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第 33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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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翔的人生并没有特别辉煌, 按照丹凤的人设, 这是一个屡试不第的书生,她想要的是一段有瑕疵的人生,而并非草根逆袭的模板, 于瑕疵中体会人情冷暖, 能够帮助她更好地融入到这样的人设之中。
唯一辛苦的就是她找来的吴母,一次次希望, 一次次失望,临终的时候还期盼着“儿子”能够给她带来殊荣, 然而事实依旧贫瘠得缺乏想象的土壤。
即便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对不起吴母的,如果没有丹凤的存在,对方可能就是一个人见人嫌的疯婆子, 最后的下场未必会比现在更好,但… …感情这种事总是很难冷静做主的, 她有些触动, 似乎再次感觉到了某种久违的东西让她也为之默然。
给吴母送终之后,吴翔就在某一次赶考的路上失踪了, 后来多有人说对方是遇了盗匪, 尸骨无存,衣锦还乡的卫兄听闻此事, 还伤感了一阵儿,当年的友谊已经随着各人机遇不同而变化,回忆往昔总有些莫名的遗憾。
化名高金龙的丹凤再次出现已经换了一张脸,是个古铜色皮肤的汉子模样, 身形上也发生了变化,虎背熊腰,一看就是勇将。
他也的确是个勇将,上了战场闷头往前冲,因为大家都知道的“路痴”属性,总会发现自己冲错了方向,或者干脆跑太快穿过了对方的阵营,他力大无穷,拿着棍子横扫,倒地的人不少,死的却是一个没有。
当然这种情况就很少人发现了,大部分人只看到他的悍勇,颇有些力拔千钧的壮气。
因为这个高金龙很受上头的欣赏,被提拔成了校尉级别的小官,这在平民出身的人中是很少见的。
“这世道越来越乱了,不仅要杀人,还要杀妖怪!”
伙房之中,丹凤正等在灶台边儿,一副嘴馋的模样,正在掌勺的伙夫也是个力大的汉子,快要能当澡盆的锅,对方说颠就颠起来了,那里面还装着一锅的菜,可是不轻。
“杀妖怪,你见了?”丹凤诧异,她当然知道这事上有妖精,槐树精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但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对方肯定活着,而牛郎织女的爱情已经过去很久了,这世间对妖精的限制或者少了呢?
那叫做广足的老和尚不是还说遇到了什么什么妖精吗?
伙夫叫做午二柱,入军也有两年了,因为一手厨艺不错,进来没多久就成了伙夫,这大锅和锅铲就是他的武器装备。
午二柱嘬了嘬牙花子,说:“可不是见了吗?你知道昨儿个刘洪那一队做什么去了不?”
“什么?”
丹凤捧场地问了一句。
“捉妖怪去了!”午二柱说着举手比划了一下,“那么大的鲤鱼精,你是没见,昨儿炖了整整一锅,都让他们给分了!”
“咋,你们还半夜偷吃?”
丹凤故作出两分不满,又好奇问:“你吃了没,啥味儿?”
午二柱咋咋嘴,似乎在回味昨晚的那顿美味,说:“我就喝了点儿汤,”见到丹凤不信的表情,忙说,“真的,就吃了一块儿鱼肉,真是鲜啊,天上的龙肉差不多也就这个味儿了。”
说着他把大锅举过来,道:“你闻闻这锅,昨天我炖的时间不短,上面肯定还沾着味儿呐。”
丹凤看了看锅里的白菜,没去闻,咋呼着:“啥,你没洗锅!”
“洗啥洗,那么鲜的味儿,今儿的菜肯定好吃。”午二柱一副手握秘诀的模样,笑得得意。
丹凤见状,简直不敢想对方以前是怎么做菜的,莫非这就是他做菜好吃的秘诀?
呃,反正,她不吃。
丹凤如今所在的军队属于地方军,优点是事儿少,缺点就是事儿杂,有的时候那些小兵都会被当做劳工用,还是免费的,当然能够这么做的多是主将,再就是一些文官。
朝廷如今的路数是文官比武官说话管用,地方上,也多是如此,所以常见有的小兵临时充当捕快什么的,跟着指挥行动。
刘洪带队捉妖算是比较特殊的事情,却也不是秘密,很快同样的一件差事就落到了丹凤这一队的头上,比刘洪他们上次是听文官吩咐不同,这一次是锦衣卫的人带队,他们起到一个外围人数压制的作用。
那位锦衣卫的大人一身黑衣,冷着一张脸看着就不好相处,他的身边儿带了两个人,骑在高头大马之上,三分的俊气也成了十分,颇为夺目。
“蔡大人,这就是高金龙,是一员勇将。”
丹凤被介绍给了那位蔡大人,蔡大人看着他微微点头,满意道:“行,带着你的人就跟着我吧。”
这边儿还不等丹凤整队,他们三个就策马离开,后面丹凤只能带着一队五十人跟上去,步行。
满头满脸都是马蹄子下飞扬的尘土,再看前面三个黑衣,丹凤眯起眼睛,透着点儿不和善。
“可真是牛气,让咱们吃灰。”跟在丹凤身边儿的算是她提拔起来的亲兵,叫做李大年,这才是个真正有运道的,每次打仗都能跟在丹凤屁股后头,最后的结果就是他全程陪跑,拦路的都被丹凤扫开了,就这么跑上一圈儿,打完了。
一次如此算是运气好,回回如此就是有能耐了,丹凤在升职后干脆把对方提拔为亲兵,让他名正言顺跟着跑。
“他们说是杀妖怪,杀什么妖怪啊,要是人,咱们倒是杀得多了。”李大年还在疑惑。
丹凤瞥他一眼,“杀得多了”,你都杀谁了?连补刀都没做过,全程陪跑,好意思说杀人而不是跑步吗?
