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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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飞冷笑道:“你既然那么清楚叛军的作风,你觉得他们干掉那几个人之后,能放过我们?何况,他们现在从右侧包抄,我们就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就算我们不动手,我们也会很快被暴露。更重要的是,现在不能拖,要马上脱身,否则谁担保后面会不会还有叛军?等大部队过来,你我都活不成了。”
“我们有车,就在路边,我们可以找机会上车然后加速逃离,叛军的注意力都在那些白人身上,他们没时间拦截我们!”颂猜简直着自己的理论和判断。
当然,这只是一个战场门外汉的看法。
因为颂猜虽然在非洲这种战乱国家混了十几年,不过他没亲身经历过战斗,他对战斗的了解仅仅是来自于一些在非洲卖得很好的好莱坞大片盗版光碟。
那些英雄主义大片无一例外都是一人单挑一个师一个营,又或者中几枪还能活奔乱跳,车门可以档住7.62MM子弹的神剧。
“看到对面的是什么了吗?”
秦飞指着那辆叛军的皮卡道:“听枪声你就能听出它至少口径在12.7毫米以上,你知道这种枪如果朝你的丰田皮卡扫射会是什么后果吗?现在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两百米不到,一颗12.7普钢弹能够直接贯穿你整辆皮卡,别说是日产车这种铁皮,就算给你一辆雪佛兰全尺寸SUV,只要你没加装凯夫拉材料照样死路一条。”
颂猜无言以对,说到挖钻石,他内行;说到打仗,秦飞内行。
秦飞拿着手枪,蛇一样贴着地面爬行,离开土沟后,弯腰起身像只豹子一样,很快消失在右侧的草丛里。
“快点,快点!”
右侧的叛军分队领头的是个瘦子,也许由于常年抽食恰特草的缘故,浑身上下看起来就向一条排骨,但是这不妨碍他身上的凶狠之气,一双眼睛凸出眼眶之外,看起来就像吊在额头上,十分瘆人。
非洲草原,对于这些人来说再熟悉不过。
打仗他们也许不是对面白人士兵的对手,但是在这种地方绕行偷袭,尤其在黑夜之中,他们比谁都更拿手。
催促完自己的手下,瘦子一马当先,冲在最强面。
只要再绕行两百米,就能到达四人小组的侧后,从那里慢慢摸近白人的藏身处,再发起一次冲锋,问题很快就能得到解决。
他们踩着脚下干枯的草秆,尽量避免发出响声,像黑夜中的鬼魂一样慢慢绕到了四人小组的背后。
不过他们没注意,就在他们刚刚路过的地方,不到两米的距离之外有一丛干枯的草堆,看上去和其他枯草没有任何分别。
一双眼睛正死死盯住每一个路过的人,如同一直潜藏的老虎正在看着一队毫无察觉的羚羊在自己的面前走过。
等最后一名叛军士兵路过,秦飞从地上爬起来。
黑夜是最好的掩护,此时考验的不光是杀人的技巧,还考验着捕杀者的胆量。
此时的秦飞没有任何紧张,反倒有着一种高度的亢奋,高度击中的精神令他全身每一寸肌肉绷紧,肾上腺激素急剧分泌,步履轻盈得如同捕食的猎豹。
叛军分队里完全没有人预料到背后会忽然多了个幽灵一样的人。
秦飞慢慢接近最后一个叛军士兵,等对面的12.7MM机枪开始重新扫射,枪声大作的时候,猛地上前两步,手如同蟒蛇一样环过对方的脖子,手死死捂住他的嘴巴,然后装着消音器的P228顶在对方的心脏位置,由下往上贴着衣服连开两枪。
子弹直接穿透心脏,弹头飞出去,射到了空中。
对着脑袋开枪虽然可以令对方快速死亡,不过在近距离上射穿颅骨,就像你拿着一把剁骨刀狠狠剁猪骨头一样,高速的弹头掀开密封的头颅,冲击力掀飞头骨盖的时候会产生比较刺耳的脆响,由于叛军的士兵之间相隔只有几米,秦飞采取了射击心脏的方式。
由下朝上,是因为弹头如果在近距离上有可能打穿人体,前面如果恰好另一名士兵,则会打中对方引起所有人警觉。
还有就是,贴着身体开枪可以有效遮挡枪口焰,并且降低弹头出膛时候撕破空气形成的噪音。
