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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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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故发生得太快,让人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

    原本应该在早上离开的莫语一行人没有走成,而是耽搁了一个时辰,再走的时候,依旧是那个队伍,人却变了。

    莫离死了,不知道是被谁杀死的,太突然了,那蓄势的一击就是为了杀死开门人的,但他也许想杀死的并不是莫离,因为莫离是住在楼下的,春生阁上,打开那扇门的本来应该是子瑜的。

    谁能够想到子瑜为了要送给莫语那条项链而让莫离早早来叫呢?谁又能够想到莫离会去开门呢?

    没有人看到谁杀了人,黎戍出现的时候只是看到莫离心口中刀躺倒在地,那一刀,据莫语说,快而准,打的主意就是一击毙命,莫离甚至来不及呼救躲闪,连血都没有流出来多少,就死掉了。

    若不是黎戍来得及时,可能子瑜也会死。

    莫离死了,计划却不能够更改,不只是太康做好了准备,凉国的奸细也做好了接手的准备,必须要有一个人过去,至于是否是凉国的皇子反而不重要的,毕竟想要得到的结果就是凉国的动乱,自然是越乱越好。

    黎戍自动请缨,要了这个九死一生的差事,因为并不是真正的凉国皇子,风险也就更大了一些,他却坚决要求如此,是为了莫语吧,那一番感人的话连子瑜听了也不由动容,即便不相信爱情,但看到别人的爱情还是会觉得激动莫名吧!

    莫离死了,被埋在了春生阁下面的草地下,是子瑜要求的。因为黎戍冒了莫离的名去凉国,莫离就得不到应该有的葬礼,甚至不能够说明有这样的一个人死掉了,只能够被隐藏起来,比起曝尸荒野,尸骨无存来说,这也算是一种不错的结局了。

    人生自古谁无死,如此死了,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却是可惜了,本来他马上就要去凉国当皇帝的,即便是不成,也能够再次过上皇子的生活,奢侈一段日子,可惜了。

    “即便不是自愿的,你到底救了我,我还是要感谢你,却也为你遗憾惋惜,… …那样的生活,到底没有给你,白白给你许了承诺,… …你死的时候也在期望着那样的生活吗?一步之遥,便是天地之隔… …”

    不可能立墓碑,也没有棺椁,莫语他们走得匆忙,也不可能托旁人来办这件事,所以,只是锦被一卷就草草埋了,小小的鼓包因为秃了头才显眼,一片草地上,中间秃黄土,想起来应该是很奇怪的吧!

    把昨日编好的发带也埋在了土中,说了要给他的,说了要今天送别的时候给他的,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送别,早知道,应该早些给他,也让他能够早早用上,可惜了,可惜了… …

    把手在草地上蹭了蹭,依旧觉得黏黏的,似乎粘上的不是泥土,而是鲜血一般,很厌恶,想要蹭掉,却又不愿意弄脏衣服。

    总爱穿白衣,是为了曾经的一个武侠情结,还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纯洁,却不知道,白衣最容易脏,无论是怎样的污垢,都容易黏上,然后再难清洗。

    “你是要拔草吗?手都绿了。”

    童稚的声音突然从身旁传来,吓了子瑜一跳,转过脸,眼前还是一片黑暗,却勾起了唇角,道:“能给我一些水吗?我想洗洗手,手脏了。”

    “啊,大哥哥你好漂亮啊!”半晌,带着惊讶的声音叫起来,身边突然多了另一个人的温度,手被捉住了,“我叫小铃铛,大哥哥,我帮你擦擦手吧,擦擦就干净了。”

    不习惯旁人的亲昵接触,子瑜想要甩开手,却克制住了,因为感觉到对方的善意,感觉到对方的手心的温度,他淡淡一笑,说:“不用了,我自己去找水吧!”说着,他就要起身,肚子却在此时咕噜噜地叫了起来,脸尴尬地一红。

    “大哥哥饿了吗?这时候已经不是吃饭的时间了,说不定没有东西吃了,不过,我跟伙房的三哥关系很好哦,我带大哥哥去找东西吃吧!”小铃铛并不撒手,反而因为手小,捉得更紧了一些,话音中还带着笑,很得意的感觉。

    “不用了,我不饿。”茫然被人拉着走,这种感觉很糟糕,尤其这人还是一个不认识的人,还是一个小女孩儿,感觉就更加不好了,让子瑜觉得自己很废柴。

    “大哥哥肚子都叫了,还说不饿,我娘说撒谎的不是好孩子!”小铃铛固执己见,甚至还有几分气恼的意思,手却不松,依旧紧紧捉着。

    害怕不知轻重伤害到对方,又害怕抽手的动作伤害到对方幼小的心灵,子瑜也不好使蛮力挣开,也不好生气,倒是任由小铃铛拖着他往伙房去了。

    城主府里的大厨房被征用了,小厨房因为太分散弃而不用,仅这些要满足大军所需还是不够,前院里还有些伙房,基本是露天埋锅做饭的那种,小铃铛所指的就是其中之一。

    “小铃铛,你送饭怎么送了这么久才回来,我还给你留了吃的哪!”伙房的三哥身上没有多少肉,瘦瘦小小的,打仗是不行,做饭倒有一手,能够在缺少油盐的时候做出可以入口味道还算不错的饭菜,在军中很有些小名气。、

