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节战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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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大汉帝国进入到南汉帝国时代,随着南汉帝国的衰落,草原蛮族可是得了长足的进步,首先就是有大量北方的汉帝国的居民为了避难,大量进入草原,再加上蛮族南下中原地带的野蛮劫掠,使得草原蛮族获得了大量先进的技术,随之而来的就是草原蛮族在军事上,无论是装备,还是组织结构,都有了极大的提高,甚至一度压着北方的军阀集团打,令北方的各大家族苦不堪言。
大隋帝国取代了南汉帝国之后,也是十余次发动了对草原蛮族的征伐,虽然将蛮族逐离帝国边境数千里,但是蛮族总是死灰复燃,没有能够彻底解决,结果大隋帝国朝局一旦出现动荡,草原蛮族就再次得到了喘息之机,现在更是能集结大量的兵力,再度南下了。
在李虎这等将门世家来说,还是与关西其他家族略有不同,李家上承大汉帝国第一阶段的陇西李氏,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关西世家里,只有杨家是继承自大汉帝国第二阶段的士族弘农杨氏,与李家相仿,但是因为李家一直是将门,而杨家则是士族,所以杨家比李家略胜一筹,后来杨家能开创大隋帝国,取代汉帝,就是其中缘由。当然了李家能在杨家之后,登上神州皇朝顶点,也有类似的原因。
有了如此的历史渊源,李虎看不起草原蛮族,情有可原,但是并不代表其余的五家,一样可以无视。
五家中一直以智谋见长的于家成员,是当代于家家主于谨的四子于智,此子人如其名,多谋善断,少年时是关西剩余六大世家中出了名的捣蛋鬼,现如今刚刚年满十六岁,却已经是于家的军师了。这少年担心的不是别的,而是五家私兵埋伏的地点。
于家和李家以及其他家族有一点最大的不同,那就是李家是有一个女儿刚刚被一位仙人收为弟子,但是于家可是自家就有一名仙人的——林晓的那位便宜师兄樗散子,可就是出自于家,只不过就是时间和辈份相差甚远,樗散子于道人论辈份,恰好是于谨这一支二世祖的兄弟。虽然于谨所在的于家一系与樗散子同出一源,相隔时间久远,但是族谱中可是记载的清清楚楚。
关键的是,樗散子虽然极少回于家祖宅,但是家族中可是没少留下他亲手制作的各种法器、符錄。所以,于智虽然年纪小,但是对李虎的说法,却偏偏是最有信心的一个。
“世伯,小侄想知道您打算让我等五家兵力安排在何处,既要避过蛮族的搜索,还要能及时出兵,打乱蛮族后路?”
李虎看了于智一眼,心道:这么多大人在,竟然只有一个小毛头对自家有足够的信心,这么多年的饭食都不知道塞到哪里去了,难道不知道仙人的厉害吗?这毛头小子看起来长相英俊,身高体长的十分匀称,有头脑、有担当、有决断,如果不是闺女拜入仙师门下,没准还真是一个联姻的好对象。
于智可不知道李虎在大战之前,竟然还有心琢磨自家闺女的婚事,只是看着李虎突然出神,还以为李虎在考虑将五家私兵布置在哪里比较好呢。
于是于智再度发言:”世伯,您看,如果蛮族大军齐集,估计布置的联营就要有百里之大阔,为方便调度和保护萨满巫师,肯定会比较集中,以小侄的浅见,不如将吾等部署安置在榆林堡一带,那里地势比较平坦,十分有利于骑兵的冲锋,再则那里戈壁荒漠,少有植被,蛮族必然会对那个方向掉以轻心。只是那里与鸡鹿塞相距很远,何时出击,就是十分关键了,不知世伯有无其它手段,能及时通讯?“
李虎听到于智的话,这才回过神来:”无妨,距离远近倒是有办法,老夫担心的倒是你等兵力太少,一个不小心就会陷入乱军当中,所以一定要小心谨慎,以打乱蛮军为主,不要过于深入。“
