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法外狂徒张三带你看“粪坑案”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临渊行、沧元图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当天幕中划过这个标题的时候各个位面的人看着这个“有味道”的标题,纷纷皱起了眉头
这个名字好嚣张啊,法外狂徒?只是又怎么和那腌臜之地扯上了关系?
天幕中画面转换
一个有着强者发型的中年男子,手捧水杯,微笑着出现在了天幕之中
背后的蓝色背景中,巨大的法考两个字,尤为吸引注意力。
只听他缓缓的开口道:
“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个案件叫做粪坑案,每年我都讲,实在是太经典了。”
“一个女的,妇女干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冬天的时候”
“独自一人在半山腰骑着自行车碰到了歹徒。”
“那个歹徒企图要强暴她,这个女的发现自己完全打不过,”
“荒山野岭之中,叫也没人听得见,也不会有人来救她”
“于是假装同意,他对这个歹徒说”
“大哥,这个地方不平坦,咱们换个平坦的地方。”
“歹徒一听,居然还有这种好事?想不到还能遇到一个配合的,于是喜出望外,没有采取强硬手段。”
“这位妇女干部就把歹徒领到了一处平坦的冰面,然后开口说道:”
“大哥,脱衣服吧”
“歹徒听到这个说辞,更加开心了,以为好事都让自己给遇上了,于是忘乎所以的就开始脱衣服。”
“歹徒在脱衣服的时候,眼睛就被衣服给盖住了,”
“女干部趁着歹徒眼睛被捂住的当口,顺势推了一把,把歹徒推进了粪坑之中。”
“歹徒奋力往外爬,女干部跺了歹徒的手一把,歹徒又掉进去了。”
“歹徒第二次往外爬,女干部又跺了一脚,歹徒又掉进去了。”
“歹徒第三次往外爬,又被跺了一脚,这次歹徒彻底掉了进去,淹死了。”
“大家觉得,这个女干部的行为属于什么?”
大唐位面
尉迟恭略带嫌弃的开口道:
“这死法也太窝囊了。”
“活活的被臭死了。”
李世民此时笑着开口说道:
“诚如天幕所言。”
“众位爱卿来说说,此女子之行为,当如何论断?”
长孙无忌开口道:“臣以为,当以杀人罪论”
“此男子虽有歹意在前,但罪不至死”
“女子虽然为求自保,推男子入坑,然而三次踩踏,实无必要。”
“女子虽罪不至死,仍需严加法办!”
李靖开口说道:
“焉知这歹人爬出来了不会继续加害于人?”
“所谓罪不至死不过是丞相大人根据律法推断而已”
“如若歹人半途暴起杀人,女子如何能够抵挡?”
长孙无忌反驳道:
“那岂能因为有歹意就杀人灭口?如此岂不是天下大乱?”
李靖怒怼道:
“那是他咎由自取!”
尉迟恭小声道:争什么争,不会看天幕中后世律法如何判啊。
大秦位面
始皇帝看着天幕一时之间也想不好该如何判断这女子的行为。
只是觉得虽然罪不至死,毕竟杀伤了人命,总归是不能轻易纵放的。
天幕特意提起这段内容,难道按照后世律法有不一样的结果?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其实问题很简单,就是看这个女干部的行为应当被当做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
“如果是正当防卫,那么就是无罪,如果是事后防卫,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
“这个案件在当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踩第二脚第三脚就叫做事后防卫。”
天幕之下,各个位面的人都懵了,什么叫第一脚是正当防卫,后面就是防卫过当?难道同一件事情做着做着就从无罪变成了有罪?这后世的律法也太奇怪了吧?
大宋位面
开封府尹包拯看出了其中的问题
“若是此妇人一脚便教那歹人溺毙坑中”
“难道也是无罪?”
“杀人不偿命便罢了,居然还是无罪?”
“不知这后世律法的依据究竟为何,难道也要靠皇帝的圣旨特赦?”
“可子大清之后已经没有皇帝了。”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各位同学想一想,什么叫危险排除。”
“一般人标准,什么叫一般人标准,你把自己带入一下。”
“大家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女干部,你踩几脚,你踩几脚?”
“要是我的话,我连踩四脚,还得拿块砖头往他头上砸。”
“大家觉得合适不合适?太合提莫适了,合适的不得了。”
“所以千万不要站在时候的角度去思考,去判断。”
“要站在什么角度去判断?事前的一般人角度,”
“而不是事后的理性人角度”
“说白了事后的理性人角度是什么人?”
“是事后诸葛亮!”
“所以大家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不要用时候诸葛亮的角度去看事情。”
“那叫上帝视角,你只是一个一般人。”
“你把你自己想象为被害人,你会怎么做?”
天幕之下众人纷纷开始讨论了起来,原来后世的律法居然考虑一般人的想法吗?
不是男女之别,不是地位尊卑,也无论贫穷富贵?
“要是这样的话,肯定是踩,别说四脚,四十脚,四百脚也踩啊”
大唐位面
尉迟恭按照天幕中让他带入受害人的视角闭眼试着想象了一下
“一个满身大粪的男子,想要靠近自己?”
