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没有梦的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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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是这个城市的雷雨季节,高考的日子终于伴随着一场暴雨如期而至。那两天半的时间来去匆匆,平淡无奇,事后回想起来恍惚得像梦一样。但三年高中生活,所有的艰苦、紧张、忍耐、茫然,也都随着这两天半的时间画上了句号。
考试结束的当天晚上,大多数高三毕业班都自发组织了狂欢活动。程铮他们班在学校附近的一个KTV包了间大包厢。原本设计容纳三十人的包厢里一下挤进了五十多人,场面蔚为壮观。大考过后骤然的放松和失落感,让这些长久以来绷紧了一根弦的高三学子们急于寻找一个感情宣泄的出口,气氛一度狂热到极点,成扎的啤酒源源不断地补充进来,就连老孙都在沙发上被灌得东倒西歪。
几个男生抓着麦克风嘶吼完一首《真心英雄》后,《滚滚红尘》哀婉的前奏声响起。一个男生举着麦克风喊道:“谁点的歌?谁点的呀?”
起初无人应答,有人便迫不及待地催着,“没人唱就赶紧切掉,换下一首。”
“谁说没人,把麦给我。”程铮忽然站了起来,伸手接过麦克风。
“你点的呀?”周子翼捏着半听啤酒坐到他身边,“哥们我都没听过你唱歌。”
“怎么,你有意见?”
“那倒没有,不过,这可是情歌对唱哦……”周子翼故作娇羞地把头靠在程铮肩膀,“要不我陪你唱?”
“有多远滚多远。”程铮晃开他,周子翼笑嘻嘻地怪叫几声,“女主角呢?兄弟姐妹们,大家都是识趣的,快快有请女主角……”
坐在角落一隅的苏韵锦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无数双手从暗处推搡着挤了出来,最后不知哪个促狭鬼更是在她背后使劲推了一把,她顿时失去重心,昏天暗地地撞到某个标的物身上,那人眼明手快地一把捞住她,晃了晃才稳住身子,然后铺天盖地的口哨声、尖叫声响成一片。
好在昏暗的灯光让人看不清她脸上的窘迫,苏韵锦顾不得手臂被撞得生疼,手忙脚乱地想从那个人身上挣脱出来,拉拉扯扯间两人都跌坐在沙发上,有人痛叫一声滚到一边,听声音竟像是周子翼。
她再迟钝也猜到身边的人是谁,那沙发太过宽大绵软,她陷进去,必须双手支撑着方能挣扎坐起,她动了动,向后的右手忽然被人趁乱抓住,紧紧压在身后坐垫上。即使在刹那间,苏韵锦也能感觉得到那双手带着紧张的汗湿,微微抖着,像要用尽所有力气抓紧她,调整了几个姿势牢牢固定。她侧过脸,看到程铮仿佛若无其事的脸。
他一言不发地用另一只手将麦克风递到苏韵锦的面前。
苏韵锦左手动了动,紧握成拳置于腿侧,随后,她避开了程铮的目光,略带歉意地说:“不好意思,这首歌我不会唱。”说着她再一次试图站起来,身后那双手却抓得更紧。
此时一首歌已经将行过半,周子翼嚷嚷道:“那谁在点歌台,还不重放一遍?”
于是《滚滚红尘》熟悉的前奏再次响起,这一次四周安静了许多。摇曳的光影划过程铮的面颊,一次次在他脸上变换着明与暗,他好像从来没有如此沉默且固执,表情纹丝不动,就连递出麦克风的手也稳稳定格在半空,完全没有要收回的意思。
苏韵锦抿着嘴,就是不接。
“再来再来,重放呀,等什么?”周子翼着急了,自己走到点歌台旁。
“不用了,我真的不会唱。”
周围已经有人看出了不对劲,大家面面相觑,场面顿时有些尴尬。周子翼又将这首歌重放了一遍,这时程铮的身边不远探出了一只纤细的手,不由分说拿下了他手中孤零零悬在半空的麦克风。
“我来唱,这首歌我最喜欢了。”孟雪拿着麦克风,笑吟吟地看着大屏幕,轻轻随着乐曲的节奏摆动身体,好似沉醉在歌曲里,浑然不知刚才发生了什么。
程铮没有说话,苏韵锦身后的手疼得厉害,那力道蛮狠且没有分寸,她皱眉用另一只手去解围,连扳带扯,不知怎么的,两人的手指就缠到了一起。程铮扣住她右边手腕的手这才松开,与她的左手十指紧扣。苏韵锦像是被施了某种神秘的咒语,一时间竟动弹不得,仿佛那手不再是她自己的。也许是觉察到她的迟疑,程铮的手也松懈下来,指节轻轻地摩挲着,小心而愉悦。
没有人看到这背后的暧昧,苏韵锦却在孟雪歌声响起时醒了过来。这样手指缠绕的姿势毕竟没有力道,她趁机起身,手借力一抽,得以脱身。
程铮也随之站了起来,困惑又愤然地问:“你答应过我什么?”
