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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相思染泪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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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二十岁那天的春天,长安安业坊的唐昌观有桃花开得如火如荼。

    除了在蝶衣轩裁制衣裳,有休息的闲暇,我便喜欢撑着纸油伞在桃花树下漫步而行。片叶在春天的暖风中沙沙作响,仿佛可以看到清风蹁缱流转的身影,阳光晴暖,有嫣红芳菲的花朵灼灼地开在枝桠上,忍不住摘下几朵簪于鬓间,正待临水自照,一个回首,却见桃林那端不远处有个身影伫马而立。

    由于背着光,看不清那人的面貌,但从身型的轮廓,可以辨别是个男子,一袭暗纹青衫,在清风中姿态挺拔,衣抉翻飞若蝶。

    不习惯被人窥见慵懒意疏的女儿姿态,自十七岁初踏商场,就已经有意无意的模糊了性别特征,不是外表上男性化,而是从心理上彻底把自己变成个中性人,记得爹爹曾说过,在名利场中,没有男人和女人,只有客人与商人,没有人会因为你是女人而手下留情,反而会女子身份而招惹上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正想急步离去,却听见有小厮模样的人快步上前,在那人俯着头低语几句,接着两人一起掉头离去。

    这就是我和傅长宵的初遇,有晴光正好,有桃花娉婷,纵然良辰美景,奈何心无旁麓。

    再次产生交集,是在蝶衣轩。

    那天,商会总管商老板引领着一顷长男子造访了我的绣楼。

    “沈老板,这位可是名满长安的傅太史令的二公子,他与长孙府大小姐的文定之喜就在三个月后,为此想找家裁衣坊赶制喜服嫁衣,我望眼长安,也找不到第二个绣工比你沈老板更高超的,就自作主张,给他推荐了你这蝶衣轩。”

    章老板满面堆笑,态度殷勤且热络,也难怪他,傅氏一族满门权贵,如今又与皇室后族长孙氏强强联手,日后前程必定一跃千里,自古官商不离家,以章老板如今的家业,无论是自保还是求携,自当周到谨慎。

    “二公子对喜服可有什么要求?”

    我微笑地凝睇着他,还真别说,眼前的这位傅二公子长相倒真是赏心悦目,身型挺拔,气度高华,一双眼睛如墨湛然迥然有神,五官并没有传说中的那般英俊不凡,不过长相太过俊美的男子也令人没有了回味的余地。市井流传,傅太史令有四子,个个能杰英材,尤其是二公子傅长宵,文武双全低调精练,最得傅弈喜爱。但传言归传言,如今活生生的人就摆在面前,文武全才我是没看出来,不过低调精练倒是能能此人的言谈上窥见一二,只见他勾唇牵笑,低沉的嗓音自有一种气度浑厚:

    “劳烦姑娘了,素闻姑娘国手名绣,穿针引线的手艺自是不必待言,我家门风历来崇尚简朴,故对服裳并无特殊要求,只是长孙小姐金枝玉叶,对于华服美饰要求颇高,劳还得烦姑娘巧思妙想,多花费心思了。”

    我不自觉地微笑,他叫我姑娘,而不是老板,对于一个平民商户,都能有这样的尊重和谦和,可见真是圆滑谨慎,修养到家。

    (二)

    接了手才知道,他这单生意,还真不是普通的难做,大红缎面,金丝绣凤,珠翠相缀,上饰七宝,就算是技术纯熟的绣娘,裁剪嫁衣也是一项极费心力的浩大工程,如果是寻常碧玉,凤冠霞帔已是奢侈,不过这次顾主却是长孙府邸的小姐,裁剪好的嫁裳送去好几次,均以差强人意为名被退了回来,当第三次接到顾管家退还来的雕花檀木盒时,唐诗一脸愤慨:

    “这群当官的真够奢侈糜烂,平素暗里搜刮民脂民膏也就罢了,还光明正大把不义之财炫在人前,说什么纹饰不够华贵,说白了就是想要更华丽,格调升得这么高,难道就不怕乐极生悲?!”

    我赶紧上前拉过发着牢骚的小姑娘,迅速把里阁的门给掩上,顾管家一行离去不久,就怕去而复返听到这些,小女孩毕竟还是生嫩,尽管脱离门派学了三年手艺,对世道的阴暗尚学不会洞若观火,若真学会了,就会明白,世间上很多事,其实是没有公平可言的,例如美丑富贵,从我们浦一出生,就已经注定。

    幸而傅家家底殷实,赏钱也给得格外大方,就算有怨怼也在白花花的银子面前云消雾散了,傅九宵来过蝶衣轩几次,都是以衡量试穿吉服为名,探看制裳进度之名而来,但奇怪的是,每次我把锦帛绸缎呈盘而上,他只是匆匆扫了几眼,就漫不经心地搁置在一旁,话题兜转了几圈,就到了我身上。

    “看姑娘韵华妙龄,年纪极轻,怎得学了这么一手精湛的手艺?”他玩赏着手里的描梅紫砂茶杯,抬眼看我。

    我笑了笑:“不瞒公子,家父三代均为裁缝为生,到了我这一辈,娃娃落地的那刻起起便教导着穿针走线,十余年下来,手艺不是日积月累,而是耳熏目染出来的。”

    “难怪姑娘接了我的单子,竟是心平气静面不改色。”

    这话说得半真半假,有赞叹,也有质疑,我想了想,便明白了他的言下之意,那长孙小姐虽久居深闺,其美艳姿容和奢好华服却是市井皆知,每到天气晴朗适合晾衣的日子,这长孙府的湘怡院就像开了绸缎铺,绮丽繁华仿佛天降旖云,如霞弥漫,别说是寻常闺秀,恐怕皇宫里的公主,都不见得有她的排场。

