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别回京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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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刚刚立夏,天气渐暖,即使入了夜,晚风萧萧,也不觉得寒凉。
寨子里比不得辅国侯府,就算杨九儿对她颇为照顾,挑了间最宽敞明亮的瓦房,到底也十分简陋,屋里头仅有一只木盆,打满了水也无法沐浴,只能沾湿了帕子,在身上擦拭两下,根本洗不干净。
天黑后山寨的人并不会来到这边,薛素忍了数日,终于忍不住了。
只见模样娇美的女人怀中抱着换洗的衣裳,一步三回头的往小溪走去。一路上,耳边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还有晚风吹过树叶时,发出的沙沙响声。
杏眼觑着大当家的房间,发现屋里还透着蒙蒙亮光,那人肯定还没有安歇。想起男人那副德行,薛素面上划过一丝不满,红唇抿成一条直线,恨不得好生教训那人一番,方能解心头之恨。
走到溪边,她四下瞥了一眼,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之处,便安安心心扯开腰间的系带,只穿着藕荷色的小衣与亵裤,径直迈入水中。
河水并不算深,刚刚没过小腿,丝薄的布料紧贴在身上,勾勒出窈窕的身形儿。
薛素将发间的银钗取下来,满头青丝披散在圆润的肩头,她手里拿着胰子,揉了几下,才慢慢抹在头上。胰子虽比不得颜如玉的花皂,却也凑合了,毕竟山里面没什么好东西,哪里由得她穷讲究?
皎洁的月光洒在水面,万分明亮,将水中那道人影照的一清二楚,纤毫毕现。
大当家呆在屋里,原以为有野狼出没,这才弄出了响动。他生怕畜生伤到了薛氏,便提刀走了出来,哪想到害人的野兽没见着,倒瞧见了这么一副勾魂摄魄的美景。
出身高门大户的女子当真不同,浑身的皮肉尤为细腻,好似煮熟了的鸡子,光洁滑润,挑不出半点瑕疵,即使被湿潮的黑发遮挡大半,大当家依旧看直了眼,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手中的佩刀掉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响。
“谁!”雪白藕臂护在胸前,薛素警惕地回望,待瞧清了站在河岸边的男子时,她心神一松,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大当家,即使你没读过书,也该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眼下你这般无礼,对得起在京中苦苦等待的发妻吗?”
早在薛素转身的那一刻起,大当家脑海嗡的一声响,整个人都有些懵了,什么话都听不进去。
借着银亮的月光,薛素瞧见殷红的血迹如同蜿蜒的小蛇,从男人鼻间涌出,她暗暗啐了一声,也顾不得别的,飞快地将衣裳穿戴整齐,而后再也不看那个混帐东西,径直回了瓦房。
漆黑鹰眸定定望着女人离去的背影,大当家脚下好似生了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过了好半晌,他才感觉到一阵凉意,粗粝大掌抹了把脸,瞧见满手鲜血,他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恨不得找个地缝儿直接钻进去,也省的在薛氏面前丢人现眼。
翌日一早,杨九儿拎了只公鸡过来,准备宰了做些吃食。大当家在院中练拳,看到杨九儿进了瓦房,心里头说不出的别扭,犹豫片刻后,也来到了院中。
男人身形高大,但由于习武的缘故,走路时脚步声几近于无,杨九儿根本没有听到动静,还是找刀子时回头扫了一眼,这才发现大当家就在身边,吓得连连后退。
“您、您怎么来了?”
“过来瞧瞧。”
说话时,男人紧盯着近在咫尺的女子,见她一手握着菜刀,另一手提着鸡翅膀,利落地抹了一下,滚烫的鲜血呼呼往外涌。
“快拿碗接着点,鸡血也是好东西,万万不能糟践了。”
闻言,杨九儿刚想过去,却不料被大当家抢了先,那双蒲扇般的大掌端着粗瓷碗,接了满满一碗鲜血。
“没想到薛夫人还会杀鸡。”
薛素眼皮子动都不动,淡淡道,“成亲之前,小妇人一直在村里过活,后来夫君得了官职,这才随他一同入京。”
听到这话,男人面色十分难看,胸臆间翻涌着妒火与怒意,薛氏不说他都忘了,眼前这个女人早已嫁人生子,若不是被岳山那伙匪类掳走,根本不会出现在小小的寨子中。
此刻被困在这种穷乡僻壤,她是不是恨极了自己?
“薛夫人失踪这么多日,你丈夫一直没派人寻找,可见是个靠不住的。”
薛素煞有其事的点头,“正是如此,那厮当真不是个东西,若老天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谁会嫁给那种混帐东西?”