他们方才在身后的较量无人得见,此时不少人都听到了他说的这句话,孟雪唱歌的声音乱了一个节拍,“……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苏韵锦吸了口气,低声道:“借过,我去一下洗手间。”她侧身从程铮和茶几之间走过,他完全没有要避让的打算,苏韵锦的肩膀撞在他僵硬的手臂上,身上某个地方闷闷地疼。
走出了沸腾喧哗的包厢,外面像是另一个世界,透过掩上的门,包厢里的歌声隐隐传出来,“……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这本是苏韵锦最喜欢的一首歌,平日里她从来不好意思唱出声,只敢偶尔轻轻地哼,他竟然也知道。
她深深吸了口气,既然都出来了,就索性真的朝洗手间走去。途中她再次被一个迎面而来的莽撞家伙撞得低呼一声,揉着肩膀抬头看,竟然是周子翼,明明刚才还看到他在包厢里,不知什么时候跑出来的。
苏韵锦和周子翼说熟也不熟,因着程铮的关系多少有些接触。她打量他,发现那张平时总带着坏笑的脸此时竟显得有几分惊慌失措,明知撞上了人,也没说抱歉的话,飞也似的跑过苏韵锦身边,那样子说是落荒而逃也不为过分。
苏韵锦疑惑地继续往前走,只见不远处的那个转角,莫郁华的身影半掩在背光处。
“郁华,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苏韵锦走近时,心里其实已明白了七八分。
莫郁华闻声转过头看着苏韵锦,一双眼睛在暗处似有盈盈水光,声音却平静,“你看见了吗?他的样子……遇到洪水猛兽也不过如此了吧。”
苏韵锦在心底叹了口气,静静站在舍友身边,沉默了片刻,还是开口道:“你都跟他说了。”
莫郁华看着别处,仿佛失笑道:“我真蠢是吧。”
“别那么说。如果哭出来会不会好受点。”苏韵锦打心里感到难受。
“哭什么?”莫郁华自我解嘲,“我早料到会是这样。真的,我只是想去洗手间,他喝得太多,没跑到地方就吐了,我问他怎么样,他吐完开玩笑说我看起来是当医生的料。我说,我是打算念医科的,他还笑,说娶一个做医生的老婆一定省很多事……我当时就想,说不定是老天给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把话说出来,过了今天,过了这一次,可能我再也说不出口了。然后我说了,他跑了。”
她顿了顿,对着苏韵锦努力地微笑,“其实我没有指望过有什么结果,我比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是背着这个秘密太久了,毕业了,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再见,还会不会再见。现在他知道,有一个傻瓜,这三年里一直偷偷地喜欢他,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虽然他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她,但这个傻瓜喜欢一个人的心思和别的女孩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我说了出来,目的就已经达到,求仁得仁,为什么要难过?”
苏韵锦心乱如麻,手腕疼得更厉害了,十指连心,远处似有还无的歌声撩动心弦。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孟雪的声音真好听,和她的人一样甜美。
苏韵锦没有听到程铮的声音,她也没听过程铮唱歌,如莫郁华所说,也许以后也不会听到了。
莫郁华提前回了学校,苏韵锦急急走进洗手间,直到彻底将那歌声抛开。站在洗手台的镜子前,她用冷水洗了把脸,然后细细地端详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面孔。程铮看到的,程铮说喜欢的,也是她面前的这张面孔吗?