    眼下这排场奢华对衣裳服饰极为挑剔的长孙小姐要出嫁了,自当令城中有名的裁缝兢兢颤颤,不敢贸然接单,就怕未能讨得小姐欢心,就先把自己家的招牌也砸了。

    只是对我来说,临阵脱逃,可不是专业裁缝之举,年轻的好处就在这里,什么都输得起。我扯唇一笑:“论手艺,千帆实不及城中那些已有数十年经验的老师傅,只是年轻胆大,豁得出去而已。”

    他闻言一脸庆幸:“那我应该感激你这‘年轻胆大’,若不是姑娘你一口应承,只怕我现在还在为嫁衣一事焦头烂额呢。”

    我们都笑了起来,原先有些拘谨的气氛一下子云开雾散,他虽然待人平和,但居高位者的高高在上和冷漠疲倦还是能从他的眼神里蔓延,现在一笑,整个人像是屏弃了隔离外界的玻璃罩子,一下子生动真实起来,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当他在说到‘嫁衣’时,眼眸里竟有不易察觉的疲倦和淡漠低空掠过。

    想来也很正常,向来养尊处优的人,也未必事事都自由,或许这看似佳偶玉成天生一对的姻缘,对当事人而言,只不过是身不由己的将就。

    “依姑娘容貌才干,追求者应该如过江之卿,王何不乘着年华姣好,觅得良人佳婿,也好省却这风吹日晒抛头露面的日子?”他低头抿了口茶,抬头问道。

    “若真嫁得王孙公子,抛头露面是省去了,卑躬屈膝就该来了,”我苦笑了下:“你总不能要求别人养活你之余,还懂得尊重你。”

    他闻言神情略有所思,视线一转,目光就落到置放在角落的书案上,上面林林总总铺陈着些书,上前随手抽了一本,然后回过头来笑望着我,声音里蕴着几丝调侃:

    “我以为女孩子家都喜欢看诗经,女戒之类的,没想到居然有人把生涩晦暗的汉史看得下去。”

    我望了望他手上的那本开始卷边起毛的汉代后妃遗事,空闲时懒散无聊,便喜欢看些史书传记来度日。爹爹曾言,读诗养人灵透,读史使人明智,其实我并不渴望什么才学过人,喜好读史也只是想借着前人之鉴提醒自己不要重蹈覆辙而已,很多人都很信奉‘浪子回头’这句话,但有的时候,人生其实是不能行差踏错一步的,因为他们往往会在回头的那一刻,发现自己其实已经没有了更改的机会。

    “吕后、陈阿娇、卫子夫、班昭、赵飞燕,这么多人,你最推崇哪一位?”他翻动着书页,随口问道。

    我有些犹豫,下意识里不大想让别人窥探自己的喜好,但还是偏头想了想,答道:“吕后。”前汉的女子相对来说,都比后汉的要性格许多,论起经历坎坷和品行处事,吕后应该算一位。

    他有些讶异:“这一位可是以性格坚毅手段残忍而闻名后世的,就算是女子,也很少有人推崇。”

    难怪他会惊讶,史传里的吕后可谓是声名狼籍,这位汉高祖刘邦的结发之妻,惠帝刘盈的生母,为刘邦剪除异姓诸王侯中起了很大作用,就是推动王朝发展,也是立下汗马功劳的,奈何对付情敌的那个酷刑“人彘”,使得她成了嫉妒刻薄,残暴狠毒的代名词。

    “也谈不上推崇,就是有点鸣不平的意思,”我坐回桌前,自斟自饮:“都说政治无人品,我从来都不觉得,可以用‘温柔善良’来形容一位政治人物。”

    这个女人性格刚毅,决绝果断,作为政治家,她是合格的,只是有一点做得不够,但凡名利场上,尔谀我诈政治迫害都是家常便饭,可以暗中动手脚,但临走之前要记得毁尸灭迹,不要给对手留下什么把柄,她却反其道而行,整顿情敌后大展旗鼓,不为儿子和世人做真善美的表率也就算了,居然还让他们来欣赏这惨绝人寰的一幕?

    想来是政治宫廷的诡诈和权利颠峰的滋味让她彻底彻底迷失,最后逼死了自己唯一的儿子,也让吕氏家族承受了灭顶之灾。

    不过那戚夫人又谈何无辜?她鼓动刘邦废立刘盈,让自己的儿子赵王如意取而代之,刘汉江山,她没有出半点心力,却想要不劳而获,要掠夺的,不仅仅是刘邦这个男人,霸占眼前的还不算,更要吕后的未来。

    如果她用的是计谋,政治这些相对正统的方法也就算了,可她用的居然是哭闹撒娇,枕畔吹风,这些女人间最忌讳的手段——她伤了一个女人的尊严,也证明了吕后作为女人的失败,她对刘邦竟没有半点情感上的影响力。

    我想面对这样的情敌,没有任何一个有头脑的女人会坐以待毙。所以戚夫人下场之凄惨,也是可以预知的,那完全是她自找的。

    没有看清自己的筹码,更没有估算清楚赢面,就贸然出手,她天真地夸张了一个男人的感情力量,却忘了在政治朝堂上,感情往往弱不经风,惟有权势利益结合,才是永恒——刘邦他再怎么乐不思蜀,也不可能站在朝臣的对立面,拿自己亲手打下来的江山开玩笑,所以旁人一规劝,他就清醒过来了。

    刘邦是皇帝,清醒的时候自有旁人给他台阶下,而戚夫人她有吗?当她把夺嫡的野心暴露在的光天化日之下时,她的命运,其实早已注定。而为她书写悲惨注脚的,恰恰是当初那个宠爱她的男人,因为他给了她不能兑现的指望,让她的野心过度膨胀,曝光在了吕后的视野之内,最终引来杀身之祸。这样一时兴起就随口承诺,最终又无法兑现的男人,说到底,也是爱自己多一点。