把公鸡扔给男人,她轻轻哼了一声,“听说大当家身手不错,不如先将鸡毛给拔了,小妇人才好继续烹煮。”
见状,杨九儿面露尴尬之色,连声道,“我来吧,大当家没干过这个。”
秀气的眉头微微皱起,薛素撇了撇嘴,“他怎会没做过这个?以前杀鸡的时候多着呢,难道摔坏了脑袋,人就废了不成?”
大当家面无表情,二话不说,提着公鸡径直进了厨房,用开水将公鸡烫了一下,这才开始拔毛。瞧见男人利落的动作,薛素抿唇低笑,粉颊露出浅浅的梨涡,如同春日初绽的花蕊,那副模样娇美极了。
薛素的厨艺虽及不上郑氏,却比寨子里的李婆子强了不少,她将鸡肉切成小块,把锅烧热了爆炒,鸡肉本就鲜嫩,又加了些蜜水跟辣子,自带一股特殊的香气,出锅后色泽浓亮,汤汁粘稠,能将人肚子里的馋虫都给勾出来。
杨九儿将烙好的饼子拿出来,坐在石桌前头,一叠声儿的赞叹,“薛夫人,您还真是贤惠,谁娶了你,那可是天大的福气。”
薛素笑而不语,拿起筷子小口小口吃着,大当家坐在她对面,时不时抬头看她一眼,黑眸中仿佛有火光闪烁,动作实在算不得隐秘。
这顿饭吃完后,大当家再也受不得李婆子的折磨,时不时上山打些野味,送到瓦房中,请女人帮忙料理,这一来二去的,倒也熟稔不少。
这天杨九儿没来,薛素给大当家盛了一碗野菌汤,她手里拿着勺子,轻轻搅动着汤水,状似无意道,“小妇人在山上呆了小半个月,不知何时才能离开?家中幼子刚满一岁,实在离不开母亲。”
想起宁安与莲生,她忍不住叹了口气,巴掌大的小脸上露出了明显的黯然之色。
男人心头一紧,瓮声瓮气问,“你想回京城?”
“自然想回去,若不是岳山的匪徒将小妇人绑到此处,此刻我还呆在家中,陪在亲人身边,怎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大当家心里憋着一股火儿,他不想让女人离开,偏偏根本没有阻止的理由。天知道这段时日,只要一闭上眼,他脑海中就会出现出那副香艳至极的场景,每次回想,四肢百骸之中便涌起一股热流,这种激荡的感觉,委实难以压制。
他恨不得将人牢牢抱在怀中,亲吻柔腻芬芳的面颊,亲吻娇艳欲滴的唇瓣,让她彻底属于自己……
这种邪念委实不堪,大当家根本不敢表露出来,只能强自按捺。心绪纷乱之下,即使野菌汤滋味儿再是鲜美,他也没有品尝的心思,咕咚咕咚喝完了一碗。
瞧见胡须上沾着的点点汤渍,薛素眼珠子骨碌碌直转,柔柔开口,“大当家,您的胡子实在碍事,小妇人帮你刮一刮吧。”
听到这话,男人只觉得自己耳朵出了毛病,他呼吸急促,瞳仁紧锁,无知无觉的点了点头。
等回过神来以后,薛素不知从何处找到了一把剃刀,细腻指尖蘸了些胰子,抹在棱角分明的下颚上。
鼻前嗅到那股馥郁浅淡的桃香,大当家只觉得口干舌燥,他微微眯眼,端量着近在咫尺的女子,二人挨得极近,只要他一伸手,就能将人带入怀中。
“薛夫人早已成亲,与外男如此亲近,难道就不怕夫君动怒?”
清浅的热气喷洒在耳廓,只听薛素低低开口,“这有什么可怕的,寨子距离京城有数百里远,‘鞭长莫及’四个字,您也应该听过,我那男人最是没用,哪能管得了这么多?”
说着,淡粉的指甲状似无意的从喉结上划过,而后她拿起剃刀,仔细将浓密的胡须剃了下来。
“你、你还真是水性杨花!”
“水性杨花又如何?与您可没有半点瓜葛。”说着,她手上动作不停,短须噗噗往下落,熟悉的轮廓也渐渐显现出来。
眼圈有些发热,薛素强忍住泪意,等捯饬好后,她缓缓站起身,还没等迈开脚步,就被人从后头攥住了胳膊。
“别回京城了,留在寨子里不好吗?”