她从不提起,但并不表示她忘记。那天晚上他落在自己眉眼,又辗转在唇上的吻,带着独有的蛮横热度,很久以后都让她误以为余温犹在。没有人的心是铁打的,何况是她这样豆蔻年华的普通女孩,一个优秀如程铮的男孩对自己青睐有加,哪怕他的方式让人啼笑皆非,说丝毫不为所动,自己都不相信。很长一段时间,苏韵锦都在反复地想,那么多女孩子,为什么他唯独对她苦苦纠缠,凭什么是她?当然,可以解释说爱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的,她也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接受他的满腔热情,就像灰姑娘接受王子。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她不愿意做灰姑娘。
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童话里只说到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没有人深究过,这幸福是多么的卑微。没有人问过灰姑娘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没有人问过她爱不爱王子,好像只要水晶鞋合适地套上了她的脚,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随王子同居,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如果没有王子的拯救,她至今仍在冰冷的河边浣纱。至于王子是不是有着坏脾气;城堡里的国王、皇后、王公大臣们会不会与她格格不入;有没有别国的公主排着队对王子虎视眈眈;到底会不会有另一双脚也能严丝合缝地穿上那双水晶鞋;当灰姑娘年老色衰失去了王子的怀抱,褪去厚茧的手还能否适应冰冷的河水?这些没有人在乎。
可是,假如灰姑娘遇上了一个普通的渔夫呢?他善良、憨厚、勤劳,虽然没有王子身上闪闪的光环,但是他和灰姑娘心心相印。他们相爱,然后灰姑娘脱离了后母的家与他相守,共同打拼出属于他们的幸福生活,那世界上就没有了灰姑娘,只有一个渔夫心中永远宠爱的公主。而她—苏韵锦,也许是沉默而卑微的,但她从来没有等待过王子的拯救。所以她不要程铮居高临下的感情,不要做别人羡慕的灰姑娘,不要再听见有人说,看啊,苏韵锦多么幸运,被程铮爱着。为什么从没有人说过,程铮多么幸运,能爱着苏韵锦?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程铮诚然是天之骄子,然而她就算是路边的一株野草,也自是独一无二的。
很多次,苏韵锦都能感受到自己的那颗心在蠢蠢欲动,她动摇过,却未曾迷失。程铮和她是不一样的人,他和她脚下是不同的土地,她可以暂时地踮起脚尖,他也会偶尔俯身迁就,可是长此以往,这多么令人疲惫。苏韵锦没有莫郁华的勇敢,她豁不出去,害怕受伤害;也没有莫郁华的清醒,一旦放任自己朝程铮走去,就会沉溺。她什么都没有,只有这颗心,给出去就收不回来,所以不敢轻易交付,唯有紧紧将它捂在自己胸口。某种程度上说,看上去刻板而严肃的莫郁华比苏韵锦更相信爱情,愿意为梦付出,而苏韵锦鲜少做梦。
当孟雪的身影也出现在镜子里时,苏韵锦并没有感到多大的意外。她一把抹去脸上的水珠,心里冷冷一笑,这样的夜晚真是一个适合倾诉的时间,仿佛所有的人都有话要说,所有的人的心事都迫不及待地要公开出来,好像一旦错过,就再也来不及。
“真巧,苏韵锦,你也在这儿?”
苏韵锦笑笑。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程铮他很不开心……我和他一起长大,从没有见过他这样。”孟雪对着镜子理了理长发,也看着镜子里的苏韵锦微微一笑。孟雪说不上十分漂亮,但身材纤细高挑,五官娇俏,皮肤柔嫩,笑起来有种说不出来的甜蜜,加上性格活泼,举止大方,苏韵锦同为女生,也承认这样的女孩更值得心动。班上就八个女孩子,那些可恶的男生非要评出“八大恐龙”,但硬把孟雪也排进去,想必他们多少也是言不由衷的,孟雪就算是恐龙,也是惹人喜爱的恐龙。今晚她换了便服,恰到好处的装扮更衬得笑靥如花,苏韵锦的校服洗得发白,
高下立现,镜子骗不了人。
“男生都是贱骨头,你说是不是?”孟雪似乎漫无边际地说,苏韵锦耐心地听,“我和他从记事开始就住在一个单位大院里,程伯伯做工程技术部主任时,我爸爸是项目经理,现在程伯伯做了设计院的一把手,我爸爸是院里的总工。他们关系很好,我们做儿女的走得也近。程铮那个脾气啊,又急躁又要强,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有时程伯伯和章阿姨都被气得半死,他和我却还算融洽。因为我了解他,凡事都让着他,迁就他。他总说女孩子烦人,总是对我爱理不理的,我以为只是因为我们年纪太小,他没想过这些,你出现了,我才知道不是那样。他不是不懂,只是没有遇到他喜欢的。哪怕是他装着讨厌你,可我看得出来他在想什么。”
孟雪转头看着苏韵锦,直截了当地说:“我不喜欢你,苏韵锦。你觉得我是个小心眼的人我也要这么说。看小说的时候,总有一个让人讨厌的女配角,明明男主角爱着可怜兮兮的女主角,她偏偏挑拨离间从中作梗,后来我就想,那不就是我吗?”她随即苦笑,“可是女配角也是个活生生的人,为什么感情这东西那么不讲道理,我认识他十八年,比不过你和他在一起的十个月,他都说不出你有什么好,就这样十匹马都拉不回来?我不甘心,又有什么办法,我的难受谁看得见?”
