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采药也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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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管秦秃头说了什么,易云都没有改变主意。
易云说道:“谢谢秦教官的忠告,教官说的,晚辈都明白了。”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自己一根洪荒之箭都插不上去,可一个来自隐世家族的天才少年,可以一口气插七根。
这差距,可想而知了。
秦秃头眼皮轻跳,“能告诉我你的理由么?”
他感觉,易云这么坚持自己的想法,也许有什么原因也说不定,否则太难理解了。
易云道:“没什么特别的理由,以前我在云荒的时候,每天就是采药维持生计,从能走路的时候,我就开始采药了,这么多年下来,我积累了很多采药方面的经验,而且我在采药方面很有天赋,所以应该能做的不错。”
易云随口解释了几句,这话落在周围人的耳中。他们都是目瞪口呆,看易云的目光都怪异无比。
云荒?靠采药维持生计?
在场年轻俊杰,有的时候也偶尔采药,但他们采药都是去追寻某些能够帮助自己突破境界的天材地宝,哪有靠采药来维持生计的?
他们都没有想到,在他们当中竟然有人以前真的是个药童,还是云荒走出来的?
他们当然知道易云的实力,比他们都强!
这更让他们难以接受……一个云荒贫瘠之地走出的药童,把他们这些世家出身的子弟全部都比下去了?
这实在让人无语,就像是一群千里马当中,混进了一匹骡子,而后这匹骡子,把所有的千里马全部都打败了。
骡子未必比马差,骡子胜在耐力和力气,还有吃的少,马虽然力气小,不能干重活,但胜在跑得快,可以说是各有优点,但是……恐怕没有人希望自己不是千里马,而是一匹吃苦耐劳的骡子。
现在,在一群千里马都选择了能锻炼他们能力的工作后,唯独易云一个人选了采药。
就好像,千里马选择去征战沙场,而骡子选择了磨坊里推磨。
至于理由是——他以前在云荒的时候就干这个的,这是他的本行。
而且,他还说自己在采药方面有天赋。
这实在让人哭笑不得,采药能有什么天赋,谁不会采?
“这小子,搞什么鬼?”周魁皱着眉看向易云,他跟易云交锋几次,除了最后一次不能算输外,其他两次都输了,他了解易云的厉害,所以才会奇怪。
“别管他了,魁哥。我看着小子是当泥腿子当上瘾了吧,大荒里走出来的人,思维就是特别……”
“老熊说的不错,魁哥,要说咱来太阿神城,就要快速积累龙鳞符文,让自己的实力提升起来,这样就能从事外出狩猎一类高风险高报酬的工作了。采药怎么可能快速积累龙鳞符文呢?易云这小子现在是比我们厉害一些,但他这么作死的话,谁也拦不住,可能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泯然众人,成为别人向上攀爬时踩下去的垫脚石。”
玄武军团的人私下里传音着,他们跟易云素昧平生,当然不会去多说什么了,应该说,有谁做了糊涂的选择的话,他们反而会幸灾乐祸,因为他们彼此都是竞争对手!
秦秃头摇了摇头,终于不再劝了,他说道:“你们好自为之吧,每一年的新人中,都有几个出众的,囚牛、楚小冉,再过两年,就会成为你们之前见过的杨乾、妖刀!”
“他们两个人,都有希望在一年之内,进入天榜或者地榜的一个榜单前一千名,而你们呢?要多久能进前一千呢?甚至,到你们离开太阿神城的时候,都进不了前一千呢?”
秦秃头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
秦秃头说过,如果谁能在太阿神城只花一年时间就进入前一千名的话,那么足以受到神国各大势力的关注。
一年进入前一千,两年怎么也能前两百了,三年就是五六十名,到第六年离开太阿神城的时候,极有可能进入前五、前三,甚至问鼎第一!
整个太阿神城的总榜第一,听起来太遥远,站在这个位子的人,可都是妖刀、杨乾这些狠人目前望尘莫及的存在!
