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是法之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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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小报的一角,有一则并不引人注意的消息: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一位亲属十六年前的杀人案经过广大公安干警的全力侦察,终于成功告破。原本这该是让人松口气的事,然而看过之后却心生悲哀。
这是一桩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陈年积案,即使并不精明的公安干警,也知道真凶究系何人,然而就这么当积案保留下来了。如果不是韩主席的倒台,这个案子总不会有水落石出之日。
然而报纸的评论有一得意之语:多大的官也大不过法。真的如此吗?如果不是韩女士因别的案子倒台的话,她的权势还真在法律之上,这桩十六年前的杀人案永远也不会真相大白。
当然,大家更熟悉那个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是如何打击报复举报他的郭光允的。一个正直的国家干部,为了几句真话,受尽的了磨难,家人也一直处在惊恐不安之中,遭受了精神上的巨大折磨。如果不是程维高因腐败倒台的话,郭光允还会有出头之日吗?或许我们该说郭光允的昭雪是党的英明领导了,可这英明是必须在身居要职的人倒台之后才显示出来的吗?
其实,也不难理解,中国一向是权大于法的国家。虽说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但阅读中国历史不难看出,有几个王子享受与庶民同等的待遇?更多时候,倒是“刑不上大夫”了。这是历史的悲哀。现在呢?一定是将来的历史的悲哀了吧!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权势越高,也就越趾高气扬,置法律于不顾。原因很简单,掌握了权势也就掌握了法律。一个地方官员的查处,没有上级派来的调查组是万万不成的。官官相护是句老话,核心的是官官相护的背后,护着的还是每个人自己。因为每当一位“商界精英”出了问题,总会有一批政府官员随之落马。生死抉择——听这名字就知道要惩办腐败分子得付出多大的代价。幸好还只是影片,如果放在现实生活中呢,还会有选择的余地吗?没有哪一个人愿意选择死亡。既然好死不如赖活着,也就只好缄口不言了。如果一旦凭着良心做出来,付出的将不单是生命的代价。与其说郭光允为政府官员树立了榜样,反倒不如说成了官员们的另一副镜子,让他们看到,要想平平安安地活着,如果做不到拍马奉迎,最好也还是噤若寒蝉。
从新闻中知道那位为波音做出了杰出贡献的首席执行官要辞职的消息,原因很简单,跟他的一位下属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在美国,男女之事不是很随意的吗?我一直这样认为,但我们从另一方面看到的一桩桩以此引起的事件让我改变了看法。不管你有多高的职位、多大的贡献,像波音的那位首席执行官,影响了公司声誉,违背了公司的规矩,任何人都可以将你从座位上掀下来。这事如果放在中国,这么一个影响世界的大公司,莫说还只是作风问题,就是把半个波音搂进自己的腰包,一年半载也查不清楚,而且,还得非中央派来的调查组才能起到些微的作用。
如果这事还不太惹人眼球的话,当年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和小莱那些私事是人所共知的。在中国,莫说一国总统,就是某个县级单位享受县级待遇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出了这档子事,也不会有人过问。哪个官员敢打包票说自己从来没有这回事?如果不是为了获取美人心贪污受贿把漏子捅大了,江山照样可以稳坐。不信看看几年前丹江口市原市长张先生,登记在册找到名姓的女人玩了一百零七个,加上他自己,整个一群梁山豪杰。他的秘书的职责就是满县城找有点姿色的女人。如果不是因为经济案的话,这数字还会急剧上升。大家都清楚,中国政府的官员们都是玩弄数字的高手,然而,数字玩到这份上,不知该不该载入世界吉尼斯记录。
我们一直说要维护法律的尊严,而真正要维护好它,选择权在谁的手中?只有贪污腐败的官员,没有贪污腐败的群众。上梁不正下梁歪,那些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是用来约束百姓,那就大错特错了。如果真的到了“等亦死,举大计亦死”的地步,那可真叫国将不国了,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历史的教训言犹在耳,当今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今年是纪念抗战胜利六十周年,才六十年,日本是如何强大起来的?我们在讨伐小日本的时候是不是也该从某些方面反省一下我们自己呢?法律是约束每一个人的,如果肆意践踏法律,将权势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法律反倒成了有权有势的人的保护伞,只保证他们自己地位的稳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这样的虫子太多了的话,那可真是国之不幸了。
我倒是敬佩那位敢于揭总统疮疤的斯塔尔了,然而再一想,不对——斯先生有这能力吗?让克总统低下脑袋的不是那个不依不饶的斯塔尔,而是任何人也不容亵渎的法律。然而,我们的韩主席就可以将法律玩弄十六年之久;如果不是程书记闹大了的话,他会将法律玩弄一辈子。还有多少这样的官员在玩法律于股掌之上?我们不得而知。因为永远也不会有精确的数字,然而数字又真真切切。百姓的心里明白着呢,虽然在官员们的眼里,权势低于自己的一律是傻子。
有时想想心里也便释然:有法律为他们撑腰,他们一个个不骄横跋扈,不可一世,目空一切,唯我独尊才怪!
对于他们,更多的不是慑于法律的尊严,而是上级领导的眼色。因为在他们眼里,上司的眉眼高低就是最大的法律啊!