孟雪的眼睛笼罩着雾气,这是苏韵锦在同一个晚上,看到第二个女孩子的泪光,感情不是个好东西,它总让人软弱让人流泪,她害怕这样。
苏韵锦始终不说话,她的漠然让孟雪感到一丝无所适从,“你以为我是来哀求你的?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你,就算你们真的在一起也不会幸福到哪里去。程铮一直都太顺利了,没试过得不到什么,才会那么在乎,他的脾气那么倔,你虽然不吭声,可是我猜你心里是个有主意的人,你不会迁就他。你俩的性格根本就不适合碰在一起,你不信,就等着两败俱伤。男人都爱弱者,他现在觉得你可怜,想要……”
“够了。”苏韵锦打断了孟雪,有些事她心里明白,并不等于愿意被人评头论足。就好像她从没有打算过接受程铮,却不愿意让孟雪认为是自己的一番话成功地让她知难而退。
苏韵锦对孟雪说:“我不比你可怜。”
她回包厢拿了自己的一些东西就中途离开了。这个KTV距离学校很近,步行也就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她离开的时候,周子翼正拉着程铮说得口沫横飞,她可以想象得到周子翼是怎样夸张地形容刚才那个小插曲,这个可恶的家伙!她替莫郁华感到不值。
连绵了几日的暴雨也随着高考的结束偃旗息鼓,雨后的夜风格外清冽。苏韵锦走在回校的路上,已是晚上十点多,马路上依旧热闹熙攘,她这才发现自己在这所省城的重点中学就读了两年,竟然从来没有留意到这条街道是如此繁华。
本能地感到身后有人尾随,苏韵锦回头,程铮斜挎着书包,慢腾腾地走在几步开外,见她发觉,索性光明正大地与她并肩而行。
“这么晚了,女孩子不该一个人走。”他踢着路上的小碎石,话里听不出情绪。
“没事,周围还很热闹……那么快就听完了你好朋友的精彩‘历险记’?”苏韵锦也在尴尬中,没话找话,说出口才后悔,这些事与她何干?
程铮果然露出几分愕然,“哦……你说那个……你也知道?”
苏韵锦不语。
“你为这个不高兴?”他疑惑。
苏韵锦笑笑,“我凭什么为别人的事不高兴,这件事在你们看来最多是场笑话,只不过……他可以不接受,但何必践踏?”她平时并非言辞尖锐之人,也不轻易对旁人透露自己的想法,只是这个晚上,好像太多事堵在她心间,让她不吐不快。
程铮愣了一下,迈了一大步站在她的正前方,低头看着她,“这种事说不清楚。不过周子翼心眼不坏,可能你不信,今晚的事他只是太意外了。”他闷闷道:“你居然替别人抱不平,但我的心意不是一样被你践踏,谁为我抱不平?”
他比她高出许多,苏韵锦感觉他的声音像是从胸腔的位置发出,带着嗡嗡的回声,一直荡到她心里,让她狠不下心拔腿走开。
“也是,没有什么是绝对公平的。”
“志愿我会填Q大,那是我爸爸的母校,也是我的目标。不出意外的话,开学我就会到北京去。苏韵锦,跟我一起。”他像是平淡地陈述,那平淡中有着孤注一掷的期待。
苏韵锦不知道想什么,悠悠地出神,许久没有应声。
“难道说过的话就不算了?”程铮有些愤怒,“你说高考后,我等了,结果你是在骗我?”
“我没有骗你。”苏韵锦急促地说道。她鲜见的高声让程铮也为之一怔,只见她忽然仰起了头,那双眼睛就像初见时那般光彩熠熠,她出人意料地踮起脚尖,用自己的唇轻轻印上他的。
程铮的世界烟花瞬放,华灯璀璨的大街,川流不息的车辆和行人仿佛都成布景,只为映衬少年男女这淡淡一吻。
“我说过会给你一个结果。”程铮还保持着方才的姿势,像个呆呆的泥塑,苏韵锦却已倒退着走到了数米之外,“程铮,这是我还你的。不要跟上来了。”
“你……”程铮着急,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脸颊滚烫,脑子发昏。他不敢妄动,怕这场梦太容易惊醒。
有人终究比他醒得要早。苏韵锦转身之前嫣然一笑,“再见。”
目送她的背影走远,程铮才傻乎乎地应了声:“哦……再见。”
他伸手去触碰自己的嘴,发现嘴唇上扬的弧度,人都不见了,他觉得自己这样有点傻,将嘴角往下拉了拉,但最后还是露出一排牙齿,恨不得跳起来去和树梢握手。
刚才她也笑了,像昙花绽放。程铮没看过昙花,但他固执地相信就应该是那样。可是那一瞬发生得太过突然,他仍旧来不及记住她嘴唇的滋味。下一次,下一次他一定不会再像个傻瓜似的定在那里。
六月是这个城市的雷雨季节,高考的日子终于伴随着一场暴雨如期而至。那两天半的时间来去匆匆,平淡无奇,事后回想起来恍惚得像梦一样。但三年高中生活,所有的艰苦、紧张、忍耐、茫然,也都随着这两天半的时间画上了句号。
考试结束的当天晚上,大多数高三毕业班都自发组织了狂欢活动。程铮他们班在学校附近的一个KTV包了间大包厢。原本设计容纳三十人的包厢里一下挤进了五十多人,场面蔚为壮观。大考过后骤然的放松和失落感,让这些长久以来绷紧了一根弦的高三学子们急于寻找一个感情宣泄的出口,气氛一度狂热到极点,成扎的啤酒源源不断地补充进来,就连老孙都在沙发上被灌得东倒西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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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无人应答,有人便迫不及待地催着,“没人唱就赶紧切掉,换下一首。”
“谁说没人,把麦给我。”程铮忽然站了起来,伸手接过麦克风。
“你点的呀?”周子翼捏着半听啤酒坐到他身边,“哥们我都没听过你唱歌。”
“怎么,你有意见?”
