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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捆绑曹文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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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五年。

    年关过后。

    员外朱忠仁照例是坐在家里,等着人来磕头,先来的还是那些军士遗孀,是朱舜给了她们一份体面的活计,也让她们终于可以吃饱饭了。

    大年初一的子时,遗孀们就带着儿女在朱家的门口等着,等着开门以后,进去给朱员外磕头。

    今年是崇祯五年了,距离满清入关只有十二年了,时间越来越紧迫了,朱舜决定在今年开始正式贩卖珍妮纺纱机和飞梭织布机。

    人选也定好了,兴安伯、新宁伯、怀远侯三家。

    朝野上下两股最大的势力,全部被朱舜得罪了,现在唯一不惧怕这两股势力的只有勋贵了。

    惊蛰时节。

    北平机械局的工匠们,经过一个月的时间,一共打造了三十台水力珍妮纺纱机,百户朱忠义第一次走进了机械局,拉着他去了一间茶馆。

    京城的茶馆有很多,百户朱忠义拉着朱舜去的这一间,算不上多豪奢,勉强算是中档。

    茶馆最多的就是说书先生这些百戏伎人,这间茶馆也不例外,有一位说书先生,旁边还有一位弹琵琶的中年汉子。

    说书先生旁边弹琵琶的人,一般都是年轻貌美的小姑娘,这间茶馆却是一个中年汉子,着实怪异的很。

    百户朱忠义带着朱舜坐在一张空桌上,喝了几碗茶,向来沉默的他,竟是说了很多话,比一瓮剑南烧春还有用。

    “这名汉子叫做曹文耀,是总兵曹文诏的弟弟,以前也是辽东边军的一员悍将,后来因为两条腿都受了重伤,只能从边疆退下来。”

    总兵已经算是一方军头了,作为压在大明王朝身上的两座大山之一,轻轻松松就能让家人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

    曹文耀作为一方军头的嫡亲弟弟,怎么也不会沦落到在茶馆给人当个卖艺的伎人,这要是传出去了,整个宗族都要蒙羞。

    百户朱忠义也不知道是看出了朱舜的想法,还是刚好把话说到这里:“边军第一悍将曹文诏从来不喝兵血,到手的俸禄大部分拿去补贴战死的军士了。”

    “所以他们家过的很苦,家里的孩子还曹总兵的爹娘年纪比较大了,全家都指望着曹总兵仅剩的一点俸禄吃饭。”

    “曹文耀为了能让家里过的好一些,就主动出来当个伎人,补贴家用。”

    如果不是二叔亲口说出来,朱舜真的不敢想先眼前的那位寒酸汉子,竟是一位总兵的嫡亲弟弟。

    外面还下着大雪,寒酸汉子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单衣,单衣上还有不少补丁,任谁也不会相信他会是总兵的弟弟。

    百户朱忠义停顿了一会儿,继续说道:“就在前几天,叔父听一位老兄弟说,你六弟朱铁犯下了滔天大罪,亲手宰了一墩子的军士。”

    “曹总兵为了保住你六弟的性命,宰了一名巡察御使,要不是袁督师拼死保下曹总兵,小六儿和曹总兵的命都没了。”

    “命是保住了,但是曹总兵也从一位总兵变成了一名普通的夜不收,一个月也就一两一钱五分银子,自己吃喝都不够,哪里还能补贴家里。”

    “曹家的日子是真的过不下去了,叔父也没别的想法,就是希望看在救了小六儿的面子上,帮他们家一把。”

    就算是没有六弟朱铁这件事,早知道曹文诏家里这么的贫苦,朱舜也会想办法让他一家人过上好日子。

    曹文诏是大明为数不多的忠肝义胆之人,就因为他这份忠肝义胆,朱舜也会帮他一把。

    朱舜招了招手,堂倌瞧见这位食客穿着绸缎,麻溜的跑了过来:“客官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朱舜指着正在台上弹琵琶的瘸腿汉子,平静道:“去把那位先生请过来,就说朱舜请他喝一碗茶。”

    堂倌顺着朱舜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发现是那个曹瘸子,困惑的看向了朱舜,心里奇怪又不敢询问,只能走过去把曹瘸子叫来。

    堂倌走到台上,呼来喝去的说道:“曹瘸子有人请你喝茶,真他娘的好命,能让一位看起来就是员外的大人物看重。”

    堂倌嘟嘟囔囔的说了很多,曹文耀不温不火的坐在木墩上,继续弹他的琵琶,像是没有听见一般。

    瞧见他这副样子,堂倌当场就来火了:“赶紧的,听说曹文诏都不是总兵了,还摆着一副军爷的架子?”

    “小心保不住饭碗,那个叫做朱舜的客官,穿着可是一身绸缎。”

    曹文耀听到朱舜两个字,放下了手里的琵琶,问了一句:“可是救活百姓无数的朱大使?”

    堂倌没好气的回了一句:“我一个下人哪里知道,你自己去问不就行了。”

    想到兄长信里说的朱家老六朱铁那件事,曹文耀估计差不多就是朱大使了,手里的琵琶小心放在桌子上,撑着一副拐杖走了过去。

    大庭广众之下,曹文耀撑着一副拐杖却没觉的有什么丢脸的,在一双双注视下,脸色如常的来到朱舜这桌,抱拳道:“请问是”

    话还没说完,曹文耀就不说了,朱舜旁边的百户朱忠义曾经有过一面之缘,坐在长条板凳上,端起一碗热茶喝了一口,暖了暖身子说道:“多谢了。”

    朱舜看着时不时打寒颤的曹文耀,说了一句稍等一会儿,就走出了茶馆。

    巧了,刚刚走出去就碰见了牵着一只蒙古细犬,招摇过市的兴安伯公子。

    朱舜本来打算去旁边的街道买一件棉袄,碰见自己这个好兄弟,反倒是省了。

    不等朱舜说话,兴安伯公子牵着那只蒙古细犬,惊喜的走了过来:“朱哥,你怎么在这里。”

    等到兴安伯公子踩着积雪走过来,站在黑瓦屋檐下的朱舜,笑着伸出了手掌:“把你身上的貂皮,脱下来一套给我。”

    兴安伯公子喜欢在下雪天在外面瞎晃悠,美其名曰这叫做风花雪月,但他又很怕冷,每次出来闲逛总会穿上三层辽东貂皮。

    换了旁人,除非是皇帝下旨,没人能够指使兴安伯公子脱下温暖的貂皮,听到朱舜发话了,二话没说,脱下来一套貂皮,顺带说了一句:“朱哥要是喜欢,回头我让人送个十套套给朱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