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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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家长子萧牧理,家里人称他为“萧大”是个很“闷”的男人。

    这个形容词是萧家排行老么的萧牧军送给长兄的,他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从小到大,交际圈遍布三教九流,甚至跨越国际各种族,就没看过一个比他这个大哥更内敛、更无趣的家伙。

    凡是一句话能解决的事,萧大绝不会多说第二句话;一个字能给的答案,他不会给第二个字。他的嘴就好像天生的蚌壳,总是闭得紧紧的,非要人死撬活撬才勉强吐出几句言语。

    可这样的他,高中时居然是辩论社的主将,大学时攻读法律系,毕业后便考到律师执照,如今是一间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兼闪亮亮的活招牌。

    说起萧牧理,那在法务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专接刑事案件,尤其经常站在被告那方,跟提告的检察官战得昏天暗地,而毫无意外,每回必凯旋而归。

    他的胜诉率,高达百分之百,是绝绝对对的传奇!

    奇怪了,一个私底下沉默寡言得几乎像根木头的人,怎么上了法庭就变了样?辞锋犀利、条理分明,字字句句都犹如挥刀见骨,劈得人头破血流,只能无助地举手投降。

    这个疑问,别说他的同事、敌手个个称奇,就连他自家兄弟也都百思不得其解。

    萧大,是个谜啊!

    只有忝居萧家家主之位的萧老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这有什么?老大就是在法庭上话讲太多了,所以下了法庭才懒得多讲啊!”这是萧老爹的理论。

    萧老么却持相反的看法,他认为这个大哥显然是因为平常嘴巴缺乏运动,上了法庭才会如猛虎出柙,努力锻炼嘴部肌肉。

    至于萧家老二则深深觉得老爹跟小弟这番没有定论的争辩很浪费时间,总之管它因果关系如何,萧家老大法庭上、法庭下判若两人那是肯定的。

    辩论结束,over。

    萧家人达成共识,萧大是怪胎,一个闷透了,冷静到近乎冷酷,冷酷到近乎无情的怪胎。

    话说这样一个人,也能谈恋爱吗?

    萧家人无法想象,而事实也证明,萧大从小到大,从未对任何雌性生物动过情,小萝莉也好,美熟女也罢,就连一条母猫母狗,他都不曾生过怜惜之意。

    萧老爹年少时可是风流人物,三个儿子不同妈。萧老么承袭父亲的风流基因,在情场也是浪荡不羁;萧二虽是洁身自好,起码在美国也交过论及婚嫁的女友;唯有萧大,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萧家人佩服。

    萧氏一门英烈,恐怕只有萧大能成就一辈子独身的传说,一个人能活得比和尚还和尚,比供在佛坛的菩萨更清心,那还不算是个传说吗?

    真是佩服、佩服!

    可这般真诚的敬意,在两年前,破碎了。

    萧大,居然——恋爱了!

    他、他、他他他爱上了一个女人!

    天哪,地啊,这怎么可能?!究竟是何等奇女子能驯服这样一个冷酷无情的男人?她究竟有何魅力?

    萧家人十分好奇。

    于澄美,当萧牧理初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在跳舞。

    在山间湖畔的草地上,luo着纤足,穿着一件艳红连身丝裙,凌空跳跃,轻盈旋转,裙襬飞扬,身姿如火,燃烧湖光山色。

    那天,他刚打赢了一场辟司,一个被控谋杀自己妻子的男人,经由他的辩护,得到了无罪释放。

    那个男人有没有罪他不确定,他能确定的是指控男人行凶的证据不足,而他身为辩护律师,自然要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高利益。

    那男人很高兴,给了他一笔丰厚的酬劳,足以让整间事务所停工一年不赚钱都不用愁。

    而他在业界的名声,也因此更上一层楼,成了人人竞相争捧的首席大律师。

    那是他成为律师以来,最得意的一天,但,也是最失意的一天。

    因为他内心深处其实觉得他的当事人有罪,那家伙的确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为了侵占妻子留下的巨额遗产。

    只是证据不足而已。

    证据不足,法律上便不能判定那人有罪,这是业界所有律师、检察官、法官都能接受的游戏规则,他自己更是严格遵守。

    这场游戏最终是谁得利,谁真真正正犯了规,谁应该接受惩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玩这游戏的人技巧高不高明,能否全身而退。

    良心不能使一个人认罪,也不能帮助一个人判罪。

    良心,很多时候,只是高高挂起的两个字而已,人们会仰头看,会赞叹,会指点,会羡慕,但,不会确确实实地怀抱在手里。

    这就是良心。

    那天,失意且满怀讥诮的他,独自开车来到山里,萧瑟的秋意染进他眼里成了一腔寂凉,直到他看见了她。

    澄美,如火的澄美,如梦的澄美。

    他知道,她也看见他了,但她不在乎,依然恣意旋舞着,旋舞着,加快了节奏,逐渐狂野,衣袂飘飘,他差点以为她要御风而去。

    她在这山里点了一把火,漫山遍野于是流动着一股炙热的暖意,暖到他眼里,烧到他心里。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停下来了,直接仰躺在青翠绵软的草地上,笑着,喘息着。