大概不会有哪个人会把魔法一词改为法魔的了,因为每个人都清楚,魔就该是在法之上的,至少在中国,几千年来如此。在百姓的心里,需要改变的不是一个朝代与一个朝代的更替,而是如何将法律置于权势之上。如果这一天真的到来的话,祖国的强大将会指日可待。
在地方小报的一角,有一则并不引人注意的消息: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一位亲属十六年前的杀人案经过广大公安干警的全力侦察,终于成功告破。原本这该是让人松口气的事,然而看过之后却心生悲哀。
这是一桩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陈年积案,即使并不精明的公安干警,也知道真凶究系何人,然而就这么当积案保留下来了。如果不是韩主席的倒台,这个案子总不会有水落石出之日。
然而报纸的评论有一得意之语:多大的官也大不过法。真的如此吗?如果不是韩女士因别的案子倒台的话,她的权势还真在法律之上,这桩十六年前的杀人案永远也不会真相大白。
当然,大家更熟悉那个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是如何打击报复举报他的郭光允的。一个正直的国家干部,为了几句真话,受尽的了磨难,家人也一直处在惊恐不安之中,遭受了精神上的巨大折磨。如果不是程维高因腐败倒台的话,郭光允还会有出头之日吗?或许我们该说郭光允的昭雪是党的英明领导了,可这英明是必须在身居要职的人倒台之后才显示出来的吗?
其实,也不难理解,中国一向是权大于法的国家。虽说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但阅读中国历史不难看出,有几个王子享受与庶民同等的待遇?更多时候,倒是“刑不上大夫”了。这是历史的悲哀。现在呢?一定是将来的历史的悲哀了吧!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权势越高,也就越趾高气扬,置法律于不顾。原因很简单,掌握了权势也就掌握了法律。一个地方官员的查处,没有上级派来的调查组是万万不成的。官官相护是句老话,核心的是官官相护的背后,护着的还是每个人自己。因为每当一位“商界精英”出了问题,总会有一批政府官员随之落马。生死抉择——听这名字就知道要惩办腐败分子得付出多大的代价。幸好还只是影片,如果放在现实生活中呢,还会有选择的余地吗?没有哪一个人愿意选择死亡。既然好死不如赖活着,也就只好缄口不言了。如果一旦凭着良心做出来,付出的将不单是生命的代价。与其说郭光允为政府官员树立了榜样,反倒不如说成了官员们的另一副镜子,让他们看到,要想平平安安地活着,如果做不到拍马奉迎,最好也还是噤若寒蝉。
从新闻中知道那位为波音做出了杰出贡献的首席执行官要辞职的消息,原因很简单,跟他的一位下属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在美国,男女之事不是很随意的吗?我一直这样认为,但我们从另一方面看到的一桩桩以此引起的事件让我改变了看法。不管你有多高的职位、多大的贡献,像波音的那位首席执行官,影响了公司声誉,违背了公司的规矩,任何人都可以将你从座位上掀下来。这事如果放在中国,这么一个影响世界的大公司,莫说还只是作风问题,就是把半个波音搂进自己的腰包,一年半载也查不清楚,而且,还得非中央派来的调查组才能起到些微的作用。
如果这事还不太惹人眼球的话,当年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和小莱那些私事是人所共知的。在中国,莫说一国总统,就是某个县级单位享受县级待遇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出了这档子事,也不会有人过问。哪个官员敢打包票说自己从来没有这回事?如果不是为了获取美人心贪污受贿把漏子捅大了,江山照样可以稳坐。不信看看几年前丹江口市原市长张先生,登记在册找到名姓的女人玩了一百零七个,加上他自己,整个一群梁山豪杰。他的秘书的职责就是满县城找有点姿色的女人。如果不是因为经济案的话,这数字还会急剧上升。大家都清楚,中国政府的官员们都是玩弄数字的高手,然而,数字玩到这份上,不知该不该载入世界吉尼斯记录。
我们一直说要维护法律的尊严,而真正要维护好它,选择权在谁的手中?只有贪污腐败的官员,没有贪污腐败的群众。上梁不正下梁歪,那些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是用来约束百姓,那就大错特错了。如果真的到了“等亦死,举大计亦死”的地步,那可真叫国将不国了,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历史的教训言犹在耳,当今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今年是纪念抗战胜利六十周年,才六十年,日本是如何强大起来的?我们在讨伐小日本的时候是不是也该从某些方面反省一下我们自己呢?法律是约束每一个人的,如果肆意践踏法律,将权势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法律反倒成了有权有势的人的保护伞,只保证他们自己地位的稳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这样的虫子太多了的话,那可真是国之不幸了。
我倒是敬佩那位敢于揭总统疮疤的斯塔尔了,然而再一想,不对——斯先生有这能力吗?让克总统低下脑袋的不是那个不依不饶的斯塔尔,而是任何人也不容亵渎的法律。然而,我们的韩主席就可以将法律玩弄十六年之久;如果不是程书记闹大了的话,他会将法律玩弄一辈子。还有多少这样的官员在玩法律于股掌之上?我们不得而知。因为永远也不会有精确的数字,然而数字又真真切切。百姓的心里明白着呢,虽然在官员们的眼里,权势低于自己的一律是傻子。
有时想想心里也便释然:有法律为他们撑腰,他们一个个不骄横跋扈,不可一世,目空一切,唯我独尊才怪!
对于他们,更多的不是慑于法律的尊严,而是上级领导的眼色。因为在他们眼里,上司的眉眼高低就是最大的法律啊!
大概不会有哪个人会把魔法一词改为法魔的了,因为每个人都清楚,魔就该是在法之上的,至少在中国,几千年来如此。在百姓的心里,需要改变的不是一个朝代与一个朝代的更替,而是如何将法律置于权势之上。如果这一天真的到来的话,祖国的强大将会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