“那倒没有,不过,这可是情歌对唱哦……”周子翼故作娇羞地把头靠在程铮肩膀,“要不我陪你唱?”
“有多远滚多远。”程铮晃开他,周子翼笑嘻嘻地怪叫几声,“女主角呢?兄弟姐妹们,大家都是识趣的,快快有请女主角……”
坐在角落一隅的苏韵锦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无数双手从暗处推搡着挤了出来,最后不知哪个促狭鬼更是在她背后使劲推了一把,她顿时失去重心,昏天暗地地撞到某个标的物身上,那人眼明手快地一把捞住她,晃了晃才稳住身子,然后铺天盖地的口哨声、尖叫声响成一片。
好在昏暗的灯光让人看不清她脸上的窘迫,苏韵锦顾不得手臂被撞得生疼,手忙脚乱地想从那个人身上挣脱出来,拉拉扯扯间两人都跌坐在沙发上,有人痛叫一声滚到一边,听声音竟像是周子翼。
她再迟钝也猜到身边的人是谁,那沙发太过宽大绵软,她陷进去,必须双手支撑着方能挣扎坐起,她动了动,向后的右手忽然被人趁乱抓住,紧紧压在身后坐垫上。即使在刹那间,苏韵锦也能感觉得到那双手带着紧张的汗湿,微微抖着,像要用尽所有力气抓紧她,调整了几个姿势牢牢固定。她侧过脸,看到程铮仿佛若无其事的脸。
他一言不发地用另一只手将麦克风递到苏韵锦的面前。
苏韵锦左手动了动,紧握成拳置于腿侧,随后,她避开了程铮的目光,略带歉意地说:“不好意思,这首歌我不会唱。”说着她再一次试图站起来,身后那双手却抓得更紧。
此时一首歌已经将行过半,周子翼嚷嚷道:“那谁在点歌台,还不重放一遍?”
于是《滚滚红尘》熟悉的前奏再次响起,这一次四周安静了许多。摇曳的光影划过程铮的面颊,一次次在他脸上变换着明与暗,他好像从来没有如此沉默且固执,表情纹丝不动,就连递出麦克风的手也稳稳定格在半空,完全没有要收回的意思。
苏韵锦抿着嘴,就是不接。
“再来再来,重放呀,等什么?”周子翼着急了,自己走到点歌台旁。
“不用了,我真的不会唱。”
周围已经有人看出了不对劲,大家面面相觑,场面顿时有些尴尬。周子翼又将这首歌重放了一遍,这时程铮的身边不远探出了一只纤细的手,不由分说拿下了他手中孤零零悬在半空的麦克风。
“我来唱,这首歌我最喜欢了。”孟雪拿着麦克风,笑吟吟地看着大屏幕,轻轻随着乐曲的节奏摆动身体,好似沉醉在歌曲里,浑然不知刚才发生了什么。
程铮没有说话,苏韵锦身后的手疼得厉害,那力道蛮狠且没有分寸,她皱眉用另一只手去解围,连扳带扯,不知怎么的,两人的手指就缠到了一起。程铮扣住她右边手腕的手这才松开,与她的左手十指紧扣。苏韵锦像是被施了某种神秘的咒语,一时间竟动弹不得,仿佛那手不再是她自己的。也许是觉察到她的迟疑,程铮的手也松懈下来,指节轻轻地摩挲着,小心而愉悦。
没有人看到这背后的暧昧,苏韵锦却在孟雪歌声响起时醒了过来。这样手指缠绕的姿势毕竟没有力道,她趁机起身,手借力一抽,得以脱身。
程铮也随之站了起来,困惑又愤然地问:“你答应过我什么?”
