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傻女8

推荐阅读:夜的命名术渡劫之王全职艺术家大符篆师最强雇佣兵之暗黑纪元侠武世界全能刺客茅山术之不死人超级六扇门暴躁的大隋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你看我戴这朵绢花怎么样?”

    刁家今天也来县城采办年货了,刁大妹再怎么说也是个女人,也会对胭脂水粉,珠宝首饰感兴趣,只是她知道自己的颜色撑不起那些东西,有时候实在喜欢买回家去,最后的下场也只是囤积灰尘,永无见天之日。

    可这并不妨碍她有一颗爱俏的心,这会儿刁大妹站在一个摊子边上,选中了一朵大红色的绢花,还在自己的头上比划了一下,掐着嗓子对着自个儿男人霍安问道。

    这朵绢花和刁大妹实在是不般配,她的皮肤黑,配上大红色只会显得她的肤色更加暗沉,而且刁大妹的长相偏英气,造型夸张的红色绢花戴在她的头上,多了几分滑稽,丝毫没有女性的柔美娇媚。

    “哧――”

    边上站着的几个小妇人忍不住偷笑,心里嘀咕刁大妹丑人多作怪,可惜她身边站着的那个男人,日日夜夜要对着这样一张脸,还要忍受她的矫情。

    “娘子戴什么都好看。”

    可偏偏霍安的表现和其他人截然不同,他的眼神温柔似水,口中的话也好像是发自真心。

    莫不是一个瞎子吧?

    听到霍安的回答,边上站着的那些人有些一言难尽。

    “不过红花太俗,和娘子的气质不符,倒不如这跟青玉的簪子,衬托得娘子干练简洁,有一种寻常女子没有的美丽。”

    霍安和刁大妹是两种脾气的人,刁大妹性子火爆,也就在他面前,会故意佯装出柔弱娇媚的模样,虽然她的佯装往往是东施效颦,根本就不的要领。

    更多时候,刁大妹都是风风火火的,十足十的急躁脾气。

    而霍安却是一个很温柔的人,除了当年刚被卖到刁家的时候沉默寡言了一段时间,在和刁大妹相处久后,就开始学着接受刁大妹这个妻子,并且适应对方的脾气。

    在这段婚姻里,刁大妹是有些自卑的,即便霍安是刁家买来的女婿,可因为外貌上的差距,刁大妹总觉得自己才是配不上霍安的那个人。

    可霍安从来不会让她有这样的感觉,这个男人太体贴了,即便现在这个场景,就连刁大妹都明白刚刚试戴红绢花的自己有多么滑稽丑陋的时候,霍安都会让她觉得是红花配不上她,而不是她不配戴那朵红花。

    “那我就要这根青玉簪子。”

    刁大妹红着脸,接过霍安给她选中的发簪,羞答答地学着那些娇媚的小娘子向霍安抛了一个眼风,那样魁梧的身板,英气勃勃的长相,实在是不适合这样撒娇的动作。

    边上的人快看吐了,霍安却欣然接受妻子给予的小情趣。

    刁大妹的温柔都是给霍安的,等她看向摊主,讨价还价的时候,又变成了往日那个直爽粗犷的刁大妹。

    屠户身上总带着旁人没有的凶煞气,这会儿刁大妹又板着脸,小摊贩总觉得下一刻刁大妹都要掏出砍刀杀人了,因此也没耍心机,报了一个实在的价格,想要赶紧送走摊子前的这个瘟神。

    刁大妹花二十文钱买下了那个青玉做的,做工有些劣质的玉簪子,却好像得到了什么宝贝似的。

    “我替娘子簪上。”

    霍安的声音总是那么温柔,让人听着就感觉如沐春风,刁大妹收敛起凶色,羞答答地低下头,等着夫婿替自己戴上发簪。

    霍安的眼光不错,相比较刚刚完全不适合刁大妹的大红绢花,这个青玉发簪和刁大妹再般配不过了,刁大妹的头上也没有其余发饰,整体看上去干净清爽,不会突兀。

    “好看。”

    霍安替妻子戴上发簪,然后退远了一步端详了一番,给予肯定的赞美。

    这会儿刁大妹的心情比吃了蜜糖还甜,恨不得现在就拖着霍安回家,再给儿子生个妹妹。

    “哥,你喜欢泥人吗?”