尉迟恭下意识的抬起一脚,正中李孝恭屁股。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我想特别提醒各位同学的是:”
“不法侵害虽然已经结束,但不法侵害结束后的防卫行为,”
“跟结束前的防卫行为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
“不应当认定为防卫不适时,如果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果超出必要,当认定为防卫过当。”
“换而言之,就是不要切割来看,要合在一起来看。”
“不要把他切割成三个行为,要把他看做一个整体性的行为。”
“站在事前一般人的角度,看看你的行为是不是一般人的常情常据”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把这个男的推到粪坑里,他往上爬”
“你踩不踩?踩!拿不拿石头砸?砸!肯定要砸!”
“但是砸的时候别把粪便溅到自己身上。”
“这就是一般人的想法!”
天幕之下的众人听到此处,耳边如同一个炸雷响起。那些普通百姓,感触尤为巨大。
这就是后世律法的标准?不再是县官老爷的嘴皮子里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这比青天大老爷还要靠谱啊。
大宋位面
包拯看着天幕中的内容半晌沉默不语
内心的却是如同翻滚不休的波涛
包拯深知王法就是皇家的律法,从不曾真正在意百姓的感受。
否者就没有那么多的法外开恩了。
而这后世居然能以一般人的视角去订立律法。
这时何等的进步?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就像当年的宝马哥案一样,”
“大家还记得吧,宝马龙哥。”
“当年很多人在分析,这个砍了五六刀,那宝马哥是第几刀失去了反抗能力?”
“假设我砍了两刀,宝马哥是满血还是残血?”
“这可不是打游戏,你要整体性的来看”
“如果你是于海隆,你在案件中你认为宝马哥还有没有反抗能力?”
“有么有?肯定会有,我们不能站在事后的角度进行判断,”
“不要对防卫人过于严苛,不要开圣人视角,我们都是普通人!”
大唐位面
长孙无忌看着天幕中最终的解释,陷入了长长的沉默,原来自己一直是以事后的眼光去看待这件事情。只是这后世律法居然可以规定的如此仔细。还能以百姓的眼光去制定律法。
——如果不是当时龙哥的风波闹得实在太大,可能会被判防卫过当。
——龙哥以一己之力,推动正当防卫法条进步20年。
——龙哥该上幼儿园了。
——法律是为了让坏人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法律中没有理性人,只有有血有肉的一般人,法无需向不法让步!
天幕中划过新的视频《张三一笑,生死难料》
当天幕中划过这个标题的时候各个位面的人看着这个“有味道”的标题,纷纷皱起了眉头
这个名字好嚣张啊,法外狂徒?只是又怎么和那腌臜之地扯上了关系?
天幕中画面转换
一个有着强者发型的中年男子,手捧水杯,微笑着出现在了天幕之中
背后的蓝色背景中,巨大的法考两个字,尤为吸引注意力。
只听他缓缓的开口道:
“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个案件叫做粪坑案,每年我都讲,实在是太经典了。”
“一个女的,妇女干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冬天的时候”
“独自一人在半山腰骑着自行车碰到了歹徒。”
“那个歹徒企图要强暴她,这个女的发现自己完全打不过,”
“荒山野岭之中,叫也没人听得见,也不会有人来救她”
“于是假装同意,他对这个歹徒说”
“大哥,这个地方不平坦,咱们换个平坦的地方。”
“歹徒一听,居然还有这种好事?想不到还能遇到一个配合的,于是喜出望外,没有采取强硬手段。”
“这位妇女干部就把歹徒领到了一处平坦的冰面,然后开口说道:”
“大哥,脱衣服吧”
“歹徒听到这个说辞,更加开心了,以为好事都让自己给遇上了,于是忘乎所以的就开始脱衣服。”
“歹徒在脱衣服的时候,眼睛就被衣服给盖住了,”
“女干部趁着歹徒眼睛被捂住的当口,顺势推了一把,把歹徒推进了粪坑之中。”
“歹徒奋力往外爬,女干部跺了歹徒的手一把,歹徒又掉进去了。”
“歹徒第二次往外爬,女干部又跺了一脚,歹徒又掉进去了。”
“歹徒第三次往外爬,又被跺了一脚,这次歹徒彻底掉了进去,淹死了。”
“大家觉得,这个女干部的行为属于什么?”
大唐位面
尉迟恭略带嫌弃的开口道:
“这死法也太窝囊了。”
“活活的被臭死了。”
李世民此时笑着开口说道:
“诚如天幕所言。”
“众位爱卿来说说,此女子之行为,当如何论断?”
长孙无忌开口道:“臣以为,当以杀人罪论”
“此男子虽有歹意在前,但罪不至死”
“女子虽然为求自保,推男子入坑,然而三次踩踏,实无必要。”
“女子虽罪不至死,仍需严加法办!”
李靖开口说道:
“焉知这歹人爬出来了不会继续加害于人?”