他们方才在身后的较量无人得见,此时不少人都听到了他说的这句话,孟雪唱歌的声音乱了一个节拍,“……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苏韵锦吸了口气,低声道:“借过,我去一下洗手间。”她侧身从程铮和茶几之间走过,他完全没有要避让的打算,苏韵锦的肩膀撞在他僵硬的手臂上,身上某个地方闷闷地疼。
走出了沸腾喧哗的包厢,外面像是另一个世界,透过掩上的门,包厢里的歌声隐隐传出来,“……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这本是苏韵锦最喜欢的一首歌,平日里她从来不好意思唱出声,只敢偶尔轻轻地哼,他竟然也知道。
她深深吸了口气,既然都出来了,就索性真的朝洗手间走去。途中她再次被一个迎面而来的莽撞家伙撞得低呼一声,揉着肩膀抬头看,竟然是周子翼,明明刚才还看到他在包厢里,不知什么时候跑出来的。
苏韵锦和周子翼说熟也不熟,因着程铮的关系多少有些接触。她打量他,发现那张平时总带着坏笑的脸此时竟显得有几分惊慌失措,明知撞上了人,也没说抱歉的话,飞也似的跑过苏韵锦身边,那样子说是落荒而逃也不为过分。
苏韵锦疑惑地继续往前走,只见不远处的那个转角,莫郁华的身影半掩在背光处。
“郁华,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苏韵锦走近时,心里其实已明白了七八分。
莫郁华闻声转过头看着苏韵锦,一双眼睛在暗处似有盈盈水光,声音却平静,“你看见了吗?他的样子……遇到洪水猛兽也不过如此了吧。”
苏韵锦在心底叹了口气,静静站在舍友身边,沉默了片刻,还是开口道:“你都跟他说了。”
莫郁华看着别处,仿佛失笑道:“我真蠢是吧。”
“别那么说。如果哭出来会不会好受点。”苏韵锦打心里感到难受。
“哭什么?”莫郁华自我解嘲,“我早料到会是这样。真的,我只是想去洗手间,他喝得太多,没跑到地方就吐了,我问他怎么样,他吐完开玩笑说我看起来是当医生的料。我说,我是打算念医科的,他还笑,说娶一个做医生的老婆一定省很多事……我当时就想,说不定是老天给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把话说出来,过了今天,过了这一次,可能我再也说不出口了。然后我说了,他跑了。”
她顿了顿,对着苏韵锦努力地微笑,“其实我没有指望过有什么结果,我比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是背着这个秘密太久了,毕业了,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再见,还会不会再见。现在他知道,有一个傻瓜,这三年里一直偷偷地喜欢他,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虽然他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她,但这个傻瓜喜欢一个人的心思和别的女孩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我说了出来,目的就已经达到,求仁得仁,为什么要难过?”
苏韵锦心乱如麻,手腕疼得更厉害了,十指连心,远处似有还无的歌声撩动心弦。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孟雪的声音真好听,和她的人一样甜美。
苏韵锦没有听到程铮的声音,她也没听过程铮唱歌,如莫郁华所说,也许以后也不会听到了。
莫郁华提前回了学校,苏韵锦急急走进洗手间,直到彻底将那歌声抛开。站在洗手台的镜子前,她用冷水洗了把脸,然后细细地端详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面孔。程铮看到的,程铮说喜欢的,也是她面前的这张面孔吗?