“去了就知道了。”丹凤不想多说,她也好奇着呐。
下午的时候,他们就到了地方,前面不远处就是一片战场,这几年小仗不断,总有些不成气候的家伙跳出来跟朝廷对着干,结果么,就是剿匪成了镇压叛党,过程和结果都没什么变化,就是名头变了变。
丹凤这个身份就是在这种契机之下加入军伍,如她一般的还有很多,流民若是不成叛党一员,就成朝廷军伍,都是一样的打生打死,为了一口饭。
农民的锄头换成刀剑,用鲜血浇灌荒地,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蔡大人他们三个停了马,有人过来交代:“现在这里休息,不要发出响动。”
马被拴到了林子边儿的树干上,放任它们自去吃草,下了马的蔡大人三个并没有过来跟丹凤说什么的意思,三人仔细观察着前方的战场,似乎想要从那一地未曾收敛的死人身上看出花儿来。
“这可真是瘆得慌。”李大年不是没见过死尸,哪次打下来没有留下一地的死人,问题是,这边儿怎么就没人收拾,哪个队伍干的,屁股都不擦。
如今天色渐暗,看着那一地的死尸,只觉得阵阵阴冷都能深入毛孔进入骨髓之中。
丹凤皱着眉,这块儿地方可是要成煞了,死气,怨气,煞气,三者交融,就算是魔恐怕都会消化不良,更不要说她这种修行者了,感觉那是相当压抑。
顶着灰都能废话几句的李大年也不说话了,队伍之中顿时有了一种肃杀的气氛,静静看着前方,似乎在等待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吴翔的人生并没有特别辉煌, 按照丹凤的人设, 这是一个屡试不第的书生,她想要的是一段有瑕疵的人生,而并非草根逆袭的模板, 于瑕疵中体会人情冷暖, 能够帮助她更好地融入到这样的人设之中。
唯一辛苦的就是她找来的吴母,一次次希望, 一次次失望,临终的时候还期盼着“儿子”能够给她带来殊荣, 然而事实依旧贫瘠得缺乏想象的土壤。
即便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对不起吴母的,如果没有丹凤的存在,对方可能就是一个人见人嫌的疯婆子, 最后的下场未必会比现在更好,但… …感情这种事总是很难冷静做主的, 她有些触动, 似乎再次感觉到了某种久违的东西让她也为之默然。
给吴母送终之后,吴翔就在某一次赶考的路上失踪了, 后来多有人说对方是遇了盗匪, 尸骨无存,衣锦还乡的卫兄听闻此事, 还伤感了一阵儿,当年的友谊已经随着各人机遇不同而变化,回忆往昔总有些莫名的遗憾。
化名高金龙的丹凤再次出现已经换了一张脸,是个古铜色皮肤的汉子模样, 身形上也发生了变化,虎背熊腰,一看就是勇将。
他也的确是个勇将,上了战场闷头往前冲,因为大家都知道的“路痴”属性,总会发现自己冲错了方向,或者干脆跑太快穿过了对方的阵营,他力大无穷,拿着棍子横扫,倒地的人不少,死的却是一个没有。
当然这种情况就很少人发现了,大部分人只看到他的悍勇,颇有些力拔千钧的壮气。
因为这个高金龙很受上头的欣赏,被提拔成了校尉级别的小官,这在平民出身的人中是很少见的。
“这世道越来越乱了,不仅要杀人,还要杀妖怪!”
伙房之中,丹凤正等在灶台边儿,一副嘴馋的模样,正在掌勺的伙夫也是个力大的汉子,快要能当澡盆的锅,对方说颠就颠起来了,那里面还装着一锅的菜,可是不轻。
“杀妖怪,你见了?”丹凤诧异,她当然知道这事上有妖精,槐树精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但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对方肯定活着,而牛郎织女的爱情已经过去很久了,这世间对妖精的限制或者少了呢?
那叫做广足的老和尚不是还说遇到了什么什么妖精吗?