“留在这儿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呆在家中,过锦衣玉食,奴仆成群的日子,小妇人想要的,大当家怕是给不了……”
当个快一年的寡妇,薛素的脾气越发古怪,此刻她将心头郁气尽数发泄在男人身上,瞧见那张涨成猪肝色的刚毅面庞,心里头甭提有多痛快了。
如今刚刚立夏,天气渐暖,即使入了夜,晚风萧萧,也不觉得寒凉。
寨子里比不得辅国侯府,就算杨九儿对她颇为照顾,挑了间最宽敞明亮的瓦房,到底也十分简陋,屋里头仅有一只木盆,打满了水也无法沐浴,只能沾湿了帕子,在身上擦拭两下,根本洗不干净。
天黑后山寨的人并不会来到这边,薛素忍了数日,终于忍不住了。
只见模样娇美的女人怀中抱着换洗的衣裳,一步三回头的往小溪走去。一路上,耳边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还有晚风吹过树叶时,发出的沙沙响声。
杏眼觑着大当家的房间,发现屋里还透着蒙蒙亮光,那人肯定还没有安歇。想起男人那副德行,薛素面上划过一丝不满,红唇抿成一条直线,恨不得好生教训那人一番,方能解心头之恨。
走到溪边,她四下瞥了一眼,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之处,便安安心心扯开腰间的系带,只穿着藕荷色的小衣与亵裤,径直迈入水中。
河水并不算深,刚刚没过小腿,丝薄的布料紧贴在身上,勾勒出窈窕的身形儿。
薛素将发间的银钗取下来,满头青丝披散在圆润的肩头,她手里拿着胰子,揉了几下,才慢慢抹在头上。胰子虽比不得颜如玉的花皂,却也凑合了,毕竟山里面没什么好东西,哪里由得她穷讲究?
皎洁的月光洒在水面,万分明亮,将水中那道人影照的一清二楚,纤毫毕现。
大当家呆在屋里,原以为有野狼出没,这才弄出了响动。他生怕畜生伤到了薛氏,便提刀走了出来,哪想到害人的野兽没见着,倒瞧见了这么一副勾魂摄魄的美景。
出身高门大户的女子当真不同,浑身的皮肉尤为细腻,好似煮熟了的鸡子,光洁滑润,挑不出半点瑕疵,即使被湿潮的黑发遮挡大半,大当家依旧看直了眼,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手中的佩刀掉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响。
“谁!”雪白藕臂护在胸前,薛素警惕地回望,待瞧清了站在河岸边的男子时,她心神一松,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大当家,即使你没读过书,也该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眼下你这般无礼,对得起在京中苦苦等待的发妻吗?”
早在薛素转身的那一刻起,大当家脑海嗡的一声响,整个人都有些懵了,什么话都听不进去。
借着银亮的月光,薛素瞧见殷红的血迹如同蜿蜒的小蛇,从男人鼻间涌出,她暗暗啐了一声,也顾不得别的,飞快地将衣裳穿戴整齐,而后再也不看那个混帐东西,径直回了瓦房。
漆黑鹰眸定定望着女人离去的背影,大当家脚下好似生了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过了好半晌,他才感觉到一阵凉意,粗粝大掌抹了把脸,瞧见满手鲜血,他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恨不得找个地缝儿直接钻进去,也省的在薛氏面前丢人现眼。
翌日一早,杨九儿拎了只公鸡过来,准备宰了做些吃食。大当家在院中练拳,看到杨九儿进了瓦房,心里头说不出的别扭,犹豫片刻后,也来到了院中。
男人身形高大,但由于习武的缘故,走路时脚步声几近于无,杨九儿根本没有听到动静,还是找刀子时回头扫了一眼,这才发现大当家就在身边,吓得连连后退。
“您、您怎么来了?”
“过来瞧瞧。”
说话时,男人紧盯着近在咫尺的女子,见她一手握着菜刀,另一手提着鸡翅膀,利落地抹了一下,滚烫的鲜血呼呼往外涌。
“快拿碗接着点,鸡血也是好东西,万万不能糟践了。”
闻言,杨九儿刚想过去,却不料被大当家抢了先,那双蒲扇般的大掌端着粗瓷碗,接了满满一碗鲜血。
“没想到薛夫人还会杀鸡。”
薛素眼皮子动都不动,淡淡道,“成亲之前,小妇人一直在村里过活,后来夫君得了官职,这才随他一同入京。”
听到这话,男人面色十分难看,胸臆间翻涌着妒火与怒意,薛氏不说他都忘了,眼前这个女人早已嫁人生子,若不是被岳山那伙匪类掳走,根本不会出现在小小的寨子中。
此刻被困在这种穷乡僻壤,她是不是恨极了自己?
“薛夫人失踪这么多日,你丈夫一直没派人寻找,可见是个靠不住的。”
薛素煞有其事的点头,“正是如此,那厮当真不是个东西,若老天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谁会嫁给那种混帐东西?”