她从不提起,但并不表示她忘记。那天晚上他落在自己眉眼,又辗转在唇上的吻,带着独有的蛮横热度,很久以后都让她误以为余温犹在。没有人的心是铁打的,何况是她这样豆蔻年华的普通女孩,一个优秀如程铮的男孩对自己青睐有加,哪怕他的方式让人啼笑皆非,说丝毫不为所动,自己都不相信。很长一段时间,苏韵锦都在反复地想,那么多女孩子,为什么他唯独对她苦苦纠缠,凭什么是她?当然,可以解释说爱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的,她也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接受他的满腔热情,就像灰姑娘接受王子。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她不愿意做灰姑娘。
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童话里只说到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没有人深究过,这幸福是多么的卑微。没有人问过灰姑娘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没有人问过她爱不爱王子,好像只要水晶鞋合适地套上了她的脚,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随王子同居,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如果没有王子的拯救,她至今仍在冰冷的河边浣纱。至于王子是不是有着坏脾气;城堡里的国王、皇后、王公大臣们会不会与她格格不入;有没有别国的公主排着队对王子虎视眈眈;到底会不会有另一双脚也能严丝合缝地穿上那双水晶鞋;当灰姑娘年老色衰失去了王子的怀抱,褪去厚茧的手还能否适应冰冷的河水?这些没有人在乎。
可是,假如灰姑娘遇上了一个普通的渔夫呢?他善良、憨厚、勤劳,虽然没有王子身上闪闪的光环,但是他和灰姑娘心心相印。他们相爱,然后灰姑娘脱离了后母的家与他相守,共同打拼出属于他们的幸福生活,那世界上就没有了灰姑娘,只有一个渔夫心中永远宠爱的公主。而她—苏韵锦,也许是沉默而卑微的,但她从来没有等待过王子的拯救。所以她不要程铮居高临下的感情,不要做别人羡慕的灰姑娘,不要再听见有人说,看啊,苏韵锦多么幸运,被程铮爱着。为什么从没有人说过,程铮多么幸运,能爱着苏韵锦?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程铮诚然是天之骄子,然而她就算是路边的一株野草,也自是独一无二的。
很多次,苏韵锦都能感受到自己的那颗心在蠢蠢欲动,她动摇过,却未曾迷失。程铮和她是不一样的人,他和她脚下是不同的土地,她可以暂时地踮起脚尖,他也会偶尔俯身迁就,可是长此以往,这多么令人疲惫。苏韵锦没有莫郁华的勇敢,她豁不出去,害怕受伤害;也没有莫郁华的清醒,一旦放任自己朝程铮走去,就会沉溺。她什么都没有,只有这颗心,给出去就收不回来,所以不敢轻易交付,唯有紧紧将它捂在自己胸口。某种程度上说,看上去刻板而严肃的莫郁华比苏韵锦更相信爱情,愿意为梦付出,而苏韵锦鲜少做梦。
当孟雪的身影也出现在镜子里时,苏韵锦并没有感到多大的意外。她一把抹去脸上的水珠,心里冷冷一笑,这样的夜晚真是一个适合倾诉的时间,仿佛所有的人都有话要说,所有的人的心事都迫不及待地要公开出来,好像一旦错过,就再也来不及。
“真巧,苏韵锦,你也在这儿?”
苏韵锦笑笑。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程铮他很不开心……我和他一起长大,从没有见过他这样。”孟雪对着镜子理了理长发,也看着镜子里的苏韵锦微微一笑。孟雪说不上十分漂亮,但身材纤细高挑,五官娇俏,皮肤柔嫩,笑起来有种说不出来的甜蜜,加上性格活泼,举止大方,苏韵锦同为女生,也承认这样的女孩更值得心动。班上就八个女孩子,那些可恶的男生非要评出“八大恐龙”,但硬把孟雪也排进去,想必他们多少也是言不由衷的,孟雪就算是恐龙,也是惹人喜爱的恐龙。今晚她换了便服,恰到好处的装扮更衬得笑靥如花,苏韵锦的校服洗得发白,
高下立现,镜子骗不了人。
“男生都是贱骨头,你说是不是?”孟雪似乎漫无边际地说,苏韵锦耐心地听,“我和他从记事开始就住在一个单位大院里,程伯伯做工程技术部主任时,我爸爸是项目经理,现在程伯伯做了设计院的一把手,我爸爸是院里的总工。他们关系很好,我们做儿女的走得也近。程铮那个脾气啊,又急躁又要强,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有时程伯伯和章阿姨都被气得半死,他和我却还算融洽。因为我了解他,凡事都让着他,迁就他。他总说女孩子烦人,总是对我爱理不理的,我以为只是因为我们年纪太小,他没想过这些,你出现了,我才知道不是那样。他不是不懂,只是没有遇到他喜欢的。哪怕是他装着讨厌你,可我看得出来他在想什么。”
孟雪转头看着苏韵锦,直截了当地说:“我不喜欢你,苏韵锦。你觉得我是个小心眼的人我也要这么说。看小说的时候,总有一个让人讨厌的女配角,明明男主角爱着可怜兮兮的女主角,她偏偏挑拨离间从中作梗,后来我就想,那不就是我吗?”她随即苦笑,“可是女配角也是个活生生的人,为什么感情这东西那么不讲道理,我认识他十八年,比不过你和他在一起的十个月,他都说不出你有什么好,就这样十匹马都拉不回来?我不甘心,又有什么办法,我的难受谁看得见?”
