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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雪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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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的赏梅宴与之前并不相同,没有男客,请的都是高门大户的女眷。薛素捧着手炉,感受到阵阵扑面而来的寒风,她伸手将襟口拢的更紧,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等被带到堂屋时,她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主位上中年美妇,周身透着一股华贵之气,不是先前见过的长公主还能有谁?

    屋里烧了地龙,让薛素冰冷的指尖渐渐暖和起来,她环视一周,发现对面坐了几个熟人,正是锦月公主与身为五皇子妃的谭元清。

    前段时间谭夫人丢了丑,自觉无颜见人,便再也没有出现在高门大户举办的宴会上,倒是让她松了口气。

    此刻艳丽无比的女子坐在吴夫人身畔,自打在围场用过碧玉膏后,吴夫人就成了颜如玉的常客,就算对面开了家素心堂,她依旧不为所动。

    手里端着茶盏,她轻声道,“听说长公主之所以置办这场赏梅宴,是为了给独子相看媳妇。”

    长公主前几年死了丈夫,一直寡居至今,膝下只有洪玉成一子,据传这位洪公子颇有才名,正在史馆中修书。

    “相看就相看吧,反正也跟咱们没什么关系,我家莲生早就定亲了。”说话时,薛素微微一笑,殷红如血的唇瓣上挑些许,配上灿如星子的双眸,如同沾着露水的娇艳蔷薇,在冰天雪地中显得十分耀目。

    看着张扬如火的女人,锦月紧紧握拳,面色也难看了几分,好在她还记得这是长公主府,没有当着长辈的面失礼。

    即使先前闹出了不愉快,但锦月到底是皇贵妃的亲女儿,也是五皇子的妹妹,谭元清自然不能跟她计较。

    拉着女人冰凉的指尖,她扫见坐在一旁的煦容,低声问,“公主,这位是?”

    “皇嫂有所不知,这是素心堂的东家,煦容医女。”

    锦月好歹也是公主之尊,早就知道了赏梅宴的目的,她之所以将煦容带到这里,就是为了彻底将薛素踩在脚下,让那个粗鄙不堪的村妇颜面尽失。

    素心堂在京城的名声不小,这位貌美的医女不止得了陛下的题字,还让无数达官显贵出入到医馆之中,这份能耐当真令人咋舌。

    “原来是煦容姑娘,久仰大名。”

    谭元清微微一笑,她本就生了副清丽如仙的模样,又嫁给了五皇子为妻,态度如此和善,让煦容受宠若惊。

    就算是为了挑选儿媳,为了保全女儿家的名誉,长公主也不能做的太明显。眼见着女客到的差不多了,她伸出手来,由侍女搀扶着往梅园走去。

    薛素拉着莲生的手,踩着薄薄的一层积雪,走了几息功夫,还没等到达梅园,小姑娘突然捂着肚子,清秀小脸上露出痛苦之色,哀哀叫出声来,“婶娘,我难受的很,想去更衣。”

    在别人府上如厕虽说不合规矩,但活人都不能让尿给憋死,她也没有责怪莲生的意思,便叫了个丫鬟,引着她们往净房的方向走。

    在莲生更衣时,薛素坐在隔壁的厢房中,等小姑娘走出来后,看着穿在她身上的鹅黄色小袄,女人略微叠眉。

    自打那枚桃木珠融入体内后,薛素的嗅觉比常人灵敏许多,莲生不喜脂粉,从辅国侯府带来的衣衫,也不会特地熏香,为何这会儿她身上沾染上了脂粉味儿?

    看到婶娘面色不对,小姑娘不免有些忐忑,怯怯发问,“您这是怎么了?”

    秀气的眉头微微皱起,薛素转头看着秋菊,问,“你带着这套衣裳过来时,可闻到脂粉味儿?”

    秋菊满脸疑惑,摇头道,“怎么可能?莲生小姐闻不得脂粉香气,阖府的下人全都知道,怎么可能犯这种错误?”

    听到这话,女人向来水润的眸中透出几分寒意,她绕着小姑娘走了几圈,突然伸手在她身上仔细摸索着,莲生有些怕痒,咯咯笑出声来,“婶娘,您快放开,痒的不行了!”