    她笑的声音,有些微沙哑,却又清越悠扬,萧牧理从未听过如此矛盾的声音,又低又亮,又性感又天真。

    她笑够了,调匀了呼吸,忽然坐起身来,曲起一双笔直亭匀的玉腿,双手搁在膝头,捧着脸蛋,笑意盈盈地瞅着他。

    他这才发现,她不仅舞姿美,人长得更美。

    眉目如画已不足以描绘她的五官,她的美比画更艺术,更张扬率性,玫瑰色的唇噙着淘气的笑意,秋水明瞳闪烁着异样的光采。

    “你是谁?”她问得直率。

    他没有回答,笔直地站在她面前,高大的身躯如松挺拔,屹立不摇。

    “偷看人家跳舞,连声招呼都不打吗?”她又问。

    他仍是无语,唯有湛深的墨眸隐隐掠过一道光。

    “你这人很没礼貌。”她下结论。

    他不言不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裙襬下露出的两条如嫩藕般的小腿,以及玲珑如弓的玉足。

    她的腿也很美,那柔嫩纤巧的脚踩在地上,他真担心会不会让碎石子给划伤了。

    她注意到他在看她的脚。“你应该不会是只**吧?”

    娇甜的嗓音拉回他的心神,他一凛,霎时感到些许狼狈,表面却不动声色。

    “还不说话?你是哑巴吗?”她似笑非笑地问。

    他眨眨眼。

    “你真的是?”她面色一变,不再带着俏皮的笑意,端肃神情,盈盈起身。“对不起,我不知道。”

    她认真地道歉,而他见她满脸懊恼,好似自己犯了多不可原谅的错误,不觉胸口一拧,冲口而出。“我会说话!”

    她一愣,怔怔地看着他。

    “只是不想说而已。”他多余地加了句解释。

    她望着他,渐渐地,那美丽的眉眼显出一抹嗔意,樱唇不悦地抿了抿。

    他开了口,反倒是她不想说话了,没好气地横他一眼,找到自己丢在一旁的红色高跟鞋,穿上。

    她连穿鞋的姿态都很优雅,动作流畅自然,毫无一丝做作。

    穿好鞋,拾起宽大的复古软皮包包,她转身就走,分明是不想再和他打交道,他沉默地目送她娉婷如莲的背影。

    本以为这会是他人生记忆里一场春梦了无痕的邂逅,哪知当他开车下山时,又在路旁偶遇她。

    她正在等公交车,看样子已经等了一阵子了,神情有些无奈地看着苍茫的天色。

    下雨了,豆大的雨滴倾盆而下,很快便打湿了她薄薄的衣衫,他从后视镜里看见她从包包里取出一条披肩,仍是挡不住侵袭而来的冷意。

    他想了想,换档将车子往后退,在她面前停定。

    车门打开,他探出头喊道。“上车吧!”

    她认出是他,脸上掠过某种复杂的表情,像是惊喜,又有些难以置信,她眨眨眼,犹豫着,他看出她在考虑搭陌生男人的便车是否是件聪明的事。

    他没打扰她,也不出言说服她,只是静静地等着,等她作出决定,她微微挑眉,似是讶异他如此气定神闲又有耐心,樱唇一弯,嫣然微笑。

    “谢谢你。”她向他道谢,轻快地上了车,落落大方的态度就像他们方才不曾发生过任何不愉快。

    他看着她湿淋淋的秀发,一滴一滴的水顺着发尾坠落。

    她连忙用双手捧住发尾,有些尴尬。“弄脏你的车,对不起。”

    他没说话,从后车厢取出一条厚厚的大毛巾递给她,接着打开车内暖气,暖烘烘的气流让她不禁打了个喷嚏。

    他一怔。“感冒了吗?”

    秀眉又是一挑,似乎没想到他会这样问。“不是,只是一下冷、一下热,鼻子有些敏感而已。”顿了顿。“你看起来不像坏人。”

    他当然不是坏人。萧牧理蹙眉。

    她见他表情不愉,轻声一笑。“在一天之内遇到同一个人三次,你说这算不算是一种缘分?”

    “三次?”他愕然。不是两次吗?

    “刚刚在游客中心,我看见你扶起一个跌倒的老人,还亲自把他送回他家人身边。”她解释。

    萧牧理闻言,怔忡片刻,他的确做了那样的事,没想到她竟在一旁瞧见了。

    所以这算是他们第三次偶遇,确实挺有缘的。

    她凝睇他,彷佛看出他思绪,明眸闪闪,流光璀璨。“我姓于,于澄美,你呢?”

    “萧牧理。”

    “萧牧理。”她喃喃念着他的名字,大毛巾包住她一头乌黑的秀发,只露出一张精致小巧的脸蛋,隐隐透着抹嫣色。

    他看着那抹嫣色,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一种难言的渴望,喉咙发干发涩。

    “萧牧理。”她又唤他了,又低又亮的嗓音,藏着股奇异的娇媚柔软,牵动他心弦。“你有女朋友吗?”

    交往十三个月又十三天后,他们结婚了。

    十三是个不吉利的数字,于澄美后来发现这个巧合后,曾叨念着早知道迟一天或早一天结婚都好,为何偏偏选在那天呢?

    但萧牧理不在乎,什么时候结婚都好,总之她是他的人了。

    于澄美,是他的妻、他的女人,结婚一年来,他们过得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