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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起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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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好,无理由加更,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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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郎官来啦!”喜乐自窗外响起,锣鼓索拉震天的响,鞭炮响起来,人们欢呼着,忙着关门堵新郎,喜悦而忙乱。明菲痛苦的揉了揉太阳穴,继续沉浸在往事里。

    父亲火化的那天妈妈一夜白发,第二天就有些不对劲了,刚开始只是有些糊涂,每天都问她爸爸到哪里去了,什么时候回来,接着有一次出去买菜后,就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医院最后确诊是得了老年痴呆,她痛苦的抱着头在街边花园里大哭了一场,却看见了那对狗男女的新婚花车。好热闹,红的玫瑰和白的百合配在一起真的很热闹。

    他们没有人和她说过对不起。同事和她说,如果不是她的脾气太好,凡事总往好处想,是个滥好人,人家也不敢把她欺负到那份儿上,把她的父母活活气成那个样子,她也不会家破人亡。她们鼓动她报复,她无奈的说,怎么报复?把他们杀了吗?

    同事狠狠的说,那也不能就这样便宜那对狗男女,你爸爸被气死了,妈妈成了这个样子,医药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总得让他们出点吧?她摇头,她开不了这个口。同事说,你不成,我去帮你!那男人真的送了两万块过来,她拒绝见他,让他拿走了。同事恨铁不成钢,隐约是说她活该。她难过的想,的确是怪自己太废物了吧?

    才五十多岁的母亲病况很严重,她不敢留母亲一个人在家里,只有请了保姆贴身照顾。失去了父亲的那一份退休金,要给妈妈治病,要请保姆,她机械的奔波在公司里,医院里,家里,面无表情的面对各种各样,同情的,鄙视的,幸灾乐祸的,怒其不争的目光。她的脑海里只想着赚钱,赚钱,重新买套房子,带母亲去大医院看病,同时也离开这个鬼地方。

    那时候,她心里还幻想着要换个环境,重新开始,所以别人不乐意加班,她很乐意加班,因为加班有加班费。她也很乐意做兼职,常常为了一百元钱,可以利用周末站在冷风凌厉的街头派发一天的传单。

    有人说她可怜,同情她,谴责那对狗男女。但那对男女逢人便说,其实是她不懂得看眼色,只会一味的装好心,装好人博人同情,人家舍不得伤害她,所以才被逼无奈,不得不拖到不能再拖了才上演那一幕,他们也很冤枉。她想辩解,又觉得这个时候说这些有什么用?

    于是就有人说她蠢,自找的,她现在拼命赚钱这个样子明显是倍受打击疯魔了,把她当作是失败后走了极端的范例,警告小姑娘们一要防备身边的白眼狼,二要防备失败后心理变态。

    闲言碎语就像无法躲藏的,锋利的小李飞刀,嗖嗖的插在她的心上,她不是不难过,但她想,否极泰来,否极泰来,她只要努力,还能翻身的吧?还能找到那个真心真意对她好的人吧?她没有兄弟姐妹,之前最亲近的除了父母,就是那个狠狠给了她一击的女人,她累了困了,却找不到可以倾诉,可以依靠的那个人。她只能安静而努力的忙碌着,等待新的开始。

    但是贼老天没有给她这个机会。更坏的事发生在她泛滥的同情心之后。

    那个冬天的夜里,她又是公司里最后一个走的,已经是最后一班公交车,明明已经看到了小区大门,离温暖的家只有几十米了。但那个人躺在地上直打滚,看上去痛苦万分。

    她有些惊慌,犹豫了很久,还是上前去问他怎么了?需不需要帮忙?可是那个人用刀抵住了她,颤抖着声音让她把包递给他。

    大概是遇上了吸毒的,毒瘾犯了,她还算冷静:“好,我给你,但手机和钥匙不值钱,把它们还给我吧?”

