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 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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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南方众人之间的小小矛盾得到妥善解决之后,这场声势浩大的讨伐之战就更加顺当。
几乎是毫无阻碍地,顺风顺水地,南疆就拧成了一股绳,也卷起了一道铺天接地,誓要吞没一切的浪潮。
浪潮,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词。
在海面上,它大多形成于一个小小的浪花,经风一吹,化成涟漪,推成波浪,最后涌成巨浪,气势非凡。
而在反抗类型的战争中,它大多源于一句抱怨,一次不满,经人言一蛊,变作反抗,转为暴力,最后他居然可以演化为战争的最高形态——思想。
纵观史书,大多数与当政王权之道相背的战事,都有一个特别好听,特别蛊惑人心,显得特别有正义感和使命感的口号,比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比如“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且不论这些口号是对是错,是不是哪个跳大神的王八蛋在当时瞎编出来,哄骗人心,扩大影响力的,但就结果而言的话,你无法想象,这些很多像笑言一样空口白话,凭空承诺,能造成多大的——浪潮。
他的洗脑效果实在是,超乎你的想象。
而王启尧回到朔方城,与江公干的,就是这个事儿。“今殷王令,乃用妇人之言,狎侮五常,自绝于天,结怨于民,斫朝涉之胫,剖圣人之心,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流毒下国!故我朔方,受命于天,听信于民,侵于之疆,取彼凶残,以正视听,纵万难今朕
必往!勉哉夫子,不可再,不可三!”
这段话绕口复杂,简单理解一下,大概是说——
今儿有个殷王名令,听信那妖后越歌所言,违背五常,亵渎人伦,以致自绝于天,结怨于民,斩了那清早过溪之人的腿,挖了贤者名士的心,还作淫荡之乐以讨妇人欢心,荼毒各地诸侯小国。
所以今日我朔方城,听到了上天的旨命,受了百姓的重托,要夺下他的疆,扼杀他的凶狠残暴,以正视听,便是千难万险,也绝不挡我雄心。
各位亲朋好友,列国诸侯啊,我们要一起努力,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吧啦吧啦……江公写这种鼓动人心的誓词实在是太厉害了,据闻这类誓词他大概写了有不下五六份,每每从南边儿来的诸侯大军与朔方城会合之时,他就能作上这么一段慷慨激昂的告誓,闻者皆是热血澎湃,血气昂扬
,不立刻上马操刀干死两个殷朝的兵崽子,都不能平息心中这股冲动的血性。
在江公这传销式的洗脑下,王启尧逐步逐步地成为天命之人——就算此刻再如何紧张,江公从来没有改变他的初衷,他始终认定,唯有王启尧,方是正统。
所以,哪怕他明知这样做,有可能会引得王轻侯那方的不满,他还是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必须去冒这个险,他也必须去赌,赌王轻侯不会为了自己的私心,而放弃大局。
赌人心真好玩,要么玩死别人,要么玩死自己,刺激!
在江公的口号之下,在王启尧与四位老人家的配合之下,南疆与殷朝凤台城的这场战事,已在眉睫。
也许等着哪一天哪一个胆子小准备不够的小兵仔子,因为手抖,又或是因为脚滑,不小心伤了对方,这战事就顺理成章地打起来了。
在这么紧张的时刻,方觉浅却提着一壶酒,坐在神殿议事厅的屋顶上,就着秋日白霜,枯枝红柿,独饮一壶好酒。
“神殿酒窖里藏的百年梅花三弄,你这丫头居然一个人吃独食?”奚若洲看着心情极是不错,言语之中都带着笑意,落下来时也轻飘飘的盈着淡雅的墨香。
“你这不来了?”方觉浅笑着抛了酒坛给他,牵了牵随意散在青瓦上的裙摆,“我觉得江公挺好玩的。”“怎么好玩?”奚若洲偏头看她,她身上已经刚刚恢复记忆时的那种惊怯之感,那时候的她好像是受惊之鸟,点滴风声都能让她一惊一乍全神戒备,现在她变得更为从容威严,遇事不慌,不乱,不急,更不
惧。
嗯,有点儿神枢的样子了,不再是张纸老虎。
“我听王轻侯说过他写的起义誓词,发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情况。”方觉浅边笑边道:“每一篇告天下词里,他都只写殷朝的罪过,说殷王是自绝于天,但,一个字也没有提及……神殿。”
“作为一个以反感神殿出名的诸侯城,这实在让人不得不细细琢磨。”
奚若洲半眯着一只眼,瞄着酒坛里所剩不多的好酒,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话:“继续说啊,这证明什么?”