而妖刀,杨乾,又让他们望尘莫及。
这差距,可想而知了。
别人的看法,易云根本不会理会,他吃了晚饭后,直接回到自己的住处,开始打坐调息,让自己的身体,慢慢融合太古遗种的精华。
一夜无话……
天刚亮的时候,太阿神城还遍布着晨雾,易云便洗漱完毕,准备去杂役处报道。
宋子俊也出门了,两人住得很近。
今天的宋子俊,换了一身普通的短打衫,身上少了富家公子的华贵,而多了几分未经雕琢的质朴气息。
“易云,你选采药太浪费了,你的身法,在同龄少年中,算是我生平仅见了!”宋子俊实在为易云的决定感到不解。
去当陪练最重要的一点不是抗打击能力,毕竟你再耐打,挨打多了也要被打趴下,真正厉害的陪练,懂得躲闪攻击,保护自己。
易云身法入微大成,当陪练的好处不用说了,宋子俊原本很羡慕,可是现在易云要去采药,这不是暴殄天物么。
“真的不考虑一下跟我一起?”宋子俊还是为易云的决定感到惋惜。
“不了。”易云笑了笑,跟宋子俊挥了挥手。
宋子俊摇了摇头,“算了,你有你的决定,我的想法,未必适合你……”
自从易云的身法,触摸到了入微大成的门槛后,宋子俊就一直非常佩服易云,易云做出来的决定,虽然听起来古怪,但是宋子俊觉得,他也许有自己的道理吧……
一刻钟后,易云就出现在了杂役处,不同类别的杂役,在各自对应的杂役处办理。
当陪练这份工作最热门,很多时候会出现应聘者过剩的情况,杂役处每天也是排成长龙。
可是负责采药的杂役处,那就冷清多了。
易云来到杂役处的时候,发现只有几个女孩,在这里优哉游哉的整理药草。
这几个女孩看到易云,都有些诧异,她们看到易云穿的是新人服,显然是刚进太阿神城的新人,新人就来采药,而且还是个男孩,实在有点不可思议。
一般偶尔有来采药的男生,也多是有伤在身,不适合当陪练和打铁的时候,才来采药。
易云没有理会这几个女孩,报上自己的名字后,便领取了药篓,盛放药材的玉盒,还有一张药山地图。
杂役处的负责人,是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姓王,她对易云的到来爱理不理,正自顾自的照镜子,一撮头发摆弄来摆弄去的,似乎怎么样她都不满意。
连她这个采药处负责人都认为采药是个没前途的行当,看易云年纪轻轻,就来这里混日子,她也没什么好感。
“那个……这位姐姐……能不能问一下,晚辈采到的药,换算成龙鳞符文是怎样的价格啊?”
王姓女人看了易云一眼,难得的放下了手中的铜镜,这大概是因为易云那一句“姐姐”叫得她非常受用,于是她对这个来采药处偷懒的孩子,稍稍耐心了一点,她扔出了一本手册给易云,说道:“这是药材的龙鳞价格兑换表,你看看吧。”
易云接过这本手册来,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页的文字后,易云一下子怔住了。
第一页上写的是——
“庆历八十二年,钟毅采干药材六百三十余斤,耗时六十天整,得龙鳞符文一万九千零二百六十,破先人记录,特此铭记,以励后人!”
记录?不是吧……
“采药这种杂役工作,竟然也有记录?”
钟毅,六十天,采药破纪录!
……(未完待续。)
然而,不管秦秃头说了什么,易云都没有改变主意。
易云说道:“谢谢秦教官的忠告,教官说的,晚辈都明白了。”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自己一根洪荒之箭都插不上去,可一个来自隐世家族的天才少年,可以一口气插七根。
这差距,可想而知了。
秦秃头眼皮轻跳,“能告诉我你的理由么?”
他感觉,易云这么坚持自己的想法,也许有什么原因也说不定,否则太难理解了。
易云道:“没什么特别的理由,以前我在云荒的时候,每天就是采药维持生计,从能走路的时候,我就开始采药了,这么多年下来,我积累了很多采药方面的经验,而且我在采药方面很有天赋,所以应该能做的不错。”
易云随口解释了几句,这话落在周围人的耳中。他们都是目瞪口呆,看易云的目光都怪异无比。
云荒?靠采药维持生计?
在场年轻俊杰,有的时候也偶尔采药,但他们采药都是去追寻某些能够帮助自己突破境界的天材地宝,哪有靠采药来维持生计的?
他们都没有想到,在他们当中竟然有人以前真的是个药童,还是云荒走出来的?
他们当然知道易云的实力,比他们都强!
这更让他们难以接受……一个云荒贫瘠之地走出的药童,把他们这些世家出身的子弟全部都比下去了?
这实在让人无语,就像是一群千里马当中,混进了一匹骡子,而后这匹骡子,把所有的千里马全部都打败了。
骡子未必比马差,骡子胜在耐力和力气,还有吃的少,马虽然力气小,不能干重活,但胜在跑得快,可以说是各有优点,但是……恐怕没有人希望自己不是千里马,而是一匹吃苦耐劳的骡子。
现在,在一群千里马都选择了能锻炼他们能力的工作后,唯独易云一个人选了采药。
就好像,千里马选择去征战沙场,而骡子选择了磨坊里推磨。
至于理由是——他以前在云荒的时候就干这个的,这是他的本行。
而且,他还说自己在采药方面有天赋。
这实在让人哭笑不得,采药能有什么天赋,谁不会采?