    三哥有一个跟小铃铛差不多大的妹妹,因为家中贫困,他才出来当兵,南来北往的,已经是三年没有见过家人了,见到小铃铛,就把对方当做自己的妹妹疼着,有什么好吃的都不忘留下来一点儿给小铃铛尝尝,很有些“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意思。

    “哎,别提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拿吃的过去了,他们不让我靠近,不靠近就不靠近了,我就干脆把东西吃了。”小铃铛说着一笑,露出了一侧的小虎牙,忽略那不太干净的小乌脸,也格外甜美可人。

    蒲扇一样的大手落下来,揉了揉小铃铛的短发,笑骂道:“你个小滑头!”

    小铃铛吐了吐舌头,一副可爱模样,笑着:“我才不滑头哪,我这叫聪明,聪明!”特意强调着,拉过了身后的子瑜,“三哥,这个大哥哥饿了,把给我留的吃的给他吧!”

    子瑜看不到,开头的路还好,城主府内青石板子铺路,很是平坦,可是这边儿因为伙房所在是原来的草坪,又挖了坑什么的,被小铃铛一拉,倒是趔趄了一下,幸好及时稳住了身体,向着三哥声音传来的地方牵了嘴角,点了点头。

    虽然知道军中来了将军的客人,却想不到客人这时候还没吃饭,也想不到客人会到这样肮脏的地方来,三哥看到子瑜的样貌,先是惊讶了一下,毕竟军中很少有这样英俊的少年,就连那一身白衣,虽有脏污,也比其他人好上太多,让人眼前一亮。

    “小铃铛,你从哪里拐来的小哥,好漂亮啊!”玩笑话脱口而出,三哥没有觉得不对,依旧笑着,倒是子瑜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拐来的,这个词还真是… …自己有那么笨吗?

    不过,一个陌生的小女孩儿,拉了自己,自己就跟着走,也的确是不怎么聪明。子瑜默然了。

    “漂亮吧,我也觉得很漂亮,我长大了就要嫁给这么漂亮的大哥哥!”小铃铛歪着头,打量着子瑜,眼睛里亮晶晶的,全是爱慕的小星星。

    “哈哈,咱们的小铃铛也成了大女孩儿了啊!”三哥爽朗地笑着,平时军中人开玩笑没大没小,也经常有人打趣小铃铛以后想要嫁什么人之类的问题,所以听到这样的话并不觉得吃惊,反而很有些赞赏对方眼光好的意思。

    “咳咳”子瑜被这样的“豪言壮语”给惊得咳嗽了起来,八九岁的女孩儿,到自己胸口的高度,就说要嫁人,这样的话的确是让人惊悚了一下,想来现代的女孩儿已经够早熟的了,早恋也是在十一二岁,古代这也,好吧,他们结婚好像更早一些,八九岁有这样的想法不算不合理。

    “三哥是吗?能不能先给我一些净水洗洗手,我手上有些脏了。”看不到了,洁癖反而更加严重了一些,总是能够想到以前生物课上学过的细菌什么的,愈发觉得手上脏得难受。

    小铃铛和三哥的“未来丈夫”谈话到此终止,三哥笑呵呵地去给子瑜弄来了净水,他这个伙房之所以设置在这里,也是因为临着一口水井的缘故,用水很是方便。

    若是温水就好了。手浸在冷水中的时候,子瑜想着,他喜欢在冬天吃冰激凌,却喜欢在夏天喝红糖水,暖而逐暖,冷而觅寒,说不上是特立独行,只是会让心里觉得很舒服,自然,不会是经常的,偶尔为之,子瑜总的说来还是更喜欢温暖的环境。

    “你的眼睛… …”看到子瑜摸索着把手放在水盆中,三哥才发现不对,这个少年的眼睛似乎… …黑眸中清透而空洞,看不到任何光彩,可惜了,在心中悄悄叹息。

    “可惜什么啊?”粗枝大叶的小铃铛听到了三哥不觉说出口的话有些好奇,巴巴地上前拉着三哥问着。

    三哥有些尴尬,虽然知道对方看不见,可还是一边摆手,一边笑着,连声说:“没什么没什么… …”

    子瑜听到了,只是挑眉,可惜了… …吗?(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