华的婚姻。至于程老爷子这个太爷爷,没办法,他到了这个年纪,颇为相信明理一说,因此高僧算命的理由足以糊弄过去了。
秦家这边的亲戚都是知识分子,虽说不怎么相信命理这种东西,但他们都比较尊重*。既然秦钰这个亲妈都不急着给程以华讨媳妇,别人就更不会说什么了。至于程以华那对住在乡下的爷爷奶奶,也就是程文化的亲爹亲妈,都是属于那种没什么文化但本身比较豁达的人物。既然大孙子不宜早娶,那就不娶呗。这么一来,程以华至少有十五年的时间来对他们潜移默化。毕竟,他现在还不到二十呢。
而在十五年的时间里,他们可以做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正如程以华所说的那样,如果他们成为了对方身边不可代替的存在,别人又能干涉多少呢?
沈旭辰忍不住微笑了起来:“叔叔阿姨真是……绝了。”在现在这个社会,三十五岁还单身的人并没有什么稀奇的。
程以华跟着笑了起来:“他们……他们的确一直很强大。”
回到家,沈旭辰把robert放在沙发上。程以华开始清理猫碗和猫砂盆。沈旭辰犹豫了一下,说:“我最近一直有个想法……几年后在华国的西南部会有一场意想不到的大地震,人员伤亡惨重,财产损失巨大。自重生起,这件事情就一直存在我的心里。一开始,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拯救自己的同胞们。慢慢的,我有了一些想法。”
“然后呢?”程以华问。
沈旭辰组织了一下言语说:“起初的那些想法都不太成熟,比如说提前一个月拼命在网上发帖子啊……或者,如果我到时候能成为企业家了,就组织文艺汇演,把当地所有居民都汇聚到空旷的广场中……可行性其实都不是很高。但是,我肯定不能讲出自己是重生的这个真相……或者,哪怕我说出来了,别人也会把我当成神经病。”
程以华点点头。
沈旭辰继续说:“后来,我干脆想,既然我知道会有地震的原因是不可言说的,但就让它变成可以言说的就好了。如果,我们能够发明一种能在地震前感知地震发生的仪器……一切用科学来说话,他们就算不相信我,也该相信科学。”以地球目前的科技水平来看,地震预报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尚无一个国家可通过某种途径或手段来准确预报所有的破坏性地震。但是沈旭辰拥有系统啊!系统中有很多远超出这个时代的科技产品!
程以华若有所思。
沈旭辰认真地看着程以华,说:“我打算好好研究这个……我都已经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了,一定能研发成功的。”这是防止那场灾难中出现人员伤亡的上策,若到时候什么都没研究出来,大不了他在用中策或者下策。但他现在想要试试上策。
“我可以帮你。”程以华说。他对于一切未知的东西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他对于那些远超于这个时代的科技也抱有浓厚的兴趣。
沈旭辰走到程以华面前,蹲下,说:“你当然要帮我。我需要你的头脑。”
被心上人需要,这让程以华很是愉悦。他凑过去,正打算干点什么,robert翘着尾巴从沈旭辰和程以华之间走过。要不是程以华反应快,估计他得啃到一嘴猫毛。程以华像是一位被挑战了权威的父亲,瞪着robert。
robert满不在乎地喵了一声。喵喵,真是够了,你们别端着我的饭碗谈情说爱啊,先把碗放下啊,我还等着吃呢,喵喵。
看着程以华和robert又对峙起来了,沈旭辰强忍着笑,把程以华手里的猫碗放在地上,然后牵着程以华站起来,两个人走到沙发前坐下。沈旭辰继续之前的话题,说:“要是我们打算私底下进行研究……我们还得换个房子,然后重新安一套安保系统。”
他们有很多秘密,不能让外人知道。
程以华问:“那你有什么想法没?”
“我们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去京郊,向那里的农民买一块旧住宅地基,自己造房子。二是在高档别墅区内买一栋房子然后重新装修。”沈旭辰显然是早有腹稿,“你以后毕竟不能随便离开京都,因此房子还是要在京都买。”自己造房子当然更和心意一点,但那就不能保证自己的邻居是谁了。在高档别墅区买房子呢,私密性当然更好,但却不能完全合乎自己的心意,还得在装修上下苦功夫。
程以华是个非常有行动力的人,听了沈旭辰的想法,他直接拍板说:“就在高档别墅区内买房子吧,大隐隐于市。”
见程以华做出了决定,沈旭辰伸了个懒腰,说:“行,都听你的。对了,你这次有几天假?什么时候走?”
“三五天时间总是有的……”程以华说,“明天我陪你去上课吧。”
“嗯?”
程以华说:“我看别的情侣都是这样的,一起去上课,一起去上自习,一起去图书馆,然后一起去吃饭。”
“那些小情侣们是比较喜欢黏在一起,但我们是成熟男人啊。”沈旭辰随口一说。想到程以华也许是因为自己太忙而自责,沈旭辰又急忙加了一句:“我这个人比较独立,虽然你没多少时间陪我,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适应的。事实上,我平时也很忙啊。我们是正经过日子,细水长流挺好的,根本没必要去羡慕别人的轰轰烈烈。”
“我不是成熟男人,我才刚刚成年。”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听程以华这么说,沈旭辰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他的意思,他茫然地看着程以华。过了几秒,沈旭辰才恍然大悟,问:“你的意思是……你想要去享受一下校园情侣的日常?”艾玛,你不是闷骚么,你不是中二么,就这么痛快地承认自己毛都没有长齐,真的没问题吗?
程以华点点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比正常情侣少很多。我们都没有正经约会过。”
沈旭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开着玩笑说:“约会不就是那样么……与其出去人挤人,我还不如和你在家里亲热呢。话说,要不要趴我腿上?平时robert趴在这里的时候,你似乎很羡慕它啊。”
感觉这个问题的羞耻度略高啊……其实很纯情的程以华在面对突然开始耍流氓的沈旭辰时,有一点点不太适应。但他还是勇敢地靠过去了。如程以华这样一米八多快一米九的汉子当然不能像猫儿一样趴在沈旭辰的腿上,但是这不妨碍他把自己整个人挂在沈旭辰的身上,肩膀抵着肩膀,胳膊挨着胳膊,手掌和手掌握住,十指紧握。
沈旭辰又觉得自己有些渴了。
程以华满脸无辜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偷偷咽了咽口水,说:“要不要……要不要我教你大人的接吻方式?”这话才说完,他的脸立刻就烧了起来。空气中仿佛炸开了一朵朵的花儿。哪怕是爱情中的老手呢,他在面对自己真正心爱的姑娘时,也会变得像新手一样紧张无措。更何况,沈旭辰虽然是重生的老鬼,他在爱情中却是个彻底的新手。他觉得自己心跳加速了。
程以华依然满脸无辜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把头靠过去,在彼此的嘴唇即将碰上时,他停顿了三分之一秒,似乎在给程以华最后的逃脱机会。然后,他终于吻了上去。这是一个很美好的吻,哪怕彼此的唇舌都很笨拙。沈旭辰伸出一只手,把程以华的眼睛挡住了,然后他也闭上了眼睛。
程以华一直是个非常善于学习的人。这个吻的主导权很快就不在沈旭辰那里了。沈旭辰觉得自己所有的感官都放大了,尤其是听力。那急促的呼吸声,那激烈的心跳声,在他的耳边一丛一丛地炸开。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忘了今夕何夕。
这一个吻持续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