看了看其他家族子弟没有新的说法,李虎一拍案几做了最后的决定:”既如此,请侯莫陈鹫老弟为主帅,小子于智做参军,率领十万大军先行移防榆林堡,如我军作战顺利,就帅大军出击蛮族后路,至于出击的时机,到时候老夫自有办法告知。“
当天夜里,就在蛮族先锋还在打造营寨的时候侯莫陈鹫与于智就带着五家的私兵从鸡鹿塞的后方悄悄地离开营地,转向榆林堡方向了。
别看在李虎营帐中,侯莫陈鹫一副安稳粗豪的样子,可是对于此战并没有听了李虎的话,就放下心来,和于智并骑而行的时候,脸上终究还是露出了担忧之色。因为这一战关系到的并不只是李虎一个家族,而是还留在关中、关西的六个家族,这可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啊。
要说隋皇这一手,实在是狠辣,如果李虎战败,蛮族突破鸡鹿塞的防御,突入陇西,那么李虎家族用不着隋皇的处置,就会全家完蛋,但是随后蛮族大军就可以横行陇西和关中,到时候其他五家的兵力可是无力及时回援,一样会被蛮族抄了老巢,就算不至于家族倾覆,元气大伤,再也无法对抗中央皇权。
可是这样一来,原本还有矛盾的六家,就被隋皇逼迫到了一起,不抱团取暖都不可能,如果鸡鹿塞一战大胜了,固然六家要受到损失,但是只要六家团结一致,抱团对抗隋皇的中央压制,过不了多久就会恢复实力,甚至比以前更强,而且还会聚敛关西关中的民心,到时候隋皇再想对付六家就更不容易了。
就在五家私兵离开鸡鹿塞当夜,林晓就带着李青再度钻进了李虎的大帐。
其实对于林晓来说,在大战前才带着李青过来,为的也不是别的,兵凶战危,草原蛮族又有萨满巫师和雪域番僧在军中,李青如果还用原来的盔甲,林晓担心挡不住萨满巫师和番僧的邪术,再一个乱军当中,凡间的盔甲可并不保险啊。
林晓当年在小蓬莱海眼中猎杀了两头万年毒龙的家族,手里可一点不缺毒龙的肉身,火候深厚的鳞甲更多。别说万年毒龙,就算是千年毒龙的鳞甲,最小的一片,也有人脸大小,用来炼制一套合身的龙鳞铠甲,可是再合适不过了。
只不过这些东西一直放在小蓬莱西溟岛,还好林晓本体前往小南极的时候没有带上,否则要耽误的时间就更多了,饶是如此,林晓在武当山知道了塞外蛮族有异动之时,就飞剑传书,令清璇亲自带上两百片千年毒龙鳞甲赶往武当,到林晓收到东西,也不过就是李虎发现蛮族前锋到来的前三日功夫。
换作人间制铠大将的手艺,制作一套零件齐全的铠甲,仅仅拼装也需要一天功夫,要是从头开始,一套质量上乘的铠甲,都是以月为单位计算的。但是仙家手段就是不同,林晓现在虽然是第二元神的法身,无法用处三味真火,但是有五龙轮在手,炼制这些功侯不过千五百年的小龙龙鳞,可是迅速非常。
其实林晓炼制的这些龙鳞也不是从头开始的,早在本体在海眼搭建观星台的时候,这些龙鳞就都被林晓用星光洗炼了,即使后来林晓本体前往了更容易接引星光的光明境,海眼中的观星台也没有停止接引星光,这些龙鳞早已被星光洗炼完毕了——其中的杂质和毒性都已经没有了,剩下的只有龙鳞本质结合星光留下的精华。
林晓打算用龙鳞炼制的是华夏历史上铠甲的巅峰之作的代表,大唐时代的明光铠。大唐时代的明光铠由兜鍪、护肩、前后板甲,护心镜、披膊和膝裙,以及小臂的护臂、小腿的护腿、战靴组成。根据莫高窟天王像复原的唐代明光铠,共有鱼鳞甲片1590片和板条状铁甲644片,但是林晓并不打算用那么多,一个是龙鳞本身的防御力就不是铁甲等媲美的,再一个铁甲就是防御极高,但是份量在那里摆着,而且其材质可不适合林晓在上边添加各种符錄。
龙鳞不同,且不说龙鳞本身的材质经星光洗炼之后,就有了群邪回避的破邪之威,而且极为轻便,加上可以覆盖的面积极大,即使林晓的手法十分的精妙,将龙鳞缩的极小,两百块龙鳞也足够了,何必要多那么多事情呢。
所以在李虎眼里看到的自家闺女身上披挂的就是一副通体黑中带紫色的暗沉沉的铠甲,左右胸前的两面护心镜却是与铠甲正好相反,明晃晃耀人眼目,别看李虎是在严密的大帐中,而且还是黑夜里,依旧令李虎不能直视。