    薛素没吭声,她找了许久,终于在织锦斗篷的兜帽中摸到了一块硬物,她低声道,“先别动。”

    女人踮起脚尖,将兜帽里的东西拿出来,发现竟是一只荷包。这荷包委实精致的很,用了上好的蜀锦,以金线绣出凤凰图纹,还真是了不得。

    将荷包打开一看,一块比鸡子略大的玉佩放在其中,上面雕刻着凤凰图纹,通体是粘稠似血的殷红色,不带半点杂质。

    薛素喜爱玉饰,先前去到一家首饰铺子,当时曾听老板介绍过,大虞朝最珍贵的玉佩当属放在长公主府的血凤。此玉产于和田,本应该是难得的羊脂玉,也不知是何缘故,竟然积了血沁,既奇异又难得。

    此刻这块血凤被藏在莲生的兜帽之中,肯定是有人在陷害,否则天底下怎会有这种巧合,小姑娘在家中没有闹肚子,偏偏来到公主府发作。

    看到这块玉佩,莲生与秋菊一齐噤声,她们常年呆在侯府,也算见过世面,开了眼界,自然能看出这块血凤有多珍贵。

    “婶娘,这块玉佩到底是谁的?我们该怎么办?”明明半空中还飘洒着星星点点的雪花,但因为太过心急的缘故,小姑娘额头渗出细汗,唇瓣也褪了血色。

    “来而不往非礼也,有人想要陷害咱们,若是不还以颜色,恐怕所有人都觉得辅国侯府软弱可欺。”说这话时,薛素身上透着淡淡的煞气,虽不明显,却让人升起几分惊惧。

    扯下腰间的玉佩,装进荷包之中,而后放进了莲生的兜帽里,薛素微微一笑,用帕子将血凤包裹的严严实实,揣在怀里往前走。

    “婶娘,将这玉佩带在身上,未免有些不妥吧。”莲生试探着问。

    薛素但笑不语,小姑娘还想说些什么,但看到迎面走来的丫鬟后,她除了闭口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选择。

    由丫鬟引着走到梅园,薛素趁人不察,将丝帕包裹住的血凤放在梅树枝头,上头堆满了积雪,丝帕颜色浅淡,咋一看当真无法分辨出来。

    秋菊与莲生注意到女人的动作,面上的不免有些僵硬。

    那些身份尊贵的夫人小姐们,此刻已经坐在了凉亭中,等薛素走到时,锦月的目光落在女人身上,眼底恶意闪烁,心中暗暗思忖:薛素,这次任你有千般本事,都无法洗去恶名了!

    薛素坐在吴夫人身畔,这个位置正好能看到一丈开外的那颗梅树,无论是丫鬟还是奴才,都没有接近那处,定不会有人发现。

    指腹轻轻摩挲着手炉上的花纹,只见一个穿着蓝袄的丫鬟快步冲到亭子里,扑通一声跪倒在长公主跟前,眼泪鼻涕糊了一脸,不住叩头道,“公主,血凤佩被人偷走了!”

    听到这话,长公主保养得意的面庞上闪过一丝怒意,血凤先帝赐给她的至宝,在成亲那日交到她手,陪伴了长公主二十余年,重要性可想而知。

    眼见着姑母面容扭曲,锦月眼底划过一丝得意,正色质问道,“你这丫鬟还真是伶牙俐齿,自己玩忽职守将血凤佩弄丢了,竟推脱到贼人身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丫鬟磕头磕的砰砰响,额角的血丝汇成小流,滴滴答答往下淌。

    “还望公主明鉴,就算再借一百个胆子,奴婢也不敢撒谎啊!方才奴婢腹痛如绞,便去了趟净房,哪想到一转眼的功夫,屋外就多了数枚脚印,奴婢万分心慌,随即入内检查一番,才发现血凤失窃一事……”

    今日长公主府来的女客身份委实不低,在这档口弄出了至宝失窃之事,简直闹的人心惶惶,一时间也没有人再赏梅了,纷纷低下头去,露出思索之色。

    长公主两手握拳,心里甭提多窝火了,血凤极为珍贵,失窃本就是大事,若是不查清的话,来府的所有人身上都有嫌疑,届时将人都给得罪了,这该如何是好?

    在亭中奉茶的丫鬟好似想起了什么,突然抬手指着莲生,厉声叫道,“公主,这位小姐曾经去过净房,奴婢不好打扰她更衣,便一直在院外守着,在此期间,她究竟去了何处,实在是说不好。”

    薛素眯了眯眼,将手炉放在石桌上,冷声道,“说话做事要讲良心,刚才是我陪在莲生身边,从未离开过,她根本不可能去偷血凤。”

    “此言差矣,谁不知莲生小姐是楚夫人的侄女,这世道,帮亲不帮理也是有的,你说的话怕是作不得准。”谭元清面带浅笑,声音清朗。

    眼见着所有女眷将目光投注在自己身上,莲生突然福至心灵,不着痕迹的在大腿根儿上狠狠拧了一下,豆大的泪珠顺着颊边滚滚而落,她哽咽着道,“公主殿下,还望您明察,民女真的没有碰过血凤,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方才在正堂中喝了茶水,小腹便绞痛的厉害,这才失礼去了净房更衣……”

    就算莲生哭的再可怜,怀疑她的人也不会改变想法。此时此刻,长公主用审视的眼神看着她,思索着该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