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终于有梦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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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炜对于英语越来越感兴趣了。
虽然起先他接触英语完全是因为不想让夏珂露把他瞧扁了。但是现在已经完全是自觉地去学习英语了。
当然,他还可以天天见到夏珂露。和她有说不尽的英语对话。张炜觉得很幸福。
晚上吃饭的时候,张炜还在捧着英语课本背单词。他现在的词汇量已经比从小学习英语的胡伟豪还多了。
张炜感到明显的优越感。于是更加喜欢学习英语了。
其实他当时没有发现,不是自己太强大,而是敌人太弱小。
胡伟豪从来不喜欢学习,任何科目都一样。
英语也是小时候被逼着才去学的。他学英语学了那么长时间,也就是个半吊子水平,被张炜超越一点也不奇怪。
张炜的妈妈催了张炜好几次,张炜才将英语书放下,嘴里还在说着一个单词的拼写方法。张炜的妈妈夹了一个大鸡腿给张炜。
然后对张炜的爸爸说:“孩子他爸,你说咱们儿子以后能不能当个英语老师?我觉得他照这样学习下去,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为人师表。继承咱们的衣钵。”
张炜的爸爸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去。看着狼吞虎咽的张炜说:“我儿子怎么能够只做区区一个英语老师呢。他完全已经和英语融为一体了。以后准做翻译官!”
张炜的妈妈惊讶地捂住嘴说:“咱们儿子能这么厉害吗?”
她这么说着,轻声笑了出来。好像张炜已经光耀门楣了。
张炜的爷爷却有更高的要求。他说:“你们都目光太短浅了。张炜将来是要做外交官的。想想看,张炜代表祖国和外国人谈判的样子,一定帅气逼人。”
长辈们虽然对张炜抱以无限期望。但是张炜目前还对自己的未来没有考虑过。
他是个没有什么梦想和追求的人。
即使他坚持学英语,也是为了夏珂露这位红颜。希望能和她有更多的共同语言罢了。
他不想在夏珂露面前跌份儿。
星期六的时候,张炜写完会写的作业,然后就去找夏珂露了。
他们今天约好一起出去玩的。
夏珂露也喜欢上街。家里太冷清了。
夏珂露的爷爷终于也看惯夏珂露那一头黄色的头发了。对张炜也不心存芥蒂了。
因为张炜的妈妈和他说过,已经教训过张炜了。他以后再也不敢做这种出格的事情了。更何况最重要的是夏珂露只有张炜这么一个朋友。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深厚。
突然不让他们来往了,夏珂露会非常孤单的。她本来就因为眼睛看不见,感觉很自卑。如果再没有了朋友,夏珂露的爷爷担心夏珂露会孤僻起来,患上自闭症什么的。
于是夏珂露的爷爷只是叮嘱了一句:“记得早点回家,注意安全!”
夏珂露的手搭在张炜的手腕上,笑着说:“爷爷,您放心吧。我们很快就回来了。我们就是在街上转转。”
张炜小心翼翼地为夏珂露领路。
走到胡同口的时候,张大婶出来倒水。
看见张炜和夏珂露这副样子。
笑得合不拢嘴。
“张炜,怎么当上李莲英了,慈禧太后走路的时候就是这副派头。走在街上,你们还不得让人笑死。
两个人手拉手走路多好,那样才自然。你们一起长大的,有什么可害羞的。”
张大婶将水泼了。然后走过来将张炜和夏珂露的手挽在一起。
夏珂露的脸一下子红了,但是她没有松手。
张炜虽然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心里是得意的。想着张大婶真是善解人意。
夏珂露的手非常滑嫩,张炜还是第一次牵起女生的手,感觉像是做梦一样。
“行了,玩去吧!”