伙夫叫做午二柱,入军也有两年了,因为一手厨艺不错,进来没多久就成了伙夫,这大锅和锅铲就是他的武器装备。
午二柱嘬了嘬牙花子,说:“可不是见了吗?你知道昨儿个刘洪那一队做什么去了不?”
“什么?”
丹凤捧场地问了一句。
“捉妖怪去了!”午二柱说着举手比划了一下,“那么大的鲤鱼精,你是没见,昨儿炖了整整一锅,都让他们给分了!”
“咋,你们还半夜偷吃?”
丹凤故作出两分不满,又好奇问:“你吃了没,啥味儿?”
午二柱咋咋嘴,似乎在回味昨晚的那顿美味,说:“我就喝了点儿汤,”见到丹凤不信的表情,忙说,“真的,就吃了一块儿鱼肉,真是鲜啊,天上的龙肉差不多也就这个味儿了。”
说着他把大锅举过来,道:“你闻闻这锅,昨天我炖的时间不短,上面肯定还沾着味儿呐。”
丹凤看了看锅里的白菜,没去闻,咋呼着:“啥,你没洗锅!”
“洗啥洗,那么鲜的味儿,今儿的菜肯定好吃。”午二柱一副手握秘诀的模样,笑得得意。
丹凤见状,简直不敢想对方以前是怎么做菜的,莫非这就是他做菜好吃的秘诀?
呃,反正,她不吃。
丹凤如今所在的军队属于地方军,优点是事儿少,缺点就是事儿杂,有的时候那些小兵都会被当做劳工用,还是免费的,当然能够这么做的多是主将,再就是一些文官。
朝廷如今的路数是文官比武官说话管用,地方上,也多是如此,所以常见有的小兵临时充当捕快什么的,跟着指挥行动。
刘洪带队捉妖算是比较特殊的事情,却也不是秘密,很快同样的一件差事就落到了丹凤这一队的头上,比刘洪他们上次是听文官吩咐不同,这一次是锦衣卫的人带队,他们起到一个外围人数压制的作用。
那位锦衣卫的大人一身黑衣,冷着一张脸看着就不好相处,他的身边儿带了两个人,骑在高头大马之上,三分的俊气也成了十分,颇为夺目。
“蔡大人,这就是高金龙,是一员勇将。”
丹凤被介绍给了那位蔡大人,蔡大人看着他微微点头,满意道:“行,带着你的人就跟着我吧。”
这边儿还不等丹凤整队,他们三个就策马离开,后面丹凤只能带着一队五十人跟上去,步行。
满头满脸都是马蹄子下飞扬的尘土,再看前面三个黑衣,丹凤眯起眼睛,透着点儿不和善。
“可真是牛气,让咱们吃灰。”跟在丹凤身边儿的算是她提拔起来的亲兵,叫做李大年,这才是个真正有运道的,每次打仗都能跟在丹凤屁股后头,最后的结果就是他全程陪跑,拦路的都被丹凤扫开了,就这么跑上一圈儿,打完了。
一次如此算是运气好,回回如此就是有能耐了,丹凤在升职后干脆把对方提拔为亲兵,让他名正言顺跟着跑。
“他们说是杀妖怪,杀什么妖怪啊,要是人,咱们倒是杀得多了。”李大年还在疑惑。
丹凤瞥他一眼,“杀得多了”,你都杀谁了?连补刀都没做过,全程陪跑,好意思说杀人而不是跑步吗?
“去了就知道了。”丹凤不想多说,她也好奇着呐。
下午的时候,他们就到了地方,前面不远处就是一片战场,这几年小仗不断,总有些不成气候的家伙跳出来跟朝廷对着干,结果么,就是剿匪成了镇压叛党,过程和结果都没什么变化,就是名头变了变。
丹凤这个身份就是在这种契机之下加入军伍,如她一般的还有很多,流民若是不成叛党一员,就成朝廷军伍,都是一样的打生打死,为了一口饭。
农民的锄头换成刀剑,用鲜血浇灌荒地,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蔡大人他们三个停了马,有人过来交代:“现在这里休息,不要发出响动。”
马被拴到了林子边儿的树干上,放任它们自去吃草,下了马的蔡大人三个并没有过来跟丹凤说什么的意思,三人仔细观察着前方的战场,似乎想要从那一地未曾收敛的死人身上看出花儿来。
“这可真是瘆得慌。”李大年不是没见过死尸,哪次打下来没有留下一地的死人,问题是,这边儿怎么就没人收拾,哪个队伍干的,屁股都不擦。
如今天色渐暗,看着那一地的死尸,只觉得阵阵阴冷都能深入毛孔进入骨髓之中。
丹凤皱着眉,这块儿地方可是要成煞了,死气,怨气,煞气,三者交融,就算是魔恐怕都会消化不良,更不要说她这种修行者了,感觉那是相当压抑。
顶着灰都能废话几句的李大年也不说话了,队伍之中顿时有了一种肃杀的气氛,静静看着前方,似乎在等待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