    我不屑一顾,而傅长宵神情微愣地听着,好一会儿都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被这样一个丰神俊朗的男人用这样的目光注视,于女人的虚荣心而言,实在是受用,只是使君有妇,暧昧的代价不是每个女人都能付得起的,于是我轻咳了一声,撇开了视线。

    他这才回过神来,征立良久后敛首扯唇:“千帆,”他竟直呼我名字:“你有的时候,真是尖锐犀利犀利到让人徒觉狼狈。”

    (三)

    此后他便经常来,只是停留的时间都不长,有时只是纯粹的聊书画,聊史传,不得不承认,这个是个冷静从容的男人,为人处事分寸拿捏地炉火纯青,风度举止都无可挑剔。来衣坊的次数多了,坊内的话题氛围也徒然热闹起来,每次他来,都有会有女孩子在门口探头探脑,挤眉弄眼。本来蝶衣坊加上我在内,也就五六个女孩子,日常的对话虽然也少不了男人,但也不至于上升到天天念叨这么夸张的程度,那天我把他送出门,回来后,竟发现大家用很景仰的目光瞅着我,唐诗甚至还一个箭步就冲到我面前:“沈姐,你还好吧?”

    “我为什么不好?”我莫名其妙。

    “你和傅长霄独处了两个时辰,难道都没有出现点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的症状?”

    “没有。”

    “怎么可能?!”唐诗不可置信地惊叫:“那么英俊的男人耶!说他是气晕子都,羞煞卫玠都不过分,你居然没一点点感觉?!”

    我又好气又好笑,反问她:“那你和宋词相处的时候,有没有出现这类症状啊?!”

    她撇了撇嘴:“他那张脸我从小到大看了十多年,早就免疫了。”说完又凑了过来:“你难道都不觉得傅长霄跟你说话的时候,脸上的眼神和表情格外的温柔吗?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有迹可寻的,他看你的时候好象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

    我心头一个急跳,表情上依旧莞尔微笑:“我不觉得,是你想太多了。”

    她笑嘻嘻地:“是我想太多吗?我倒觉得我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当局者迷?这话倒是真的,不然她也不会看不出宋词对她的不单纯。不过她这一出倒是提醒我了,傅长霄于我,和我于傅长霄,在众目睽睽之下,也许已衍生出无数话题,承担了无数虚名,而我尚茫茫然不自知。

    想到这里,便叹了口气,由衷地希望这笔单子赶紧交差,不然我迟早不是被绯闻的唾沫星子给淹死,就是自己也丢盔弃甲,全线崩溃。

    既然已经痛心疾首地做好反省工作,行动上就开始做好结束偶遇的切割了,我开始有意无意地逃离衣坊,反正嫁裳已经快要完工,只差备齐头饰了,唐诗她们跟着我的时日也不算短了,这些工作她们早就驾轻就熟。

    省去了去衣坊裁制的功夫,时间便空下大把,呆在院落里也是无聊,便骑马到长安安业坊的唐昌观赏桃花,长安城里只有很少的几个地方有种植大规模的桃林,大部分都是牡丹的天下,有桃花主要在唐昌观集贤院和翰林院等处,其中尤以唐昌观最为著名,一到春天,那一树树蓬松的繁花,玲珑剔透,犹如美玉刻成,实令人流连忘返。可惜这属于桃花的花季,似乎就要逝去了,想来真是蹉叹,曾是如此盛大的美,却仍旧敌不过时间。

    正当感叹着,忽觉得身侧有响动,眼神一转,竟毫无防备地与一双眸子四目相对,傅长宵就站在前方不远处的一株桃树下,一身青衣,眉宇依旧清俊雅致,显然先我而来,因为桃林枝条繁茂,他又恰好穿了颜色相近的衣服,隐在花枝绿叶间,我竟没有察觉。

    清风徐徐拂来,有花瓣簌簌地落在他头上身上,他却不拍不扫,任其而去,眼神清澈如春日流水,远远地投射过来,让人的心瞬间被完全充盈。我站在原地怔怔地望着他,呼吸忽然有些发紧,阳光从叶与花的缝隙中流泻,模糊又温暖,他就陷入在金色的暖阳中,仿佛是梦中描绘过无数次的那个人,已经站立了千年,令人无端地就笃定,哪怕山长水阔,哪怕万里之遥,只要你回头一望,他依旧都在那里。

    可是,怎么会是他?怎么能是他。

    也不知道对视了多久,他慢步踱了过来,柔声道:“你也在这里赏春景?”

    “恩。”我无措地点点头,居然有些紧张,此时要是装做没看见也为时已晚了,距离唐诗那日插科打诨,我已下了决心要避开与他的正面接触,他仿佛也窥探到我的心意般,竟有两个多月没有出现,此时突然面对,实是措手不及。

    他反倒恍若未觉般,半仰着脸,在交错的枝叶掩映下,神色却极其放松,全无平时的疏离和冷俊。我有些不安,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地,且对方又是使君有妇,实是不合时宜,只得没话找话来趋散尴尬:

    “你经常来这里吗?”

    他摇了摇头:“也不是经常,有时候一年还来不了一次。”

    我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的神色:“我看你很喜欢这里,怎么不经常来呢?”