除了李青一身的铠甲之外,林晓还给自己徒弟一同炼制了一柄长剑,与文士佩剑不同的是,这柄剑属于骑兵大剑,长、宽、厚,非常利于马上的砍劈。此外,李青的背后还背着一个箭囊,箭囊中放着一柄长弓和十只利箭。
自从大汉帝国进入到南汉帝国时代,随着南汉帝国的衰落,草原蛮族可是得了长足的进步,首先就是有大量北方的汉帝国的居民为了避难,大量进入草原,再加上蛮族南下中原地带的野蛮劫掠,使得草原蛮族获得了大量先进的技术,随之而来的就是草原蛮族在军事上,无论是装备,还是组织结构,都有了极大的提高,甚至一度压着北方的军阀集团打,令北方的各大家族苦不堪言。
大隋帝国取代了南汉帝国之后,也是十余次发动了对草原蛮族的征伐,虽然将蛮族逐离帝国边境数千里,但是蛮族总是死灰复燃,没有能够彻底解决,结果大隋帝国朝局一旦出现动荡,草原蛮族就再次得到了喘息之机,现在更是能集结大量的兵力,再度南下了。
在李虎这等将门世家来说,还是与关西其他家族略有不同,李家上承大汉帝国第一阶段的陇西李氏,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关西世家里,只有杨家是继承自大汉帝国第二阶段的士族弘农杨氏,与李家相仿,但是因为李家一直是将门,而杨家则是士族,所以杨家比李家略胜一筹,后来杨家能开创大隋帝国,取代汉帝,就是其中缘由。当然了李家能在杨家之后,登上神州皇朝顶点,也有类似的原因。
有了如此的历史渊源,李虎看不起草原蛮族,情有可原,但是并不代表其余的五家,一样可以无视。
五家中一直以智谋见长的于家成员,是当代于家家主于谨的四子于智,此子人如其名,多谋善断,少年时是关西剩余六大世家中出了名的捣蛋鬼,现如今刚刚年满十六岁,却已经是于家的军师了。这少年担心的不是别的,而是五家私兵埋伏的地点。
于家和李家以及其他家族有一点最大的不同,那就是李家是有一个女儿刚刚被一位仙人收为弟子,但是于家可是自家就有一名仙人的——林晓的那位便宜师兄樗散子,可就是出自于家,只不过就是时间和辈份相差甚远,樗散子于道人论辈份,恰好是于谨这一支二世祖的兄弟。虽然于谨所在的于家一系与樗散子同出一源,相隔时间久远,但是族谱中可是记载的清清楚楚。
关键的是,樗散子虽然极少回于家祖宅,但是家族中可是没少留下他亲手制作的各种法器、符錄。所以,于智虽然年纪小,但是对李虎的说法,却偏偏是最有信心的一个。
“世伯,小侄想知道您打算让我等五家兵力安排在何处,既要避过蛮族的搜索,还要能及时出兵,打乱蛮族后路?”
李虎看了于智一眼,心道:这么多大人在,竟然只有一个小毛头对自家有足够的信心,这么多年的饭食都不知道塞到哪里去了,难道不知道仙人的厉害吗?这毛头小子看起来长相英俊,身高体长的十分匀称,有头脑、有担当、有决断,如果不是闺女拜入仙师门下,没准还真是一个联姻的好对象。
于智可不知道李虎在大战之前,竟然还有心琢磨自家闺女的婚事,只是看着李虎突然出神,还以为李虎在考虑将五家私兵布置在哪里比较好呢。
于是于智再度发言:”世伯,您看,如果蛮族大军齐集,估计布置的联营就要有百里之大阔,为方便调度和保护萨满巫师,肯定会比较集中,以小侄的浅见,不如将吾等部署安置在榆林堡一带,那里地势比较平坦,十分有利于骑兵的冲锋,再则那里戈壁荒漠,少有植被,蛮族必然会对那个方向掉以轻心。只是那里与鸡鹿塞相距很远,何时出击,就是十分关键了,不知世伯有无其它手段,能及时通讯?“
李虎听到于智的话,这才回过神来:”无妨,距离远近倒是有办法,老夫担心的倒是你等兵力太少,一个不小心就会陷入乱军当中,所以一定要小心谨慎,以打乱蛮军为主,不要过于深入。“
看了看其他家族子弟没有新的说法,李虎一拍案几做了最后的决定:”既如此,请侯莫陈鹫老弟为主帅,小子于智做参军,率领十万大军先行移防榆林堡,如我军作战顺利,就帅大军出击蛮族后路,至于出击的时机,到时候老夫自有办法告知。“
当天夜里,就在蛮族先锋还在打造营寨的时候侯莫陈鹫与于智就带着五家的私兵从鸡鹿塞的后方悄悄地离开营地,转向榆林堡方向了。