“所谓罪不至死不过是丞相大人根据律法推断而已”
“如若歹人半途暴起杀人,女子如何能够抵挡?”
长孙无忌反驳道:
“那岂能因为有歹意就杀人灭口?如此岂不是天下大乱?”
李靖怒怼道:
“那是他咎由自取!”
尉迟恭小声道:争什么争,不会看天幕中后世律法如何判啊。
大秦位面
始皇帝看着天幕一时之间也想不好该如何判断这女子的行为。
只是觉得虽然罪不至死,毕竟杀伤了人命,总归是不能轻易纵放的。
天幕特意提起这段内容,难道按照后世律法有不一样的结果?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其实问题很简单,就是看这个女干部的行为应当被当做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
“如果是正当防卫,那么就是无罪,如果是事后防卫,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
“这个案件在当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踩第二脚第三脚就叫做事后防卫。”
天幕之下,各个位面的人都懵了,什么叫第一脚是正当防卫,后面就是防卫过当?难道同一件事情做着做着就从无罪变成了有罪?这后世的律法也太奇怪了吧?
大宋位面
开封府尹包拯看出了其中的问题
“若是此妇人一脚便教那歹人溺毙坑中”
“难道也是无罪?”
“杀人不偿命便罢了,居然还是无罪?”
“不知这后世律法的依据究竟为何,难道也要靠皇帝的圣旨特赦?”
“可子大清之后已经没有皇帝了。”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各位同学想一想,什么叫危险排除。”
“一般人标准,什么叫一般人标准,你把自己带入一下。”
“大家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女干部,你踩几脚,你踩几脚?”
“要是我的话,我连踩四脚,还得拿块砖头往他头上砸。”
“大家觉得合适不合适?太合提莫适了,合适的不得了。”
“所以千万不要站在时候的角度去思考,去判断。”
“要站在什么角度去判断?事前的一般人角度,”
“而不是事后的理性人角度”
“说白了事后的理性人角度是什么人?”
“是事后诸葛亮!”
“所以大家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不要用时候诸葛亮的角度去看事情。”
“那叫上帝视角,你只是一个一般人。”
“你把你自己想象为被害人,你会怎么做?”
天幕之下众人纷纷开始讨论了起来,原来后世的律法居然考虑一般人的想法吗?
不是男女之别,不是地位尊卑,也无论贫穷富贵?
“要是这样的话,肯定是踩,别说四脚,四十脚,四百脚也踩啊”
大唐位面
尉迟恭按照天幕中让他带入受害人的视角闭眼试着想象了一下
“一个满身大粪的男子,想要靠近自己?”
尉迟恭下意识的抬起一脚,正中李孝恭屁股。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我想特别提醒各位同学的是:”
“不法侵害虽然已经结束,但不法侵害结束后的防卫行为,”
“跟结束前的防卫行为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
“不应当认定为防卫不适时,如果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果超出必要,当认定为防卫过当。”
“换而言之,就是不要切割来看,要合在一起来看。”
“不要把他切割成三个行为,要把他看做一个整体性的行为。”
“站在事前一般人的角度,看看你的行为是不是一般人的常情常据”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把这个男的推到粪坑里,他往上爬”
“你踩不踩?踩!拿不拿石头砸?砸!肯定要砸!”
“但是砸的时候别把粪便溅到自己身上。”
“这就是一般人的想法!”
天幕之下的众人听到此处,耳边如同一个炸雷响起。那些普通百姓,感触尤为巨大。
这就是后世律法的标准?不再是县官老爷的嘴皮子里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这比青天大老爷还要靠谱啊。
大宋位面
包拯看着天幕中的内容半晌沉默不语
内心的却是如同翻滚不休的波涛
包拯深知王法就是皇家的律法,从不曾真正在意百姓的感受。
否者就没有那么多的法外开恩了。
而这后世居然能以一般人的视角去订立律法。
这时何等的进步?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就像当年的宝马哥案一样,”
“大家还记得吧,宝马龙哥。”
“当年很多人在分析,这个砍了五六刀,那宝马哥是第几刀失去了反抗能力?”
“假设我砍了两刀,宝马哥是满血还是残血?”
“这可不是打游戏,你要整体性的来看”
“如果你是于海隆,你在案件中你认为宝马哥还有没有反抗能力?”
“有么有?肯定会有,我们不能站在事后的角度进行判断,”
“不要对防卫人过于严苛,不要开圣人视角,我们都是普通人!”
大唐位面
长孙无忌看着天幕中最终的解释,陷入了长长的沉默,原来自己一直是以事后的眼光去看待这件事情。只是这后世律法居然可以规定的如此仔细。还能以百姓的眼光去制定律法。
——如果不是当时龙哥的风波闹得实在太大,可能会被判防卫过当。
——龙哥以一己之力,推动正当防卫法条进步20年。
——龙哥该上幼儿园了。
——法律是为了让坏人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法律中没有理性人,只有有血有肉的一般人,法无需向不法让步!
天幕中划过新的视频《张三一笑,生死难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