    他脸上温和的表情渐渐淡去,好半响才回答我:“但凡坚持,就必定有牺牲,有些风景,只可偶尔浏览既可,过于沉溺,只会玩物丧志。”

    我一时语塞,接不上话,他回头看我,然后莞而一笑,似漫不经心地说道:“我父亲,曾娶过三任妻子。”

    长安太史令傅奕,本太原人,隋末,徙至扶风。少好博学,善天文历数,坊间传言太史令有一妻二妾,长房体弱多病,膝下育有一子,正是傅长宵的哥哥傅长夜,傅长宵是其父妾室孙氏所生,而傅长宵底下,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傅长星和傅长辰。

    “我娘原是大娘的陪嫁丫头,后来被我爹看中,被收揽了去,就生下了我。从小到大,我从来都不被允许叫她一声‘娘亲’,即使看见了,也只得用主子的身份来对待她,至到她死那天,我都只能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殡葬入土。”

    他的语调轻缓,表情平静,我却从其中听出浓浓的悲伤来,在这样一个时代,庶子由嫡母抚育,是堂堂正正的常规之举,妾与其子,只有母子之实而无母子之名,而且在名分上,还应视为主仆,子因有父的血统,所以是主子;妾尽管生了儿子,也还是奴婢。

    “她死的那天,我对自己发誓,定要干出一番事业来,然后风风光光地把我娘的墓牌迁移到傅家的祖祠里,而不是葬在冷冰冰的偏室。”

    “你娘如果在天有灵,看到你今天的模样,定然也会深感欣慰的。”我安慰他。

    而他苦笑地摇了摇头“不够,远远不够。你知道吗,我爹曾跟我说,若我想将要在仕途上平步青云,除了自身修为之外,更要有深厚势力来裹身,我娘的家族只是平门小户,谈不上助益,所以只能冀望从妻族那里寻找支援。”

    我恍然大悟,所以他才会与长孙世家缔结姻亲。

    他把头往向桃花深处,似在斟字酌句:“我努力地寻找各种机会在长孙沐岚面前表示自己,用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来满足她的奢侈和娇纵,我一直催眠自己,要喜欢上她,更要让她喜欢上我。”

    “那你现在应该算是得偿所愿了。”

    “是的,按照目前来看,应该是。可是你知道,人生总有很多意外,你一日没有走到终点,就无法言之过甚地说自己可以掌控全局。侯门高第,金枝玉叶,我一直认为那是我想要的,可是随着婚期的逼近,我却越来越矛盾犹疑自己的选择。千帆,你有过爱慕某人的经历吗?如果有,那么应该会懂,如果真正爱上一个人,自己的心是不会听大脑指挥的,明明理智已经字正腔圆地告诉你应该怎么做,可感情却偏偏逆道而行。”

    我微微一震,他看着我,眼中只有一种温柔而悲哀的底色,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子,天之骄子,出身名门、太史令傅奕的爱子,长孙无忌的爱婿,他的人生轨道在外人看来,应该是意气风发光辉耀目的,可为什么这样外在光鲜的人,目光却是千创百孔的破碎月光?

    “不管你信不信——”他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如果可以,我只希望从来没有遇见过你,如果没有遇见,那顶多只是遗憾,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找不到要找的那个人,混混噩噩的也就过去了,总好过像我这样,明明遇到了,明明知道自己快要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了,却只能不停的告戒自己放弃。”

    我心里波涛汹涌,一时间什么都来不及反应,只能呆呆地看着他,这场表白来得太突然,我几乎受宠若惊,正当此时,他的话峰陡然一转:“我知道你这阵子刻意地避而不见是为何原因,其实我要感谢你,你做得很对,若非如此,我也不会如梦初醒。”

    他转头望向桃花深处,似乎在斟字酌句:“我的婚期就在六月底,那个女子无论是不是我爱的,我都有义务维系好这场婚姻,一味地放任我的欲望,不仅是对你的不尊重,也是对她的不尊重。”说到这里,他的表情已恢复平静,既没有失落,也没有不安:“今天既然已经这样了,我就把话说完,对于这件事,如果先前我有对你造成困扰,那在这里我向你致歉,希望你不要介意,更不要因此觉得尴尬。”

    他发言完毕,逐抬起头来看我,我勉强地扯唇一笑,理智迅速归位,瞧他说得多好:喜欢我是他的错误,打扰我是他的失误,所以感谢我的拒绝,使他没有执迷不悟,前前后后的话语里,给我留足了面子,真不愧是深受赏识的仕途翰林,连这样一件尴尬事,都能处理得如此圆滑漂亮。

    他既然这般坦诚,我又岂能在风度上输于他?于是大方地对他投以一笑:

    “谢谢傅公子的抬爱,你放心,古语曰‘买卖不成仁义在’,生意人最讲究人情留一线,以后好相见,以后我们一定能相处愉快。”

    话一说话,我便以坊内事物繁忙为由,借口离开,他没有阻止,目送我离去。

    沿途春寒缭梢,行走间居然有寒意侵身,我骑着马疾步前行,走着走着,眼泪突然猝不及防地砸了下来,我伸手去擦,却怎么也擦不完。

    真奇怪,我并没有渴望过什么,从未真正拥有过的东西,也谈不上所谓的失去,可为什么,还是能感觉到痛楚和遗憾?

    像是一朵没有开放就被掐下枝桠的花,花蕾还在蠢蠢欲动,嫩叶还在缓慢舒展,那些欲语还休的花期,一切都未开始,却被无形的大手摘下,什么希望都凝滞了,连小小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也被一并揉碎成汁。

    (四)

    原以为纠缠就此结束,但我忘了,有些事情,哪怕当事人都已经抛逐脑后,世俗舆论也不会就此偃旗息鼓。

    婚礼基本仪程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纳征礼是婚姻六礼的关键,仪礼。士昏礼载:“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意即派遣者纳送聘财以成婚礼,故称完聘、大聘或过大礼,而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干漆等,都是本朝聘礼的固定物什,纳征以后,婚姻才进入正式准备阶段。可那日,为长孙小姐婚礼的所制的新婚礼器不是留守在长孙府,由傅府送往长孙府后,竟又被指挥搬运到了蝶衣轩。

    “你们这是做什么呀,干吗把这些礼器都搬到我们这里?不知道我们要做生意啊!”唐诗气急败坏地挡在门前,却制止不了大批的奴仆鱼贯而入。

    “为表示感谢蝶衣轩全体女工为我家小姐的婚礼裁剪奔忙,所以我家小姐特意吩咐,搬运新婚礼器时,也搬来蝶衣轩,让大家都沾沾的喜气。”精明上刻眉眼的长孙府刘奶娘一脸客气地解释,指挥奴仆的动作却没停下。

    唐诗闻言脸色大变,目带怜悯地看了看我,毫不犹豫地挺身上前:“不用了,我们这里屋陋室简,恐怕还没感受到喜气,就先把你们这些东西给染上晦气了。”

    刘奶娘像是充耳未闻,目光只是直直瞅着我,尤带着审视:“这位就是蝶衣轩的老板沈姑娘吧?”