张大婶笑呵呵地回去了。
然后张炜就这么牵着夏珂露的手上街了。
街上的人非常多。各种各样的店铺林立。
汽车虽然不像现在这么多,但是偶然响起的汽车喇叭声,也能让夏珂露兴奋半天。
她说她们家原来也是有汽车的。一到节假日,爸爸就会载着她和妈妈一起去很多好玩的地方。
说到这里的时候,夏珂露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
“我现在宁愿我家从来没有汽车,这样爸爸妈妈也就不会死了。我的眼睛也不会看不见。都是那该死的货车司机醉酒驾驶,不然车祸就不会发生了。”
这是夏珂露第一次和张炜说起车祸这件事情。
她的眼睛流出了好多眼泪。
经过的路人都要好奇地看上一眼。
张炜急忙说:“你别哭了。不然会被人误会我欺负你的。你听听歌声,唱得很好听呢。”
夏珂露将眼泪擦干了,然后听见张国荣的那首经典曲目《莫妮卡》。
虽然夏珂露还不懂歌词中爱人分别的心境。但是节奏性非常强的舞曲飘进耳朵里,还是让人心情好了很多。
张炜看见夏珂露停止哭泣了。心里一阵谢天谢地。
他抬头看了一眼,原来他们是站在音像店门口了。
音乐就是从门口的音箱放出来的。
夏珂露和大张炜在音像店门口听了整整一下午的歌。
夏珂露终于笑了。
“音乐真是神奇的东西,一听到那些优美的旋律,就觉得世界重新美好了起来呢。”
走在回家路上,夏珂露和张炜这么说道。
张炜突然觉得灵光一现。
如果他能每天唱歌给夏珂露听。她岂不是永远没有烦恼了?
张炜顿时觉得自己非常伟大。这个想法实在高尚又有意义。
张炜将夏珂露送回家之后。自己跑回房间,听着胡伟豪的walkman,开始在本子上记歌词。
还好,那个年代的歌手,除了周杰伦,大多数人唱歌时吐字还是很清楚的。
张炜闷头写着歌词。将那些歌曲听了一遍又一遍。然后跟着音乐一起学着唱歌。
他以前从来没有唱过歌,只是喜欢听而已。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的状态特别好。觉得唱出来的歌曲特别好听。
张炜有些欣喜,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嗓子这么好。
由于刚刚过完变声期,所以张炜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嗓音在唱歌的时候,竟然这么有魅力。
总之,张炜自我感觉良好。
但是他还想和家人证实一下。如果大家都说他唱歌好听的话,他就有梦想了。
那就是成为一名歌手,用音乐疗愈许多人的悲伤。让他们听见他的声音就觉得快乐。
张炜对于英语越来越感兴趣了。
虽然起先他接触英语完全是因为不想让夏珂露把他瞧扁了。但是现在已经完全是自觉地去学习英语了。
当然,他还可以天天见到夏珂露。和她有说不尽的英语对话。张炜觉得很幸福。
晚上吃饭的时候,张炜还在捧着英语课本背单词。他现在的词汇量已经比从小学习英语的胡伟豪还多了。
张炜感到明显的优越感。于是更加喜欢学习英语了。
其实他当时没有发现,不是自己太强大,而是敌人太弱小。
胡伟豪从来不喜欢学习,任何科目都一样。
英语也是小时候被逼着才去学的。他学英语学了那么长时间,也就是个半吊子水平,被张炜超越一点也不奇怪。
张炜的妈妈催了张炜好几次,张炜才将英语书放下,嘴里还在说着一个单词的拼写方法。张炜的妈妈夹了一个大鸡腿给张炜。
然后对张炜的爸爸说:“孩子他爸,你说咱们儿子以后能不能当个英语老师?我觉得他照这样学习下去,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为人师表。继承咱们的衣钵。”
张炜的爸爸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去。看着狼吞虎咽的张炜说:“我儿子怎么能够只做区区一个英语老师呢。他完全已经和英语融为一体了。以后准做翻译官!”
张炜的妈妈惊讶地捂住嘴说:“咱们儿子能这么厉害吗?”
她这么说着,轻声笑了出来。好像张炜已经光耀门楣了。
张炜的爷爷却有更高的要求。他说:“你们都目光太短浅了。张炜将来是要做外交官的。想想看,张炜代表祖国和外国人谈判的样子,一定帅气逼人。”
长辈们虽然对张炜抱以无限期望。但是张炜目前还对自己的未来没有考虑过。
他是个没有什么梦想和追求的人。
即使他坚持学英语,也是为了夏珂露这位红颜。希望能和她有更多的共同语言罢了。
他不想在夏珂露面前跌份儿。
星期六的时候,张炜写完会写的作业,然后就去找夏珂露了。
他们今天约好一起出去玩的。
夏珂露也喜欢上街。家里太冷清了。
夏珂露的爷爷终于也看惯夏珂露那一头黄色的头发了。对张炜也不心存芥蒂了。
因为张炜的妈妈和他说过,已经教训过张炜了。他以后再也不敢做这种出格的事情了。更何况最重要的是夏珂露只有张炜这么一个朋友。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深厚。
突然不让他们来往了,夏珂露会非常孤单的。她本来就因为眼睛看不见,感觉很自卑。如果再没有了朋友,夏珂露的爷爷担心夏珂露会孤僻起来,患上自闭症什么的。
于是夏珂露的爷爷只是叮嘱了一句:“记得早点回家,注意安全!”