“义父你明明知道不是吗?”
“想听你说嘛,你是不知道,现在为父跟你说几句话有多不容易,没三句你就能上房揭瓦,跟我拼命,这幸好是我打得过你,要打不过啊,早让你气死了。”
他一边埋怨一边回头瞪着方觉浅:“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谁教你这么凶巴巴了?我以前是这么教你的吗?”方觉浅听着他这委屈巴巴的语气好笑,摇了摇头接着道:“他没有提及神殿,有两个原因,一,他还顾忌着义父你,他们始终摸不透我们两个神枢要做什么,不敢把话说绝,把事做绝,若是把我们逼急了,十个朔方城都不够我们打的,二,现在的神殿早已跟殷朝捆绑在了一起,虚谷与于若愚两人已经只差住进宫里了,这才是真正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所以江公很清楚,只要将殷朝击溃,也就等于间接地毁
掉了神殿。当然了,前提是,我们不会出面,保下神殿。”“没错。”奚若洲细咂慢咽地品了一口上好的梅花三弄,心满意足,“江公那老小子,心思多着呢,不过也无妨,他的这些顾虑和安排,都是为了朔方城,不算坏心,准确来说,这老小子就没安过坏心,总的来讲,我挺佩服他的。”
当南方众人之间的小小矛盾得到妥善解决之后,这场声势浩大的讨伐之战就更加顺当。
几乎是毫无阻碍地,顺风顺水地,南疆就拧成了一股绳,也卷起了一道铺天接地,誓要吞没一切的浪潮。
浪潮,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词。
在海面上,它大多形成于一个小小的浪花,经风一吹,化成涟漪,推成波浪,最后涌成巨浪,气势非凡。
而在反抗类型的战争中,它大多源于一句抱怨,一次不满,经人言一蛊,变作反抗,转为暴力,最后他居然可以演化为战争的最高形态——思想。
纵观史书,大多数与当政王权之道相背的战事,都有一个特别好听,特别蛊惑人心,显得特别有正义感和使命感的口号,比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比如“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且不论这些口号是对是错,是不是哪个跳大神的王八蛋在当时瞎编出来,哄骗人心,扩大影响力的,但就结果而言的话,你无法想象,这些很多像笑言一样空口白话,凭空承诺,能造成多大的——浪潮。
他的洗脑效果实在是,超乎你的想象。
而王启尧回到朔方城,与江公干的,就是这个事儿。“今殷王令,乃用妇人之言,狎侮五常,自绝于天,结怨于民,斫朝涉之胫,剖圣人之心,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流毒下国!故我朔方,受命于天,听信于民,侵于之疆,取彼凶残,以正视听,纵万难今朕
必往!勉哉夫子,不可再,不可三!”