    我浑身僵硬地点了点头,脑袋嗡嗡作响,不用思考,就能直接意识到对方来着不善。

    “沈姑娘果然花容月貌,心灵手巧,难怪能被傅二公子所赏识,天天往这里跑。”刘奶娘满脸堆笑,说的话却是绵里藏针:“我家小姐也极为崇尚姑娘的手艺,所以,”她击掌出声,示意身后的奴仆抬上双鱼吉庆柜。

    如果我的记忆没出错的话,那柜子里装的应该是不久前送望长孙府的玄纁之礼,里头都是婚礼后新妇同夫婿见舅姑的时候穿的宵衣,那些助祭之服,已是我们倾尽全力所能绣制的纹样,难道长孙小姐仍不满意,所以要退回来重新绣制?

    刘奶娘像是看出我的疑惑,直接上前打开箱子,一整箱鲜研缤纷的色彩随着开箱的瞬间流泻而出。

    所有人都楞住了,目瞪口呆地瞪视箱子里色彩缤纷的布帛花罗,只见那些原已成形的华服美饰已成残丝破缕,上缀的珍珠翠玉更是散落一地,滚动在暗红色的地毯上,像是被人遗弃的泪珠。只有刘奶娘神色平静,嘴角尤带笑意,目光却是冰冷万分:“我们家小姐,除了讲究华美衣裳,更喜欢听丝绸被撕裂的声音。”

    “她说这些衣裳纹饰构思细巧,可夺天工,所以撕得时候格外愉快,还特地派遣我们到沈姑娘这里,向你道谢。现在东西送到了,还望姑娘点收。”说罢她上前几步,附在我的耳边,细细低语:“我家小姐说,能制作如此精美嫁衣的人,定然冰心玲珑。她的意思,姑娘你一定能懂,对吧。”

    我冷笑一声:“长孙小姐何需如此隆重?听闻新妇在出嫁之前,须在女师的教导下学习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四德,那庄子的那篇秋水,小姐应该有所耳闻才是。”

    “南方有鸟,其名凤凰,凤凰从南海飞到北海,不是梧桐树不栖,不是竹子它不吃,不是甜美的泉水它不喝的。一只猫头鹰寻找到一只腐烂了的老鼠,凤凰正巧从上空飞过,猫头鹰抬头看着鵷雏,以为凤凰来抢,于是发出一声怒叫。却不知,它处心积虑要争夺维护的东西,在凤凰眼中,也不过是只死老鼠而已。”

    窃笑声四起,刘奶娘听言,面容有霎时的扭曲,我挑衅看着她,心头快感顿起,我无垂涎之意,你又何必疑我有掠夺之嫌?她面色稍沉,方才得意之色尽敛,沉声道:“姑娘的故事深刻动人,老身受教了。”言罢,便指挥着那群奴仆,搬动起聘礼,离开了蝶衣轩。

    我目送她离开,转身吩咐唐诗她们收拾满地残破,这一丝一缕,都是我们的心血,那长孙小姐却毫不留情地将其撕碎,这样清楚的暗示,怎么会不明白呢,我和傅长宵扑朔迷离的绯闻,长孙小姐并非没有耳闻,所以今天送来这一箱残破的衣物,就是告戒了若想染指其夫的下场,女人的占有欲都是最霸道的,尤其是婚姻和男人,哪怕自己不爱,也不容许他人觊觎,卧榻之上怎容他人酣睡。

    想来还是自己太天真,以为我们谨离雷池就可自保,却不知这外界众口铄金,怎么会轻易放过我们。

    傅长宵再次登门时,我直接告诉唐诗拒不见客,可她却皱着眉,有些期期艾艾:

    “沈姐,这样不好吧,我知道你仍为那件事着恼,可是傅公子他是无辜的啊,他一获知消息,就亲自登门道歉了,来了好几次,你都不在,现在他都已经在你这清语阁门外等候良久了,你总要给人家一个机会表达歉意吧。”

    我叹息一声,这傻妮子,哪里知道我现在最怕的就是面对他,这样的情况,无论解释什么都不对,既然如此,又何必凑在一起尴尬呢。

    “沈姐,你就见见他吧,我们这里是做生意的,来者皆是客,干嘛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啊,再说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歪,如果一味躲避,不是应实了传言说你们真的有私吗?!还是见见他吧。”唐诗言之淳淳,苦口婆心,我坳不过她,只得点头:“算了算了,你让他进来吧。”

    唐诗欢呼一声,直接跑去开门,傅长宵就站在门口,她给他使了胜利的表情,就兴高采烈地下去了,离开时,还贴心地不忘掩上房门。

    我挤出笑容,看着他,客套地寒暄:“傅公子。”

    他朝我点点头,算是应声。

    我深吸口气,既然都这样了,那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傅公子今天可是为前几日长孙府一事前来?”

    见他点头,于是我挺直了背脊,调整了坐姿:“想必公子要陈述致歉之词,那我洗耳恭听。”

    他见到我的架势,微微一楞,随即笑了起来:“谁说我是为了道歉而来?”