孟雪的眼睛笼罩着雾气,这是苏韵锦在同一个晚上,看到第二个女孩子的泪光,感情不是个好东西,它总让人软弱让人流泪,她害怕这样。
苏韵锦始终不说话,她的漠然让孟雪感到一丝无所适从,“你以为我是来哀求你的?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你,就算你们真的在一起也不会幸福到哪里去。程铮一直都太顺利了,没试过得不到什么,才会那么在乎,他的脾气那么倔,你虽然不吭声,可是我猜你心里是个有主意的人,你不会迁就他。你俩的性格根本就不适合碰在一起,你不信,就等着两败俱伤。男人都爱弱者,他现在觉得你可怜,想要……”
“够了。”苏韵锦打断了孟雪,有些事她心里明白,并不等于愿意被人评头论足。就好像她从没有打算过接受程铮,却不愿意让孟雪认为是自己的一番话成功地让她知难而退。
苏韵锦对孟雪说:“我不比你可怜。”
她回包厢拿了自己的一些东西就中途离开了。这个KTV距离学校很近,步行也就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她离开的时候,周子翼正拉着程铮说得口沫横飞,她可以想象得到周子翼是怎样夸张地形容刚才那个小插曲,这个可恶的家伙!她替莫郁华感到不值。
连绵了几日的暴雨也随着高考的结束偃旗息鼓,雨后的夜风格外清冽。苏韵锦走在回校的路上,已是晚上十点多,马路上依旧热闹熙攘,她这才发现自己在这所省城的重点中学就读了两年,竟然从来没有留意到这条街道是如此繁华。
本能地感到身后有人尾随,苏韵锦回头,程铮斜挎着书包,慢腾腾地走在几步开外,见她发觉,索性光明正大地与她并肩而行。
“这么晚了,女孩子不该一个人走。”他踢着路上的小碎石,话里听不出情绪。
“没事,周围还很热闹……那么快就听完了你好朋友的精彩‘历险记’?”苏韵锦也在尴尬中,没话找话,说出口才后悔,这些事与她何干?
程铮果然露出几分愕然,“哦……你说那个……你也知道?”
苏韵锦不语。
“你为这个不高兴?”他疑惑。
苏韵锦笑笑,“我凭什么为别人的事不高兴,这件事在你们看来最多是场笑话,只不过……他可以不接受,但何必践踏?”她平时并非言辞尖锐之人,也不轻易对旁人透露自己的想法,只是这个晚上,好像太多事堵在她心间,让她不吐不快。
程铮愣了一下,迈了一大步站在她的正前方,低头看着她,“这种事说不清楚。不过周子翼心眼不坏,可能你不信,今晚的事他只是太意外了。”他闷闷道:“你居然替别人抱不平,但我的心意不是一样被你践踏,谁为我抱不平?”
他比她高出许多,苏韵锦感觉他的声音像是从胸腔的位置发出,带着嗡嗡的回声,一直荡到她心里,让她狠不下心拔腿走开。
“也是,没有什么是绝对公平的。”
“志愿我会填Q大,那是我爸爸的母校,也是我的目标。不出意外的话,开学我就会到北京去。苏韵锦,跟我一起。”他像是平淡地陈述,那平淡中有着孤注一掷的期待。
苏韵锦不知道想什么,悠悠地出神,许久没有应声。
“难道说过的话就不算了?”程铮有些愤怒,“你说高考后,我等了,结果你是在骗我?”
“我没有骗你。”苏韵锦急促地说道。她鲜见的高声让程铮也为之一怔,只见她忽然仰起了头,那双眼睛就像初见时那般光彩熠熠,她出人意料地踮起脚尖,用自己的唇轻轻印上他的。
程铮的世界烟花瞬放,华灯璀璨的大街,川流不息的车辆和行人仿佛都成布景,只为映衬少年男女这淡淡一吻。
“我说过会给你一个结果。”程铮还保持着方才的姿势,像个呆呆的泥塑,苏韵锦却已倒退着走到了数米之外,“程铮,这是我还你的。不要跟上来了。”
“你……”程铮着急,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脸颊滚烫,脑子发昏。他不敢妄动,怕这场梦太容易惊醒。
有人终究比他醒得要早。苏韵锦转身之前嫣然一笑,“再见。”
目送她的背影走远,程铮才傻乎乎地应了声:“哦……再见。”
他伸手去触碰自己的嘴,发现嘴唇上扬的弧度,人都不见了,他觉得自己这样有点傻,将嘴角往下拉了拉,但最后还是露出一排牙齿,恨不得跳起来去和树梢握手。
刚才她也笑了,像昙花绽放。程铮没看过昙花,但他固执地相信就应该是那样。可是那一瞬发生得太过突然,他仍旧来不及记住她嘴唇的滋味。下一次,下一次他一定不会再像个傻瓜似的定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