这段话绕口复杂,简单理解一下,大概是说——
今儿有个殷王名令,听信那妖后越歌所言,违背五常,亵渎人伦,以致自绝于天,结怨于民,斩了那清早过溪之人的腿,挖了贤者名士的心,还作淫荡之乐以讨妇人欢心,荼毒各地诸侯小国。
所以今日我朔方城,听到了上天的旨命,受了百姓的重托,要夺下他的疆,扼杀他的凶狠残暴,以正视听,便是千难万险,也绝不挡我雄心。
各位亲朋好友,列国诸侯啊,我们要一起努力,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吧啦吧啦……江公写这种鼓动人心的誓词实在是太厉害了,据闻这类誓词他大概写了有不下五六份,每每从南边儿来的诸侯大军与朔方城会合之时,他就能作上这么一段慷慨激昂的告誓,闻者皆是热血澎湃,血气昂扬
,不立刻上马操刀干死两个殷朝的兵崽子,都不能平息心中这股冲动的血性。
在江公这传销式的洗脑下,王启尧逐步逐步地成为天命之人——就算此刻再如何紧张,江公从来没有改变他的初衷,他始终认定,唯有王启尧,方是正统。
所以,哪怕他明知这样做,有可能会引得王轻侯那方的不满,他还是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必须去冒这个险,他也必须去赌,赌王轻侯不会为了自己的私心,而放弃大局。
赌人心真好玩,要么玩死别人,要么玩死自己,刺激!
在江公的口号之下,在王启尧与四位老人家的配合之下,南疆与殷朝凤台城的这场战事,已在眉睫。
也许等着哪一天哪一个胆子小准备不够的小兵仔子,因为手抖,又或是因为脚滑,不小心伤了对方,这战事就顺理成章地打起来了。
在这么紧张的时刻,方觉浅却提着一壶酒,坐在神殿议事厅的屋顶上,就着秋日白霜,枯枝红柿,独饮一壶好酒。
“神殿酒窖里藏的百年梅花三弄,你这丫头居然一个人吃独食?”奚若洲看着心情极是不错,言语之中都带着笑意,落下来时也轻飘飘的盈着淡雅的墨香。
“你这不来了?”方觉浅笑着抛了酒坛给他,牵了牵随意散在青瓦上的裙摆,“我觉得江公挺好玩的。”“怎么好玩?”奚若洲偏头看她,她身上已经刚刚恢复记忆时的那种惊怯之感,那时候的她好像是受惊之鸟,点滴风声都能让她一惊一乍全神戒备,现在她变得更为从容威严,遇事不慌,不乱,不急,更不
惧。
嗯,有点儿神枢的样子了,不再是张纸老虎。
“我听王轻侯说过他写的起义誓词,发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情况。”方觉浅边笑边道:“每一篇告天下词里,他都只写殷朝的罪过,说殷王是自绝于天,但,一个字也没有提及……神殿。”
“作为一个以反感神殿出名的诸侯城,这实在让人不得不细细琢磨。”
奚若洲半眯着一只眼,瞄着酒坛里所剩不多的好酒,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话:“继续说啊,这证明什么?”
“义父你明明知道不是吗?”
“想听你说嘛,你是不知道,现在为父跟你说几句话有多不容易,没三句你就能上房揭瓦,跟我拼命,这幸好是我打得过你,要打不过啊,早让你气死了。”
他一边埋怨一边回头瞪着方觉浅:“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谁教你这么凶巴巴了?我以前是这么教你的吗?”方觉浅听着他这委屈巴巴的语气好笑,摇了摇头接着道:“他没有提及神殿,有两个原因,一,他还顾忌着义父你,他们始终摸不透我们两个神枢要做什么,不敢把话说绝,把事做绝,若是把我们逼急了,十个朔方城都不够我们打的,二,现在的神殿早已跟殷朝捆绑在了一起,虚谷与于若愚两人已经只差住进宫里了,这才是真正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所以江公很清楚,只要将殷朝击溃,也就等于间接地毁
掉了神殿。当然了,前提是,我们不会出面,保下神殿。”“没错。”奚若洲细咂慢咽地品了一口上好的梅花三弄,心满意足,“江公那老小子,心思多着呢,不过也无妨,他的这些顾虑和安排,都是为了朔方城,不算坏心,准确来说,这老小子就没安过坏心,总的来讲,我挺佩服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