    这可不是意料中的答案,我被他笑地有些羞恼:“如果不是来道歉,那你来做什么?”

    他扯唇一笑,平时清雅俊美的五官此时竟多了丝摄人心魄的倜傥味道,莫名的蛊惑:“我是来质问的,听说有人把我比喻成了死老鼠。”

    我闻言大窘,心下暗恼居然被唐诗那小妮子摆弄了一道,面上却不能露出怯意来,于是抬高下巴,挑衅地看着他:“是我说的,你又能奈我如何?!”

    他起身逼近我:“从来人敢把我比喻成死老鼠,你是第一个。”

    我打断他:“对,我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怎样?”

    他冷冷一笑:“沈千帆,你不要太嚣张了!”语音未落,他已伸手将我揽入怀中,我想举手阻挡,却被他技巧地扳开,顺势照着我的嘴唇吻了下去。

    那一刻几乎天旋地转,我以为我是不爱的,所以脑袋里闪过抗拒的念头,肢体上也表示过抗拒,可是很快的,理智退避三舍,只剩下欲望在无限膨胀,他的手托着我的头,身体紧贴着我,男人专属的浑厚呼吸就在我的唇齿之间,而我踮起脚,努力让两人的高度更加合适,在陶醉迷蒙中才知道自己期待这一刻已经有多久。

    是我意志不坚,所以一边告戒自己对美色免役,一边陶醉在他异常端正俊秀的五官里;也是我言行不一,所以一边义正严辞地表示对他不为所动,一边却沉沦在他不经意的温柔里恣意沉迷。想起那日对刘奶娘所说的言语,顿感心虚,莫怪他人怀疑,我能说自己是完全清白的吗?何尝没有抱有一点点的虚荣和贪念,明知道他的心意还时常出现在他左右;何尝没有迷惑于他的英俊权势的外在,企图成为他心中一个永不结束的痴恋?!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松开我,两个人都在喘息,他把我的头轻轻按进他的胸口上,语气夹杂着踏破铁鞋终得寻觅的喜悦:

    “千帆,你对我,也不是完全无动于衷的,对吗?”

    我浑身一震,苦涩漫上心头,却不知道该如何启齿。

    “你不知道这阵子我几乎快疯了,一边心不在焉地和长孙大人讨论终身大事,一边回想你的面容我想见你,却又不知道见了你之后该说些什么长孙沐岚派人来的那天,我还在和朝中几位官员酒楼对饮,听到你的消息,竟毫无理智地急奔过来,可你却避而不见千帆,我承认这样做不理智,也承认自己很自私,可是我们能不能都不要逃避?”

    “不逃避还能怎样?”我的理智已经归笼,只能看着他苦笑:“你能不成亲吗?还是你能放弃长孙沐岚而改娶我?”

    他一时语塞。

    “不可能,对不对?”我看着他,继续说道:“你既想要权势,也想要我,之所以痛苦,也是因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长孙小姐是大家闺秀,自然不可能屈就于侧室之位,所以,只能我去妥协,你希望我能成为你背后的女人,小妾,甚至是外室,这样你就既能坐拥江山,又能醉揽美人——你看,你不用说,我都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看着他局促的神色:“人生哪有那么多圆满的事?我爹临死之前,曾经命我立下重誓,你知道是什么吗?”

    他被我的话震动,面露哀戚,显然已经猜到。

    “宁为庸人妻,不为英雄妾。”我把头抬了起来,逼退眼底的泪意:“他这辈子,只希望我能光明磊落地做人做事。对于女人而言,所谓名分,婚姻,说到底,无非就是为了争个尊严,给自己一个交代。可以光明正大地牵他的手,不必躲躲藏藏地享受他的关心,不用背负着道德和舆论的谴责地与他厮守,而这些,你能给我吗?我们之间的问题,并不在于爱不爱或者家庭首不首肯,而是在于我要的,你无法给我,而你能给我的,我不屑要。”

    他低下头,一言不发,那种被挫败的表情让人尤其不忍。

    我越过了他,离开了房间,整个空旷寂静的空间里,只剩下他的身影,远远的,薄薄的,落寞的,孤单地站立在那里。

    我没有再回头,生怕再看一眼,理智就会崩溃,眼泪就会决堤,然后在感动中草率地选择开始,我们坚持了这么久,不正是因为我们坚持的是正确而理智的吗?爱情如果没有家庭来归依,未来又如何凭寄?感情如果没有婚姻来见证,幸福又谈何真实?

    所以这就是结果吧。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我闭上眼睛,刚踏出门栏,他的声音突然在背后响起,仿佛云垂倒立,四海潮升:

    “如果我说,我愿意放弃一切呢?”

    (五)

    我不知道傅长宵那天最后说的那句话,是深思熟虑过的,还是一时冲动,只知道坊间的流言突然尘嚣日上,原本是铁板钉钉上的傅府长孙两家的婚事,已成了大街小巷茶余饭后的谈资和赌奕。每天都有不少人光临蝶衣轩,却不是为了裁剪衣裳,眼看生意是做不下去了,只得让唐诗暂时关闭了店门,自己镇日龟缩在家。

    直到那一日,傅府的风管家奉上手谕,委婉而恭敬地说是太史令傅奕请我过府一趟。

    我完全始料未及,大脑高速运转,设想他找我的种种可能性,可越是迫切,脑袋就越是空白一片,旁边的唐诗出声阻止:

    “沈姐,我们不要去,那傅老爷子肯定不安好心,要拆散你和傅长宵,你要是去了,估计凶多吉少啊!”

    不由得哑然失笑,这小妮子,把这傅府想象成龙潭虎穴了,照这描述那傅太史那里是人,分明就是个吃人的妖怪!