    她当时只想着,失去了手机和钥匙,会非常麻烦。没想到那个人什么都没说,一刀就刺进了她的小腹,然后迫不及待的夺走了她的包。他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她跪倒在地上,感觉到腹部那个伤口流出的血把她身上的热量慢慢带走。她听见小区的保安大声喊叫,听到了“120”急救车“完了,完了”的声音由远而近,她甚至已经闻到了消毒药水的味道,但她始终还是没能再睁开眼睛。

    她即将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想的全是家里已经成了小孩子的妈妈。真是讽刺啊,爸爸妈妈从小就教导她要做一个善良的好人,可是善良不但害死了妈妈的丈夫,还害死了妈妈的女儿,扔下妈妈一个人混混沌沌的活在这世上。她拉着那个最后陪在她身边的,不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的人的手,喃喃的说了一声:“妈妈,对不起。”

    那个人和她大声说了一句什么,她没听清,但她恍惚记得好像是说,就算是想学雷锋,也要懂得判断,把命都送了,实在太蠢了。这是个什么世道啊,不过想学一回雷锋,就把命给送了,她想笑,却只流下两行泪。

    她没想过她还能重新活过来,但她清醒过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再也不做滥好人,因为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假如她不是滥好人,她的妈妈又怎会受那丧夫丧女的孤苦凄凉?她那时候可真蠢。做了明菲后有整整一年,她看向所有人的目光都是漠然防备的,被虐待到了难以忍受的时候,她也曾忍不住想砍汪氏几下,想了很久却始终没下手,反而在两年后砍了自己一刀。

    “三小姐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娇桃把一杯温热的蜂蜜水递给明菲,轻轻摸了摸她的额头:“趁热喝吧。”

    “好。”明菲弯起嘴角笑起来,蜂蜜水入口,甜入心肺,这一世她要别样的活,好好的活,她会记得随时提醒自己不要心软的,心软就等于害自己,滥好人可是世上最危险的一种职业。以前的事是无法挽回了,可这一世她既然叫明菲,就要明辨是非,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快意恩仇一回。

    女儿酒一般都是中午,众人吃完午饭,新娘被接走后这事就算进入尾声了。

    送亲接亲的人走后,吴家的小院子里就只剩了些帮忙收东西的婆婆大娘,明菲关了半日,觉得气闷,便趁花婆子饭后打盹,悄悄把窗子掀开一条缝看出去,只见汪氏和芳儿立在门口,看着远处,一脸的怅然。特别是汪氏,难过得什么似的,偏还要强颜欢笑,那脸看上去怎么都别扭。

    娇桃见明菲打开窗子往外偷看,便瞧了花婆子一眼,生怕她会出声制止明菲。谁知花婆子睁了眼,道:“人走了?”得到肯定答复后,也上前凑上去看,还叹道:“唉……这可怜天下父母心,都是一样儿的。养个女儿,期盼她有个好婆家,临出门了吧,又舍不得,还得强颜欢笑。有时候还连哭也不敢哭。”

    听花婆子这意思,似乎也是嫁过女儿的,可这种话题不适宜一个小女孩和一个老婆子交流,更何况是个位居管教之职的老婆子和一个被管教的小姐。

    明菲只笑笑,离开窗前拿起花婆子带来的那本类似于三字经的启蒙读物,又取了石板,用毛笔蘸了清水在上面写字,努力做出一副认真识字的上进表情。书上的文字是繁体字,幸好她当初上学的时候古代汉语一向学得不错,这些繁体字尽管不是很会写,阅读却是没有大问题的,只是她不敢暴露自己认识很多字的真是情况,而是根据花婆子的教授的进度适当的表示出过目不忘的聪颖。

    她来到的这个大丰朝,不同于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和国家,但文字差不多,风俗文化也差不离,不过万幸女子是不用裹小脚的,所以她也不必担心被弄成了残疾,或者被人嘲笑有双难看的大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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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章插叙了明菲前世的事情,算是对她性格发展的一个必需的交代。不过大家放心,女主的名字叫“明菲”其实就是取“明辨是非”的意思,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不会走极端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