夏珂露的手搭在张炜的手腕上,笑着说:“爷爷,您放心吧。我们很快就回来了。我们就是在街上转转。”
张炜小心翼翼地为夏珂露领路。
走到胡同口的时候,张大婶出来倒水。
看见张炜和夏珂露这副样子。
笑得合不拢嘴。
“张炜,怎么当上李莲英了,慈禧太后走路的时候就是这副派头。走在街上,你们还不得让人笑死。
两个人手拉手走路多好,那样才自然。你们一起长大的,有什么可害羞的。”
张大婶将水泼了。然后走过来将张炜和夏珂露的手挽在一起。
夏珂露的脸一下子红了,但是她没有松手。
张炜虽然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心里是得意的。想着张大婶真是善解人意。
夏珂露的手非常滑嫩,张炜还是第一次牵起女生的手,感觉像是做梦一样。
“行了,玩去吧!”
张大婶笑呵呵地回去了。
然后张炜就这么牵着夏珂露的手上街了。
街上的人非常多。各种各样的店铺林立。
汽车虽然不像现在这么多,但是偶然响起的汽车喇叭声,也能让夏珂露兴奋半天。
她说她们家原来也是有汽车的。一到节假日,爸爸就会载着她和妈妈一起去很多好玩的地方。
说到这里的时候,夏珂露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
“我现在宁愿我家从来没有汽车,这样爸爸妈妈也就不会死了。我的眼睛也不会看不见。都是那该死的货车司机醉酒驾驶,不然车祸就不会发生了。”
这是夏珂露第一次和张炜说起车祸这件事情。
她的眼睛流出了好多眼泪。
经过的路人都要好奇地看上一眼。
张炜急忙说:“你别哭了。不然会被人误会我欺负你的。你听听歌声,唱得很好听呢。”
夏珂露将眼泪擦干了,然后听见张国荣的那首经典曲目《莫妮卡》。
虽然夏珂露还不懂歌词中爱人分别的心境。但是节奏性非常强的舞曲飘进耳朵里,还是让人心情好了很多。
张炜看见夏珂露停止哭泣了。心里一阵谢天谢地。
他抬头看了一眼,原来他们是站在音像店门口了。
音乐就是从门口的音箱放出来的。
夏珂露和大张炜在音像店门口听了整整一下午的歌。
夏珂露终于笑了。
“音乐真是神奇的东西,一听到那些优美的旋律,就觉得世界重新美好了起来呢。”
走在回家路上,夏珂露和张炜这么说道。
张炜突然觉得灵光一现。
如果他能每天唱歌给夏珂露听。她岂不是永远没有烦恼了?
张炜顿时觉得自己非常伟大。这个想法实在高尚又有意义。
张炜将夏珂露送回家之后。自己跑回房间,听着胡伟豪的walkman,开始在本子上记歌词。
还好,那个年代的歌手,除了周杰伦,大多数人唱歌时吐字还是很清楚的。
张炜闷头写着歌词。将那些歌曲听了一遍又一遍。然后跟着音乐一起学着唱歌。
他以前从来没有唱过歌,只是喜欢听而已。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的状态特别好。觉得唱出来的歌曲特别好听。
张炜有些欣喜,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嗓子这么好。
由于刚刚过完变声期,所以张炜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嗓音在唱歌的时候,竟然这么有魅力。
总之,张炜自我感觉良好。
但是他还想和家人证实一下。如果大家都说他唱歌好听的话,他就有梦想了。
那就是成为一名歌手,用音乐疗愈许多人的悲伤。让他们听见他的声音就觉得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