所有的一切杀人技巧,秦飞几乎是一瞬间就在脑海中闪过,仿佛像一个灵巧的厨子拿起一根萝卜随手就知道该怎么切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一样。
杀人和杀猪其实没有任何分别,都是熟能生巧。
秦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竟然如此熟悉这种猎杀的技巧,在他看来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仿佛自己曾经练过千万遍一样。
也许,真的像坤猜说的,自己只是在Z国的侦察部队里服过役,这也许只是最基本的。
他也许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作战技巧如果让任何一名老兵看到都会折服,这不是普通侦察部队能够学到的东西。
那名被射穿心脏的叛军徒劳地正在了两下,很快软了下去。
秦飞将他慢慢放倒在地上,然后取下他的武器和子弹。
虽然周围光线极其微弱,秦飞还是能够凭借手感摸出这支枪不是AK47,但是任何枪支在老手面前都是有着共性的,任何老兵拿到一支新枪,只要不是特殊制造的枪支,在一分钟内就能学会操作。
在他们的眼里,枪只有几个三个部分——扳机、保险、瞄具。
搜罗了所有武器弹药,秦飞钻进草丛里,继续朝前摸去。
很快,第二名士兵的背后出现在视线里,这家伙端着枪,猫着腰,听着前面悉悉索索的脚步声跟着,他看不到队伍的最前头,只能看到队伍最后的一名同伴。
忽然,一只手从后面环了过来。
还没等他有所反应,背后两股强大的冲击力直接怼了两次身体,他感到自己的心脏好像被人用刀子捅穿然后搅了两下。
9MM的手枪弹头造成的空腔效应直接搅碎了他的心室,这家伙惊恐地低头,看到自己的身体就像一只盛满了红墨水的塑料水袋,被人无情地戳了两个透明窟窿,正稀里哗啦朝外喷血。
他想叫,却被人死死捂住嘴,想扣动扳机,却发现枪也被人下掉了。
他想伸手呼救,却连手都抬不起来了。
前面那名队友完全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状况,依旧慢慢朝前走,很快消失在草丛里。
很快,他被轻轻放倒在地上,在身体尚未完全死去之前,他看到了月亮从厚厚的云层里钻了出来,一个黑影蹲在自己的身边,手脚麻利地将他身上能用的玩意全都搜走。
黑影搜索完毕,似乎又看了一眼自己,确定自己已经无法再有活命的机会,这才起身离开。
最后一丝生命随着血液流走,叛军士兵眼中最后一丝神采熄灭,这家伙终于死了。
秦飞冷笑道:“你既然那么清楚叛军的作风,你觉得他们干掉那几个人之后,能放过我们?何况,他们现在从右侧包抄,我们就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就算我们不动手,我们也会很快被暴露。更重要的是,现在不能拖,要马上脱身,否则谁担保后面会不会还有叛军?等大部队过来,你我都活不成了。”
“我们有车,就在路边,我们可以找机会上车然后加速逃离,叛军的注意力都在那些白人身上,他们没时间拦截我们!”颂猜简直着自己的理论和判断。
当然,这只是一个战场门外汉的看法。
因为颂猜虽然在非洲这种战乱国家混了十几年,不过他没亲身经历过战斗,他对战斗的了解仅仅是来自于一些在非洲卖得很好的好莱坞大片盗版光碟。
那些英雄主义大片无一例外都是一人单挑一个师一个营,又或者中几枪还能活奔乱跳,车门可以档住7.62MM子弹的神剧。
“看到对面的是什么了吗?”
秦飞指着那辆叛军的皮卡道:“听枪声你就能听出它至少口径在12.7毫米以上,你知道这种枪如果朝你的丰田皮卡扫射会是什么后果吗?现在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两百米不到,一颗12.7普钢弹能够直接贯穿你整辆皮卡,别说是日产车这种铁皮,就算给你一辆雪佛兰全尺寸SUV,只要你没加装凯夫拉材料照样死路一条。”
颂猜无言以对,说到挖钻石,他内行;说到打仗,秦飞内行。
秦飞拿着手枪,蛇一样贴着地面爬行,离开土沟后,弯腰起身像只豹子一样,很快消失在右侧的草丛里。
“快点,快点!”