    不过她对我的担忧,分明是真心实意的,我宽慰地拍拍她的肩膀,告诉她我没事,该来的终究会来,哪怕那真的就是龙潭虎穴机关重地,该走的,还是得走一趟。

    与我想象中的不同,傅太史并非脑满肠肥大腹便便,只见他两鬓染霜,精神矍铄,身着一身常服,坐在镶玉虎纹桌前,面色和蔼地伸手示意我坐在他的对面。

    “想必沈姑娘已经知道,此次老夫邀你前来,是所为何事吧。”他开门见山。

    我点点头,他笑了起来,称赞道:“果然是兰心慧质,难怪宵儿如此执着。”他笑起来的时候和傅长宵极像,想必年轻时,也应该相貌不凡的青年才俊。

    但在这样笑脸下,我却开始坐立难安,先礼后兵,向来是为官者的拿手好戏,他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正当上下忐忑之际,他已经开始走入正题:

    “姑娘,你和宵儿在一起,已经有多久了?”

    我勉强扯出一抹笑:“从未开始。”

    他仿佛已经料到,继续面带微笑地看着我:“你们从未开始,可宵儿就已经回禀我,说要背弃与长孙府的婚约,执意娶你为妻。”

    我闻言哑然,他终究还是说了,说到这个最艰难的命题,心痛开始起伏,不是为己,而是为他,不过是一场不切实际的感情纠葛罢了,却要颠覆他一直以来的人生目标,究竟经历了多少矛盾和挣扎,他才对他的父亲启齿的呢?

    “我其实,并未想过要嫁给傅长宵,也从来没有抱过飞上枝头当凤凰的奢望,我很清楚我和和傅公子云泥之别,我们不是一路人,也进不了一家门。”

    傅太史见我的神情,轻轻朝我摆了摆手,说:“姑娘不要妄自菲薄,老夫没有贬低你的意思。”

    “宵儿是我最心爱的儿子,是我从小手把手地培育到大,怎么会不知道他是什么性子?他做什么都好,惟独有一点,太重感情,如果只是个普通人,这是优点,但若放在仕途上,却是个致命大忌。”他缓慢着说着,神情越来越郑重严肃:“我不反对你和他在一起,你是一个好姑娘,看得出来宵儿也非常器重喜欢你,但是,我们和长孙家的婚事,是绝对不容许有什么差错的,我可以很明白地告诉你,长孙大人有九子一女,沐岚是他唯一的女儿,可以说谁娶到她,谁就能获得长孙家族的鼎立支持,这对宵儿的仕途来说,是大有好处的!你如果也喜欢他,就该知道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听到这里,嘲讽地扬起唇角:“我是不知道他要什么,可是您为什么会如此肯定,您所说的,这就是他想要的呢?”

    他感受到我的不屑一顾,并不以为杵,只是略带诡异地说道:“那不然,我们让他来显身说法可好?!”

    我微微一楞,书柜旁的花鸟图屏风后缓缓走出了个人,墨衣绿带,星目剑眉,正是傅长宵,只见他神色漠然,垂在身体两侧的手紧紧握拳。

    “父亲,我不想在你们之间做选择。”

    他面前的人无声地笑了:“你错了,我并没有逼你做选择,孩子,我已经老了,政治生涯已经开始走向终点,即便是渴望能权势滔天,又能享受得了几天那样的日子?人生是你自己的,纵使我有多盼望你有出息,终究无法替你活,你不愿意我再重复这些,是因为其中的厉害关系你都明白,你小的时候,能为了一套诸子百家,大门不出地躲在书房消磨大半年,难道这些勤奋,只是因为我吗?今天你爱她,所以觉得人生没有其他事能与它并重,可是要是等到哪天栽了跟头,你就会后悔,就会恨她。”

    “所以你要清楚,从来没有人逼你在我和她之间做选择,如果有选择,也不在于我和她,而是你自己和她。”

    傅太史说完这些,便离开了房间,步伐坚定,背影却隐透着苍老。我和傅长宵沉默着,看着他一路离去,待到他的衣角,消失于转角,有某些东西,分明已经随着他的离去,而尘埃落定。

    他回过头来,凝视着我,眼眸里已经有决心在沉淀:

    “其实你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我会抛却一切与你厮守,是吗?”

    “是。”我回视着他,坦然承认:“我不能相信,也不可以相信。”身为女人,最怕的就是好高婺远,不切实际,一个男人能给你多少,自己能够从中得到多少,你就算做不到一清二楚,也该心中有数。

    “其实傅太史说得很对,爱情如同美食,哪里有极品呢?只因当时饥渴,所以才销魂。你现在渴望,才觉得它重要,可你一旦吃饱了,就会后悔,因为它让你牺牲了太多。或许你有计划过,把我藏着掖着几年,等你掌控了长孙家的势力,再脱离他们,”见他神色局促,显然我的话一箭中矢:“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能脱离得了吗?一层俗事一层心,人生哪能皆如愿?即便条件上允许你与长孙沐岚一刀两断,可那时候或许你会有更多的政治因素需要考量。你以为限制你的只是家族和舆论吗?不是的,是权和利,只要你一天渴望着它们,就一天无法无法摆脱它们对你的束缚。”

    娘亲的姐妹秋姨曾告诉我这么一句话:永远别高估自己对男人的影响力,他们有自己的世界和原则。也别为他们牺牲,他们会感激你,但不会因为这个更爱你。

    她也曾是江南某大家族的闺秀,因为与姨丈的相恋,所以舍弃一切与之私奔,不能说姨丈不爱她,可她最终还是没能成为姨丈的正妻,到死都只是个妾。

    大多数女人的目光都短浅,只因为人心善变,就算女人能看得长远,为男人的大计牺牲,也无法知道他的伟业实现的那一天,还记不记得女人的牺牲。

    说到这里,我已经彻底平静:“我只是一个平庸贪婪的女人,只渴望一心人,我无法负荷你的深情,更害怕你将来会恨我,所以不值得你为我牺牲那么多。”