把公鸡扔给男人,她轻轻哼了一声,“听说大当家身手不错,不如先将鸡毛给拔了,小妇人才好继续烹煮。”
见状,杨九儿面露尴尬之色,连声道,“我来吧,大当家没干过这个。”
秀气的眉头微微皱起,薛素撇了撇嘴,“他怎会没做过这个?以前杀鸡的时候多着呢,难道摔坏了脑袋,人就废了不成?”
大当家面无表情,二话不说,提着公鸡径直进了厨房,用开水将公鸡烫了一下,这才开始拔毛。瞧见男人利落的动作,薛素抿唇低笑,粉颊露出浅浅的梨涡,如同春日初绽的花蕊,那副模样娇美极了。
薛素的厨艺虽及不上郑氏,却比寨子里的李婆子强了不少,她将鸡肉切成小块,把锅烧热了爆炒,鸡肉本就鲜嫩,又加了些蜜水跟辣子,自带一股特殊的香气,出锅后色泽浓亮,汤汁粘稠,能将人肚子里的馋虫都给勾出来。
杨九儿将烙好的饼子拿出来,坐在石桌前头,一叠声儿的赞叹,“薛夫人,您还真是贤惠,谁娶了你,那可是天大的福气。”
薛素笑而不语,拿起筷子小口小口吃着,大当家坐在她对面,时不时抬头看她一眼,黑眸中仿佛有火光闪烁,动作实在算不得隐秘。
这顿饭吃完后,大当家再也受不得李婆子的折磨,时不时上山打些野味,送到瓦房中,请女人帮忙料理,这一来二去的,倒也熟稔不少。
这天杨九儿没来,薛素给大当家盛了一碗野菌汤,她手里拿着勺子,轻轻搅动着汤水,状似无意道,“小妇人在山上呆了小半个月,不知何时才能离开?家中幼子刚满一岁,实在离不开母亲。”
想起宁安与莲生,她忍不住叹了口气,巴掌大的小脸上露出了明显的黯然之色。
男人心头一紧,瓮声瓮气问,“你想回京城?”
“自然想回去,若不是岳山的匪徒将小妇人绑到此处,此刻我还呆在家中,陪在亲人身边,怎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大当家心里憋着一股火儿,他不想让女人离开,偏偏根本没有阻止的理由。天知道这段时日,只要一闭上眼,他脑海中就会出现出那副香艳至极的场景,每次回想,四肢百骸之中便涌起一股热流,这种激荡的感觉,委实难以压制。
他恨不得将人牢牢抱在怀中,亲吻柔腻芬芳的面颊,亲吻娇艳欲滴的唇瓣,让她彻底属于自己……
这种邪念委实不堪,大当家根本不敢表露出来,只能强自按捺。心绪纷乱之下,即使野菌汤滋味儿再是鲜美,他也没有品尝的心思,咕咚咕咚喝完了一碗。
瞧见胡须上沾着的点点汤渍,薛素眼珠子骨碌碌直转,柔柔开口,“大当家,您的胡子实在碍事,小妇人帮你刮一刮吧。”
听到这话,男人只觉得自己耳朵出了毛病,他呼吸急促,瞳仁紧锁,无知无觉的点了点头。
等回过神来以后,薛素不知从何处找到了一把剃刀,细腻指尖蘸了些胰子,抹在棱角分明的下颚上。
鼻前嗅到那股馥郁浅淡的桃香,大当家只觉得口干舌燥,他微微眯眼,端量着近在咫尺的女子,二人挨得极近,只要他一伸手,就能将人带入怀中。
“薛夫人早已成亲,与外男如此亲近,难道就不怕夫君动怒?”
清浅的热气喷洒在耳廓,只听薛素低低开口,“这有什么可怕的,寨子距离京城有数百里远,‘鞭长莫及’四个字,您也应该听过,我那男人最是没用,哪能管得了这么多?”
说着,淡粉的指甲状似无意的从喉结上划过,而后她拿起剃刀,仔细将浓密的胡须剃了下来。
“你、你还真是水性杨花!”
“水性杨花又如何?与您可没有半点瓜葛。”说着,她手上动作不停,短须噗噗往下落,熟悉的轮廓也渐渐显现出来。
眼圈有些发热,薛素强忍住泪意,等捯饬好后,她缓缓站起身,还没等迈开脚步,就被人从后头攥住了胳膊。
“别回京城了,留在寨子里不好吗?”
“留在这儿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呆在家中,过锦衣玉食,奴仆成群的日子,小妇人想要的,大当家怕是给不了……”
当个快一年的寡妇,薛素的脾气越发古怪,此刻她将心头郁气尽数发泄在男人身上,瞧见那张涨成猪肝色的刚毅面庞,心里头甭提有多痛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