右侧的叛军分队领头的是个瘦子,也许由于常年抽食恰特草的缘故,浑身上下看起来就向一条排骨,但是这不妨碍他身上的凶狠之气,一双眼睛凸出眼眶之外,看起来就像吊在额头上,十分瘆人。
非洲草原,对于这些人来说再熟悉不过。
打仗他们也许不是对面白人士兵的对手,但是在这种地方绕行偷袭,尤其在黑夜之中,他们比谁都更拿手。
催促完自己的手下,瘦子一马当先,冲在最强面。
只要再绕行两百米,就能到达四人小组的侧后,从那里慢慢摸近白人的藏身处,再发起一次冲锋,问题很快就能得到解决。
他们踩着脚下干枯的草秆,尽量避免发出响声,像黑夜中的鬼魂一样慢慢绕到了四人小组的背后。
不过他们没注意,就在他们刚刚路过的地方,不到两米的距离之外有一丛干枯的草堆,看上去和其他枯草没有任何分别。
一双眼睛正死死盯住每一个路过的人,如同一直潜藏的老虎正在看着一队毫无察觉的羚羊在自己的面前走过。
等最后一名叛军士兵路过,秦飞从地上爬起来。
黑夜是最好的掩护,此时考验的不光是杀人的技巧,还考验着捕杀者的胆量。
此时的秦飞没有任何紧张,反倒有着一种高度的亢奋,高度击中的精神令他全身每一寸肌肉绷紧,肾上腺激素急剧分泌,步履轻盈得如同捕食的猎豹。
叛军分队里完全没有人预料到背后会忽然多了个幽灵一样的人。
秦飞慢慢接近最后一个叛军士兵,等对面的12.7MM机枪开始重新扫射,枪声大作的时候,猛地上前两步,手如同蟒蛇一样环过对方的脖子,手死死捂住他的嘴巴,然后装着消音器的P228顶在对方的心脏位置,由下往上贴着衣服连开两枪。
子弹直接穿透心脏,弹头飞出去,射到了空中。
对着脑袋开枪虽然可以令对方快速死亡,不过在近距离上射穿颅骨,就像你拿着一把剁骨刀狠狠剁猪骨头一样,高速的弹头掀开密封的头颅,冲击力掀飞头骨盖的时候会产生比较刺耳的脆响,由于叛军的士兵之间相隔只有几米,秦飞采取了射击心脏的方式。
由下朝上,是因为弹头如果在近距离上有可能打穿人体,前面如果恰好另一名士兵,则会打中对方引起所有人警觉。
还有就是,贴着身体开枪可以有效遮挡枪口焰,并且降低弹头出膛时候撕破空气形成的噪音。
所有的一切杀人技巧,秦飞几乎是一瞬间就在脑海中闪过,仿佛像一个灵巧的厨子拿起一根萝卜随手就知道该怎么切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一样。
杀人和杀猪其实没有任何分别,都是熟能生巧。
秦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竟然如此熟悉这种猎杀的技巧,在他看来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仿佛自己曾经练过千万遍一样。
也许,真的像坤猜说的,自己只是在Z国的侦察部队里服过役,这也许只是最基本的。
他也许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作战技巧如果让任何一名老兵看到都会折服,这不是普通侦察部队能够学到的东西。
那名被射穿心脏的叛军徒劳地正在了两下,很快软了下去。
秦飞将他慢慢放倒在地上,然后取下他的武器和子弹。
虽然周围光线极其微弱,秦飞还是能够凭借手感摸出这支枪不是AK47,但是任何枪支在老手面前都是有着共性的,任何老兵拿到一支新枪,只要不是特殊制造的枪支,在一分钟内就能学会操作。
在他们的眼里,枪只有几个三个部分——扳机、保险、瞄具。
搜罗了所有武器弹药,秦飞钻进草丛里,继续朝前摸去。
很快,第二名士兵的背后出现在视线里,这家伙端着枪,猫着腰,听着前面悉悉索索的脚步声跟着,他看不到队伍的最前头,只能看到队伍最后的一名同伴。
忽然,一只手从后面环了过来。
还没等他有所反应,背后两股强大的冲击力直接怼了两次身体,他感到自己的心脏好像被人用刀子捅穿然后搅了两下。
9MM的手枪弹头造成的空腔效应直接搅碎了他的心室,这家伙惊恐地低头,看到自己的身体就像一只盛满了红墨水的塑料水袋,被人无情地戳了两个透明窟窿,正稀里哗啦朝外喷血。
他想叫,却被人死死捂住嘴,想扣动扳机,却发现枪也被人下掉了。
他想伸手呼救,却连手都抬不起来了。
前面那名队友完全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状况,依旧慢慢朝前走,很快消失在草丛里。
很快,他被轻轻放倒在地上,在身体尚未完全死去之前,他看到了月亮从厚厚的云层里钻了出来,一个黑影蹲在自己的身边,手脚麻利地将他身上能用的玩意全都搜走。
黑影搜索完毕,似乎又看了一眼自己,确定自己已经无法再有活命的机会,这才起身离开。
最后一丝生命随着血液流走,叛军士兵眼中最后一丝神采熄灭,这家伙终于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