“这小子,搞什么鬼?”周魁皱着眉看向易云,他跟易云交锋几次,除了最后一次不能算输外,其他两次都输了,他了解易云的厉害,所以才会奇怪。
“别管他了,魁哥。我看着小子是当泥腿子当上瘾了吧,大荒里走出来的人,思维就是特别……”
“老熊说的不错,魁哥,要说咱来太阿神城,就要快速积累龙鳞符文,让自己的实力提升起来,这样就能从事外出狩猎一类高风险高报酬的工作了。采药怎么可能快速积累龙鳞符文呢?易云这小子现在是比我们厉害一些,但他这么作死的话,谁也拦不住,可能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泯然众人,成为别人向上攀爬时踩下去的垫脚石。”
玄武军团的人私下里传音着,他们跟易云素昧平生,当然不会去多说什么了,应该说,有谁做了糊涂的选择的话,他们反而会幸灾乐祸,因为他们彼此都是竞争对手!
秦秃头摇了摇头,终于不再劝了,他说道:“你们好自为之吧,每一年的新人中,都有几个出众的,囚牛、楚小冉,再过两年,就会成为你们之前见过的杨乾、妖刀!”
“他们两个人,都有希望在一年之内,进入天榜或者地榜的一个榜单前一千名,而你们呢?要多久能进前一千呢?甚至,到你们离开太阿神城的时候,都进不了前一千呢?”
秦秃头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
秦秃头说过,如果谁能在太阿神城只花一年时间就进入前一千名的话,那么足以受到神国各大势力的关注。
一年进入前一千,两年怎么也能前两百了,三年就是五六十名,到第六年离开太阿神城的时候,极有可能进入前五、前三,甚至问鼎第一!
整个太阿神城的总榜第一,听起来太遥远,站在这个位子的人,可都是妖刀、杨乾这些狠人目前望尘莫及的存在!
而妖刀,杨乾,又让他们望尘莫及。
这差距,可想而知了。
别人的看法,易云根本不会理会,他吃了晚饭后,直接回到自己的住处,开始打坐调息,让自己的身体,慢慢融合太古遗种的精华。
一夜无话……
天刚亮的时候,太阿神城还遍布着晨雾,易云便洗漱完毕,准备去杂役处报道。
宋子俊也出门了,两人住得很近。
今天的宋子俊,换了一身普通的短打衫,身上少了富家公子的华贵,而多了几分未经雕琢的质朴气息。
“易云,你选采药太浪费了,你的身法,在同龄少年中,算是我生平仅见了!”宋子俊实在为易云的决定感到不解。
去当陪练最重要的一点不是抗打击能力,毕竟你再耐打,挨打多了也要被打趴下,真正厉害的陪练,懂得躲闪攻击,保护自己。
易云身法入微大成,当陪练的好处不用说了,宋子俊原本很羡慕,可是现在易云要去采药,这不是暴殄天物么。
“真的不考虑一下跟我一起?”宋子俊还是为易云的决定感到惋惜。
“不了。”易云笑了笑,跟宋子俊挥了挥手。
宋子俊摇了摇头,“算了,你有你的决定,我的想法,未必适合你……”
自从易云的身法,触摸到了入微大成的门槛后,宋子俊就一直非常佩服易云,易云做出来的决定,虽然听起来古怪,但是宋子俊觉得,他也许有自己的道理吧……
一刻钟后,易云就出现在了杂役处,不同类别的杂役,在各自对应的杂役处办理。
当陪练这份工作最热门,很多时候会出现应聘者过剩的情况,杂役处每天也是排成长龙。
可是负责采药的杂役处,那就冷清多了。
易云来到杂役处的时候,发现只有几个女孩,在这里优哉游哉的整理药草。
这几个女孩看到易云,都有些诧异,她们看到易云穿的是新人服,显然是刚进太阿神城的新人,新人就来采药,而且还是个男孩,实在有点不可思议。
一般偶尔有来采药的男生,也多是有伤在身,不适合当陪练和打铁的时候,才来采药。
易云没有理会这几个女孩,报上自己的名字后,便领取了药篓,盛放药材的玉盒,还有一张药山地图。
杂役处的负责人,是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姓王,她对易云的到来爱理不理,正自顾自的照镜子,一撮头发摆弄来摆弄去的,似乎怎么样她都不满意。
连她这个采药处负责人都认为采药是个没前途的行当,看易云年纪轻轻,就来这里混日子,她也没什么好感。
“那个……这位姐姐……能不能问一下,晚辈采到的药,换算成龙鳞符文是怎样的价格啊?”
王姓女人看了易云一眼,难得的放下了手中的铜镜,这大概是因为易云那一句“姐姐”叫得她非常受用,于是她对这个来采药处偷懒的孩子,稍稍耐心了一点,她扔出了一本手册给易云,说道:“这是药材的龙鳞价格兑换表,你看看吧。”
易云接过这本手册来,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页的文字后,易云一下子怔住了。
第一页上写的是——
“庆历八十二年,钟毅采干药材六百三十余斤,耗时六十天整,得龙鳞符文一万九千零二百六十,破先人记录,特此铭记,以励后人!”
记录?不是吧……
“采药这种杂役工作,竟然也有记录?”
钟毅,六十天,采药破纪录!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