    “哥,你喜欢风筝吗?”

    “哥,你想吃糖葫芦吗?”

    刁大妹和霍安的儿子刁近冬紧紧跟在表哥霍凛冬身后,比霍凛冬小了四岁的他个头却比霍凛冬高了近二十公分。

    或许是刁家的基因太强大,刁近冬的身上几乎看不到他爹霍安的影子,反倒像是翻版的刁老爷子,也就是刁大妹的亲爹,还没过十一岁的生日,就已经长了快一米八的个头,听说过世的刁老爷子身高接近两米,刁近冬有望青出于蓝胜于蓝。

    因为是屠户人家,刁家并不缺肉食,刁近冬初了长得高,还长得特别壮,就跟一座大肉山似的,在人群中鹤立鸡群。

    这个小子憨憨的,最喜欢黏着自家表哥,娘说了,表哥和爹爹都是柔弱需要保护的人,今天他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好瘦弱的表哥。

    因此从进城开始,刁近冬就亦步亦趋跟着表哥霍凛冬,用自己的高壮体格做壁垒,不让拥挤的人潮撞到霍凛冬。

    “不――”

    霍凛冬刚想说不用,忽然想到了那天从小笨蛋手里抢过来的那块山楂片,下意识换了口风。

    “买两串糖葫芦吧。”

    糖葫芦也是用山楂做的,那个小笨蛋应该会很喜欢。

    糖葫芦很快就买回来了,刁近冬虽然是成人的体格,本质依旧只是一个不满十一岁的孩子,手里拿着一串霍凛冬分给他的糖葫芦,吃的不亦乐乎。

    而霍凛冬只尝了一口,就被那刺激的酸味逼退了,看着剩下的那几颗糖葫芦,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它们。

    “都到饭点了,听说聚香斋出了几道新菜,前几次我去聚香斋送处理好的猪肉的时候,听到不少客人的夸赞,咱们今天就去尝尝吧?”

    因为儿子的显眼体型,买完首饰的刁大妹和霍安很快就和他们汇合。

    刁大妹一边说着话,一边用手不断摸着头顶的发簪。

    “娘,你头皮痒吗,我帮你挠挠吧?”

    刁近冬傻乎乎的,伸手就要帮刁大妹挠头皮。

    “舅母新买的发簪吗?很漂亮。”

    刁家人的情绪太好猜,霍凛冬顺着刁大妹的心意,对着发簪夸赞了一番。

    “你舅舅选的,他也夸这发簪戴在我的头上十分漂亮。”

    刁大妹瞪了眼儿子,谁的头皮痒呢,她看是这小子的皮痒。

    还是凛冬乖巧懂事,说的话让人听着就开心。

    得到了想要的夸赞,刁大妹美滋滋地带着三个小男人去聚香斋吃饭,或许是因为接连被家里的两个男人夸赞,这会儿刁大妹也觉得自己美了不少,走路虎虎生威,加上她身边小黑熊一样的儿子,边上的人都下意识地离他们一丈远,一家人的周围多了一个真空地带。

    ******

    “对不住了,今天客人多,位子全坐满了,不知道客官介不介意拼桌?”

    这几天进城采办年货的人比较多,年节的时候,又是大伙儿花钱最舍得的时候,聚香斋是青阳县最出名的饭庄,即便吃不起店里几两银子一道的珍馐美味,花个几百文,吃几碗高汤熬煮的面条大伙儿还是舍得的。

    因此这些天聚香斋几乎天天座满,拼桌也是常有的事了。

    “行。”

    刁大妹他们没有那么多讲究,霍凛冬倒是有些洁癖,不过来到坪乡那么多年,在原本那个家里娇养出来的毛病,这会儿也被现实治的七七八八了。

    说来也巧,店小二领着他们过去拼桌的对象正好是江家,江保宗带着女儿和丁婆子选好衣服,量好尺寸就往聚香斋赶了,正巧赶上最后一桌空位。

    都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江保宗自然也不会拒绝拼桌的要求。

    一开始,两家都有些尴尬,可很快的,相处就融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