别看在李虎营帐中,侯莫陈鹫一副安稳粗豪的样子,可是对于此战并没有听了李虎的话,就放下心来,和于智并骑而行的时候,脸上终究还是露出了担忧之色。因为这一战关系到的并不只是李虎一个家族,而是还留在关中、关西的六个家族,这可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啊。
要说隋皇这一手,实在是狠辣,如果李虎战败,蛮族突破鸡鹿塞的防御,突入陇西,那么李虎家族用不着隋皇的处置,就会全家完蛋,但是随后蛮族大军就可以横行陇西和关中,到时候其他五家的兵力可是无力及时回援,一样会被蛮族抄了老巢,就算不至于家族倾覆,元气大伤,再也无法对抗中央皇权。
可是这样一来,原本还有矛盾的六家,就被隋皇逼迫到了一起,不抱团取暖都不可能,如果鸡鹿塞一战大胜了,固然六家要受到损失,但是只要六家团结一致,抱团对抗隋皇的中央压制,过不了多久就会恢复实力,甚至比以前更强,而且还会聚敛关西关中的民心,到时候隋皇再想对付六家就更不容易了。
就在五家私兵离开鸡鹿塞当夜,林晓就带着李青再度钻进了李虎的大帐。
其实对于林晓来说,在大战前才带着李青过来,为的也不是别的,兵凶战危,草原蛮族又有萨满巫师和雪域番僧在军中,李青如果还用原来的盔甲,林晓担心挡不住萨满巫师和番僧的邪术,再一个乱军当中,凡间的盔甲可并不保险啊。
林晓当年在小蓬莱海眼中猎杀了两头万年毒龙的家族,手里可一点不缺毒龙的肉身,火候深厚的鳞甲更多。别说万年毒龙,就算是千年毒龙的鳞甲,最小的一片,也有人脸大小,用来炼制一套合身的龙鳞铠甲,可是再合适不过了。
只不过这些东西一直放在小蓬莱西溟岛,还好林晓本体前往小南极的时候没有带上,否则要耽误的时间就更多了,饶是如此,林晓在武当山知道了塞外蛮族有异动之时,就飞剑传书,令清璇亲自带上两百片千年毒龙鳞甲赶往武当,到林晓收到东西,也不过就是李虎发现蛮族前锋到来的前三日功夫。
换作人间制铠大将的手艺,制作一套零件齐全的铠甲,仅仅拼装也需要一天功夫,要是从头开始,一套质量上乘的铠甲,都是以月为单位计算的。但是仙家手段就是不同,林晓现在虽然是第二元神的法身,无法用处三味真火,但是有五龙轮在手,炼制这些功侯不过千五百年的小龙龙鳞,可是迅速非常。
其实林晓炼制的这些龙鳞也不是从头开始的,早在本体在海眼搭建观星台的时候,这些龙鳞就都被林晓用星光洗炼了,即使后来林晓本体前往了更容易接引星光的光明境,海眼中的观星台也没有停止接引星光,这些龙鳞早已被星光洗炼完毕了——其中的杂质和毒性都已经没有了,剩下的只有龙鳞本质结合星光留下的精华。
林晓打算用龙鳞炼制的是华夏历史上铠甲的巅峰之作的代表,大唐时代的明光铠。大唐时代的明光铠由兜鍪、护肩、前后板甲,护心镜、披膊和膝裙,以及小臂的护臂、小腿的护腿、战靴组成。根据莫高窟天王像复原的唐代明光铠,共有鱼鳞甲片1590片和板条状铁甲644片,但是林晓并不打算用那么多,一个是龙鳞本身的防御力就不是铁甲等媲美的,再一个铁甲就是防御极高,但是份量在那里摆着,而且其材质可不适合林晓在上边添加各种符錄。
龙鳞不同,且不说龙鳞本身的材质经星光洗炼之后,就有了群邪回避的破邪之威,而且极为轻便,加上可以覆盖的面积极大,即使林晓的手法十分的精妙,将龙鳞缩的极小,两百块龙鳞也足够了,何必要多那么多事情呢。
所以在李虎眼里看到的自家闺女身上披挂的就是一副通体黑中带紫色的暗沉沉的铠甲,左右胸前的两面护心镜却是与铠甲正好相反,明晃晃耀人眼目,别看李虎是在严密的大帐中,而且还是黑夜里,依旧令李虎不能直视。
除了李青一身的铠甲之外,林晓还给自己徒弟一同炼制了一柄长剑,与文士佩剑不同的是,这柄剑属于骑兵大剑,长、宽、厚,非常利于马上的砍劈。此外,李青的背后还背着一个箭囊,箭囊中放着一柄长弓和十只利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