    他闻言怅然良久,窗外明净的天光落在他的身上,仿佛是照在一个永远阴暗的角落之上,怎么也照不亮,可面容上虽有失落,却也极力维持着镇静:

    “其实,蝶衣坊并不是我们的初次见面。”见我微微一怔,他笑了一下:“或许你已经没有印象了,但是我还记得,第一次见你,是在唐昌观的桃花林。”

    “你那天穿的是鹅黄色的衣裳,在日光中对着桃花微笑,我就这么惊鸿一瞥,竟怎么也无法移开视线。章老板向我推荐你的时候,我其实已经从观里的执事那里知道了你,当时就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能够笑得如此风光霁月?后来与你接触,恋慕越深,敬畏也越深,恋慕是想拥有,而敬畏,是因为已经知道,那样的女子,不可能会放下自己的自尊,在一场感情里苟且偷生。”

    他低低着说的,声音舒缓轻柔,我静静地听着那些一生只能说一次的话,彼此都从对方的眼哞底看到程度相同的不舍和绝望,其实不是早就心知肚明了么,是我们都太固执,所以才抱着一丝奢望,以为自己能逃出生天,修成正果,总是要等到挣扎过后,头破血流了,才会知道命运已经注定:

    我们终究,还是,没有缘。

    (六)

    傅长宵的婚礼最后还是如期举行,听说他成亲那天,月老祠鼓乐震天,身着盛装的新娘子明艳动人,果不负盛名。

    当然这只是听说,当唐诗陆陆续续把这些通过信笺描述给我听的时候,彼时我已经身在江洲。

    蝶衣坊盘给了唐诗宋词小两口去经营,独自隐居在江畔某个无名的村庄里,不用再日日感受大城市的繁华浮躁,无须再时时盘算商场的尔谀我轧,面对着青山绿水,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生活是从未有过的单调平静——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挣扎二十多年个年头,才知道竟还有这样的活法。

    长安是再也没有回去的了,只有去年的时候唐诗给宋词生了个大胖小子,邀遍宾客置办满月酒,我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便回去了一趟。

    当了母亲的唐诗除了模样略显丰腴,性子倒是丝毫未变,镇日忙着孩子的吃喝拉撒还不够,精力旺盛到不忘搜罗青年才俊给我相亲。我本来很配合的,可到底还是受不了一日十几个轮番轰炸,于是寻了个借口,偷溜了出来,漫步来至唐昌观。

    世事如棋局局新,别离长安不到两年,此番回来竟恍如隔世。观内的格局倒没有多大的变动,只有四时花木应着季节生长欣荣,春天已经过去,灿若云霞的桃花早就不见踪影,听观内的执事说,这些桃花在年初的时候就被移植了一大批,因有皇家的公主来观中修行,所以土地都被重新耕翻出来栽种了牡丹。

    “本来是全部都要被移植走的,因为傅侍郎特别要求,所以只在角落里保留了几棵,喏,就在这里。”年迈的执事絮絮叨叨地说着,给我指了指方向。

    观内的角落里,只余下了孤零零的几株老桃树,当年颇负盛名的唐昌观一景,随着世事变迁,只剩下这般光景。我用手抚摩着树皮纠结起屑的桃树,无意中,竟发现树根的旁边,嵌立着一方小小的石碑,仔细看去,朱红隶体,字迹迥然,上头只题有一首七言律诗:

    终日斋心祷玉宸,魂消目断未逢真。

    不如满树琼瑶蕊,笑对藏花洞里人。

    落款是傅长宵。

    我想那天如果有人经过唐昌观,一定会看到有一个女人傻傻地蹲在那里泪雨滂沱,也许他们会猜测,她是旧地重游,所以才会伤心满衣襟。

    是的,没错,一朝梦醒发苍苍,心事却依然,咫尺天涯相思长,人各在一方——我和傅长宵,此生竟再也没有遇到过。他过得好不好?是否快乐?是否幸福?一切都无从知晓。如果幸福就是求福得福,求仁得仁,那么听说他现在的仕途平顺,位高权重指日可待,这样的结果,于他而言。应该算是快乐的吧。

    是不是该蹉叹?生死相许这种事,不知不觉,已经离我们这般远。生活中太多的安静,使我们疲于享乐,也疲于刨根问底。就像我无数次地责问自己可否已后悔,让最好的,最爱的,离自己最远?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再重来一遍,是否还会坚持当日的选择?

    回朔了千百次,答案依旧如初。想来是因为我和他,到底都不是有情饮水饱的人。

    如果他愿意,完全可以放弃对权势的渴望而选择和我在一起,但是他没有,因为放弃这一切,等于是颠覆了他的人生,迫使他脱离他人生里的主流状态。而我亦是如此,否则大可不要自尊,不顾道德,不求未来地做一个身享三千宠爱的女人。

    正因为我们对感情都不够付出,都有底线,所以才无法做到义无返顾。正因为我们都自私,都软弱,所以傅长宵和沈千帆到最后只能分道扬镳,徒留追忆。

    我不想责备些什么,傅长宵他并没有做错,没有人会觉得一个仕途新贵放弃掉炙手可热的前途和权势而选择感情是等价交换,如果真说有错,也是错在我们都想要两全其美,他无法放弃权势,又不能割舍感情;我想要未来,又不甘放弃自尊。

    可惜的是,世事无常,人生哪有长久的圆满?有几个女人,能够把男人的承诺看成是信仰?又有几个男人,能够真正地把他们的承诺兑换成现实?我不是那样的女人,他也做不成那样的男人,如同大多数的世人,不是不相爱,只是舍弃的不够多,于是在现实里辗转着,生出无数的刺,最后无疾而终。

    衍生成这样结局,不是我们太残忍,而是这样的爱情,基本上,都是同样的下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